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承诺书(共合集)

|idpi

杞县益民医院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的

承诺书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我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新农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新农合的有关规定和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二、及时向参合农民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定期收集参合病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事项;

三、在对参合农民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

善保管;

六、严格按照住院标准,对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合农民决不作为参合农民收住入院,对符合住院条件的参合农民决不无故拒收;

七、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八、严格按照新农合要求的诊疗范围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规定进行诊疗和报销;

九、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杞县益民医院

2013年11月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严格执行泾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5、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并及时在合疗报销平台登记。

6、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减费或免费住院情况发生。

7、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康泰医院如果违反以上内容愿意承担相应的处罚和法律责任。

院长(签字):

科室负责人(签字):

科室成员(签字):

泾阳康泰医院 2018.5.29

泾阳康泰医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

杞县益民医院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的

承诺书

为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我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新农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新农合的有关规定和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二、及时向参合农民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定期收集参合病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事项;

三、在对参合农民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

善保管;

六、严格按照住院标准,对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合农民决不作为参合农民收住入院,对符合住院条件的参合农民决不无故拒收;

七、落实出院直补制度,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八、严格按照新农合要求的诊疗范围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规定进行诊疗和报销;

九、定期向市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县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

杞县益民医院

2013年11月篇2:卫生室新农合承诺书

村卫生室新农合工作承诺书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卫生局统一要求,卫生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3、熟练掌握新农合程序操作步骤,积极主动维护新农合微机等硬件,为参合农民即时报销;

4、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无私自进药和串换药品报销;
严格药品库存管理,保证实际库存和微机库存一致;

5、认真执行物价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收取一般诊疗费;
无分解收费、自定义收费、多收费、私收费、重复收费、同一人次多天多次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新农合违规行为;

6、严格参合患者身份审核制度,确保无冒名顶替报销现象;
无截留、盗用借用他人医疗证套取新农合资金的现象;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8、严格执行处方管理条例,药品剂量合理,无假处方、大处方、虚开药品等违规行为,处方实行双签字制度;

9、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领款人签字确认报销情况,同时发放报销凭证;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我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以下

违诺责任:

1、如存在未悬挂新农合宣传栏和公示栏或位置不明显,内容不清晰的;
存在未及时更新报销公示内容,公示内容不规范(包含疾病名称等),违反一项一次自愿上缴违约金200元;

2、如存在故意破坏网络,违反一次自愿上缴违约金5000元;
以故意停电、网络不通、硬件故障、不熟悉程序、出现软硬件故障不及时维护等非客观因素未即时报销或拒绝报销的,违反一次自愿缴纳违约金1000元;

3、如存在私自进药行为,违反一次上缴违约金2000元,同时自愿上缴私自购进的所有药品;

4、如存在不开具处方或开具假处方、大处方、家畜用药,处方不规范等行为,违反一次自愿上缴违约金1000元;

5、如存在虚开药品、未按标准收取一般诊疗费(分解处方、超标准、重复收取等)、盗用他人医疗证报销、审核不严格出现冒名顶替报销、串换药品报销,自愿将违规报销款上缴新农合专户,并上缴违约金5000元;

6、如门诊登记记录与新农合报销记录不一致,自愿将门诊未登记的新农合报销款上缴,同时上缴违约金500元;

7、如存在截留医疗证现象,自愿接受上缴违约金500元-5000元的处理;

8、如存在不发放报销凭证,报销凭证存在代签字、不签字现象,自愿上缴违约金1000元;

9、如存在私设收费项目、私自抬高价格、分解收费等违反收费标准的行为,自愿上缴违约金2000元;

10、用其他手段套取新农合资金的,无论套取金额多少,自愿将违规报销款上缴新农合专户,并自愿上缴违约金5000元;

如我卫生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多种违规行为上缴违约金达5000元或5000元以上,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单位新农合定点资格和暂停工作人员执业资格、撤销新农合定点资格、注销单位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室张贴公示,另外两份分别报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和县新农合办公室备案。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摁手印):

工作人员(签字、摁手印):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篇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承诺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承诺书

1、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开制,一日清单制。

2、严格执行国家医疗项目和药品收费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阶梯式用药。严格掌握参合患者的入、出院指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3、认真贯彻落实《宝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对前来我院就诊的参合患者,主动、热情接受对其病情的询问、政策的咨询和医疗费用的查询。做到耐心解答,服务周到。

4、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参合患者复印医疗文书提供方便。同时加强与参合患者的沟通,对患者住院期间的病情、需做的各项检查、采取的治疗措施及因病情需要应用《目录》以外的药品,均做到及时告知。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对疾病诊疗的全过程充分了解与认可。

5、我院对新农合参保患者实施出院结算、审核、垫付一条龙服务。

宝清县人民医院篇4:新农合管理规定的承诺书

遵守新农合管理规定的承诺书

切实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义务,积极做好各项医疗服务,具体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新农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新农合的有关规定和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二、及时向参合农民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定期收集参合病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事项;

三、在对参合农民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四、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热心为参合农民服务;

五、积极为参合农民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六、严格按照住院标准,对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合农民决不作为参合农民收住入院,对符合住院条件的参合农民决不无故拒收;

七、及时为出院病人办理出院和报销手续,决不无故拖延时间;

八、严格按照新农合要求的诊疗范围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规定进行诊疗和报销;

九、定期向县农合办汇报参合病人的救治、报销、转诊等工作;

十、配合上级农合办做好与农合有关的其他工作。篇5:2011年新农合承诺书

新农合规定承诺书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利润,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合管办相关监管文件精神我院新农合领导小组特制定服务承诺如下: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参合农民次均住院费用上涨不能超过当年参合农民在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次均费用的8%,总费用可报比例达80%以上。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项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河南省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住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并及时提供农村信用社帐号。

7、严格执行《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目录外用药不超过5%。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

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并及时把补偿金转入患者帐户,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对住院病人的住院情况在24小时内上传市合管办。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

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
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
参合农民次均住院费用上涨超过当年参合农民在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次均费用8%以上的,每上升1%予以800元罚款。

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6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 治医生处以6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 以300元罚款;
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

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2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

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

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2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

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6倍处罚相关责任

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

年终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一二年元月一日至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村卫生室新农合工作承诺书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卫生局统一要求,卫生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3、熟练掌握新农合程序操作步骤,积极主动维护新农合微机等硬件,为参合农民即时报销;

4、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无私自进药和串换药品报销;
严格药品库存管理,保证实际库存和微机库存一致;

5、认真执行物价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收取一般诊疗费;
无分解收费、自定义收费、多收费、私收费、重复收费、同一人次多天多次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新农合违规行为;

6、严格参合患者身份审核制度,确保无冒名顶替报销现象;
无截留、盗用借用他人医疗证套取新农合资金的现象;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8、严格执行处方管理条例,药品剂量合理,无假处方、大处方、虚开药品等违规行为,处方实行双签字制度;

9、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领款人签字确认报销情况,同时发放报销凭证;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我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以下 1

违诺责任:

1、如存在未悬挂新农合宣传栏和公示栏或位置不明显,内容不清晰的;
存在未及时更新报销公示内容,公示内容不规范(包含疾病名称等),违反一项一次自愿上缴违约金200元;

2、如存在故意破坏网络,违反一次自愿上缴违约金5000元;
以故意停电、网络不通、硬件故障、不熟悉程序、出现软硬件故障不及时维护等非客观因素未即时报销或拒绝报销的,违反一次自愿缴纳违约金1000元;

3、如存在私自进药行为,违反一次上缴违约金2000元,同时自愿上缴私自购进的所有药品;

4、如存在不开具处方或开具假处方、大处方、家畜用药,处方不规范等行为,违反一次自愿上缴违约金1000元;

5、如存在虚开药品、未按标准收取一般诊疗费(分解处方、超标准、重复收取等)、盗用他人医疗证报销、审核不严格出现冒名顶替报销、串换药品报销,自愿将违规报销款上缴新农合专户,并上缴违约金5000元;

6、如门诊登记记录与新农合报销记录不一致,自愿将门诊未登记的新农合报销款上缴,同时上缴违约金500元;

7、如存在截留医疗证现象,自愿接受上缴违约金500元-5000元的处理;

8、如存在不发放报销凭证,报销凭证存在代签字、不签字现象,自愿上缴违约金1000元;

9、如存在私设收费项目、私自抬高价格、分解收费等违反收费标准的行为,自愿上缴违约金2000元;

10、用其他手段套取新农合资金的,无论套取金额多少,自愿将违规报销款上缴新农合专户,并自愿上缴违约金5000元;

2如我卫生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多种违规行为上缴违约金达5000元或5000元以上,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单位新农合定点资格和暂停工作人员执业资格、撤销新农合定点资格、注销单位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室张贴公示,另外两份分别报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和县新农合办公室备案。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摁手印):

工作人员(签字、摁手印):

承诺时间:

3 年月 日

2016年黑鱼泡镇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

承诺书

镇赉县新农合管理中心: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统一要求,村卫生室负责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悬挂新农合宣传栏和药品公示栏,内容清晰,及时更新报销补助明细公示内容。

3、熟练掌握新农合程序操作步骤,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患者本人签字并确认报销情况,患者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

4、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报销药品一律零差价销售。

5、认真执行物价医疗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收取一般诊疗费,无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做到同一患者当天报销不许超过15元。不许有故意套取一般诊疗费等违规行为。(如一本处方只有口服药品无静点药品等现象)。

6、严格审核参合患者身份,确保无冒名顶替报销现象,无截留、盗用借用他人医疗证套取新农合资金的现象。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补助明细、处方、合作医疗证及就诊日期等填写一致。要求报销时必须留有患者本人的身份证和医疗证报销页在一起的影像资料,以备卫生院监督检查。

8、严格执行处方管理条例,药品剂量合理,无假处方、大处方、虚开药品等违规行为,次均费用不超标准。

9、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承担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卫生室停止报销或取消定点资格等处理。

村卫生室:
负责人:
(签字) 承诺时间:
2016年 1 月 1 日

为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从业乡村医生的服务行为,根据县卫生局统一要求,卫生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新农合政策,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为参合农民服务;

2、认真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

3、熟练掌握新农合程序操作步骤,积极主动维护新农合微机等硬件,为参合农民即时报销;

4、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无私自进药和串换药品报销;
严格药品库存管理,保证实际库存和微机库存一致;

5、认真执行物价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收取一般诊疗费;
无分解收费、自定义收费、多收费、私收费、重复收费、同一人次多天多次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新农合违规行为;

6、严格参合患者身份审核制度,确保无冒名顶替报销现象;
无截留、盗用借用他人医疗证套取新农合资金的现象;

7、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确保与报销记录一致;

8、严格执行处方管理条例,药品剂量合理,无假处方、大处方、虚开药品等违规行为,处方实行双签字制度;

9、严格执行新农合即时报销制度。让领款人签字确认报销情况,同时发放报销凭证;

10、积极配合各级新农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无其他新农合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我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以下违诺责任:

1、如存在未悬挂新农合宣传栏和公示栏或位置不明显,内容不清晰的;
存在未及时更新报销公示内容,公示内容不规范(包含疾病名称等),违反一项一次自愿上缴违约金200元;

2、如存在故意破坏网络,违反一次自愿上缴违约金5000元;
以故意停电、网络不通、硬件故障、不熟悉程序、出现软硬件故障不及时维护等非客观因素未即时报销或拒绝报销的,违反一次自愿缴纳违约金1000元;

3、如存在私自进药行为,违反一次上缴违约金2000元,同时自愿上缴私自购进的所有药品;

4、如存在不开具处方或开具假处方、大处方、家畜用药,处方不规范等行为,违反一次自愿上缴违约金1000元;

5、如存在虚开药品、未按标准收取一般诊疗费(分解处方、超标准、重复收取等)、盗用他人医疗证报销、审核不严格出现冒名顶替报销、串换药品报销,自愿将违规报销款上缴新农合专户,并上缴违约金5000元;

6、如门诊登记记录与新农合报销记录不一致,自愿将门诊未登记的新农合报销款上缴,同时上缴违约金500元;

7、如存在截留医疗证现象,自愿接受上缴违约金500元-5000元的处理;

8、如存在不发放报销凭证,报销凭证存在代签字、不签字现象,自愿上缴违约金1000元;

9、如存在私设收费项目、私自抬高价格、分解收费等违反收费标准的行为,自愿上缴违约金2000元;

10、用其他手段套取新农合资金的,无论套取金额多少,自愿将违规报销款上缴新农合专户,并自愿上缴违约金5000元;

如我卫生室或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多种违规行为上缴违约金达5000元或5000元以上,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给予我单位和个人的其他处理(如:限期整改、暂停单位新农合定点资格和暂停工作人员执业资格、撤销新农合定点资格、注销单位执业许可证和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解除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等)。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卫生室张贴公示,另外两份分别报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和县新农合办公室备案。

2014年新农合工作规范承诺书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有效执行药品零销售,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保证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14年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各卫生院临床各科室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

1、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不虚构、不涂改住院病历、不虚挂住院、不虚开医药费发票、二次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套取或帮助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3、不串换药品与诊疗项目。

4、严格执行罗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入院管理制度,杜绝门诊、留观病人转为住院治疗。

5、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文书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及时完成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治疗的住院病历,并及时提供住院农民每日清单。

6、严格坚持对住院参合农民在院时或住院三天内查验身份证件。

7、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8、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必须交清所有住院费用。严禁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抵交住院费用或住院仅交门槛费的情况发生。

9、按规定及时向参合农民提供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及时为 在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办理合作医疗住院补助手续,同时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

10、不允许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金。

11、建立合作医疗宣传栏,认真学习合作医疗政策,并向在本院住院的农 民进行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违诺责任

1、凡被发现向参合住院农民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5倍处罚计费人员,凡被县合管办组织人员抽查有多收费和滥收费的,按多收和滥收金额的10倍处罚计费人员;
被发现一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及不合理收费,每次按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3倍处罚相关人员。

2、被发现有虚构病历、涂改病历、虚挂病床、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出具假医药费发票的,按虚开医药费发票和假医药费发票金额的5倍处罚医生和相关人员。

3、严禁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发现一次按所发生费用的3-5倍处罚。

4、发现已报帐的参合农民无病历(留观病历无效),每少一份病历处对经治医生处以1000元罚款,参合住院病人入院8小时未完成首次病志,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200元罚款,24小时未完成入院记录,每少一例对经治医生处以500元罚款;
按规定时间完成日常病程记录,在床住院病人无每日清单,每少一日清单处罚护士100元。

5、未实行住院参合农民实名查验的和已提供的住院实名查验单及出院证有涂改的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各按每人次500元处罚医生。

6、治疗过程中,单个病人不合理用药或目录外用药超过5%,超过部分由医生负责。

7、未及时向参合住院病人提供全部办理医药费补助所需资料,导致农民回头索取资料,处罚相关责任人300元,未把住院补助情况填写到合作医疗证上,按每次300元处罚报账人员。

8、发现医院职工为参合农民代办代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按代办代领资金金额2倍处罚。

9、按时公示住院补助,如未公布发现一次按每次100元予以处罚。

10、医务人员帮助参合农民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按5倍处罚相关责任人,并报县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11、出现上述问题,情节严重或医疗质量差导致群众意见特别大的,扣除年终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停岗处理。

有效期为:二0一四年元月一日至二十二月三十一日。

卫生所(室):承诺人:

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

武 冈 市 水 浸 坪 乡

2018 年 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各 项 管 理 规 定

责任书

水浸坪乡卫生院(盖章):

村卫生室:

承诺人(签字):

卫生室法人(签字):

2018年2月 武 冈 市 水 浸 坪 乡

2018 年 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各 项 管 理 规 定

承 诺 书

为贯彻落实新农合定点卫生室服务行为,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保证新农合资金安全运行,促进新农合制度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责任承诺,现就我乡开展对参合农民就医的医疗服务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统一招标采购、零利率销售。村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由乡卫生院统一调配管理、零差率销售,严禁私自购药,严禁使用基本药目录外药物。

二、医务人员要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的原则,严格控制单次处方金额,抗生素联合使用不得超过两种。

三、村卫生室在进行新农合结报时必须要有患者签字或患者监护人签名,并登记电话号码,凡结报单无患者签字无患者电话号码的,未按新农合结报的不予结报,发现一例扣当事人当月农合门诊补偿款,发现两次者取消本年度的定点农合资格,发现三次者报送合管办对其定点资格予以取消。

四、严格执行村卫生室每月公示新农合补偿制度,连续两 武 冈 市 水 浸 坪 乡

2018 年 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各 项 管 理 规 定

诺 书

月未公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五、严格规范新农合结报制度,确保每月对卫生室进行一次报销,对延迟不报帐、报假帐、帐目不清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六、村卫生室发生骗取新农合基金费用的,予以全乡通报批评,并没收非法所得,同时给予非法所得10倍罚款。

七、对每月申报的每份补偿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违犯,自愿接受处理和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九、对没有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区卫生局、市农合办、乡卫生院的书面告诫、通报及相应的经济处罚。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水浸坪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各执一份。

村卫生室:

负责人 :
村卫生室法人:

水浸坪乡卫生院

2018年 月 日

随州市妇幼保健院

《新农合规定》患者告知同意书

尊敬的新农合朋友:

欢迎您选择随州市妇幼保健院就医。我们将以精湛的医疗技术、优惠的价格、饱满热情为您的健康服务。您在此次住院诊疗过程中,需告知以下新农合规定:

一、您入院时请带好自己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户口薄(当年出生新生儿未上户口的,出院时必须出据出生医学证明)、分娩者另带准生证。

二、入院3天内必须到合管科网上登记,出院3天内必须到合管科报销。住院必须满3天及出院发票显示4天方可报销,错过时限责任自负。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予补偿病种(各区、县、市新农合规定不予报销病种)。例:妊娠性呕吐、巴氏腺囊肿、。

四、属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外伤,新农合不予报销。

五、新生儿入院必须24小时内申报。

医生现特向您事先告知,请您签署意见。

病人签名:

日期:或家属签名:与病人关系:医生签名:

注:
本“同意书”请你保存在病例中备案。

办 事 指 南

嵩市镇便民服务中心编印

二0一0年十月

一、申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村委会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三份),相关证明

2、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3、申报程序

个人申请——镇新农合审核——县农医审批。

4、参合范围及参合标准

在我镇辖区内的农业人口,都可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途新生婴儿可补交自缴款及政府补助后参加(必须在2个月内办理参合手续)。人每年只交30元(其中20元作为门诊家庭账户,10元进入大病统筹),政府每人每年补助120元,都进入大病统筹。

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报销

1、材料报销

医疗终结后凭《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发票、医疗 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材料,县外治疗的还要带《转诊审批表》,孕产妇住院分娩者报销时要带准生证和出生证明。报销期限为三个月,县外住院补偿每年报销截止日期为次年2月底前,逾期不予受理。

2、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3、报销标准及依据

报销起付线:镇级100元,县级300元,县外定点600元,县外非定点800元。报销比例:镇级80%,县级65%,县外定点医院(公立)45%,县外非定点医疗机构35%,在县、镇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和中医传统技术治疗疾病,补偿比例比在同等级医疗机构使用西院医疗提高10%。每次报销都需要减除起付线。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住院医疗补助为5000元。对孕产妇住院分娩、献血实行补助,在县外医院、乡镇卫生院分娩,平产补助200元;
在资溪县人民医院分娩平产补助400元。手术产、产科并发症和合并症作为住院,按住院报销比例进行补助,最低补偿金额不低于200元,无偿献血400ml以上者,凭《无偿献血证》,献血者本人和直系家属下年度的每人每年30元自缴款可免交。

2010年门诊大病例(慢性病)。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今年仍将恶性肿瘤,再生障碍贫血、精神病、脑卒中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尿毒症、糖尿病、肺结核。肝硬化、冠心病适中门诊大病例列入新农

合大病统筹基金补偿范围,门诊大病(慢性病)须经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确认,补偿比例40%,封顶线2000元。县农医中心对患者门诊大病每人每年要进行一次确定,对已经治愈的患者取消补偿资格。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支持和报销的费用有,《江西省新农合统筹基金不予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实施范围》(赣合医办[2005]22号)规定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不属于基本用药范围的药品费用、不按规定程序转诊的费用、自费药品和医学检查的费用、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费用。

4、办理依据

《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赣府法[2008]13号文。

5、县外定点医院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
抚州市第三医院;
抚州市第五医院;

江西省肿瘤医院;
江西中西医结合医院;

江西省中医院;
江西省儿童医院;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
江西省胸科医院;
江西省人民医院;
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
南昌市洪都医院;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武警江西省总队医院;
解放军九四医院;
南昌市第一医院;
南昌市第二医院;
南昌市第三医院;
南昌市第六医院;
南昌市第六医院;
南昌市第九医院等。

新任职承诺书(共10篇)

续签合同 承诺书(共10篇)

党员承诺书承诺内容(共10篇)

农村党员承诺书(共11篇)

农村支部书记承诺书(共19篇)

推荐访问:承诺书 合集 新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