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脱贫攻坚普查实施意见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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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镇脱贫攻坚普查实施意见 两篇

  篇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的通知》和省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依据《省脱贫攻坚普查实施方案(送审稿)》《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县脱贫攻坚普查实施方案(审议稿)》等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普查目的

  全面了解全镇贫困人口脱贫实现情况,重点围绕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为分析判断脱贫攻坚成效、总结发布脱贫攻坚成果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

  二、普查范围和对 象

  普查范围为全镇 15 个行政村,普查对象为所有建档立卡户。

  三、普查时间

  普查标准时点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普查时间:县为 2019 年底前脱贫摘帽的县,参加第一批国家脱贫攻坚普查,普查时间是 2020 年 7 月 20 日至 8 月 10 日。

 镇上普查时间根据县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日程安排通知确定。

  四、普查内容

  普查内容包括建档立卡户基本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主要收入来源、获得帮扶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以及行政村基本公共服务情况等。具体分为 2 类普查表:

  (一)建档立卡户普查表。主要包括建档立卡户基本情况、 “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主要收入来源等内容。

  (二)行政村普查表。主要包括行政村基本情况、基本公共服务、经济与扶贫参与、村组织建设、驻村帮扶等内容。

  五、普查方法

  县作为国家贫困县进行普查。在对普查范围内的全部建档立卡户进行清查摸底基础上,由跨县异地派驻的普查工作组使用智能终端进行现场登记。

  (一)清查摸底方法。以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资料为基础,对普查范围内的全部建档立卡户进行清查摸底,整理形成普查底册。具体按照《省脱贫攻坚普查实施方案》中《清查摸底工作细则》和《数据审核验收工作细则》组织实施。

 (二)普查登记方法。建档立卡户普查表由派驻普查工作组按照建档立卡户普查底册逐户填报。行政村普查表由镇普查机构组织村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填报,经村委会及镇人民政府分别审核盖章确认后,由县普查机构统一报派驻普查工作组组织审核录入。

  (三)数据采集报送方法。普查对象数据及相关信息广泛使用智能终端采集、在线报送的方式获取。

  六、普查组织实施

  成立镇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扶贫工作的副镇长以及扶贫站副站长担任,成员为各包村组长以及各村支书,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普查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扶贫工作站,由扶贫站副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做好与县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工作,同时做好业务指导、数据采集、数据质量监管、上报以及现场普查登记和审核验收等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列入普查范围的村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脱贫攻坚普查工作。

  七、依法普查与质量控制

  普查工作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省脱贫攻坚普查实施方案》及相关

 规定组织开展。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地提供普查数据,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普查资料。任何单位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篇二 国家素质取决于人的素质,而人的素质主要在于学校的教育。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巩固“无因贫辍学”成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现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情况,为贫困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和完善脱贫机制,做到不让每一名学生流失,不让每一名贫困生因贫辍学,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坚持“精准帮扶、扶持到户、资助到生、促进公平”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把提高贫困学校和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上好学作为我校教育扶贫工作未来几年的核心任务,不断创新教育管理模式,促进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

 二、奋斗目标 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对接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努力构建到村、到户、到人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加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技能教育和综合

 素质培养,实施教育强民、技能富民的精准扶贫举措,促进贫困家庭从根本上脱贫致富。

 三、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xx 副组长:xx

 组 员:xx Xxx 俞雅雪 Xxx 四、主要措施 (一)认真开展贫困学生核实及数据清查工作 采取入户、走访排查的方式,逐人摸清我村各级各类贫困学生底数,建立完善各学段贫困学生和 “建档立卡” 贫困学生精准信息库,对接县民政、扶贫部门,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数据互联互通,做到数据精准、监测精确。

 (二)精细实施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落实贫困家庭学前阶段、学生义务教育阶段补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确保无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三)加大教育政策倾斜帮扶

 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按照特困学生标准进行贫困资助。

 (四)认真开展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活动 学校正式教师每人帮扶一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明确教师结对帮扶学生名单,实施“一对一”帮扶工作;建立党员教师包扶贫困学生制度,每名党员教师至少与 1 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做好“三扶”(扶志向、扶学业、扶生活)工作。

 (五)切实加强技术培训帮扶 以家长学校为基础,加大学校与家庭沟通交流,建立线上线下家长培训机制,针对贫困家庭实施技术培训、市场信息、创业致富教育引导。

 (六)积极开展爱心捐赠帮扶活动 组织我校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广泛开展爱心捐款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各界人士自愿捐款,凝聚全社会力量,推动建立“爱心扶 贫基金”。

 五、组织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校成立以校长史来祜为组长,王小鱼老师为副组长,赵桂宁、贺治珊、俞雅雪、曹静几位老师为组员的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校会议室。具体

 负责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其他日常工作,扎实组织开展扶贫帮困工作。统筹协作、上下联动,全力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为精准脱贫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包联帮扶工作责任 我校领导和教师对学生开展帮扶活动。确保我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一对一”全部包扶到位。

 (三)严格问责 制定精准脱贫工作问责办法,对工作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教师,严格实行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倒逼工作到位、倒逼成效落实。

 (四)建立教育脱贫领导小组定期议事制度 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扎实推进,确保帮扶质量和效益,注重工作资料收集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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