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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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担保、贷款承诺、信用证

(2007-03-20 1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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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谈财论经

保理 -----

根据《国际保理公约》的定义,保理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保理业务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新兴综合性金融服务。作为一项新的中间业务,保理业务的收益高于传统的贷款业务。一般来说,银行将按照应收账款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账户管理费、资信调查费、额度核定费等手续费(通常2%-6%),并对企业获得的预付款收取利息,且利率通常较银行优惠利率高出一定比例。

担保 -----

分为保函担保和保证担保。

保函担保:

保函是一种特殊的担保方式,在商业往来中,将贸易双方的商业信誉转化为银行信誉。保函既不同于一般的保证合同,也不同于备用信用证,因此,银行在出具保函时更应该注意降低自身风险。

一、银行保函的概念及主要的法律关系

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委托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它有以下两个特点:

1.保函依据商务合同开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具有独立法律效力。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2.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合同双方接受。

银行保函业务中涉及到的主要当事人有三个:委托人、受益人和担保银行,此外,往往还有反担保人、通知行及保兑行等。这些当事人之间形成了一环扣一环的合同关系,它们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下:

1、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基于彼此签订的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权利义务关系。此合同是它们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依据,相对于保函协议书和保函而言是主合同,他是其他两个合同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如果此合同的内容不全面,会给银行的担保义务带来风险。因而银行在接受担保申请时,应要求委托人提供他与受益人之间签订的合同。

2、委托人与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基于双方签订的《保函委托书》而产生的委托担保关系。《保函委托书》中应对担保债务的内容、数额、担保种类、保证金的交存、手续费的收取、银行开立保函的条件、时间、担保期间、双方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解除等内容予以详细约定,以明确委托人与银行的权利义务。《保函委托书》是银行向委托人收取手续费及履行保证责任后向其追偿的凭证。因此,银行在接到委托人的担保申请后,要对委托人的资信、债务及担保的内容和经营风险进行认真的评估审查,以最大限度降低自身风险。

3、担保银行和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基于保函而产生的保证关系。保函是一种单务合同,受益人可以以此享有要求银行偿付债务的权利。在大多数情况下,保函一经开立,银行就要直接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

保证是债的担保方式的一种,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可见,第一,保证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
第二,保证是担保他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第三,保证是就主债务履行负保证责任的行为。另外还应注意,保证担保的保证与通常意义上的保证是有区别的,这是一种债权担保制度,具有法律意义。

1、保证担保合同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应当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约定相应的内容。其中,保证期间的约定应当明确,不能约定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
也不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约定不明的内容。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债权同时转让,担保中心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担保中心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担保中心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务,应当取得担保中心书面同意,对未经担保中心同意转让的债务,担保中心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担保中心书面同意,担保中心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担保中心书面同意,保证期

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期间。

5、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6、保证期间,债务人可以改变担保方式,但应当通知担保中心,需要经担保中心同意的还应当取得担保中心同意。新的担保合同生效后,原保证担保合同解除。

贷款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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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承诺是指银行向客户作出的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按商定条件为该客户提供约定数额贷款的承诺。在客户满足贷款承诺中约定的提款先决条件情况下,银行按约定的金额、利率、时

间、期限等,满足客户的借款需要。

(1)办理贷款承诺的优势

客户一旦获得银行的贷款承诺,未来获得可靠现金来源的可能性大大提高,竞争优势也随即

增强。

(2)贷款承诺适用范围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项目,存在资金缺口,按国家项目审批规定,须由银行对项目资金缺口出具贷款承诺的项目。

(3)贷款承诺申办手续

① 有贷款承诺需求的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

② 银行审核、审批客户提供的项目资料;

③ 向客户出具贷款承诺。

信用证

信用证是银行用以保证买方或进口方有支付能力的凭证。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
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可见,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二是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三是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

保理融资

所谓的保理业务是指销售企业通过将其合法拥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由银行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综合性金融服务。

保理的分类

(1)、以是否对卖方有追索权,分为有追索权的保理和无追索权的保理。

(2)、以应收账款转让后是否通知购货商,分为明保理和暗保理。

(3)、以是否向供应商提供融资,分为融资保理和到期保理。申请保理需要的材料

(1)、供应商企业须提供材料:《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
公司的证明文件(包括公司简介、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证)、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

(2)、购货商企业需提供的材料:公司简介、公司章程、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3)、应收账款资料:购销合同原件或经证实为原件的复印件;
经买方确认的应收账款对账单副本,表明相关交易合同应收账款付款情况、付款期限及付款条件明细;
货运证明或其他表明货物确已发运的单据;
交易发票;
提货单、质检证明、预付款(定金)证明。

(4)、银行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际保理业务流程(案例)

国际保理业务流程本身并不复杂,下面以国际保理中最常用的双保理为例,对国际保理的业务流程进行介绍。

出口商为中国某压力锅生产商A公司,进口商为法国某大型超市B公司。

1、A公司经与B公司协商,欲采用赊销(OA,90天)方式进行贸易。

2、A公司与国内某银行(为FCI成员)联系,向其提出办理国际保理业务的申请,向该银行提供与此笔赊销交易相关的背景资料(贸易合同)。该银行经审查同意后,双方签订出口保理合同,出口商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该银行,该银行作为出口保理商负责保理业务的运作。

3、国内某银行选择法国一家银行(同样为FCI成员,双方通常签订过代理保理协议),作为进口保理商,应收账款被再次转让给该法国银行。与此同时,法国的银行对B公司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并根据其资信状况核定一定的信用额度。B公司在该信用额度范围内,以赊销为付款条件下达订单。

4、A公司货物出口后,将正本发票、提单、原产地证书、质检证书等全套单据寄给B公司,并根据国内某银行的要求,将相关单据副本交给国内某银行。国内某银行可根据A公司的要求,按照外销发票票面金额的80%—95%,向A公司提供融资款项。

5、国内某银行通过FCI的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将相关单据通知法国某银行。法国某银行在发票载明的付款到期日前向B公司催收货款交付国内某银行,国内某银行向A公司付清尾款。

6、如果发票载明的付款到期日满90天,B公司仍未支付货款,法国某银行将按照发票票面金额的100%付款给A公司(这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保理业务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即保理商为出口商提供100%的信用担保)。

香港丰盛融通有限公司

国内保理业务

(一)什么是国内保理业务

国内保理业务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商业银行能够接受的应收帐款为质押来办理短期授信融资的业务。

(二)国内保理业务的种类

1、无追索权保理是指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项下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保付代为管理,并承担相应的信用风险。

2、有追索权保理是指卖方将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卖方与买方订立的销售或服务合同项下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为其提供贸易融资、应收帐款催收、销售分户帐管理等服务。

(三)国内保理业务的签发对象

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四)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人应当具备在我行开立账户、资信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大、供销关系稳定等基本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1、资产规模、销售收入规模较大。产品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

2、销售收入连续稳定。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销售收入归行率在50%以上。

3、依我行客户评级标准信用评级较高等。

(五)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人申请国内保理业务时,除应符合我行流动资金贷款条件外,应同时向我行提供以下信息和资料:

1、具有真实、合法、有效的货物销售背景,且非寄售、试用、行纪或代销等交易,交易的结算方式为赊销。

2、卖方已按合同交货,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应收账款债权依法可以转让,卖方与买方之间不存在商业纠纷,应收账款债权无瑕疵。

4、应收账款债权证明完整,能够提供如发票(如增值税专用发票)、货运单据、提货单或仓单等文件以及质检单或定金证明等辅助证明材料等。

(六)办理国内保理业务贷款申请人除应符合我行流动资金贷款条件外,应同时向我行提供以下资料:

1、应收账款债权证明文件及辅助材料,如商务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发票、货运单据、提货单或仓单、定金证明、通过国际或国内质量认证的证明材料等。

2、应收方的基本情况说明等。

(七)国内保理业务额度、期限、费率

1、国内保理业务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已核准发票金额90%。

2、国内保理业务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六个月,依据客户资金周转实际情况,双方合理确定期限。

3、国内保理业务利率与一般贷款相同,在办理国内保理业务时逐笔收取管理费。

(八)国内保理业务办理

在办理国内保理业务前要及时办妥有关手续。银企双方签订的《应收账款质押协议》,并明确回款账号。对《应收账款质押协议》、《应收账款受让清单》、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中应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申请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以及申请人是否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等进行审核,复核无误后向申请人收取管理费办理国内保理业务。并发送《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确认书》,指示买方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将款项付至商业银行指定账户。

(九)国内保理业务的还款

国内保理业务一般采用一次性还款或分期还款方式,应收账款到期前,卖方保理商向买方提示付款,买方应该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将款项付至商业银行指定账户中归还融资。

国内保理案例

B公司为汽车零配件生产厂商,主要为我国几大汽车生产厂家供货,由于行业特性以及买家的强势地位,买家向B公司提出的付款周期为3-6个月,付款周期较长,公司必须补充流动资金,随着销售收入的增加,营运资金在生产各环节中占比随之增加,造成B公司流动资金紧张,为保证B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周转,满足市场需求,该公司希望可以融资来专门用于满足买家的采购需求。但由于B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受自身的积累和融资担保影响,融资较为困难。

基于客户这种情况和需求,民生银行向客户提出了国内保理解决方案。具体操作为,B公司发货后,向民生银行提交产生的所有应收账款文件,并转让给民生银行,民生银行确认账款后,向B公司提供融资。之后,民生银行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催收。同时,由于买家资质良好,民生银行还对这部分买家的应收账款提供信用风险担保服务,如果到期买方无力付款,民生银行将做担保付款。

民生银行的国内保理业务给B公司带来如下好处:

1、有效缓解了B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加快资金周转,缩短资金回收期,增强竞争力;

2、买方的信用风险转由银行银行承担,收款有保障;

3、B公司将未到期的应收账款立即转换为销售收入,优化了财务表结构;

4、资信调查、账务管理和账款追收等由民生银行负责,节约B公司的管理成本

5、成本较低,手续简便,B公司可随时根据买方需要和运输情况发货,把握商机 (1)国内保理案例

在己有的国内保理案例中,以发生卖方信用风险比例最多。信用风险表现特征中,有卖方经营困难,挪用保理回款,即间接还款;有卖方欺诈,即提交空头发票的。下面是某股份制商业银行2005年发生的一笔国内保理逾期案例。保理类型为公开型有追索权保理,保理风险类型为卖方信用风险。2004年4月21日某股份制银行授予A公司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12个月,业务品种为公开型有追索权保理,由B公司担保,并提供丽水某地60.39亩土地使用权抵押。

5月18日,A公司交单,提出保理融资申请。该银行核对各项单据无误后,发放了保理融资款9926725元人民币,到期日2004年10月26日。后追加该公司法人代表的个人担保,另外两家与A公司关系密切的C,D公司担保。

7月5日,获悉该公司法人代表因挪用公款被浙江省云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在向公司要求提前还款的同时,核实应收帐款,发现该笔应收帐款根本不存在。付款人福建烟草公司否认了该笔应收帐款的存在。2004年11月26日该笔保理融资转逾期贷款,最终造成380万元的坏帐。

造成该笔授信业务出现风险的原因主要是企业提供虚假资料,以不真实的贸易背景办理保理业务。该笔案例中,涉及卖方的欺诈,即卖方的信用风险,同时也有操作中未能识别假发票,即操作代写职称论文风险。在放款过程中,对具体业务贸易背景、实际情况的真实性未仔细核对。合同规定,安装完成并能正常使用之日起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该笔预付款收据出具日为2004年4月28日,而工程验收单签发日期为2004年4月29日:该收据注明限于2002年12月31日前填开使用方有效。发票品名为内部电话系统设备,应开具增值税发票,而提供的是建筑安装发票。

从该笔案例可以看出,即使是有追索权保理,在卖方经营不善面临破产的情况下,保理商依旧面临无法全部收回贷款本息的风险。回顾该笔保理逾期产生的始末,风险主要发生在两个阶段:一是贷前调查阶段,客户经理对该客户的信用调查不力。A公司是该股份制银行的新客户,在该银行无任何信用记录。此时如果通过对买方福建烟草公司的征询来印证A公司与买方所建立的业务关系,就可以在源头上识别A公司以虚假的应收帐款来套用银行资金。卖方是第一还款来源,对卖方的信用考察非常重要,在本案中,即使有B,C,D三家公司担保,再追加法人代表个人担保,还是无法挽回保理融资本息损失。尤其是当法人代表本人被拘捕,担保单位为A公司的关联公司时,第二还款来源根本不可能实现。从本案可以看出,保理授信审批要求与流动资金贷款一样要求提供担保或抵押的做法,对于保理风险的防范,是没有太大实际作用的。二是交单融资阶段。客户经理在进行额度使用审批时,未对A公司提交的《应收帐款转让通知书》、税务发票仔细审核,未发现《应收帐款转让通知书》上买方确认盖章处只有签名,无买方福建烟草公司的公章,税务发票已过期。在随后的帐户经理审核单据时,依旧未能发现该笔应收帐款为空头发票。因此,加强对卖方信用的考察,选择适合做保理的客户是防范保理信用风险的重要措施;在保理操作流程中,加强每个环节的审核,落实每个人员的职责,是防范保理操作风险的有力措施。

国内保理池融资(深发展)

应收账款占压资金使您不堪重负?

您的应收账款分散、发生频繁、期限不

一、管理困难?

深发展国内保理池融资可以帮您解决难题:您只需将一个或多个国内不同买方、不同期限和金额的应收账款全部转让给我行,我行根据累积的应收账款“池”余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融资,为客户提供可跨越单笔账款期限、形式灵活多样的融资支持。

产品特点:

蓄水成“池”:“池”由一个或多个买方的多笔不同金额、不同期限的应收账款积聚而成,用以企业融资

一次通知:我行向买方一次性地发出转让通知,通知方式灵活

循环融资:只有应收账款持续保持在一定余额之上,企业就可在我行核定的授信额度内获得较长期限的融资,且融资金额、期限可超过单笔应收账款金额、期限,融资方式灵活多样,包括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票保贴等,以满足企业的不同需求

专业管理:我行为企业提供专业的账务管理、对账服务。

应用案例:

XX医药有限公司通过使用深发展“国内保理池融资”,盘活流动资金,销售增长率提高100%。

XX医药有限公司2006年销售收入3亿元,应收账款余额保持6000万元左右,其中4000万元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当地各大医院,付款期多为半年左右,大量占压了流动资金。

解决方案:

深发展提出的解决方案:国内保理池融资。

深发展针对XX医药应收账款质量良好且余额稳定的特点,采用“国内保理池融资”的方式,对企业与各大医院的应收账款余额提供最高达3200万元的融资,当应收账款新增发生额与回笼资金形成动态平衡、在保证应收账款余额不低于设定金额时,回笼资金可划回企业的结算账户,由其自由支配。这一灵活的融资方式解决了企业的资金占压难题,提高了资金周转速度,有力地促进了销售增长。经过一年多的运作,企业销售管理和资金管理效果明显好转,稳定并扩大了客户群体,2007年销售收入增加到6亿元,整整翻了一番,企业在我行的“国内保理池融资”额度也随之扩大。

国内保理池融资

企业将一个或多个不同买方、不同期限和金额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深圳发展银行,由我行为您提供应收账款融资、账务管理、账款催收等一项或多项的综合金融服务。

业务优势

 蓄水成“池”:“池”由一个或多个买方的多笔不同金额、不同期限的应收账款积聚而成,用以企业融资;

 一次通知:卖方将我行认可买方的应收账款全部转让给我行,我行向买方一次性发出转让通知;

 循环融资:只要应收账款持续保持在一定余额之上,企业就可在我行核定的授信额度内获得较长期限的融资,且融资金额、期限可超过单笔应收账款的金额、期限;
且融资方式灵活,不仅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还可以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以及商票保贴等多种方式,以满足企业的不同需求。

 专业管理:我行为使用该产品的企业提供专业的账务管理、对账服务。

产品选择

 如果您的企业存在买方分散、交易频繁、账期不一等应收账款难题,我们建议您首选国内保理池融资业务。

适用范围    采用赊销结算方式,账期一般在180天以内;

买卖双方具有稳定的、连续的贸易关系,且为非关联企业;

年销售收入达到3000万元或以上。

业务流程

①您在商务谈判时,即可将办理保理业务的意向告知买方,以便买方配合我行提供相关信息;

②在受理您的保理业务申请后,我行会为您核定融资额度和买方信用额度,并与您签订《国内保理合同(应收账款池融资版)》等协议;

③您发货后,通过办理发票转让手续将批量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我行;

④如有融资需求,您马上就可获得高达发票金额80%的融资(融资比例可视您的经营、资信等综合情况适当提高);

⑤发票到期后,我行为您提供收款、催收等服务,并按到期时间先后对应收账款进行逐笔核销。

若您有意向办理国内保理池融资业务,请下载《深圳发展银行国内保理池融资业务申请书》 ,填写完毕后发送至总行保理业务中心邮箱:factoring@sdb.com.cn,我行将安排专人予以跟进。欢迎垂询!

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发布统计显示,2010年2季度,国内27家商业银行累计叙做国际保理业务106.57亿美元,其中出口保理业务94.15亿美元,进口保理业务12.42亿美元。国内保理业务量为2440.79亿人民币,其中卖方保理业务2303.4亿人民币,买方保理业务137.39亿人民币

新华网上海4月7日电(记者姚玉洁)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年会7日在上海举行,同时发布了《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

《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是我国保理业务领域首份自律规范文件,旨在引导商业银行建立保理业务理念,规范操作流程,防范业务风险,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的健康发展。《规范》首次对保理业务定义、特点、分类、操作流程、内部管理进行了全面系统阐释,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

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银行副行长张燕玲说,保理专业委员会成立一年来,积极健全各级组织架构和工作规则,制订并签署《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自律公约》,编写并发布《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截至2009年末,成员单位国际保理业务量为250亿美元,国内保理业务量5709亿元,国内保理业务量同比增长113%。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表示,《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的发布是我国保理业务发展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必将推动保理业务的长足发展。

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 编辑:blwyh | 2010-04-07 08:48:49 | 作者: | 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 | 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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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立保理业务管理基本原则,明确其业务属性,以规范和促进保理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际国内惯例,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开办保理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三条 银行在办理业务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遵守国际惯例,如《国际保理通用规则》等;

(三)妥善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关系;

(四)妥善处理同业合作与竞争的关系。

第二章 定义、特点及分类

第四条 定义

(一)应收账款

本规范所称应收账款指权利人(以下简称“债权人”)因提供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以下简称“债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本规范所称应收账款包括下列权利:

1、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

2、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

3、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

4、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

5、其它。

(二)保理业务

保理业务是一项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融资、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及坏账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债权人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不论是否融资,由银行向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一项:

1、应收账款催收:银行根据应收账款账期,主动或应债权人要求,采取电话、函件、上门催款直至法律手段等对债务人进行催收。

2、应收账款管理:银行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其提供关于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对账单等各种财务和统计报表,协助其进行应收账款管理。

3、坏账担保:债权人与银行签订保理协议后,由银行为债务人核定信用额度,并在核准额度内,对债权人无商业纠纷的应收账款,提供约定的付款担保。 第五条 保理业务具备以下特点:

1、银行通过受让债权,取得对债务人的直接请求权;

2、保理融资的第一还款来源为债务人对应收账款的支付;

3、银行通过对债务人的还款行为、还款记录持续性地跟踪、评估和检查等,及时发现风险,采取措施,达到风险缓释的作用;

4、银行对债务人的坏账担保属于有条件的付款责任。

第六条 保理业务分类

1、国际、国内保理

按照基础交易的性质和债权人、债务人所在地,可分为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在境内的,称为国内保理;
债权人和债务人中至少有一方在境外的,称为国际保理。

2、有、无追索权保理

按照银行在债务人破产、无理拖欠或无法偿付应收账款时,是否可以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或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归还融资,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有追索权保理是指在应收账款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银行可以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或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归还融资。有追索权保理又称回购型保理。

无追索权保理是指应收账款在无商业纠纷等情况下无法得到清偿的,由银行承担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无追索权保理又称买断型保理。

3、公开、隐蔽型保理

按照是否将应收账款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可分为公开型保理和隐蔽型保理。

公开型保理应将应收账款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债务人提交银行规定格式的通知书,在发票上加注银行规定格式的转让条款。

隐蔽型保理中应收账款转让的事实暂不通知债务人,但银行保留一定条件下通知的权利。

第三章 银行内部管理要求

第七条 银行应根据业务发展战略、业务规模等,设立专门的保理业务部门或团队,负责制度制订、产品研发、推广、业务操作和管理等工作,并配备相应的资源保障。

第八条 银行开办保理业务应配备专业的从业人员,岗位设置应包括以下职能:业务管理、产品研发、风险控制、市场营销和业务操作等。

第九条 银行应积极组织从业人员接受培训,包括国际保理商联合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各类专业培训活动,并对其专业能力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十条 银行应根据自身情况建立规范的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一)业务管理办法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业务范围:应参照本规范对具体产品进行定义,并按银行自身的情况制定适当的业务范围。

2、组织结构:应明确业务相关部门及其职责,同时授予保理业务部门相对独立的管理权限。

3、客户准入:应按照保理业务特点,制定适当的客户准入标准。

4、账款标准:应制定适合叙做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账期、付款条件、交易背景和性质等。

5、授信审批:应结合保理业务特点,制定有别于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政策、评估标准和放款条件。银行可发起对债务人的主动授信,且不必与债务人签署授信协议。

6、同业风险管理:应对合作银行、保理公司及保险公司等进行授信管理。

7、授信后管理:应制定与保理业务特点相适应的授信后管理政策,包括密切监控债权人及债务人履约情况、交易背景真实性、应收账款回款情况等。

8、收费及计息标准:应根据业务成本、风险承担、合理利润等因素制订收费、计息标准。国际保理融资利率可采用内部资金成本加点方式厘定,国内保理融资利率可按不低于票据贴现利率执行。

(二)保理业务操作规程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业务受理。

2、额度申请及核准。

3、协议签署:银行应与债权人签订业务协议,可不与债务人签订协议。

4、交易真实性审查。

5、应收账款转让及通知债务人:除单笔核准外,原则上应要求债权人对指定债务人的应收账款整体转让。

6、额度使用及管理:包括对债权人和债务人额度的启用、占用、变更、冻结和取消等。

7、融资发放。

8、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

9、费用收取及支付。

10、特定情况处理:包括贷项清单、商业纠纷、间接付款和担保付款的处理等。

11、会计处理。

第十一条 银行根据内部管理要求决定保理业务是否在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进行转让登记。

第十二条 银行应建立电子化的业务操作和管理系统,以实现以下目标:

1、管理流程统一:设定统一业务标准,确保银行在参数构架、安控维护、额度控制和业务流程等方面进行即时监控,随时了解业务运营情况,便于对业务的定期回顾和检查。

2、预警及监管:实现对应收账款的分账户管理,并对业务异常情况进行预警提示等。

3、业务数据保存:做好数据备份工作,确保储存数据安全。储存期限应不少于五年,储存数据可根据需要随时提取,用于事后的统计、管理等。

第四章 数据统计及信息披露 第十三条 银行应做好业务数据统计工作,并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及时报送。

第十四条 企业征信系统信息披露。银行提供保理融资时,有追索权保理按融资金额计入债权人征信信息;
无追索权保理不计入债权人及债务人征信信息。银行为债务人核定信用额度时,不计入债务人征信信息。银行进行担保付款或垫款时,应按风险发生的实质,决定计入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征信信息。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银行应按照本规范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以及实施细则,其它开展保理业务的机构可参照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范中凡涉及国家外汇管理法规、政策的有关要求的,如遇有关部门出台新的法规或规定,应遵守和执行新的法规。

第十七条 本规范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理贷业务流程:

一、审核客户提交的以下资料:

基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登记文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税务登记证及按时纳税证明

5、股东会决议(申请保理业务决议)

财务资料:

1、经审计的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

2、近九个月的银行账户流水对账单

3、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

4、经过人民银行年检的贷款卡(证)

业务资料:

1、买方基本情况、与特定买方签订的商务合同

2、可以证明贸易背景真实的交易记录单据(如发票、销售清单、出库单、货运及质检单据等)

3、应收账款转让给诚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确认书

4、对于政府或军方客户的集中采购项目,还应取得招标文件等资料。

二、保理合同:诚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有追索权的折价保理合同(附保理业务申请书)

三、人民银行票据质押中征系统登记

四、设立保理专用账户:双方共同监管债务人的回款资金,保证本

息按期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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