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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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能细则

1. 热爱教育事业,掌握现代教育思想观念,具有强烈的教改意识和创新精神,能自觉地的全面贯彻党国家的教育方针。

2. 新英语教育观念,了解当前国内外少儿英语教育发展新动向、新成果、新趋势。能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自身己的教学水平。

3. 了解把握英语教育动态,具有高水平教育科研的知识和能力,能独立开展主持或主持独立开展英语教育方面的研究。

4.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 保守学校秘密,不得向外传递学校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规章制度、文件等。

6. 不得所要或搜集学生名单或电话号码,不做与学校利益抵触的事情,违者予以开除处分。

7. 准时上下课,如迟到或早下课,予以罚款处分。具体金额视情况而定:5分钟罚款10元;
10分钟罚款20元;
15分钟以上扣除本次课时费,并予以记录警告处分。三次警告自动解除聘用协议并扣除抵押金。

8. 有特殊情况时应提前至少24小时向学校请假,以便安排带课教师,违者扣除一次课时费。

10.严格按照教材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和学校的教学计划,认真编写教案,组织好课堂教学。

11.填写好学生点名册,记录好学生出勤情况,否则一旦出现学费争议,由任课教师负责。

12.参与试题库的建设和维护,对于日常练习或小考试题中的问题,及时与学校交换意见,以便更新。

13.批改学生作业,对于作业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要在课堂上认真讲解,对于个别学生存在的问题,有责任和义务及时通告学校,安排其进行单独辅导。

14.对于后进生或插班生,应该及时与学校沟通安排补课,防止学生掉队和流失,根据学生流失情况,学校有权进行奖惩或接触聘用协议。

15.对学生进行公共道德方面的教育,配合学校搞好安全、纪律和卫生。

16.下课后,教师最后离开教室,并作好教室的清洁工作。

17.妥善保管好学校的书籍、磁带、CD和其它教学用具。如丢失或损坏按原价赔偿。

18.课前15分钟领取教具,并做好登记。下课后返还教具,经检验合格签字后方可离开。

19.教师到达学校后,要认真填写教师签到簿。如不认真填写或没有填写,都视为无故旷课处理。

20.为确保安全,教师课后必须拔掉电源插头。

21.积极配合学校安排上课时间,协助学校进行收费。

2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业务培训。

23.配合学校搞好教学管理工作。

24.积极进行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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