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护的议案的工作汇报

|idpi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养机制  

        ——《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护的议案》的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区农村公路事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全区农村公路总里程已突破1130公里,行政村通达率100%,自然村通达率已达80%。但农村公路技术等级偏低,路基、路面病害多,普遍存在基础薄弱、抗灾害能力差等通病,给农村农民的出行带来极大不便,政协、人大代表也曾多次提案要加强农村公路的管养。如何加强农村公路的管养,形成农村公路科学发展的良好势头,成为摆在各级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面前亟待解决的崭新课题。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及养护工作,近段时间,我们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到全区各乡(镇)及村委会,就如何做好我区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这段时间的调查研究和思考,现就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向领导汇报如下:  

一、我区农村公路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在梁园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我区农村公路得到了迅猛发展,截止2010年上半年,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1132.256公里,包括农村公路通油(水泥)路里程708.006公里(其中县道142.865公里、乡道175.68公里、村道389.461公里),占总里程的62.5%,等外路里程424.25公里,占总里程的37.5%。随着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梁园区农村公路通车里程不断增加,已初步形成了以国省干线公路为骨架,以县乡公路为动脉,以“村村通”公路为纽带,四通八达,内畅外联的交通公路网络。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建设,为我区经济快速、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现状  

我区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水平在全市一直处于中下水平,近年有所起色,在2009年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检查评比中,我区综合得分排名第三。一是重视管养工作有举措。按照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实现对农村公路的科学管养,2007年我们已对全区范围内县道、乡道、村道进行全面、细致的界定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制定了《梁园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并出台全面实施(区政办〔2007〕67号),区政府成立了“梁园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领导组”,负责监督、指导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有章可依。二是管养体制机制有创新。近年政府与各乡镇签订农村公路管养目标责任书。结合省、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行农村公路分级管养,初步形成了区、乡(镇)、村三级齐抓共管、交通运输部门具体指导的新格局。出台了《梁园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完善了考核奖惩激励机制。三是农村公路环境整治有力度。近三年我局采取局领导分片包干的方法对农村公路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区政府成立交通、公安、工商、发改委、土地、纠风办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督导组,多部门联合检查、督导,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公路环境的整治力度,较好地改变了全区公路普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农村公路通畅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四是资金投入相对有保障。除省、市补助的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外,近年,区财政也逐步把养护专项补助资金纳入了财政预算,养护资金投入相对有了保障。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各级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农村公路的改造和管理养护。整修树木、清理垃圾、增加绿化,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全区农村公路畅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交通保障。  

   三、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快速发展,但乡(镇)之间发展不平衡,管理、养护滞后的矛盾十分突出;
管理养护责任不能全部落实,养护资金仅靠省补,投入严重不足;
乡镇之间养护管理投入和重视程度不平衡;
部分路段尤其乡村路存在失养问题等。直接影响我区农村公路正常使用、行车安全和长远的发展,影响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不相符。具体表现在:  

   1、养护资金投入不足  

根据省、市、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今年10月1日施行的《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年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及养护和管理需要,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地方财力的增长,逐年加大资金投入。”区政府财政应根据我区农村公路养护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不低于100.09万元的养护专项补助资金,及时纳入区财政预算,并根据管养里程逐年递增。2009年区财政已纳入财政预算,但还没达到及时足额落实到位的标准,每年只能根据省市拨付的养护资金情况,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制定养护计划,致使有些道路因资金短缺而不能实施维修养护,迫使道路待病运行,加速了道路损坏程度。   

2、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有待改善  

《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村道的日常养护。由于各乡镇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投入不足,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加之少数群众整体利益、爱路护路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致使乡、村公路的路产路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侵害。
  3、治超工作存在困难  

由于农村公路技术等级普遍较低,加之梁园区是江苏、山东砂石料、建材西运的主要通道,一些超限运输车辆对农村公路造成的损害比较严重,加快了路面损坏,而我们所能做的仅仅是一些日常养护和小修保养,修补速度远远赶不上损坏速度,致使路面越养越烂。  

4、养护管理机制尚未健全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县道的日常养护由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目前,我局下属的农村公路管养机构是农村公路管理所,为全供事业单位,内设“五股一室”,编制34人,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和路政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县道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协助和指导乡、村道路养护的技术指导和路政管理工作。按照市局关于农村公路养护“四定”方案(定岗、定责、定人、定路段)文件精神和要求,我们2008年3月份完成全区236名管护员的组建落实,其中县道管护员68人,乡道管护员48人,村道管护员120人。由于养护配套资金落实不及时,管护员工资无保障,目前管护人员还没有全部对所管护路段实施正常的日常养护,只有凯北路的管护员在开展正常的日常保养工作。  

《条例》规定,“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可以采取建立群众性、专业性养护组织或者由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方式进行。鼓励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等竞争方式,择优选定养护作业单位。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养护作业单位或者个人签订养护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目前,我区只有几个乡(镇)成立了乡村公路养护站,部分乡(镇)、办事处由于资金原因还没有成立养护站,已成立的也还没有开展实质性的工作。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由村委会负责,同样由于资金原因无法启动,且农村农民工资源缺乏,导致农村公路村道无法开展日常养护。  

四、几点建议  

农村公路是直接服务于广大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运输线”和“致富线”,是直接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也是沟通人流、物流、信息流的重要载体和通道。加强农村公路管养,已成为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我们建议:  

1、强化管养意识,树立科学发展理念。要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管养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管理养护也是发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切实把农村公路管养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真正摆上乡镇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奖惩明确,使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落实管养资金,确保长期稳定投入。建议区政府财政多方筹集养护资金,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专项列支,并及时足额到位,用于化解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不足,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管、有路必养”,延长道路的使用寿命,从而降低道路的维修成本。   

3、进一步健全全区各乡(镇)、办事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按照《条例》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乡镇政府应承担起乡村公路的管理养护主体责任,成立乡村公路养护站,明确分管交通公路的副(乡)镇长兼任站长,配备养护管理人员,切实做好乡村公路的管护工作。  

五、今后工作的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交通工作要服务于经济发展,要服务于新农村建设、服务于群众快捷方便出行和实现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农村公路重点工程、超限超载治理等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路政工作、公路养护等三项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和行业作风建设三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振奋精神、弘扬正气、迎难而上,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扎扎实实、勇于奉献的工作态度,进一步开拓交通运输工作的新局面。力争用一至二年左右的时间,建立符合我区农村公路养护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〇一〇年十月七日  

推荐访问:管护 议案 关于加强 工作汇报 农村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