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监理大纲】日处理污水2万吨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改造工程监理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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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自来水公司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 2 万吨 监理周期:从土方开挖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工程保修期 二

 监理工程范围及监理目标

 2.1 监理阶段

 ***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改造工程为施工阶段与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2 监理范围

 ***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改造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2.3 监理任务和监理内容

 ***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改造工程监理范围内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控制、文明施工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监理任务主要包括:

  1、协助建设单位编写开工报告;

  2、确认承包单位选择分包单位;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

  4、审查工程设计变更,与建设单位共同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5、编制本工程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报业主审查;

  6、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准备情况,下达开工指令。

  7、利用旁站监理、巡视监理,平行检验及组织协调等监理手段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动态控制和管理;

  8、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规格的质量,对需复试的材料、

 物配件进行见证取样;

  9、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0、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验收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11、抽查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2、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阶段性进度、计划、进度报告,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3、督促履行施工合同,主持协商合同条款的变更,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14、组织工程监理例会、工程协调会议和必要的专题会议,进行工程组织协调;

  15、向业主提供有关的信息报告包括会议纪要、监理周报、月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等。

  16、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17、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告,签署建设监理意见;

  18、核查工程结算;

  19、工程保修阶段,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

 2.4 监理 目标

 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工程; 进度目标: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工期控制,确保按时完工; 投资目标:控制工程投资不突破业主的计划投资目标; 安全目标:确保本工程质量事故为零,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 三

 质量控制措施

 

 3.1 1 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3.1.1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以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技术规程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3.1.2 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

  3.1.3 按监理规划和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效果。

  3.1.4 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3.1.5 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3.1.6 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严格执行现场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3.1.7 采取必要的检查、测量和试验手段,以验证施工质量。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

 2 3.2 本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3.2.1 质量的事前控制(预控措施)

 3.2.1.1 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依据:

 (1)工程承包合同文件;

  (2)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书以及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

  (3)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

  (4)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5)有关工程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控制方面的专门技术法规性依据; (6)控制施工工序质量等方面的技术法规性依据。

 (7)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的部位施工,应事先进行试验,并应有权威性的技术鉴定书及有关的质量数据、指标,在此基础上制定有关的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规程,以此作为判断与控制质量的依据。

  3.2.1.2 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及图纸会审,监理人员事先应认真审阅图纸,做好记录,对图纸中的问题及早提出,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的主要内容:

 (1)明确设计图纸的有效性。

 (2)设计图纸与说明书是否齐全、明确,坐标、标高是否一致,建筑结构及设备安装各专业设计间是否相互妨碍,同专业相互衔接,各部位是否协调一致;图纸内容、表达深度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3)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主要材料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是否落实。

 (4)建筑图与结构图的平面尺寸、平面位置及标高是否一致,预埋件、预留孔洞等是否安全、明确,满足其它专业的设计要求。

 (5)总平面图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

 (6)图纸技术要求与规程是否一致。

 (7)设计是否能满足生产和检修要求。

 (8)设计中是否存在不能施工或不便施工的技术问题,或导致质量、安全及工程费用增加等问题。

 (9)防火、消防设计与环保等是否满足有关规程要求。

 会审应指定专人做出详细记录,并负责形成会议纪要。会审纪要一经与会各方签字同意后,纪要即被视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会议结束,会议纪要签字稿先下发各与会单位开展工作,正式稿由业主负责打印并下发各单位,作为规定资料。

  3.2.1.3 施工场地的质检验收

  (1)现场障碍物,包括地下、架空管线等设施的拆除、迁建及清除后的验收;

 (2)现场定位轴线及高程标桩的测设、验收。

  3.2.1.4 承包单位的资质 (1)总承包单位的资质在招投标阶段已进行了审查。

 (2)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a.承包单位对部分分项、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除外)实行分包必须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

 b.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种行业施工许可证。

 c.分包单位的业绩。

  3.2.1.5 对承包单位影响工程项目质量的因素(人、材料、机械、方法工艺、环境)的控制:

 (1)人员的控制 要求承包单位的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对工程实际操作人员要求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2)工程所用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永久性设备、器材的质量控制。

  (3)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

  a.审查其施工机械、设备的选型(型号、规格及性能参数等)、数量是否满足质量要求和适合现场条件。

  b.所准备的机械设备是否与已由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中所列者一致。

  c.施工中使用的衡器、量具、计量装置等设备应有相应的技术合格证,正式使用前应进行校验或校正。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a.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保证工程质量应有可靠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b.结合监理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承包单位编制重点分部(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文件;

  c.要求施单位提交针对当前工程质量通病制定的技术措施;

  d.针对工程项目具体情况,要求承包单位提交为保证工程质量而制定的质量预控措施。

  (5)审查与控制承包单位对施工环境与条件方面的准备工作质量

  a.对施工作业的辅助技术环境的控制

  主要指对水、电或动力供应、施工照明、安全防护设备、施工场地空间条件和通道、以及交通运输和道路条件等的控制。

  b.对施工的质量管理环境的控制。

  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自检系统是否处于良好的状态;系统的组织结构、检测制度、人员配备等方面是否完善和明确;准备使用的质量检测、设备和仪表是否能满足使用要求,是否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有无合格的证明和检定表;仪器、设备的管理是否符合有关的法规规定;外送委托检测、试验的试验室资质等级是否符合要求。

  c.对现场自然环境条件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于未来的施工期间,自然环境条件可能出现对施工作业质量的不利影响时,是否事先已有充分的认识并已做好充足的准备和采取了有效措施与对策以保证工程质量。

 (6)对测量基准点和参考标高的确认及工程测量放线的质量控制。

  3.2.1.6 原材料、设备质量控制措施 (1)采购质量的控制 a.凡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原材、半成品或构配件、设备等,在采购订货前应向监理工程师申报,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要求严格实行材料见证取样送样制度。某些工程材料、主要的装饰材料制品(如 五金灯具、卫生洁具等)还需审查样品后方可订货。

 b.对于永久性设备、器材或构配件,应按经过审批认可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组织采购订货,即设备、器材、构配件等的质量应满足有关标准和设计的要求,交货期应满足施工及安装进度的需要。

 c.供货厂家是制造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永久设备和器材等的主体,所

 以优选良好的供货厂家,是保证采购、订货质量的前提。为此,对大型的或重要的设备以及大宗的器材或材料的采购应当实行招标采购的方式。

 d.对于设备、器材和构配件的采购、订货,监理将协助业主制定质量保证计划,详细提出对厂方应达到的质量保证要求。

 e.某些材料,诸如瓷砖等装饰材料,订货时最好一次备齐和备足货源,以免由于分批而出现花色差异,质量不一。

 f.供货厂方应向订货方提供质量保证文件。

 (2)材料、设备进场的质量控制 a.凡运到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设备,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并由承包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检验或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方可进场。某些工程材料、制品使用前还需进行抽检或试验,材料、制品抽检或试验的范围根据工程性质和质量监理要求另行确定。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对重要原材料、新型制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

 b.进口的材料、设备的检查验收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

 (3)材料设备存放条件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条件及时间也应实行监控。比如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存放应防止受潮,存放时间不应超过 3 个月。

 (4)对现场配制的材料,如水泥砂浆等,试配强度达到标准后方可施工。

 (5)所有设备,在安装前按相应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查等。

 3.2.2 质量的事中控制

 3.2.2.1 严格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3.2.2.2 对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的监控。

 (1)对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自检系统进行监督,使其能在质量管理中始终发挥良好作用。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不能胜任的质量控制人员,可要求承包单位予以撤换;当其组织不完善时,应促使其改进、完善。

 (2)监督与协助施工承包单位完善工序质量控制,使其能将影响工序质

 量的因素自始至终都纳入质量管理范围;督促承包单位对重要的和复杂的施工项目或工序作为重点设立质量控制点,加强控制。

  3.2.2.3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跟踪监控。

  (1)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执行监理巡检制度和旁站监理制度,跟踪监控,监督承包单位的各项质量活动。

  (2)建立施工质量跟踪档案。

  (3)工程变更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组织有关方面研究,确认其必要性并对变更引起的进度、造价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最终由总监发布变更令后方可实施。

  (4)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验收

  a.工序产品的检查验收。

  b.行使好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c.建立质量监理日志

  d.重要的工程部位、工序间和专业工程的检查验收。

  3.2.2.4 处理己发生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

  3.2.2.5 下达停工指令控制施工质量。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总监有权行使质量控制权,下达停工令,及时进行质量控制:

  (1)未经监理机构审查同意,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

  (2)未通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的施工人员或经审查不合格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的;

  (3)擅自使用未经监理机构审查认可的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的;

  (4)使用不合格的或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擅自使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的;

  (5)工序施工完成后,未经监理机构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 (6)隐蔽工程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合格而擅自隐蔽的;

 (7)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监理机构指出后,承包单位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措施不力、效果不好仍继续作业的; (8)已发生质量事故迟迟不按监理机构要求进行处理,或已发生质量隐患、质量事故,如不停工则质量隐患、质量事故将继续发展,或已发生质量事故,承包单位隐瞒不报,私自处理的。

 (9)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的。

  3.2.2.6 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3.2.2.7 定期向总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3.2.3 质量的事后控制

  (1)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

 (2)组织设备的试运转;

 (3)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

 (4)审核竣工图及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5)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6)作好缺陷责任期工作。

 工程竣工备案完成后,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和施工承包单位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后,工程即进入保修阶段。

  3.2.4 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完成后,办理完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证书,工程进入保修阶段,在保修阶段,我公司一方面做好用户回访工作,即定期回访和不定期回访工作,做好回访记录。回访中发现质量问题调查分析产生原因和责任方,并协助业主与责任方联系,要求责任方限时完善处理,确保工程使用功能。若责任方不能及时保修,经与业主协商可委托其它单位维修并相应在扣除责任单位的质量保证金。保证金不足时,追究责任方责任,要求责任方补齐。

 在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是跟踪工程质量,发现质量缺陷,并分析缺陷原因,分清造成缺陷的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弥补质量缺陷,核实修复

 缺陷的费用,该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并上报业主,签署最终的付款凭证。

  保修阶段的任务和监理方法主要如下:

 3.2.4.1 保修阶段质量控制的任务 (1)督促承建商签订的《工程保修书》。

 (2)检查、鉴定工程质量状况和工程使用状况,对出现的质量缺陷,确定责任,督促承建商修复质量缺陷。

 (3)在保修期结束后,检查工程保修状况,移交保修资料. 3.2.4.2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内容和监理方法 派出参与该工程监理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1)定期对完工工程巡视检查,发现工程缺陷应及时记录,调查原因,确定相应责任安排计划及时修复。

 (2)对出现质量缺陷工程的进度安排,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按审定的方案督促承包人实施。

 (3)对出现缺陷的工程按流程制定监理细则,并按程序实施监理。

 (4)完工工程缺陷部位的修复必须事先得到监理的检查和认可验收。

 (5)核查工程缺陷修复完成的工作量。

 (6)督促承包人完成缺陷部位修复的施工资料,并对其逐件审查和认可。

 (7)对工程做最终的质量检查和评价,提交检查报告,结合工程情况建议业主终止工程的缺陷责任期。

 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

  3 3.3 关键部位质量监理控制点

 序号 工程项目 控制点 控制项目 控制手段 1 土方工程 沟槽 定位、标高、边坡、边线 观测、测量复查 基坑 定位、基底高程、轴线位移、基坑尺寸、边坡 观测、测量复查 2 附属构物 检查井、砌筑 标号、标高、尺寸 检查 灰缝、错缝 外观 抽查 预 留 孔 洞 及预埋管道 几何尺寸、标高 测量、检查 3 粗格栅井 混 凝 土 构 筑 尺寸、位置、高程、预埋件、预留孔洞.灌筑顺序 测量、检查验收

 及 提升泵房 物 潜污泵支架 选型、定位、标高、强度 检查、测量、验收 格栅除污机 机支架(平面位置、标高、强度)轨道(轨矩、重合度、倾斜、标高、平行度、角度)

 检查、测量 吊车、垃圾升降机 尺寸、标高、轨道(轨道重合度、轨矩、倾斜度)、主梁、钢丝绳、制动器 检查 格栅除污机、栅渣压榨机 安装形式、尺寸、轴线及标高 检查、测量 4 细格栅及沉砂 池 池体 尺寸、位置、预埋管件、钢筋混凝土强度 检查、测量 进出水管 位置、标高、连接 检查、测量 砂水分离器 位置、标高 检查、测量 输砂泵 位置、连接 检查、测量 5 综合生物池 混凝土结构 尺寸、强度、预埋件、预埋管件 检验、旁站 曝气器 电机、表曝器 检验 溢流堰 堰板 检验 堰门 门框(标高、水平度、垂直度)堰门座架(同上)、自动控制装置

 检验、旁站 6 二沉池 砼池 池底、池壁、进出水管、排泥管 监测、旁站 刮泥机 池底导轨(水平度、全长不平整度)、刮板及托架(与池底的间隙)、轴(平衡度)、链条机械(标高)

 监测、旁站 7 污 泥 回 流井、均质池 浓缩脱水机 基础尺寸、预埋螺母、地面坡度、排水 检测 螺旋进泥泵 上下轴承(定位、中心偏差、标高)螺旋槽(直线度)、 泵体与螺旋槽(轴向间隙)

 检查、测量 吊车 尺寸、标高、轨道(轨道重合度、轨距、倾斜度)主梁、钢丝绳、制度器 检查 空压机 定位、平面位置、标高、皮带轮、联轴器(中心线、重合度、水平器)

 监测 絮 凝 剂 制 备与投加 絮凝液池、投加泵、计量系统 检查 8 接触消毒池 出泥管、溢流管、撇水管、清液管 预留管位置、标高 检查 混凝土强度、尺寸 检查 9 高 压 配 电间 电缆线槽 尺寸、位置、预埋件、盖板 检查 配电柜基础 尺寸位置、预埋件 检查 10

 配电室 建筑、变压器 器身、调压切换装置、选择开关、绝缘评、密封、冷却 检查、测量 13 电气系统 接地 方式、跨接线、焊缝 检查 配管工程 连接、定位、标高、固定点、间距 检查 配线 绝缘、穿管、连接盒、与电气器具端连接、连接处绝缘 检查 母线 母线固定、母线搭接、母线焊接 检查 14 仪表自控 在线仪表 安装方法、使用条件 检查 现场控制站 PLC、连线、执行系统 检查

 中央控制站 PC、PLC、连线、执行系统、电子屏、记录系统、打印系统 检查 15 吊装工程 吊装设备 选用、跨度、数据 审核、旁站、观察 吊装 安全 复验、旁站 吊装位置 接触点 现场检查、测量 16 公用工程 厂区管线 给水管道(位置、管径、标高)

 检查测量 排水管道(位置、管径、标高、坡度)

 检查测量 电力电缆(位置、防护、间距)

 检查测量 信号电缆(位置、防护、间距)

 检查测量 道路 路基、路面、路边石 检查 绿化 树种、间距 检查 17 管材 专业厂家 合格证、生产许可证 检查 管材质量 接头、管身、接口 检查、量测 外形尺寸 内外径、壁厚、圆度 检查、量测 4 3.4 污水处理厂房建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3.4.1 工程定位测量放样监理监控要点:

 1、检查测量仪器是否经过专业检定并且合格,检查测量放样所使用的测量仪器是否与报审批准的测量仪器符合,检查专职测量人员是否与报审批准的测量人员相符。

 2、检查复测原始基准点、控制点,控制线等是否与要求或与资料情况相符。

 3、检查控制桩的保护情况。

 4、检查轴线、标高、垂直度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4.2 土方开挖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1、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

 2、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的开挖顺序、施工机械、开挖方法、支护方式等是否与批准的施工方案的要求相符合。

 3、检查降水、排水措施的落实情况。

 4、核查基底预留清槽的厚度、基底标高、槽底平整度及基槽的尺寸等是否符合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及规范的要求。

 5、钎探时检查钎杆的长度及钎探作业过程和钎探记录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要求。

 6、根据钎探结果及外观检测核查持力层的均匀情况。

 7、检查基底的夯实情况。

  3.4.3 土方回填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1、检查回填条件是否具备:如回填原材料、回填机具、基底的清理情况以及回填作业方案是否已得到批准。

 2、在回填作业中,应检查施工回填配合比是否与已批准的作业方案中的配合比一致。

 3、检查回填作业的分层厚度,夯/压遍数等是否符合要求。

 4、采取见证取样、巡视、旁站等手段检查回填的压/密实度。

 5、在回填作业过程中应注意检查接槎的处理及细部边角的处理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3.4.5 地基与基础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1、检查定位放线、基坑深度、宽度、基底标高及地质结构是否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2、核查基坑底部平整度及钎探情况,检查其记录是否有异常现象。

 3、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及质量监督部门对地基进行综合验收,并签署验收记录。

 4、在基础垫层施工中,应重点监控垫层的标高、厚度、宽度及表面平整度。

 5、基础砼工程的钢筋、模板、砼的分项工程应按钢筋、模板、砼工程的控制要点严格控制。

 6、基槽的回填土工程应严格依据回填土工程的控制点进行监控。

 7、对基坑、基槽、柱基等基底的土质必须认真检查,确认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规定。

 8、若局部的地基需要处理时,应依据设计单位出具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9、复合地基的各种配料配合比应正确,夯实遍数及密实度应符合规范规定。

 10、灌注桩基础工程应依据钢筋砼灌注桩控制要点进行控制。

  3.4.6 钢筋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1、原材料控制方面:钢筋应有厂家出厂的质量证明文件和试验报告,每一捆钢筋均应有标识牌,按炉灶号和规格进行分批次验收。

 2、检查钢筋的加工制作及存放情况,确保钢筋加工质量。

 3、钢筋的焊接质量控制:

 (1)、电渣压力焊: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正式施工焊接之前应先要求施工方做模拟焊接试验,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焊接施工,要求轴线偏移及焊点饱满度符合要求,监理人员应对焊接接头见证取样。

 (2)、闪光对焊:要求接头应具有均匀的金属毛刺和适当大小的镐头,且表面无横向裂纹,轴线偏移不得大于 0.1d,且不大于 2mm,监理人员应对接头进行见证取样。

 4、钢筋分项或检验批报验时重点检查:纵横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排距、位置、锚固长度、接头位置、接头数量及其构造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要求。

  3.4.7 模板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1、在模板选择上重点检查模板表面的平整及清洁情况,要求工程中所使用的模板无变形、弯曲、表面无灰浆等。

 2、检查模板支撑系统,要求施工单位要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强度、刚度

 计算,大跨度要按规范要求进行起拱。

 3、模板分项工程报验时重点检查:轴线、标高、断面尺寸、模板支撑、模板平整度及垂直度等。

 4、检查拆模顺序,控制拆模时间。

  3.4.8 混凝土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1、控制原材料的质量、确保混凝土工程中能使用的原材料合格,其中包括:水泥、砂石、添加剂等。

 2、控制配合比、确保施工配合比严格符合已批准的配合比要求。

 3、混凝土制备的监控:水泥的储存应按水泥的品种及批次堆放,同时应严格防止水泥受潮结块。粗细骨料的堆放应将不同规格的骨料分开,以免出现混用。骨料的含水率应经常测定,雨天应增加检验的频数,各种衡器应定期检验,保持准确。

 4、泵送砼的控制:按规定要求泵车司机应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应注意控制泵送砼的连续性。

 5、混凝土浇筑的监控:应重点控制柱、墙砼的分层浇筑及振捣以及施工缝的留置位置,浇筑砼时施工单位应有管理人员、钢筋工、模板工等人员的配合值班。应严格控制砼的自由下落高度以防止出现混凝土离析现象。为防止柱墙砼工程可能出现烂根,因此要求浇灌前先用同混凝土配合比砂浆铺 30—50mm 厚进行接浆,在此作业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方的砼试块的留置进行现场取样。

 6、混凝土养护的控制 平均气温高于 5℃,要求砼表面进行覆盖并浇水养护 14 天,确保水泥硬化过程中所需要的适应的温度及湿度。对于砼柱、墙也可以采用养护剂进行养护,要求拆模后立即涂刷养护剂,以免水分散失。

 3.4.9 砌体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1、原材料的监控:各种砌砖工程新使用的砂浆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所使用的砌块及其他材料均有出厂合格证、规格型号等符合设计要求且经复验合格。

 2、检查洇砖情况确保各种砖在砌筑前应提前浇水湿润。

 3、砌筑时的组砌方法必须正确,每层灰缝的厚度按皮数杆进行控制,且各种预留洞口尺寸及位置均应正确留设。

 4、砌体的留槎、错缝、接槎等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5、墙体交接处的连接筋及其他拉接筋或构造加筋,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6、砌体分项工程验收时重点检查:墙体的平整度;有无通缝、瞎缝、假缝;砂浆的饱满度;预留孔洞等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4.10 抹灰装饰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1、原材料监控:抹灰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必须合格,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2、各种墙面及顶棚的做法均须符合设计要求。

 3、抹灰前基层的处理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包括对墙面洒水湿润和打底冲筋等。

 4、需分层进行抹灰时,分层厚度须符合规范要求。

 5、抹灰工程作业处于冬季施工时需有切实可行的冬季作业方案,确保抹灰工程的质量。

 6、各抹灰层之间与基体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皮、空鼓、裂缝等现象。

 7、各抹灰工程应表面平整、立面垂直、分格条的设置符合要求、阴阳角应垂直,将此类偏差控制在允许的偏差以内。

 8、顶棚抹灰的顶棚标高应正确,表面洁净、光滑、均匀。

 9、门窗套、孔洞、槽、盒及管道后的抹灰应仔细检查,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3.4.11 楼地面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1、基底必须密实且均匀,标高准确。

 2、垫层的强度及标高、平整度必须达到设计及规范的要求。

 3、面层所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4、面层的作业顺序及作业方法必须符合已批准的作业方案的要求。

 5、应及时检查确保各层之间粘结牢固、无空鼓。

 6、面层的表面平整度、标高、坡度、厚度等的偏差均需控制在质量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以内。

 7、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防滑条等均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踢脚线上口应平直,高度及出墙厚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8、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的作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确保与墙体、地漏管道等结合处无渗漏现象发生。

 9、各种卫生间、浴室等的楼地面必须做闭水试验,以确保其无渗漏。

  3.4.12 门窗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1、考察门窗生产厂家的资质及经营范围,企业的信誉、质量管理体系、近几年工程的业绩、生产及供货能力等确保门窗生产及质量能满足安装的需要。

 2、各种门窗进入现场前先核查其是否有厂家的出厂合格证及准用证,其规格、型号、质量、供应数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与施工规范的规定。

 3、检查门窗安装的平面位置、垂直度、方正、牢固性、标高等是否达到设计及规范的要求。

 4、窗框与墙体间的填塞材料及填塞饱满度是否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

 5、检查合页、拉手、插销、风钩、开关、压条等附件安装是否符合规范及标准的要求。

 6、检查窗的开启,确保窗开启后的严密性,防止翘曲。

 7、木门窗所使用的五金应达到设计要求,缝隙均匀、开关灵活。

  3.4.13 屋面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1、屋面保温层、找平层、防水层的作法,使用的材料及厚度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要求,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复检合格文件。

 2、检查各种混合料的配合比、厚度、坡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保温材料的强度、导热系数、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4、检查屋面的平整度、坡度、防水材料在女儿墙处的收口等是否符合规范规定,以确保屋面无积水、无渗漏。

 5、屋面防水工程完成后及总体完成后应作闭水试验。

  3.4.14 饰面砖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1、原材料控制:各种饰面砖均须有质量合格证及复检合格报告,各种砖的品种、规格、颜色、图案、色差等外观均须符合要求;水泥、砂子、胶粘剂等材料也须复检合格。

 2、在大面积展开施工以前,要求施工单位做出样板,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展开施工。

 3、基体处理应符合规范要求。

 4、在粘贴前应在基体上弹线、排砖,确定铺贴的顺序。

 5、在粘贴过程中应注意检查缝宽、接缝的平整,粘结料的饱满度、砖缝的顺直等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6、饰面砖分项报验时,应重点检查饰面砖的表面平整度、空鼓、勾缝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4.15 防水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1、原材料的监控:检查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具有产品合格证并应对其进行见证取样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2、防水作业队伍的监控:审查防水施工单位的防水施工专业资质,确保防水作业由合格的专业队伍进行作业。

 3、防水作业过程的监控:重点检查基底的情况及干燥程度、冷底子油的涂刷均匀情况、附加层的设置、粘贴的牢固性等。

 4、防水分项工程验收时应重点检查:防水层的厚度、空鼓、起泡、搭接压槎的宽度及细部处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防水工程应做淋水或闭水试验,以确保其无渗漏现象发生。

 3.5 污水处理厂建筑水、暖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

 3.5.1 统一规定:

 1、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文件,规定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2、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

 3、主要器具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4、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5、管道上使用冲压弯头时,所使用的冲压弯头外径应与管道外径相同。

 6、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并形成记录。

 7、管道及管道支墩(座),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

 8、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

 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 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 50mm,底部应与楼板顶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管道穿过建筑物基础墙必须设置防水套管,保证严密不漏水。

 9、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3.5.2 室内给水工程的质量控制 1、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2、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 1.5 倍,但不得小于 0.6Mpa。

 3、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并做好记录。

 4、室内直埋管道(塑料管道和符合管道除外)应做防腐处理。埋地管道防腐层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要求。

 5、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层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6、安装室内消火栓,栓口应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栓口中心距地面为 1.1m,允许偏差±20mm。阀门中心距箱侧面为 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5mm。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3mm。

 7、安装消火栓水龙带与水枪和快速接头绑好后,应根据箱内构造将水龙带挂在箱内的挂钉、托盘或支架上。

 8、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拴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9、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规范的规定。

 10、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与规范的规定。

  3.5.3 室内排水工程的质量控制 1、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

 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2、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

 3、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

 4、排水主立管及干管管道均应做通水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 100%。

 5、按施工规范规定在排水管道上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6、管道的支、托、吊架的规格及间距应符合施工规范及设计技术要求。

 3.5.4 卫生器具工程的质量控制

 1、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应平正、牢靠,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 50mm。

 2、卫生器具交工前应做满水和通水试验。

 3、卫生器具的支、托架必须防腐良好,安装平整、牢固,与器具接触紧密、平稳。

 4、与排水横管连接的各卫生器具的受水口和立管均应采取妥善可靠的固定措施;管道与楼板的接合部位应采取牢固的防渗、防漏措施。

 5、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接口应紧密不漏,其固定支架、管卡等支撑位置应正确、牢固,与管道的接触应平整。

 6、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管径和最小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卫生器具安装的坐标、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的卫生器具应平直,垂直度允许偏差 3mm,单独器具安装允许偏差 10mm,成排器具安装位置允许偏差 5mm。

 3.5.5 室内采暖工程的质量控制 1、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热量表、疏水器、除污器、过滤器及阀门的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3、采暖系统入口装置及分户热计量系统入户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散热器支管长度超过 1.5mm 时,应在支管上安装管卡。

 

 5、在管道干管上焊接垂直或水平分支管道时,干管开孔所产生的钢渣及管壁等废弃物不得残留管内,且分支管道在焊接时不得插入干管内。

 6、膨胀水箱的膨胀管及循环上不得安装阀门。

 7、焊接钢管管径大于 32mm 的管道转弯,在作为自然补偿时应使用煨弯。塑料管及复合管除必须使用直角弯头的场合外应使用管道直接弯曲转弯。

 8、管道、金属支架和设备的防腐和涂漆应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缺陷。

 9、管道和设备的保温应符合设计要求。

 10、散热器组对后,以及整组出厂的散热器在安装之前应作水压试验。

 11、散热器支架、托架安装,位置应准确,埋设牢固。散热器支架、托架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2、散热器背面与装饰后的墙内表面安装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未注明,应为 30mm。

 13、铸铁或钢制散热器表面的防腐及面漆应附着良好,色泽均匀,无脱落、起泡、流淌和漏涂缺陷。

 14、地面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应有接头。

 15、盘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 1.5 倍,但不小于 0.6Mpa。16、采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16、系统试压合格后,应对系统进行冲洗并清扫过滤器及除污器。

 17、系统冲洗完毕应充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

 3.6 污水处理厂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3.6.1 线路导管敷设、配线 1、导管、线槽材质必须符合设计及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证明资料齐全。

 2、导管的连接方法必须符合质量验收规范,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 2MM 的金属导不得采用套管熔焊连接。

 3、明配导管、顶棚内暗配导管、线槽设其支架应排列整齐、间距均匀、

 安装牢固符合设计及质量验收规范,并在合适的位置留检查孔。

 暗配导管埋设深度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表面距离不得小于 15MM。明配导管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 6D,暗配导管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 10D,弯扁度应不小于0.1D。

 4、导管进盒、箱应一管一孔,管口出盒、箱长度应小于 5MM。

 导管内穿线其导线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及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质量证明资料齐全。

 5、导线敷设前应清扫管内的杂物、积水,管口应加护口,敷设时导线的颜色配设应正确,管内严禁有接头,线路连接应符合质量验收规范。

  3.6.2 配电箱、照明器具安装 1、配电箱、照明器具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及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证明资料齐全。

 2、配电箱安装应牢固,水平偏差应不大于5MM,垂直偏差应不大于3MM。

 3、配电箱内配线应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压接牢固,线路标识正确清晰。

 4、照明器具安装牢固可靠,不得使用木楔,大型灯具安装应使用专用吊钩,其吊钩直径应不小于 6MM。

 5、成排安装的灯具应排列整齐、均匀,同一排灯允许偏差不大于 5MM。

 6、灯具安装高度低于 2.4M 时,灯具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用专用接地螺栓接地,并有标识。

  3.6.3 开关、插座安装 1、开关、插座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及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证明资料齐全。

 2、开关、插座应安装于便于操作的地方且符合设计要求,其面板应紧贴墙面安装牢固。

 3、开关、插座的接线应正确:开关控制相线,插座插孔的接线为左零右

 火上地线。

 4、线路的零线和地线严禁串联连接,不混用。

 5、开关、插座接线盒的入墙深度应控制在 20~25MM 以内,太深时应加套盒,不得使用长螺丝安装。

  3.6.4 接零、接地 1、接零、接地使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及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证明资料齐全。

 2、接零、接地线路明敷时应平直、牢固,支架间距均匀;暗敷时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及质量验收规范。线路变形缝时应加补偿装置。

 3、接零、接地线路的连接应符合要求,导体采用焊接连接时,搭接长度为 6D,焊口饱满平整无咬肉现象,焊口防腐处理完整。

 4、接零、接地线路干线、分支线导体截面应符合要求,且分支线必须单独与干线可靠连接,严禁串联连接。

  5、接地系统测试前应检查测试用欧姆表的技术性能是否良好,检测合格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整个系统测试前应保证接地极安装完毕且测试合格,系统已构成一个完整回路。

 7 3.7 污水处理厂给排水管道监理质量控制要点:

 3.7.1 管材

 1.需有出厂合格证,满足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 2.管表面应有标记,制造及出厂期,并须有质量检验部门签章; 3.管内外壁应平滑、不得有露筋、空鼓、蜂窝、脱皮、开裂等缺陷; 4.管端不得有严重的碰伤和掉角,承插口工作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裂纹和缺口, 局部凹凸度不超过 2mm; 5.对出厂时间过长,质量有所降低的管应经试验合格,方能使用。

  3.7.2 管沟土方工程

 1、管沟土方开挖前必须先测量放线、测设高程,在挖掘土方施工中应进行中线、槽断面、高程的校核。机械挖土应有 200mm 预留量,宜人工配合机

 械挖掘,挖平至槽底标高。

 2、沟槽的土方开挖宽度,应根据管道外壳至槽底边的距离确定。管周围填砂时该距离不应小于 100mm;填土时,该距离应根据夯实工艺确定。

 3、城市土方开挖时,必须按需要设置临时道路、汽车桥、人行桥、槽边护栏、夜间照明灯及指示红灯等设施。

 4、有水不能排干的槽底,应多挖一层土(100mm),铺垫碎石层,排降水至碎石层下,以供干槽施工。

 5、已挖至槽底的沟槽,后续工序应安排紧密,连续。尽量缩短晾槽时间,并注意不使槽底土壤结构遭受扰动及破坏。不能连续施工的土槽,应留出 150—200mm 的预留量,待施工前再开挖。

 6、直埋管道的土方开挖,宜以—个补偿段作为一个工作段,一次挖土成活。管线位置、槽底高程、坡度、平面拐点、坡度折点等必须经测量检查合格。设计要求作垫层的直埋管沟的垫层材料、厚度、密实度等应按设计规定施工。

  3.7.3 混凝土管安装

 1.混凝土管外观质量及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2.监理单位在管节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察,发现裂缝、保护层脱落、空鼓、接口掉角等缺陷,使用前应修补并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管座分层浇筑时,管座平基混凝土抗压强度应大于 5.ON/m ㎡,方可进行安管。管节安装前应将管内外清扫干净,安装时应使管节内底高程符合设计规定,调整管节中心及高程时,必须垫稳,两侧设撑杠,不得发生滚动。

 4.采用混凝土管座基础时,管节中心、高程复验合格后,应及时浇筑管座混凝土。

 5.管座分层浇筑时,应先将管座平基凿毛冲净,并将管座平基与管材相接触的三角部位,用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填满、捣实后,再浇混凝土。

 6.浇筑混凝土管座时,必须先从一侧灌注混凝土,当对侧的混凝土与灌

 注一侧混凝土高度相同时,两侧再同时浇筑,并保持两侧混凝土高度一致。

 7.浇筑混凝土管座时,应留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留置数量及强度评定方法如下规定进行。

 7.1 混凝土质量应以配合比设计作保证,检验混凝土质量的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其试块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7.1.1 抗压强度试块:

 (1)标准养护试块:每工作班不应少于一组,每组 3 块;每浇筑 100m3 或每段长不大于 100m 时,不应少于一组,每组 3 块。

 (2)与结构同条件养护试块:根据施工设计规定按拆模、施加预应力和施工期间临时荷载等的需要数量留置。

 7.1.2 抗渗试块:每浇 500m3 混凝土不得少于—组,每组 6 块。

 7.1.3 抗冻试块留置组数应按抗冻标号规定留置,每浇 500m3 混凝土留置—组。

 注:①当浇筑混凝土数量不足 500m3 时,抗渗、抗冻试块也应按上述规定留置;

 ②当配合比和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增加留置组数。

 7.2 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抗渗、抗冻试块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评定,并不得低于设计规定。

 8.陶管、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管沿直线安装时,管口间的纵向间隙应符合规定。

 9.预应力管、自应力混凝土管安装应平直、无突起、突弯现象。沿曲线安装时,管口间的纵向间隙最小处不得大于 5mm,接口转角符合规定。

 10.当采用水泥砂浆填缝及抹带接口时,落入管道内的接口材料应清除。管径大于或等于 700mm 时,应采用水泥砂浆将管道内接口纵向间隙部位抹平、压光;当管径小于 700mm 时,填缝后应立即抹平。

 11.钢丝网水泥砂浆及水泥砂浆抹带接口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2.抹带前应将管口的外壁凿毛、洗净,当管径小于或等于 40mm 时,水

 泥砂浆抹带可一次抹成;当管径大于 40mm 时,可分两层抹成。

 13.水泥砂浆抹带及接口填缝时,水泥砂浆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水泥砂浆配合比宜符合规定。

 14.承插式甲型接口、套环口、企口应平直,环向间隙应均匀,填料密实、饱满,表面平整,不得有裂缝现象。

 15.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应平整,不得有裂缝、空鼓现象,抹带宽度、厚度的允许偏差应为 0~+5mm。

 16.混凝土管道基础及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17. 施工要点和注意事项 (1)安装时,管口和橡胶圈应清洗干净,套在插口上的胶圈应平支、无扭曲,安装 后的胶圈应均匀滚动到位; (2)顶、拉的着力点通常在管子的 l/3 高度处; (3)接口时,拉速度应缓慢,检查胶圈滚入均匀性,如不均匀需调整; (4)预(自)应力钢筋混凝土管不宜截断使用; (5)采用金属管件连接时,管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6)管身底部应与基础均匀接触,防止应力集中;

  18. 管道试压 (1)分段长度为 500—1000m;管段转弯多时分段长度为 300—500mm。

 (2)排气:排气孔设置在顶点处,排至水流中无气泡为止。

 (3)浸泡时间。钢管大于 24h;预(自)应力钢筋混凝土管大于 48h。

 (4)

 试压前,管身应先覆土,避免管子移动,并适当加固。

 (5)

 水压试验时的注意事项 A、试压时管内不应空气,管端用管堵严、并加临时支撑、不得用闸阀代替。

 B、试压时,严禁用锤敲打管壁和接口。

 (6)允许漏水量 管径〔mm〕 允许漏水量(L/min. km)

 钢管 预(自)应力钢筋混凝土管 100 15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0.28 0.42 0.56 0.85 1.00 1.10 1.20 1.30 1.35 1.40 1.72 1.98 2.42 2.80 3.14 3.44 3.70 3.96

 3.7.4 回填土工程:

 1、沟槽、井室的主体结构经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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