没合同试用期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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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没签合同辞职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小编今天就试用期内没签劳动合同辞职的情况作出分析,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试用期没签合同辞职?

问:我和公司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上面试用期写的三个月,试用期内我想辞职,口头和老总说了,他不同意,如果这样的话就不能办正常的离职手续,我是否要提前几天书面通知?如果我直接离开有影响吗?还有就是当时签的劳动合同2份,我手上没有,全部在公司,这合法吗?合同是否有效?

答:提前三天即可。劳动合同有

效,但是操作不太规范。

试用期没签合同辞职相关案例:

经过面试、口试、笔试后,某食品有限公司决定招用陈女士。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对陈女士说:按照公司的规定,凡是新招用的职工要先签订三个月的试用合同,试用合同中约定每月工资500元,待试用合格以后再按劳动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每月工资3000元。陈女士提出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说:只能签订试用合同,试用合格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陈女士认为该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于是到监察大队举报。

监察大队根据调查的事实,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的规定,责令该食品有限公司立即纠正签订试用合同的违法行为。食品有限公司三日内纠正了违法行为,与新招用的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评析:签订试用合同是违反《劳

动法》的行为。

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 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时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很重要,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目前,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不了解,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分隔开来,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是违反《劳动法》的。

试用期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吗?

今年初,贺先生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在试用期的最后一天,人事主管与生产主管对贺先生进行考核发现,贺先生生产的产品不合规定要求。于是,公司决定以贺先生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贺先生的劳动合同。同时,公司将决定与贺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通知了公司工会,工会予以准许。随后,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交与贺先生,其中载明:由于贺先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决定即日起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其后,贺先生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恢复劳动合同关系。案件审理中,贺先

生诉称,试用期间公司从未对他的工作提出意见,且公司单方解除合同时试用期已经履行完毕,公司不能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辩称,试用期最后一天,贺先生未能通过工作考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现公司在试用期间对贺先生考核,并证明贺先生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同时,公司提供考核结论单,上面载明了对贺先生从事工作的考核指标,且有生产主管和人事主管签字。但贺先生对该考核结论单不认可,称从来没有见过,是公司事后补做的。最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贺先生的主张,理由为公司未能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证明贺先生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且公司在试用期后与贺先生解约,已超过试用期,公司不能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来解合同。

■维权提醒■

劳动者:走出试用期内权利无保障误区

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存续的一个正常阶段,在此期间,劳动者的各项权益均与在劳动合同期一样,受到法律保障。就解除权而言,劳动者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相比劳动合同期内提前三十日的义务,自由度大幅增加,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试用期可以看作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考察期。现实的问题在于,广大劳动者更容易相信,试用期亦是用人单位对自己的考察期,因而,往往试用期被随意解雇,劳动者却愿意欣然接受,甚至单位有不为之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也不去追究。在此,提醒劳动者:要了解最新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不但知晓自己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各项权益,还应掌握自己在试用期的合法权利;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多问一些为什么? ,学会让用人单位以事实、证据说话等。

■律师解析■

关于试用期的定性

用工实践中,可能有些人认为,所谓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相互选择而约定的相互考察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均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其实这是个错误认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须遵循解除预先通知期,即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须在试用期间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合同需证明员工不合格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此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劳动者处于试用期内。如果不符合这个前提条件,那么用人单位不能以

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从另一方面考虑,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试用期满是否转正问题并无批准权,换句话说,当试用期履行届满后,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办理转正手续,劳动者均已进入正式录用期,既然已处于劳动合同期,解除依据当须依照劳动合同期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办理。

因此,本案中由于公司向贺先生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是在试用期之后,亦即贺先生进入正式录用期之后,因而公司无权再以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已处于劳动合同期内员工的劳动合同。

证明需在试用期内开具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证明。如果不能提供,即便劳动者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

动合同也会被劳动仲裁或法院裁决撤销。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作出劳动合同解除处理应具备以下要件:

1、用人单位对录用岗位制订了明确的录用条件(如劳动者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思想品德、技术业务水平、户籍关系等);

2、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录用条件;

3、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4、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在劳动者试用期内。

以上四个要件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定要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进行考核、评价,并在试用期内作出解除合同决定。

本案中,公司仅提供了一份考核

结论单,且上面仅有公司相关人员的签字,而没有贺先生的签字,不足以让劳动仲裁员信服这份考核结论单是当时对贺先生试用期工作的评价,而不是用人单位事后补做的。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须继续与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

辞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

自2013年7月30日进入公司,至今2个月多一点,在这期间,也确实学到一些东西,关于现实和理想,关于人与人的相处交流„„感谢公司为我提供了这样一个良好的平台,公司的产品发展前途是光明的,一直以来对产品也比较有信心的。但2个月的工作下来,发现自己并不适合这类的工作,对于电子商务这块的专业知识也比较欠缺,能做的事少,无法抱着喜爱的心态去工作,对这份工资拿着也觉得受之有愧,整个工作状态不佳,长期下去也怕给整个团队造成负面影响。公司目前正是储备人才的时刻,相信,我的离开能够很快让更好更新鲜更适合本岗位的的“血液”补充进来。

因自身对适应这份工作能力方面的欠缺,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望公司给予批准!

祝公司产品顺利推进创造辉煌,祝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们前程似锦、鹏程万里!

此致

敬礼!

2013.10.10

如今,跳槽已成为职场中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现象了,试用期辞职报告模板。一些人在决定跳槽之时,都是交上辞职信就走人,要么是领了工资,第二天就“消失”了。这些人并不提前跟公司里的人透露辞职的事,也不会提前打好招呼。他们以为,这样能最好地保护自己。可是,世界很大也很小,更何况同在一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职场混。因此,一个成熟的职场中人,应该在辞职之时多考虑一下自己的离开对原公司可能造成的冲击,更应该考虑降低自己的辞职成本。

当你决定辞职时,不仅对你自己有影响,对同事、对上司,甚至对部门都会有影响。所以,最好的做法是首先直接跟主管提交辞呈,诚实地说明辞职的原因,然后与主管商量,什么时候应该让同事们知道,以及如何将工作合理移交。有的公司有严谨的代理人制度,交接过程会容易一些。如果没有这样的制度,在你走人之前要做好移交工作。

另外,有5件事是非做不可的。

1.如果你想把属于自己的档案带走,交辞职信前就应该处理好。不要离开前匆匆忙忙地准备,难逃“瓜田李下”之嫌。

2.任何资料要带走,先确认是否有知识产权问题,损害原公司利益的事情不要做。

3.若是进入原公司的竞争公司,尽量少谈原公司的竞争策略与业务机密。谈论这些虽然可能会暂时讨得新主的欢心,甚至可能因此提高自己的薪酬与职位,但更会因此落个背叛与出卖的恶名。

4.避免以负面方式谈论原公司,这会影响你在行业内的声誉。

5.不要积极挖原公司的人进新公司,否则新公司虽然短期获益,却会让新公司对你渐生防范之心,怕你再度离职时再挖墙角。

所以,纵使你对公司有强烈不满,离职也要低调。因为外人很难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弄得满城风雨,不免让人质疑你为人处事的方法。

 首先感谢您对我的信任和支持,让我加入XXX这个团队,辞职报告《试用期辞职报告模板》。

进公司工作一个月了,从内心感觉,我完全不适合和胜任现在的工作,我辜负了您的希望,做了逃兵,在此说声:对不起。不管怎样,我还是想早点离开,对您对公司都是最好的选择。

我刚上班的第一天晚上,是星期一的周会,从会上我就感觉到我的压力是挺大的。往后的几天,我每天都在仔细考虑问题,说句实在的,晚上睡觉都没有以前那么安稳。首先工作方面,我不但必须得从头开始,而且还要收拾以前的烂摊子,也就是补账,整理账目。用友ERp

7、

8、9三个月的现金账我根据出纳的现金日记账已经补齐了。可是和以前几个月的账目衔接不起来,我一个一个查,结果是07年年末结转余额时,借贷不平。因08年填制了几个月的凭证,期初余额已经改不了,所以08年一年的账目都没办法理清,09年也没办法结转准确余额。其次,公司的管理方面,XX公司是个家族式的管理模式,有时意见不统一,还真不知该听谁的。

最后就是我的家庭方面了,我来面试时,公司是五天制的,晚上加班是自愿的,可自从我加入后的这段时日里,我感觉每晚加班到9点或10点甚至更晚是正常的,好像和白天上班没什么两样,有关加班时间,给我最深刻的是上星期一晚周会开到12点,这是我做财务以来还是第一次碰到的。明年我小孩还有我妈都会来广东,我老公是做业务的,自然是没多少时间照顾家庭,显然以我的工作时间是很不合适的。以上几点是我的个人主观看法,仅供参考,但都是我的内心感受。因为我知道很多漂亮衣服,但并不都适合穿在我身上。适合自己才是最好的,公司用人也是如此。

今天我已经在OA上发了我的辞职书,如有不便之处,敬请海涵!最后我真诚的祝愿公司的业绩能够蒸蒸日上,公司越办越红火。

尊敬的伍缘公司人事部:

您好!

我很抱歉自己在试用期内向公司提出辞职。来到盘点小组有一些时间了,很荣幸能成为伍缘超市盘点小组的一员。在试用期间,我学到了很多,感受了很多,非常感谢公司和小组给予我这样一个良好的平台。

由于个人原因发现对这份工作的方式有所欠缺,自己并不能胜任这类的工作,无法继续抱着热情去工作,长期下去也怕给整个小组造成负面影响,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对于由此为公司造成不便,我深感抱歉。请领导安排人选。

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并祝公司以后事业蓬勃发展。

此致

申请人:

日期:2013年12月24日

尊敬的学校领导:

来到广告中心也快两个月了,开始感觉中心的气氛就和一个各位庭一样,各位相处的融洽和睦,在这里有过欢笑,有过收获,当然也有过痛苦。虽然多少有些不快,不过在这里至少还是学了一些东西。

很遗憾在这个时候向中心正式提出辞职。

在这一个多月的工作中,我确实学习到了不少东西。然而工作上的毫无成就感总让自己彷徨。我开始了思索,认真的思考。思考的结果连自己都感到惊讶――也许自己并不适合电视采编这项工作。而且到这里来工作的目的也只是让自己这一段时间有些事可以做,可以赚一些钱,也没有想过要在这里发展。因为当初连应聘我都不知道,还是一个朋友给我投的资料,也就稀里糊涂的来到了这里。一些日子下来,我发现现在处境和自己的目的并不相同(一个月工资还不够您扣的,当然也不够一个网站的制作费用)。而且当初您好说的网线端口的事情一直没有音信了,开课的事也没有听说。我一直以为没有价值的事情还不如不做,现在看来,这份工作可以归为这一类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白白浪费掉了。我想,应该换一份工作去尝试了。

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中心辞职于中心于自己都是一个考验,中心正值用人之际,不断有新项目启动,所有的前续工作在中心上下极力重视下一步步推进。也正是考虑到中心今后在各个项目安排的合理性,本着对中心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中心因我而造成失误,我郑重向中心提出辞职。我也将这几天(8月6号—8月7号)的事情给做完。至于剩下的事,留给其它的同事去完成吧。

离开这个中心,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确实很舍不得,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但是我还是要决定离开了,我恳请中心和领导们原谅我的离开。

祝愿中心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申请人:辞职报告

很少人会在试用期间辞职的,但是如果发现工作不适合自己,那么就得辞职了,省得浪费时间,那么作为一个试用员工,辞职申请书该怎么写呢?

尊敬的黄总:

您好!

很遗憾在这个时候向xx正式写出辞职申请,或许我还不是正式职工,不需要写这封辞职申请。

xiexiebang.com范文网(FANWEN.CHAZIDIAN.COM)

来到这里也快两个月了,开始感觉这里的气氛就和一个大家庭一样,大家相处得融洽和睦。在这里有过欢笑,有过收获,当然也有过痛苦。虽然多少有些不快,不过在这里至少还是学了一些东西。

在这一个多月的工作中,我确实学习到了不少东西。然而工作上的毫无成就感总让自己彷徨。我开始了思索,认真地思考。思考的结果连自己都感到惊讶--或许自己并不适合xx这项工作。而且到这里来工作的目的也只是让自己这一段时间有些事可以做,可以赚一些钱,也没有想过要在这里发展。因为当初连应聘我都不知道,还是一个朋友给我投的资料,也就稀里糊涂地来到了这里。一些日子下来,我发现现在处境和自己的目的并不相同。而且我一直以为没有价值的事情还不如不做,现在看来,这份工作可以归为这一类了。n多的时间白白浪费掉了。我想,应该换一份工作去尝试了。

离开这里,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确实很舍不得,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但是我还是要决定离开了,我恳请领导们原谅我的离开。

祝愿这里蒸蒸日上!

望领导早日批准我的申请,在此非常感谢!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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