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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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精选推荐】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审议相关文件,对全面依法治市2021年以来工作进行总结、对下步工作作出部署,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落实**发展新定位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对相关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并牵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在“四个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央、省委要求,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
各地各部门和委员会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积极作为,着力推动目标任务落实落细。总的来看,全市地方立法工作有力有效,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卓有成效,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时出台依法防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各级各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法治保障服务,为全市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要看到,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与落实**发展新定位的法治需要、与人民群众的法治诉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立法工作还需再加强,一些重点领域的地方法规还有待完善;
执法司法还需再规范,还存在执法不严、司法案件审理质效不够高等问题;
全民法治意识还需再提升,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强;
法治队伍建设还需更有力,部分法治工作者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还不能满足市域治理现代化的需要。当前,我们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完成今年目标任务、推进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落实**发展新定位,离不开法治建设的有力支撑,离不开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增强抓好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深化依法治国的“**实践”。下面,再讲几点意见:

一、坚持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一体推进

依法治市是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坚持一体推进,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一要坚持科学立法。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和基础。要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要突出立法重点,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紧盯高质量发展、民生和社会治理、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着力抓好地方法规的立改废释,确保立法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与改革发展同向而行。要抓住关键环节,加强对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重点环节的严格把关,最大程度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对立法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防止和克服立法中的利益偏向。要扩大有序参与,坚持“开门立法”,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完善立法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畅通立法诉求表达渠道,广泛凝聚立法共识,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当前,尤其要落实好党中央部署,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推动民法典更好地贯彻实施;
要紧盯副中心建设,抓好生态保护、营商环境、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对中央有部署、市委有要求、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符合人民群众期盼的法规,要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

二要坚持严格执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在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透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上下更大功夫,推动严格执法动真格、见实效。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规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要深化执法体制改革,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持续深化服务型执法,严肃查处非法干预行政执法、执法腐败、执法不文明不规范等问题,坚决防止权力寻租。要加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要结合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各类经济活动顺利进行。

三要坚持公正司法。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的本质就是公平正义。近年来,我市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等问题有了较大改善,但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等现象仍时有发生。要以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完善,重点抓好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不断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健全与司法办案新机制相适应的权力监督制约体系,完善政法系统司法监督政策措施,拓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要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社会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高品质的法律服务需求。要提升化解矛盾风险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把大量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要推进全民普法。普法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基础工程,也是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重要民生工程。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升全民法治观念。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民法典》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坚持普法教育和法律服务相结合,让学法用法成为常态、深入人心。要结合推进“党建引领、‘三治’并进、服务进村(社区)”,深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要聚焦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从不同人群的现实需求出发,丰富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结合身边案例、典型案例,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教育,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普惠性、实效性。

二、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机贯通

抓好全面依法治市,必须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法治信仰、树牢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意识。要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让每一名干部群众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要真正尊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要发生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一些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淡薄,人治思想、长官意志严重,脑子里没有法律这根弦;
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信官不信法、信闹不信法”,对法治精神构成很大破坏,这些说到底就是对法律的敬畏不够。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法治社会无法外之地、无法外之人、无法外之权,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观念,真正尊崇法治、敬畏法律。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深刻认识到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贡献多少,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彻底摒弃人治思维和特权思想,决不能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人和事,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坚定自觉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

二要主动学法。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理、明法度、懂规矩。许多违法犯罪行为都与不学法、不懂法、缺乏基本法律常识有关。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学法懂法的重要性,加快实现从“被动普法”到“主动学法”的转变,更好地把握法治精神、理解法治真谛、掌握法治原则、培育法治思维。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把学习宪法摆在首位,同时学习好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真正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要创新学习方式、健全学习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丰富形式学、联系实际学,不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前段时间,我们对学习《民法典》作出了安排,要切实抓好落实,推进《民法典》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三要自觉守法。全民守法是法治建设的基础。无论是行使权力、维护权益、还是表达诉求,都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任何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当前,知法犯法、徇私枉法等问题依然存在。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始终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要着力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在全社会真正确立守法者受惠、违法者受罚的鲜明导向,让守法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领导干部要在守法上更加严格自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处理好情与法、利与法、权与法的关系,把握好“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要求,既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分内职责,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杜绝懒政、怠政、为官不为;
又严守权力边界,按照权力清单用权、按照法定界限用权,从严要求家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乱作为、滥作为,决不允许利用权力设租、寻租。

四要善于用法。善用法治才能不惧问题、解决问题。在面对复杂问题时,一些党员干部考虑的不是如何依法解决,而是如何用“土办法”摆平;
一些群众考虑的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结果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积累了问题、激化了矛盾。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以实际行动让广大群众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就要通过法律程序,让群众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从而推动广大群众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自觉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要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始终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我们这次审议的有关文件,就是要推动领导干部以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三、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要不断提升党领导依法治市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必须体现在实实在在的具体工作中。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牵头抓总,及时部署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协调小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决落实好委员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各项部署,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好综合协调的中枢作用,担负起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职责,推动委员会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把法治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科学谋划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主动认领任务,及时安排部署,制定具体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强化理论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根本遵循。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和党中央作出的重要部署、出台的重要文件,要第一时间认真学习领会、研究贯彻。要原原本本学、反反复复学、带着问题学,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准确把握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要坚持学以致用,把抓好理论学习与抓好依法治市各项重要工作结合起来,以知促行、知行合一,不断提升依法治市的能力和水平。比如,总书记强调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这与总书记强调“坚持人民至上”的思想是一致的。要在学懂弄通中,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之中。

三要完善工作机制。全面依法治市涉及部门多、领域广,必须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各协调小组之间、协调小组内部、协调小组与办公室之间的信息互通、协同联动,及时研究上级政策、协调重大事项、解决难点问题,确保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步伐一致、整体推进。要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对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客观准确评价各地各部门工作实绩,抓好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工作更好落实落细。要建立健全调查研究机制,针对全面依法治市中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抓好基层法治建设经验的总结推广,推动全面依法治市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刚才我们审议的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和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工作制度等,就是对当前工作机制的补充完善,要切实抓好落实。

四要抓好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要坚持好干部标准,做好法治工作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尤其要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法治工作者永葆忠诚本色。要加强能力建设,强化法治人才培训,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责任务。要加强廉洁建设,坚决打击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行为,确保法治工作队伍始终保持清正清廉清明。要把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在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关心关爱法治工作战线的同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着力解除后顾之忧,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总之,希望大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凝心聚力、真抓实做,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奋力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副中心打造增长极发力都市圈形成新引擎,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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