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教产研”协同育人的本质内涵和实践路径——基于新医科建设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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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兴,郑宏香

(1 《江苏高教》编辑部,江苏 南京 210036;
2 常熟理工学院高等教育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江苏 常熟 2155002;
3 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常州市中医医院,江苏 常州 213000)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大健康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健康卫生需求不断提升,社会形成的大健康需求对医疗卫生供给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新冠肺炎疫情也直接考验了我国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医学教育体系,“对医学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传统的医学教育体系和医学人才培养模式面临挑战。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2.0 的意见》中指出:“要紧紧围绕健康中国战略实施,树立‘大健康’理念,深化医教协同,推进以胜任力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服务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医学专业结构,促进信息技术与医学教育深度融合,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医学专业,培养一流医学人才,服务健康中国建设。”[2]临床医学人才是我国医疗卫生供给服务的中坚力量,培养卓越的临床医学人才是新时期我国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推进新医科建设的核心内容。加快推进新医科建设,推动“医教协同”向“医教产研”协同育人模式变革,改革顶层设计,创新育人理念,优化体制机制,构建多元协同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我国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大健康需求、具备新时代知识能力结构的卓越临床医学人才,成为我国医学教育改革的重要课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新医科的内涵、特征

新医科是在我国《“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发布、医学学科高质量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医疗卫生事业赋能重塑的时代背景下提出的国家医学教育战略,旨在探索全球工业革命4.0和生命科学革命3.0背景下的医学教育模式,实现医学从“生物医学科学为主要支撑的医学模式”向以“医文、医工、医理、医X交叉学科为支撑的医学模式”转变,培养能够适应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技术革命,能够运用交叉学科知识解决医学领域前沿问题的高层次医学人才[3-4]。新医科建设是对传统医学教育体系的升级和变革。原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吴岩指出:“加强新医科建设,一是理念新,实现从治疗为主到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全覆盖;
二是背景新,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扑面而来;
三是专业新,医工理文融通,对原有医学专业提出新要求,发展精准医学、转化医学、智能医学等医学新专业。”[5]新医科是在坚持“医”的本质和把握“新”的特质的语境下对传统医科的全面反思和“守正创新”,推动传统医科的模式创新、范式转换、知识更新、路径优化和学科升级,以寻求自身的新变革、新发展和新作为,培养“医学+”创新性、复合型、高层次医学人才[6]。

(二)新医科建设的发展逻辑

新医科建设的发展逻辑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是社会发展的外在逻辑,另一方面是医学学科发展的内在逻辑。首先,新医科发展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新需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不断升级,大健康理念广泛普及,这对医学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其次,新医科要契合健康中国战略下医科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健康中国”建设需要大量优质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的支撑和保障,这对我国医学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提出了新要求,“高质量”一定是新医科题中应有之义[7]。再次,新医科要扣住国际医学教育发展的新趋势。国际医学教育的发展实践为我国新医科建设提供了参照,要立足国际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前沿,紧扣国际医学第三代改革最新提出的“以系统为基础的岗位胜任力培养改革”[8],优化培养质量标准体系,完善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提升我国医学人才培养的国际竞争力。最后,新医科要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契机。以人工智能、大数据、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为医学教育带来挑战和机遇,网络信息技术改变了传统的学习和教育方式。新技术催生了新业态、新理念和新模式,医疗卫生服务进入数据化、智能化、精准化阶段,对整个医学教育体系进行了重塑和赋能,这就要求行业从业者具备更高的科技素养、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

(三)新医科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

在理念上,要树立融合发展理念,实现从科学导向向需求导向的转变。由“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促进健康为中心”转变,旨在建构以预防、诊疗、康养等服务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人才培养体系[9]。在模式上,要突破传统医学教育思维,在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培养体系优化升级的基础上,推进多主体协同育人机制,构建科技型、复合型、创新型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在内容上,要从注重对专业知识的培养提升到对知识结构、技术水平、实践能力、创新素养全方面素质的重视,以培养高素质型、可持续性发展的新医科人才。这不仅能解决现有问题,还能面对未来的问题,并能对未来的发展起到创新和引领作用。在路径上,要运用顶层设计思想,优化体制机制,创新培养模式,推动医学教育体系自上而下的体制重塑和结构优化; 加强医学教育系统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协同合作,统筹规划人才培养的目标和任务,通过医学教育系统各资源要素的有效整合,实现新医科人才培养的目标。

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具有周期长、分阶段细、连续性强等特点,高素质的合格临床医师培养需要经过严格的院校医学教育、规范化的毕业后医学教育以及终身的继续医学教育,这是医学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决定的[10]。“医学人才培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改革推进离不开方方面面的协同配合”[11],在这个长期的过程中涉及多个利益主体。因此,医学教育改革要放在全面深化医改和教育改革的大局之中,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行业特点的医学人才培养制度[12]。

“医教产研”协同是在“医教协同”的基础上按照新医科建设的要求进行的升级与变革,“医教产研”协同育人是指围绕新医科人才培养目标,在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引导下,医院、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相关利益主体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相互配合,将教育教学、实践培训、产业开发、科研创新结合起来的人才培养模式。政府作为治理调控和制度环境的建设主体,通过顶层设计和宏观管理,制订政策法规,发挥统筹、引领和引导功能,为多元主体的协同搭建政策框架。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主体,同时也是医科人才的主要需求方,为新医科人才培养提供实践平台和应用场景,需要深度参与制订和修改人才培养方案。高校作为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的教育主体,应以行业发展需要和社会实际需求为导向,联合其他主体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为新医科人才培养提供基础保障。企业是医疗卫生产品和服务产业化、市场化的运行主体,医药产品、医疗服务以及医学教育软硬件技术设备开发应用都离不开企业的市场化平台。随着以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科学技术在医疗卫生服务中的广泛应用和深度融合,出现了一批顶级的科技型医疗企业。它们掌握先进的行业理念和技术,为高校、医院和科研院所运行提供强大保障,在医科人才培养中的影响越来越大。科研院所是专业科研机构,具有一流的科学研究平台和科技创新资源,为人才培养提供科研专业支持,同时也是高新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医教产研”协同育人机制需要不同主体在理念目标、制度环境、资源平台等方面的协调与配合。

(一)理念目标契合

理念目标的契合是实现“医教产研”协同育人的前提,“医教产研”涉及众多的利益主体,需要各自投入相应的培养资源和要素,建立深度合作的关系,这种一体化协作的基础是对理念目标的价值认同。不同主体的组织性质不同,必然存在利益诉求和价值诉求的差异。但在科学技术交叉融合和实践应用创新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培养精通医学、掌握科技、善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卓越医学人才是多元主体实现协同的契合点。“医教产研”协同培养机制在新医科建设的理念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融合交叉学科知识、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具备实践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为共同目标,有利于把多元主体聚合在一起,共同制订培养标准和方案,构建政府政策支持、高校专业教育、医院实践培养、企业产业开发和科研创新引领一体化协作体系,为新医科建设共同发力,培养卓越医学人才。

(二)制度环境协同

在协同育人过程中,围绕人才培养目标,需要构建协同运作的制度环境,建立协同运作的体制机制,规范和引导合作各方的行为,明确各方的权责,保护各方的利益,以便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作用,保障协作机制高效运行。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是改革“医教协同”育人、实施“医教产研”协同的制度保障,解决医疗、教学、产业、科研协同发展问题,需要一系列制度机制的改革创新和突破。比如建立医教协同机制、产教协同机制、科教协同机制,构建服务于教学、医疗、科研和产业全过程的协同育人体系,需贯通各个环节和各个阶段,完善教学支撑科研和医疗、科研反哺教学和医疗、医疗提供教学实践和科研问题的良性互动机制[13]。实现制度环境协同,尤其需要加强国家层面的“医教产研”协同中心的规划与建设,从而有力推动教育教学创新、实践培训深化、产业应用推广和科研创新联合。

(三)资源平台共享

“医教产研”协同育人机制离不开各类资源的整合共享,新医科人才培养需要政策、教育、实训、产业、科研等资源要素的支撑,这些资源分别被医教产研不同主体所掌握。有效发挥各类资源要素效力,实现价值最大化,就需要对政府、医院、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各自拥有的教育培养资源和要素进行系统整合、有效配置与合理使用,达到资源要素效用最大化,为卓越的医科人才培养提供保障。搭建深度合作的载体平台,需要共建联合培养实体,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项目,对不同的教育培养资源和技术创新要素进行优化配置,从而构建新医科卓越医学人才综合能力培养体系,实现人才培养专业知识结构的升级、实践应用水平的提升与科研创新能力的突破。同时,需要建立“医教产研”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这种长效机制必须在时间计划上保持连续的动态匹配,在空间结构上保持紧密的系统衔接,从而推动政策引导、专业教育、实践培养、产业应用、科学研究的有效协作,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等专项政策,推动“医教协同”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迄今,已经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为我国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了基本同质化的合格临床医生人才保障[14]。但从新医科建设角度看,“医教协同”育人实施过程中相关利益主体的合作层次还比较低,多元主体协作育人的效率和效益不高,运行体制机制仍面临一些瓶颈和障碍。尽管我国政府正在积极推进“医教协同”,但在政府层面仍然缺乏强有力的教育部门和卫生行业部门的有效协同机制。医学教育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统一领导、职责明晰、监督独立的国家医学教育体系尚未建立[15]。

(一)协作育人的权责不明

传统的“医教协同”侧重于政府主导下的学校教育和医院实训,政府作为引导、支持和推动的主体,有“越位”也有“缺位”,既有领导和指导作用发挥过多的问题,也有重事前、轻事后长效推动不足的问题。高校是医科人才培养教育体系的主阵地,偏重规定学科课程的理论教学,容易忽视社会需求、应用实践和科研训练。医院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注重人才使用的结果导向,容易忽视人才培养过程,对通过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来增强竞争驱动不足。企业作为市场化主体主要追求经济效益,在传统医学教育模式下,企业在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中参与不足,缺少话语权。科研机构是医学技术进步与创新的重要源泉,但一些科研机构倾向于把控科研项目设计、研制甚至生产的全过程,忽视企业、学校和医院本应在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方面的作用,人才培养相对封闭。由于新医科建设从理论到实践还处于探索阶段,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完善,特别是与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相关的多元利益主体在协作育人方面的专项制度体系缺失,导致多元主体在协作育人中各自为政,缺乏实施有效合作的具体规范和指导。各主体的权责不明晰,就难以做到高效的优势资源互补与共享。

(二)深度合作的机制不畅

多元主体协同育人需要借助一定的机制才能实施,目前我国“医教协同”育人机制还不健全,合作选择、联合培养、多元交流、协作驱动、考核评价等机制欠缺,深度合作的协调机制还未建立。“医教协同”实施过程中各相关利益主体在合作中存在不同的价值和利益诉求,目标定位和利益机制存在差异。特别是在联合培养人才和科研项目开发过程当中,各方对人才培养目标的侧重不同,人才培养合作还停留在常规培训、科研交流和委托培养上,协作机制不够灵活,围绕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的深度对接合作层次低。高校、医院、企业和科研院所在人才培养的教学、培训、科研、应用等环节之间的融合和渗透不够,难以为卓越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提供跨学科、跨专业、跨领域的新医科综合能力教育。各主体人才培养机制之间的整合衔接度不高,围绕新医科人才培养目标,高校、医院、企业和科研院所一体化人才培养的完整链条还未形成。

(三)科学督导的评价缺失

多元主体协作开展人才培养的评价机制缺失,政府和教育部门的相关政策往往只强调形式上规定动作的考核,缺乏从评价体系导向层面对深度融合进行科学合理的引导,高校、医院和科研院所的评价指标体系也缺少对协调育人方面的考核。高校现有的教学及科研考核评价体系重点关注的是学术成果产出和科研项目经费,重科研轻教学,在与医院的合作育人中也往往忽视医院的实践地位和社会的应用需求,导致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服务能力不足。医学人才能力评价过分倚重课题论文等量化指标,缺乏对基础研究、创新研发、过程应用的考评。虽然近年来高校、医院和科研院所发表的研究论文数量大幅提升,各种课题和专利的申请量也快速增加,但真正具备学术价值和市场价值的高质量学术成果有限,成果转化应用率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比较大。科学督导评价的缺失导致多元主体协作育人的内驱力不足,成为完善“医教产研”协同育人模式面临的一个重要障碍。

卓越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需要整合多方资源和力量,继续提升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战略定位。建议进一步加强医教协同的制度和组织建设,建立国家层面有效的协调部门,领导包括临床医学在内的整个医学教育与卫生服务的协同发展,统筹医学教育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全过程[16]。“在传统‘医教协同’的基础上,引入‘医教产研’协同育人机制”[17],进一步完善多主体协同育人体系,推动多主体联合办学,构建多元协同的人才培养模式。

(一)健全制度保障体系

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医教产研”协同育人的政策法规,明晰和规范各主体的权利义务,以便统筹各方资源,协调各方行动,为“医教产研”协同育人提供制度保障。首先要明确政府的主体办医责任,由政府牵头加大对多元主体协同育人的支持力度,为医学人才培养提供专项支持。设立“医教产研”协同育人合作专项经费,面向医疗卫生行业实际需求,鼓励高校、医院、企业和科研机构联合开展临床医学人才培养项目和科研项目,积极参与联合人才培养,调动各主体参与联合培养实践的积极性。其次要优化“医教产研”协同育人的管理体制,坚持政府统一标准,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推进医学教育改革,整合智能化医疗机构、医疗人工智能大数据企业、人工智能实验室等最新资源,调动专家协会、医疗AI企业、行业人才、医疗机构的积极性,着力培养大批量高质量的新医科高端人才[18]。最后要构建交叉实践培训体系,培养优质师资队伍。统筹理论教学、实践培训、产业应用和创新教育,根据学生的知识和业务水平组织实践培训和科研训练,推动“医教产研”培养体系各环节的无缝衔接,构建科学高效的交叉实践培训体系。医院、企业和科研机构作为人才培养实践培训平台,具有丰富的实训资源,高校聘请医院、企业和科研机构杰出人员担任学生的导师,发挥他们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通过建立优质资源“双向流动”机制培养卓越的临床医学人才。

(二)改进人才培养方案

建设新医科学科专业体系,制订新的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果,构建“医教产研”协同育人模式,需要相关利益方共同制订新的人才培养方案。要以医疗卫生行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临床医学岗位胜任力为目标驱动,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引入市场机制,掌握行业人才需求信息,制订培养目标、实施培养过程和构建评价体系。首先要建设融合创新的学科专业体系。顺应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发展趋势,推动医学学科内部专业的整合,满足医疗卫生行业全生命周期、全健康过程的服务需求,构建医理、医工、医文等“医学+X”多学科发展模式。其次是推动课程体系升级和教育教学优化的组合创新,探索新学制,缩短培养周期,提升培养成效。成立课程联合开发小组,多方联合开发教学课程,对教学大纲和设置标准等内容进行重新编定,在巩固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突出实践应用和创新导向,建立厚基础、重实践、能创新、有个性和模块化的课程教学试点班。积极整合以器官系统为主线、以疾病为中心的“医学+”多学科交叉课程体系,探索设立临床医学岗位胜任力输出导向型课程。改革教学模式,推进以问题为导向、以学生为中心、以探究为基础、以胜任力培养为目标的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整合线下优质医学教育资源,开发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的线上学习平台,建立学生可以自由选择课程内容和学习方式的学分制。

(三)完善协同机制

医科人才培养涉及政府、高校、医院等多个环节,以及教学、科研和医疗服务等多个阶段。构建“医教产研”协同育人模式,需要创新协同合作机制,设立多方参与的办学行动机构,凝聚推动医学教育事业持续发展的合力,提升人才培养和健康服务能力。首先是政府要发挥组织引导作用,牵头各方成立“医教产研”协同育人合作机构。比如设立协作委员会,成员可由利益主体的相关人员组成,统一规划和协商有关“医教产研”协同育人过程中的问题,委员会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提升合作效率。其次是构建临床医学技术研发与创新合作组织。比如成立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实验班、联合实训基地、临床医学技术创新联盟等,充分发挥医院、企业和科研院所在人才培训、产业应用和研发创新中的作用,推进深度合作,共同组织临床医学专项人才培养项目和创新研发项目,鼓励临床医学学生参加,紧紧围绕医院和企业实际需求解决技术难题,建立项目化人才培养模式。最后是实施分阶段分层次的人才培养管理。“统筹本科生临床教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及持续医学教育管理,形成在校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持续医学教育的完整教育管理系统”[19],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建立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数据系统,实现不同阶段的教育教学和培养管理之间的有机衔接。

(四)构建考核评价体系

考核评价是实施“医教产研”协同育人,保证卓越临床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学习借鉴国际医学教育质量评价和认证制度,探索建立分层、多元、动态的考核评价体系,核心是构建客观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可以从以下4个指标维度切入:首先是环境指标,包括协同育人的法律法规、政府政策、机构数量和服务体系等;
其次是投入指标,包括专项经费、临床医学师资和平台载体建设等;
再次是运行指标,包括资源信息共享情况、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等;
最后是产出指标,包括临床医学人才就业、科研创新成果、产业应用和国际国内荣誉等。由政府管理部门牵头,鼓励和引导医学行业相关协会成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建立全国统一的指标体系,形成行业评价和质量标准,增强质量评价和认证活动的独立性和科学性。对“医教产研”各主体协同育人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加强全过程督导,以质量考核管理为抓手,促进科学评价、公正评价的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以评价结果为导向的奖惩机制,质量评价和认证制度要与医院、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产业单位的资源投入和分配紧密挂钩,充分发挥评价结果在“医教产研”协同育人中的激励和督导作用,从而确保卓越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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