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自我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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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书记员工作自我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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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书记员工作自我鉴定(一)

XX同志考察材料德的方面:自参加工作以来,本人一直将理论学习作为自身的重要任务,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服从安排。

能的方面:注重求真务实,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坚持不懈的加强学习,工作思路清晰,业务能力较强;
多岗历练,工作经验丰富;
并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

勤的方面:敬业爱岗,勤奋工作,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绩的方面:自参加工作以来,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做好庭审记录,填写、送达法律文书等,并能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年度均被评为优秀书记员。

廉的方面:廉洁自律,坚持原则,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本职工作。

主要不足:学习不够深入,知识不够全面,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认真克服自身的不足,认真学习理论与业务知识,提升自己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法院书记员工作自我鉴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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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工作,虽然压力比较大,但是精神方面也比较充实,自我能力也得到了不少的提升,下面分享下法院书记员的年终工作总结,欢迎大家的指导。

我于xx年12月走上新的工作岗位,xx年上半年在珠山法庭担任书记员兼电脑操作内勤工作,下半年因工作需要被安排在机关办公室管理档案。在这一年中,我扎实工作,努力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多项工作任务,并在本院组织的“三个代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中获二等奖,在全市法院系统“司法为民”论文研讨活动中获一等奖。

一、以思想为根,激发工作源动力

作为一名党员,无论何时何地,我时刻保持与党的政治思想一致,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三个代表”、实践“三个代表”,我用先进的精神指引我的行动。走进法院,我更以法官的标准要求自已,司法为民、廉洁自律、执法公正;
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各种学习,如:思想教育整顿活动、学习“三个代表”活动、司法为民座谈讨论等,在这些学习中,我认真理解体会,并写下心得,逐一对照自己的行为进行修正,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意识,以求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二、以业务为本,全面提升工作能力

(一)坚持“五多”,做优秀的书记员。

xx年上半年我在基层法庭从事书记员工作,上岗后,我就要求自己坚持做好“五多”,即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尽管我学的是法律专业,但离开专业二年后再接触它,多少有些生疏。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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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我规定每天多看一点业务书,多观摩开庭过程,并报名参加了司法考试,精读四本法律法规书籍,同时也借阅院里有关《司法审判》、《永州审判》、《新法规》等书籍;
多听一些审判长与审判员的案例讨论及其他书记员的工作经验介绍;
多想一些为什么,对不懂的通过多看、多问,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然后再运用到实践中去;
多做一些实践工作,如写一些裁判文书,坚持每周写工作心得,记下自己的缺点和成绩,在实践中改正缺点。通过自己的努力,现已能胜任书记员工作。

(二)坚持“多学”,做全能型的人才。

法院的工作是全面的,为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我利用休息时间学会操作电脑,如电子公务、电脑排版等,能将法律文书及时打好发出;
在档案管理工作时,我自学了档案管理知识及法规,并将档案电脑管理,做到档案管理完整性、安全性、保密性;
在编纂《法院志》过程中,我走访法院老同志、老领导,与他们交流探讨受益非浅,为搜集资料,我往返于图书馆、档案局、市中院,既增长了见识又学到了许多写作知识与技巧,目前,我独自一人完成了本院《法院志》的初稿,此项工作现仍在继续中;
另外,在工作之余练习写作,所撰写的《芝山区法院创五好》一文被市中院的第67期《法院简报》使用。发展全面的知识以便更好地胜任工作是我的座右铭,鞭策我继续为之努力。

三、团结协作,激情奋进

在法院工作如同家一般的温暖,同事打成一片,彼此关心、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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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合力,我也被如此气氛所感染,以心换心,我用我的诚心打动所有的人,工作有误,不留私情批评指出;
生活有难,互相理解帮助。领导既有工作能力又有工作方法,让我既长知识又不背包袱。有这样一群热情的人,我更应努力与全院人一起努力奋进,把法院工作做好。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对照法院岗位职责,认真反思自己的工作,也还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和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专业知识不够扎实,对问题理解不够深入,因此在工作上有一些矛盾难以解决;
二是急躁情绪严重,工作中有急于求成现象。面对新的环境,看到自身的差距,于是在工作中时常表现出急躁情绪。三是在工作上处理某些问题时显得不够胆大。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决心树立“一个目标”:通过司法考试,做优秀女法官;
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学习锻炼,全面提高工作能力素质;
二是加强自我控制能力,克服急躁情绪,注意和学会用正确有效的方法发挥好自身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加强自我监督,严格自律,公正执法,践行司法为民。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愿为正义的法制事业贡献自己毕生之力。

法院书记员工作自我鉴定(三)

转眼我到向景区人民法院工作已近一年了,这一年是我人生旅途中的重要一程,期间在领导的培养帮助、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我逐步适应了书记员的工作,完成了当一名国家公务员的角色转变。岁首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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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我静心回顾这一年的工作生活,收获颇丰。现将我这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总结向领导、组织汇报: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素质

首先,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法院浓厚的政治学习氛围深深的感染着我,我积极参加团支部、党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并注重自学,认真学习了胡锦涛在邓小平诞辰百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胡锦涛七一重要讲话、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决定等,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保证了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强化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2015年12月20日向党组织郑重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二、接受职位初任培训,作好就职上岗准备

2月:全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在贵阳中院的组织下在贵阳市法官培训中心接受了为期一周的书记员初任培训,培训中学习到了作为书记员应该具有的技能和怎么才能当好一员书记员。培训结束后我积极地向组织上交了一份学习心得体会。

3月:参加了为期两周的2015年度全市公务员初任培训,培训地点设在市委党校,自己刻苦学习,通过了公务员初任考试、普通话考试,并取得了贵州省人事厅颁发的《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

通过这两次系统的培训,为我更好的投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努力适应庭审要求

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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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书记员职责履行得好坏,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情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书记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审判工作。同时,书记员工作也很琐碎,比较繁杂,正是基于对此的认识,我在工作中格外注意细节方面的问题,因为我知道在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中一方面主要处理程序法上面的事务,任何一个案件的审理,无论在实体法上审判员处理的如何好,只要诉讼程序出了错,那就会被发回重审,而之前所做的大量工作就会白费。所以平时我比较注重对诉讼法的学习,工作中尽量做到认真、仔细,特别是对当事人的送达、期间等方面比较关注。而另一方面,书记员的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开庭时的记录工作,就我个人的工作习惯而言,每次开庭记录前,我会到审判员处翻阅案件卷宗材料,这不仅是为了再次检查诉讼材料送达的情况,确认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也是为了熟悉案情,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的问题,让自己能在开庭记录时做到快速总结、分析,这样才能做到快、准、精的记录庭审情况。

书记员的记录工作要求首先就是打字速度快,通过虚心向法院书记员“前辈们”学习,不断进行听打训练,使打字速度从原来的每分钟50个字到每分钟70个字,基本上达到了庭审要求。其次就是对法律条文的熟悉,因本人所学专业不是法学,所以在工作中不断“恶补”相关法律知识,通过近一年的工作实践,对民事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有了大体的了解和初步的掌握。一年来的不断学习,对相关法律文书也基本熟悉掌握。记得中院孙副院长在培训课上说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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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好的庭审记录要适当融入当事人的神态表情”,这一点在庭审笔录中我有意识去这样记了,受到了同庭法官们的赞扬与肯定。

四、注重法律知识学习,积极参与司法考试

贵阳法院书记官室连续几年无一人考取国家司法考试,这也是法院刘院长的一块心病,项院长更是痛心的称书记官室已成了法院的“肠梗阻”。为此,法院领导一直关注书记官室的司考情况。虽然今年参加司考的我没能通过,但是在复习迎考中掌握了一定法律原则和相关规定,对我所担任的书记员工作无疑是一种提高和促进,来年我还会再接再励、全方位复习迎战的司法考试。

五、辅助法官审判工作,参与案件审理流程

在沙文法庭的书记员工作近一年来,积极参与法官们审理案件的流程,在沙文法庭三位法官的带领下,冒严寒、顶酷暑走村窜寨巡回办案。今年 6月接到院领导指示,在刘大弘庭长、任进、王军法官的带领下,赶到沙文镇蒙台村,处理村民们集结闹事堵车抗法事件,现场配合领导给村民群众作了大量耐心的解释调解工作,我们饿着肚子被村民一直困在蒙台村晚上十二点,次日一大早,我们配合好法院、区委领导的安排,头顶烈日,在现场给群众作统计、法律解释等工作,最终圆满解决了矛盾。法庭工作加班加点是常有的事,开庭也常常顾不上吃饭,为了作好本职工作,考虑到能有充足的工作时间、饱满的精神状态,家住贵阳的我自行在XX区租房以方便工作。工作紧张、任务繁重的时候,甚至一个半月没有回家。今年 7月为了赶写申报全国优秀法官、优秀法庭的先进材料,在刘庭长带领下,连续好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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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至深夜,饿了一袋泡面,终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申报材料。在刘庭长带领下,本人学到了不怕苦、不怕累的宝贵品行。2015年沙文法庭共收案295件,共开庭、调解约300余次,我亲自记录240余次,占百分之八十。法庭前任书记员林雪热情地教会了我每月法庭报表的制作,使我每月都能按时、准确地把收、审、结案数据汇报到院里统计丁亮处,至今我一共制作了十期月报表及年终统计表。同时根据自己的电脑特长将法庭的收、审、结案制作成EXCEL表格,可随时向庭长提供统计数据,及时发现未结案件向承办审判员“催办”,这一工作受到了庭长表扬。

六、发挥文字写作特长,辅助模范法庭宣传

沙文法庭今年参加了全国模范法庭的评选,审案过程中法庭呈现出了无数的廉政事迹,对外展现了法官们的优秀品行,由于法官忙于审理案件,对法庭这些“闪光点”的报导自然落在本人头上,借助自己的写作特长,撰写了《平息赡养矛盾纠纷,突显审判调解魅力》、《牵手沙文中学,法制教育进学校》、《构筑清廉法庭,创建和谐社会》等多篇简报,使外界了解法庭多了一道窗口。同时积极参与法院 “六型法院”调研文章写作调研,在院杨书记带领指导下写了《学习型法院实施意见》初稿等,向调研处李主任递交了《永远震撼灵魂的记忆》、《新楼落成喜搬迁,法院干警笑开颜》等多篇简报。

七、努力做好表率,带好实习学生

2015年8月至10月,沙文法庭迎来了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的两个大三实习学生。在学生面前,本人做事讲效率,安排有条理,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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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作好了表率,“得道有先后”,凭借自己积累的一些作书记员的小经验,教会实习学生较短时间内提高打字速度、熟悉相关法律文书格式及制作,使实习学生很快掌握了庭审记录;
同时我不耻下问,虚心向两位同学请教法律问题,法庭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形成了讨论案件的浓厚学习氛围。

八、团结协作,参加组织活动

本人注重与同事的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了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2015年11月参加了区妇联举办的讲演比赛,比赛前一晚通宵熬夜背熟了讲演稿件,从未上台讲演的我克服了怯场的心理,并脱稿完成了讲演,虽然没能取得名次,但这次比赛使我受益匪浅。团支部组织的活动我积极参与,11月在团支部与院党组的联谊活动上受到几位院领导讲话指导,深受刘云东院长讲话的启发,决心作一个“气态”的水。

九、不足与展望

本人对法律条文的熟练掌握还有相当一段距离,司法考试今年没有过关足以说明自己对法律条文掌握的不足,今后工作中还要继续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努力通过司法考试,这是今后的前进方向;
庭审中记录的概括程度不够,语言不够精简,在以后的工作中也要不断加强这方面的改进;
打字速度离要求的每分钟100个字还有相当的距离,这也是今后需要提高的地方。

,希望能帮助您!

法院书记员个人工作鉴定

进入高级法院已有月余,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指导下,个人在工作上取得了不小的进步。我完成了从一名学生到一名书记员的转变,并且逐渐适应了自己的岗位,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

一、熟悉规章制度,严格遵守

来到法院后,我被任命为少年审判庭的书记员,为了更好更快地融入工作,为以后的工作打好铺垫,我加紧了对本院各项规章制度的熟悉。通过了解和学习,我为能进入本单位感到自豪,同时也感受到了压力。首先在组织纪律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院党组及科室制定的各项规章,按要求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在为人处世上坚持原则,在工作中坚持一丝不苟,把困难留给自己,方便让给同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以各项法律制度为准则,在坚持原则的情况下敢于尝试,更快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提升专业技能,勤恳工作

书记员的工作要求首先就是打字速度快,通过虚心向书记员的“前辈们”学习,不断进行看打、听打训练,通过练习加强自己的速录打字水平。其次就是对法律条文的熟悉,因本人所学专业不是法学,所以在工作中“恶补”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工作实践,对民事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有了大致的了解和初步的掌握。我深知书记员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书记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法院的审判工作。同时,书记员的工作十分琐碎,比较复杂,基于此认识,我在工作中格外注意细节方面的问题,因为我知道一旦诉讼程序出错,就会被发回重审,那么之前所做的大量工作就会白费。另一方面,书记员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开庭的记录工作。一个负责任的书记员在开庭前必须要先熟悉案件基本情况、了解案情,对担任记录的案件,应首先阅卷。我在每次开庭前都阅卷,无论案情是简单还是复杂,都做好记录,对庭审中可能涉及到的案发时间、地点、人名、证据、专用词语、法官可能问到的问题都做以标记。这样记录起来就很方便,而且速度也快。

三、提高自身修养,做好辅助

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中第一条就是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而案件开庭前事务性工作会与许多当事人接触。在过去的工作中,我感受到法院在很多群众眼里是个神圣的地方,他们对法院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希望自己的问题能在法院得到解决,同时也了解到很多群众对法律程序了解不多,在与他们的接触中有时会遇到不是很了解法律的程序或是对立情绪很重的当事人,此时,我就会耐心的给他们解释民事诉讼中相应的法律程序,热情的接待他们,告知他们享有的权利、义务。虽然我不是法官,但我作为法院的一名书记员,在面对当事人时,我代表的是法院,我的所言所行也影响到当事人对我们法院的印象,因此我认为我有责任也有义务在工作时应以较好的修养、热情的态度来面对当事人,我希望能让他们在与我们的接触中感受到法院是个能让群众信任的地方。

四、不足与展望

鉴于对法律条文掌握的不足,今后工作中我还要继续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努力通过司法考试,这是今后的前进方向;
庭审中记录的概括程度不够,语言不够精简,在以后的工作中也要不断加强这方面的改进,从而使自己逐步具备多方面的工作素养。此外还要深入学习党的指导思想理论,用先进的思想来指导当前和今后的工作,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当然,我深知要成为一名高素养的知识型书记员,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工作人员,我要努力的地方还很多,为此我将在领导的关注、同事们的帮助下,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工作。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融洽同事关系,彻底把自己锻炼成一名人民满意的法院工作者。

XXX 2018.9.3

关于林小平同志一年来的工作情况鉴定

林小平同志自2005年1月被录用为当涂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并被安排进基层法庭、执行庭以来,该同志能严格按组织要求,认真学习,勤于工作,乐于进取,勇于创新。一年来,林小平同志在学习、工作上取得了良好成绩,为我院基层法庭、执行庭做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具体鉴定情况如下:

一、勤于学习积

累,学习知识面不断拓宽。

自去年以第一名优势被组织部门选考进我院以来,林小平同志更加注重各方面知识的积累,学习中不仅注重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特别是对法律知识学习,一年来,他阅读了许多法学著作,通过了法律专业自考本科考试。一年来,他还注重学习文秘、新闻写作、计算机、英语、市场经济等方面知识,通过学习增强了先进性本领。

二、认真履行职责,业务工作能力明显提高。

一年来,林小平同志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和质量。考入法院后,他为使自己从政府文书岗位迅速向法院书记员岗位转换好,在基层法庭刻苦锻炼,认真细致、高质高效地做好书记员各项工作,从而快速适应岗位之需。在法院立案受理、法律文书送达、庭前准备、参与案前协调、庭审记录、庭后释疑、判后疏导、案卷装订、参加执行等各项工作中林小平同志均充分做好本职工作,受到了领导和当事人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三、有效发挥特长,做好信息调研工作。

一年来,林小平同志充分发挥自身专长,使2005年度黄桥法庭信息宣传工作成绩一跃成为全院基层法庭之首。一年来,林小平先后在《人民法院报》、《安徽法制报》、《安徽日报农村版》、《马鞍山日报》、《马鞍山信息》报刊及《中国法院网》、《安徽法院网》上发表了稿件110篇,填补了博望法庭从未在国家级媒体、网络上发表稿件的空白。2005年林小平同志还被聘为省委办公厅信息处特约信息员,同时还被推荐参评2005年度马鞍山日报优秀通讯员。

四、注重廉洁自律,工作生活作风务实。

林小平同志注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工作

中十分注重塑造自身良好形象。林小平同志坚持做到慎德慎威,慎始慎终,一点一滴磨炼意志,一点一滴砥砾品行,严格按院党组的要求,为维护法院整体形象洁身自好。由于表现良好,在院党组的教育、培养下,林小平同志被批准为中共正式党员。

二○○六年元月二十日

名词解释

法院书记员:是指在各级人民法院中担任庭审记录,并处理有关审判业务的其他辅助事项的工作人员。

传票:是人民法院传唤当事人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诉讼活动的司法文书。

单独序列:是指书记员作为一个专门职业,独立建制,专门管理,实行与法官并行的运行机制。

司法礼仪:是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与交流中遵循一定规范而形成的言行方式。

职业道德:也可以称为职业伦理,是指某种职业或专业的从业人员,在旅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职业范围内的特殊道德要求和道德准则。

开庭公告: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的规定,对于应当公开开庭审判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先期向社会公布当事人姓名、案由、开庭时间和地点等内容的告示性司法文书。

换押票:在受理刑事讼诉案件后,将已由人民检察院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转换为人民法院羁押时,向看守所办理换押手续的司法文书。

送达回证:人民法院向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发送诉讼文书,如实记载送达文件、送达情况和送达结果的凭证性司法文书。

司法建议书:人民法院针对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者就某一特定事项,主动向有关机关、单位提出简易性意见的司法文书。

简答题

一、庭审记录的基本功能(意义、作用)

⒈ 固定当事人及其他诉讼代理人的陈诉和辩解及对证人、鉴定人的发问与证人、鉴定人的回答

⒉ 固定当事人各方的证据

⒊ 固定法官、人民陪审员及书记员庭审时的具体言辞

⒋ 庭审记录是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的依据

⒌ 第二审案件审理的基础

⒍ 庭审记录是审判监督的基本依据

二、刑事案件审结后书记员的工作

⒈ 整理与装订案卷

⒉ 移送上诉材料

⒊ 刑事执行案件的移送

⒋ 归档

三、书记员的职责

⒈ 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⒉ 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⒊ 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⒋ 整理、装订、移交、归档案卷材料

⒌ 完成领导或审判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性(体现)

⒈ 书记员具有专门的职责

⒉ 书记员工作要求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⒊ 书记员具有专门的编制

五、书记员工作的意义

⒋ 书记员笔录制作是法庭重要的、基础性的工作 书记员工作得好坏直接关系到案件质量 书记员工作是决定案件能否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重要条件 书记员在合议庭内部起监督、制约作用

六、合议庭评议原则(规则)

⒈ 发言顺序限定规则

⒉ 心证展示规则

⒊ 过半数决定规则

⒋ 表决效力延续规则

七、书记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

⒈ 爱岗敬业

⒉ 求真务实

⒊ 公正清廉

⒋ 保守秘密

⒌ 注重礼仪

⒍ 团结协作

八、书记员职业的专业技能要求

⒈ 笔录和常用文书制作的技能

⒉ 速记和速录技能

⒊ 计算机操作技能

九、民事案件庭审前准备阶段主要工作

⒈ 诉讼保全申请

⒉ 答辩状、证据的送达

⒊ 调查取证

⒋ 安排法庭

文书制作

一、罚款决定书

二、鉴定委托书

三、司法建议书

一.填空

1.书记员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时必须使用(送达回证) 2.当事人拒绝签调解书应视为调解不成立

3.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受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4.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5.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 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6.民事案件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按撤诉处理) 7.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内审结 8.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自收到诉讼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 9.在庭审笔录中,法官的问话可以用(?)符号来表示。

10.####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民事判决书,可以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 11.合议庭在评议案件时实行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12.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以责任的由(双方)负责 13.调解书必须送达给(当事人本人)或者有权限的委托代理人 14.书记员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 )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15.民事案件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16.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中,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 )日内审结 17.在庭审笔录中,原告的陈述可以用(原:)符号来表示 18.公告送达裁判文书以( 公告刊登之日 )为结案时间

二.选择

1..合议庭的组成人数可以是(ACD )人 A.3人B.4人C.5人D.7人 2.应当订入民事案件副卷中的材料包括(CDE) A.庭审笔录 B.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C.合议庭评议笔录D.汇报笔录E.裁判文书原本

3在给公民直接送达诉讼材料时以下哪些签收人即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ABE) A公民本人 B公民的同住成年人家属 C公民的邻居 D公民的同学 E公民的诉讼代人

4.民事案件的开庭程序包括(ABCD)

A法庭调查

B法庭辩论 C最后陈述 D法庭调解 5结案时间是以(D)为准

A合议时间

B裁判文书的印制时间

C裁判文书送达给一方当事人的时间

D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日期

6.可以采用独任庭审理民事案件的法院有( D )

A中级人民法院

B 高级人民法院 C最高人民法院 D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7.在给法人或其它组织直接送达诉讼材料时,以下那些人签收即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ABCDE) A法定代表人

B负责收件的人 C主要负责人 D委托代理人 E指定代理人 8.使用邮寄送达方式时,下列哪些情形下视为送达工作已完成(ABCDE ) A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

B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签收

C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签收

D受送达人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签收

9.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后,产生法律后果?( ABCE )A法院依法产生了审判职权

B双方当事人,各自取得了相应的诉讼地位

C诉讼时效中断

D诉讼时效中止

E不得另行起诉和受理

10.裁判文书可以使用的数字是(ABC )A.阿拉伯数字

B.汉字数字大写

C汉字数字大写

三.判断

1.人民陪审员可以担任独任庭审人员,(X)因为陪审员不是专职审判人员

2.王某将其丈夫宋某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与宋某离婚,法院在给双方送达传票时,只有宋某在家,法院可以将两份传票都交给宋某签收。(X)应该由本人签收,受送达的一方当事人不再时 不能交由对方当事人签收

3.被告不提交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O)(72)

4.对于当事人超过举证期限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间以不组织质证。(O)(75)

5.开庭传票可以在开庭前1日送达给当事人(X)应该是三日前(82)

6.给李某送达传票时,李某不在家,可以将传票交给李某上小学的儿子。(X)因为李某的儿子是未成年人 应该交给同住的成年家属

7.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O) 8.调解书的送达可以使用留置送达方式。(X)调解书要求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 不是用留置送达(258)

9._一审案件审结后,只需将一审的卷宗退回一审法院即可。() 10.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权限可以写为“一般代理”。(

O)

四.名词解释

1.送达回证——人民法院用以证明完成了送达行为的格式化的诉讼文书,也是证明受送达人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的凭证。

2 .管辖异议——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以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为由,提出将该案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主张。

3.举证期限——指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有效期间。 4.质证—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供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有无证明力、证明力大小予以说明和辩论的活动过程。

5.留置送达——指受送达人没有正当理由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并视为已经送达的送达方式。

6.举证责任——也称证明责任,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当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由依法负有证明责任的人承担不利后果的责任。

7.证据交换——指人民法院在审查了与案件相关的诉讼材料后,对那些案情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可以在答辩期限届满后至开庭之前,组织双方当事人对各自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互换、核对,并就自己提供的证据材料和对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发表意见,以固定证据的诉讼活动

五.简答

1.简述对新收二审案件应当检查哪些内容?(40)

检查新收案件中是否有“两表”;
检查当事人是否已缴纳诉讼费用;
审核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和诉讼手续;

审核一身法院移送的一身案卷上诉材料是否与上诉移送函开列一致。

2.简述书记员在开庭之前应做哪些庭前检查工作?(129)

1提前到庭检查法庭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2提前价差当事人到庭情况

3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未准时到庭时书记员应如何处理?(130)

如果临近开庭时间当事人还没有到庭,应及时与未到庭的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其未到法庭的原因,明确当事人是在路途中还是根本没有出发,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审判长,由合议庭确定是否需要延期开庭、缺席审理或按撤诉处理。

4.简述留置送达时的工作程序(58)

1向当事人宣传法律

2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基层组织(城市的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农村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或者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等见证人到场,向见证人说明当事人拒收诉讼文书的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和见证人共同签名或盖章4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5.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应当向法院提交哪些诉讼手续?(126)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向法院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是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向法院提交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企业法院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应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出了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意外,还应向法院提交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所函。

6.简述笔录签字和补正的程序要求。(140)

笔录阅读和宣读之后如果当时人或诉讼参人提出笔录有错记或漏记情况必须当场与审判员和对方当事人核对确属错、漏记情况的,必须当场更正补充,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在笔录尾部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并写明日期和”本笔录阅读无误字样”

六.案例 一.1.万丽红 1.总结归纳

2.原告:诉讼请求:1.小木继承其母万丽红所继承两套住房的相关份额和权力 2.代位继承万福才交通肇事的死亡赔偿金27万元 诉讼理由:

证明名称及证明事项 被告:答辩意见

答辩理由

质证意见

法官:争议焦点 裁判结果

二.2.相邻关系

原告:诉讼请求

诉讼理由

证明名称及事项 被告:答辩意见

答辩理由 质证意见

法官:争议焦点

裁判结果 裁判理由

裁判理由

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之我见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队伍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法院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身肩重担的审判人员固然重要,但书记员的地位同样不可小视,在使用电脑操作同步记录庭审活动的今天,书记员已成为审判工作不可或缺的有生力量。下面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谈一些切身体会。

一、书记员的职责

书记员是在法官的指导、指挥下,负责协助完成审判和执行工作的辅助人员,工作面广量大、琐碎繁杂是书记员工作的特点。它贯穿整个审判流程,包括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合议、宣判、送达、结案及归档等审判辅助性工作,可以说法院的每项审判工作都与书记员息息相关。根据审判实践,书记员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案件开庭、询问调查、合议庭合议、宣判等各种笔录工作;

2、负责打印、校对、送达、装订法律文书;

3、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和执行中协助法官开展工作;

4、负责整理、装订案卷;

5、完成调研宣传信息任务;

6、院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一)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做好书记员工作的根本保证

书记员工作的特殊性决定其除了应具备一般的社会公德外,还必须具备其自身特点所要求的职业道德:

1、爱岗敬业。人们常说:“干一行,爱一行”。这要求书记员要给自己定好位、乐于奉献,有甘当配角的意识。随着书记员制度的改革,书记员实行单独序

列,某种程序上意味着书记员终身制,成为独立于法官的特殊群体,不再是法官的预备队,而只是始终从事技术工作的专门人员,这就要求书记员珍惜这个岗位。

2、公正廉洁。就是要求书记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求真务实,自觉维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淡泊名利,自尊自爱。

3、保守机密。具有保密意识是书记员做好工作的前提。书记员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经常会接触到审判秘密,这些秘密一旦泄露出去,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由于书记员工作的特殊性,在参与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包括合议庭评议、审委会讨论等,如果书记员保密意识不强,随意放置案卷材料,将案卷或诉讼材料借给无阅卷权的人员阅读,将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泄露,便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损害法院的形象。这就要求书记员首先要增强保密意识,重视保密工作,凡事三思而后行;
其次要谨言慎行,不向当事人或无关人员泄露审判秘密,不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审判秘密。

4、谦和自信。书记员在与审判员共同工作的时候,要积极耐心配合;
接待当事人要有耐心,不急不躁,不用自己的思维方式要求当事人,能做解释的尽量解释,平息当事人的情绪。在处理具体工作时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性,注重质量与效率。在待人处事时不卑不亢,坚持自己的原则,对于在工作中遇到的压力和困难,能够灵活应付,泰然处之。

(二)健全的心理素质是做好书记员工作的重要条件

根据工作实践,要成为一名出色的书记员必须具备四个意识:即团队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独立意识。

1、团队意识。世上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书记员工作同样如此,它要求书记员在工作中摒弃自以为是、居功自傲的作风,在工作中讲大局、协作配合,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2、服务意识。书记员工作中最核心的就是有服务意识,做好审判辅助工作。书记员与法官之间的配合是否融洽默契直接影响到案件审理的质量与效率,这就要求书记员眼疾手快,反映敏捷,提高审判效率。

3、责任意识。书记员肩负着做好审判辅助性工作的重任,其工作直接涉及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这就要求书记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做到对当事人负责,对法院负责,对自己负责。

4、独立意识。在具体案件中虽然书记员要服从法官的指挥,在法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但具体工作均是由书记员独立完成的,这个过程中法官只是下达任务,怎样去完成,就是书记员的事了。这就要求书记员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开动脑筋,想方设法用最快捷最合理的方式去完成工作,提高法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三)娴熟的业务技能是做好书记员工作的内在要求

随着法院改革的深化,书记员工作更趋专业化、规范化。作为一名合格的书记员需要一个理论学习和审判实践逐步结合的过程,需要潜心学习审判技能,为审判工作做好服务工作。

1、掌握和熟悉法律是书记员应具备的基本业务素质。书记员首先要知法懂法,这是做好书记员工作的前提保障。其次,法律知识是书记员做好各项记录的后盾。只有熟练掌握法律知识,才能保证记录的快、准、全、细,才能为法官的正确评判案件提供可靠的第一手材料。例如,在制作合议笔录时,有时合议庭的争论很

激烈,经常出现一位法官没有说完被另一法官打断的情形,这时即使忠于原话也无法反映法官的真实意思。只有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理解法官的本意,正确做好记录。

2、努力提高文化修养,加强思想政治的学习。作为一名书记员,应当从小事开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不断汲取新的知识,学习先进和法官的典型事迹,不断提高自己的内在素质,做一个真正的法律工作人员,在庭审中始终保持中立态度,确保庭审记录的客观真实,而不能掺杂个人感情色彩。

3、要有较强的语言文字综合处理能力。庭审记录是书记员最基础最本质的工作,书记员在记录、制作和校对法律文书等方面都涉及到语言文字的应用。只有掌握记录技巧,才做到详略得当。比如以前总结的舍问取答法、闲时补记法、归纳整理法等。校对法律文书时则要求书记员具有较全面的语法知识。法律文书是法院对外的窗口,如果校对出现了错漏,将影响到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并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形象。这要求书记员在校对时除认真细心外,还要有较好的语法知识。这样,才能准确地发现裁判文书的错漏之处,裁判文书的质量才能得到保证。

4、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现在开庭审理案件大多是运用计算机进行庭审记录,这就要求书记员练好基本功,不仅要懂电脑,而且要熟练操作,提高记录速度,节省庭审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适应繁重的审判工作需求。

(四)良好的外在形象是做好书记员工作精神面貌的展现

书记员作为法院的辅助事务性的人员,经常与法官一起办案,书记员形象的好坏也会影响到法院的形象。书记员应当正确着装,尤其是接待当事人的时候,要注意司法礼仪,严格执行着装的规定,制服穿着要配套。

以上是我的一些个人体会。总之,做好一名书记员,要善于动脑、用心思考,不能主观臆断、胡思乱想;
要手脚灵活、办事果断;
要学会在该说的时候能言善辩,但同时又要学会在不该说的时候守口如瓶。通过锻炼毅力、发掘潜力、自加压力、激发动力,轻松自如地做好本职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队伍的组成部分,也是审判工作不可缺少的力量。做好书记员工作有利于审判工作高质量、高效率的开展。

一、书记员的主要工作。

书记员主要工作是协助完成审判和执行工作,工作面广且量大、琐碎繁杂。书记员工作从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合议、宣判、送达、结案到归档,几乎贯穿于审判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我认为书记员的主要工作是:

1、负责庭前准备工作、记录询问调查笔录、记录庭审合议宣判笔录等各种笔录工作;

2、负责打印、校对、送达、装订法律文书;

3、负责整理、装订案卷;

4、完成法院信息报道任务;

5、院里交办的其他琐碎的工作。

二、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1、具备责任意识。

首先,书记员要给自己定好位,有甘于当配角的意识。

其次,具有保密意识。书记员参与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合议庭的评议、审委会的讨论笔录要严格保密。对案卷材料不得随意放置,不将案卷或诉讼材料借给无阅卷权的人员阅读,不向当事人或无关人员泄露审判秘密,不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审判秘密。

2、具备服务意识。

书记员接待当事人要有耐心,不急不躁,不用自己的思维方式强求当事人,能做解释的尽量解释,平息当事人的情绪。

3、具备较好心理素质。

书记员应当学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提高自身的内在素养。对于在工作中遇到的压力和困难,能够灵活应付,不把情绪带到工作当中,更不能把主观臆断带到庭审中,以确保庭审记录的客观真实,不能掺杂个人感情色彩,

4、具备较强的业务技能。

书记员要熟练掌握法律知识,保证记录的快、准、全、细,客观真实的反映当事人的意思,才能为法官的正确评判案件提供可靠的庭审记录,确保案件公正处理。

5、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处理能力。

法律文书是法院对外的窗口,如果校对出现了错漏,将影响到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并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形象。因此,书记员在校对法律文书时,要格外仔细认真,并且要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处理能力,才能准确地发现裁判文书的错漏之处。

6、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熟练操作计算是作为一名书记员的基本要求。只有熟练操作电脑,才适应繁重的审判工作需求。

从我个人的经验,我认为做好一名书记员,最主要是在实践中善于动脑、用心思考,摸索记录技巧。其次是办事要有条理性,手脚要麻利要灵活.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书记员工作是审判工作的辅助性工作,琐碎而繁杂。法院审判工作的任何一个环节都离不开书记员的参与。可以说,书记员工作直接影响着案件的质量。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与大家共同学习探讨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一、书记员的职责

诉讼,是一个案件从“收案”经“审理”到“执行”的完整活动过程,是依程序法进行的。

1、书记员诉讼中的八项基本任务为:

第一,协助审判员做好收案审查,认真办理收案的各种手续,把好诉讼的第一道关。

第二,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一个案件经过收案的审查之后,一旦确定审理,书记员就要依法完成开庭前的大量事务性构成工作。如向被告发送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如是合议庭审理,还要填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公开审理的要张贴开庭公告。在案件事实方面,要熟悉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核查当事人双方的举证,了解案件事实的基本面貌,分析审理重点,掌握案件涉及的时间、地点、人员、金额、专用术语及生字、生词等,做到对全案心中有数。另外,书记员还要协助审判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组

织质证,确定争议焦点。这些事务性工作与开庭审理紧密联系,关系到审判案件是否合法、及时。

第三,是审判阶段的中心环节即开庭中的工作。开庭前,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书记员要按照审判人员的部署与安排,细心做好每一项工作。开庭时重点是将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完整、如实地记录下来。

第四,开庭后的工作。这是闭庭后诉讼活动的延续。书记员要将笔录交当事人阅看无异议后签字,因笔误或当事人有异议而改动的地方应有当事人签字;
协助审判员处理庭后各项事务,整理证据材料,查询法律条文等;
书记员要认真记录合议庭评议,如实记载每一合议庭成员的意见,疑难复杂的案件还要做好审委会通案记录。另外还要做好裁判文书的校对工作。

第五,做好宣判与送达工作。一个案件经过依法审理后产生的判决具有法律的严肃性,书记员应当协助做好宣判、送达工作。

第六,对于上诉的、抗诉的或者依法需要报核的案件,书记员要办好送交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移送手续。

第七,是诉讼中的最后程序-执行。这是较为关键的工作,书记员除了认真办理有关执行的手续外,还应当协助执行员完成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任务。

第八,是诉讼文书的立卷、装订与归档工作。这样,一个案件全部诉讼活动的结束。

2、办理其他的有关诉讼的事项

其他的有关诉讼的事项”包括:群众来访、来信的接待、处理;
司法案件的统计;
法律文书的校对;
内勤工作;
在法官指导下调处轻微的刑事纠纷和简易的民事纠纷,调查较为简单的案件事实。

当然,在最高人民法院没有作出关于如何理解《人民法院组织法》中书记员“办理其他的有关审判的事项”的司法解释之前,只要是法官或庭长、院长安排的有关审判事项,书记员都应当认真办理,在办理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请示。

二、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根据我的工作实践,我觉得成为一个出色的书记员必须具备“三个能力”、“四个意识”、“五个心”。

三个能力:即学习能力、文字综合能力、速录能力

四个意识:即服务意识、独立意识、创新意识、自律意识

五个心:即热心、信心、责任心、细心、耐心

首先和大家谈谈三个能力。三个能力当中首当其冲的是学习能力。

随着法院改革的深化,书记员工作更趋专业化、规范化。作为一名合格的书记员需要一个理论学习和审判实践逐步结合的过程,需要潜心学习审判技能,并在与审判员的默契配合中妥善运用,为审判工作做好服务工作。

一方面是思想政治的学习。在庭审中要保持中立态度,确保庭审记录的客观真实,而不能掺杂个人感情。虽然书记员不直接审理案件,但所作的记录是作为定案依据使用的,所以记录的客观真实与否,都可能影响案件的最后判决。

另一方面是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

只有熟练掌握法律知识,才能保证记录的清、准、快,才能为法官的正确评判提供可靠的第一手材料。例如,在庭审记录时,对于当事人一些比较口语化、重复的陈述,需要在忠于原话的基础上进行归纳概括,作一些必要的删减。如果没有较为深厚的法律知识底蕴,就无法抓住重点,不知道当事人的哪些陈述会对案件产生重要的影响,从而出现记录不准确或者漏记的情形。再如,在制作合议笔录时,有时合议庭的争论很激烈,经常出现一位法官没有说完被另一法官打断的情形,这时即使忠于原话也无法反

映法官的真实意思。只有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理解法官的本意,正确做好记录。

书记员要熟练掌握程序法,不仅是严肃执法的要求,而且是在记录过程中现实的业务,它对于做好记录工作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像庭审中传唤证人到庭,法律对这方面是有规定的。书记员应提前知道这些格式,法官忘记了,书记员要补上。法官忽略的,不是主要的问题,书记员也要补上。

作为一名书记员,还要不断向身边的老同志虚心求教,以身边业务骨干为榜样,边干边学,做到手勤、嘴勤;
遇到问题要做到勤学、勤思。对于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各种案例,多问几个为什么,法官为什么这样认定事实和证据?法官为什么这样裁决,理由是什么?在案件裁决后与审判法官交流,请教他们思考案件的方法,看问题的角度。把自己对案件的想法提出来,与审判法官讨论,请他们指教,直至自己彻底搞懂每一个为什么,逐步向更深层次的法律领域迈进,不断提高法律修养,争取更好地适应本职工作。

第二个就是文字综合能力。记录工作是一门科学。要想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记录时不失原意,不能以个人意愿任意取舍。在这个基础上,又要力求语言简练,文理通顺。书记员要有分辨说话重点和高度概括能力。这就要求书记员必须加强文字功底的锻炼,提高书面表达能力和分析概括能力。

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说话速度快,有时语无伦次,书记员及时把握应记内容是十分重要的,这就要求有驾驭语言文字的速记能力,一方面要用最快的速度记录,另一方面要有选择的记录。记录的目的是为法官提供定案的依据,法官需要的是与案件争议焦点相关的事实和结论,所以,书记员在记录过程中应该发挥能动性,在准确分析出当事人所表达的意思的基础上,对重要情节应尽量按原话记,尽量全部记下来,对一些一般情节和重复罗嗦的部分可以在不失原意的前提下概括一下,文字精炼些。但应特别注意不失原意,如果违背了这一点,那么再精炼、再概括的文字也失去了意义。评判庭审记录好坏的标准不是多而杂而应是少而精。如离婚案件就要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进行记录。记录的重点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尚未破裂的内容。这就要求书记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文化水平和深厚的文化修养,有敏锐的观察力、准确的语言表达能力、驾驭语言文字的速记能力。在此基础上做到条理清晰、语言流畅、文意准确、无错字别字。一些生字、姓氏、偏字你都要掌握。你记不下来,直接影响庭审速度。同时书记员还要注意口语和方言的学习,特别是有些没有相对应汉字的方言,不仅要理解含义,还要掌握最接近其原意的替代词汇,以免在记录时影响速度和准确性。

第三个能力是速录能力。这是书记员的基本技能,也是最重要的一项技能。具体地讲,我认为要达到四个字的要求,即“快、准、全、细”。一要快。书记员在庭审中一定要快,要有连续记

忆的能力。二要准。记得准,能准确反映案件审理的过程。记录可能受到知识文化的限制,记不准,变了味是不行的。三要全。要全面反映庭审,全面反映每个人的动态。领导什么样,老百姓什么样,都要在记录中反映。不能记成一个样。要忠于原貌,方言土语也要记。不知道,人家说是知不道,你就要记知不道,这才是原始。但要注意灵活,不该记的绝对不能记。记录要全,凡是案件细节方面的不能遗漏,喜怒悲乐都要记下来。四要细。书记员工作要细,阿拉伯数字一定要写准,3和8要区别开,笔录中不能有错字、别字。

现在开庭审理案件大多是运用微机进行庭审记录,这就要求书记员练好基本功,提高记录速度,节省庭审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在苦练基本功的同时,要掌握记录方法,做到详略得当。因为在有限的庭审时间内,书记员不可能做到一字不落地记录,而且也没有必要将当事人所说的每一个字都记下来。书记员在记录中要理智分析诉讼参与人所讲的内容,判断诉讼参与人表达的真实意图,在尽量保持原貌的基础上合理取舍,做到详略得当。合理取舍的方法一般有:第一,取答舍问法。对一些常规性内容,如宣布开庭、合议庭组成人员和诉讼参与人名单等,可预先填写。法庭事实调查部分可先记问、答话的开头,或在出现多问多答等记录速度跟不上的情况下,也可以先完整地记下答话,问话暂空,

其余部分伺机或事后及时补上。但对一些重要案件的时间、地点、数据等则必须当场记录,以免漏记。第二,合理取舍法。庭审调查、辩论、最后陈述这三个阶段,是笔录的重点,因此对案件当事人关于事实的叙述、认定依据和适用法律等实质内容的发言,应照原话记录,对答非所问、与案无关的话则可不记或者扼要记录。(注意:庭审中对审判人员重复陈述的内容,或概括当事人的陈述的内容,你们一定要记下来。这时他们是在提示你这些内容是重点,要记下来,你千万不能楞在那儿)第三,闲时补记法。在庭审节奏放缓或者宣读、出示证据等空隙时间,可以详细记录,或者利用这段时间修改、补记前面的遗漏。如刑事案件公诉人宣读证据时,你只要简单记一下详见卷宗的页码,余下的时间你就可以修改、补记前面的遗漏。同时,对庭审时的状态和特殊情景也要做好记录。庭审时,如遇诉讼参加人或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哄闹法庭等言行的,亦应记入笔录。第四,取新舍旧法。对庭审中新的证据、线索和事实等新情况要详尽记载,对案卷已有过的材料或有书面文书的,则可从略记录。第五,归纳整理法。当当事人叙述语无伦次,多次反复或东拉西扯时,应抓住实质,理顺头绪,按照不失原意的要求归纳记录,但不能任意取舍。

“四个意识”,即服务意识、独立意识、创新意识、自律意识。

一是服务意识。书记员工作中最核心的就是要有服务意识,为审判工作搞好服务。书记员与法官之间的配合是否融洽默契直

接影响到案件审理的质量与效率。审判员的判决书都是根据庭审笔录来写的。记录不好,判决书就写不好,如果记录错误的话,就会造成错判,后果非常严重。送达也很重要,如果没有送达或是送达不合法,会造成不能开庭或是审判程序不合法,致使办案效率大打折扣,案子要拖很长时间才能开庭,甚至是冤假错案。装卷作为最后一个环节,不能不引起足够重视,因为卷宗关系到法院的形象。一个案子办到最后就是形成一本小小的卷宗,别人看你办案质量就是通过这本卷宗来看。装订的顺序、字迹的填写都马虎不得,而且卷宗要归档,要保存几十年。

书记员几乎每天都和法官打交道,承担着审判辅助工作,处理好与法官的关系是很重要的。也许有的书记员认为,只要听从审判员的指挥,他们安排什么,干好什么就行了,这是不正确的,书记员应该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地听从指挥。书记员除应在开庭审理前阅读案卷材料、熟悉案情外,还应了解法官的工作特点(因为每个法官庭审思路、语言表述等各有不同),与主审法官沟通,以明确案件的争议焦点及审理重点,认真阅读法官的调查、询问提纲,了解法官对案件重要事实部分发问的意图,区分重点和一般,以作出完整、准确的记录。开庭时书记员要提前到岗,做好庭前的准备工作。有人说,我上、下午天天开庭,哪来时间弄这些,但起码在开庭前,你要争取提前到审判庭,将卷宗及相关内容大致浏览一下,对案情有个初步了解。如果你不做准备工作,庭审中就会处于被动,影响庭审速度。作为书记员,除了要

做好庭审记录这一关键工作外,更要在其它小事上严格要求自己,如要保证在开庭之前到达审判庭,做好审判庭的卫生工作,为当事人和法官提供一个干净、舒适的审判环境。庭审结束后,关闭电脑,切断电源,关好法庭的门窗。

二是独立意识。书记员要有独立意识。服务意识与独立意识并不冲突,服务不是依附。在具体案件中虽然书记员要服从法官的指挥,在法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好像只是依附于法官。但这些具体工作都是由书记员独立完成的,在这个过程中法官只是一开始说一个结果,怎样去完成,就是你书记员的事了。你就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想方设法用最快捷最合理的方式去达到这样一个结果。像我们法院办案压力很大,如果书记员在具体工作中不动脑子,只蛮干的话,不但自己累,也会影响到法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书记员的独立意识归结为一句话就是巧干加实干。

三是创新意识。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给书记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仅凭法律专业知识,没有一定的社会生活知识,是难以审理好案件的。作为书记员也同样要有完整的知识面,这样才能在记录中抓住关键,在案件处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书记员应紧跟社会的发展潮流,认真学习新知识,如随着因特网的发展,电子商务也应运而生,若不及时掌握有关知识,不要说研究其法律适用问题,连做好这些案件的庭审笔录都很困难。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善于归纳和总结。书记员的工作具有较强的程序

性,许多工作是单一重复却又是不可缺少的。比如庭审前各类通知书的填写,对于同类诉讼文书,我们可以统一格式,这样不仅节省时间和人力,而且收到了同样的效果;
再比如庭审阶段的举证、质证和认证,在证据繁多的情况下,许多问话和回答也是一样的,为此,书记员可专门制作“庭审阶段举证、质证笔录”,将该阶段的笔录打印成表格形式,在庭审中使用,既避免了重复记录,又能使审判员在制作判决书时一目了然,达到了精简工作、提高效率的目的。

四是自律意识。书记员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经常会接触到审判秘密,其中包括很多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等,这些秘密一旦泄露出去,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由于职务的特殊性,书记员参与整个案件的审理工作,包括合议庭评议、审委会讨论等。如书记员保密意识不强,随意放置案卷材料,将案卷或诉讼材料借给无阅卷权的人员阅读,将相关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情况等作不当披露,将未经宣判的案件的合议庭评议意见、审委会讨论决定的具体内容等透露给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便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损害人民法院的形象。这就要求书记员首先要增强保密意识,重视保密工作,凡事须三思而后行;
其次要谨言慎行,不向当事人或无关人员泄露审判秘密,不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审判秘密。

“五心”,首先,对做好书记员工作要有热心。人们常说:“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既然我们选择了法院工作,就要服从党组安排,安排干什么,就干什么。分配我们什么工作我们就要不遗余力地做好,要珍惜这个岗位,干自己喜爱的工作,我们的生活就是充实快乐的。爱一行是专一行的基础,很难想像对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能够做到精通,所以只有喜欢做,才能做好。记得96年我报考法院面试时,考官问我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你为什么要报考法院?”

其次,对做好书记员工作要有信心。在处理具体事务时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地处理,办事要快,但不能急躁。在待人处事时不卑不亢,坚持自己的原则,对于在工作中遇到的压力和困难,能够灵活应付,泰然处之。

第三,对做好书记员工作要有责任心。虽然书记员不对案件的裁判负责,但其工作却能影响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不及时送达则不能如期开庭,不认真如实记录则使法官难以裁判,还影响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现在各级法院都在狠抓质效考评,工作中一步不到位就会影响到下一步。

第四,对做好书记员工作要细心。诉讼俗称“打官司”。实际上是智慧之战,形式上是言词之争,载体却是语言文字,而很多文字性工作是要我们书记员来完成的,对于诉讼中的文字工作必须慎之又慎。特别是在校对裁判文书时一定要细心,不能出现一

点偏差和疏漏。我的经验是两人同时进行,一人朗读一人校对,这样的错误率是最低的。

第五,对做好书记员工作要有耐心。在与审判员共同工作的时候,要积极耐心配合。在独立工作的时候,更要有耐心,因为当事人毕竟没有法律专业知识,不能用自己的思维方式要求当事人。因此,能做解释的要尽量解释,耐心接待,只要有耐心,不急不躁,当事人的情绪也会慢慢平息。

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书记员工作是审判工作的辅助性工作,琐碎繁杂且具有从属性和相对独立性。虽然书记员不是案件的裁判者,但其工作却影响着案件的质量。我个人的体会是书记员工作应付容易做好难,但难并不是说不能做好。无论做什么工作只要用心去做,就没有做不好的,书记员工作也是如此。下面我结合几年来的工作谈体会。

首先,对做好书记员工作要有热心。人们常说:“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干一行对我们来说没有可选择的,要服从党组安排,安排干什么,就干什么。但爱一行却是我们的主观态度问题,分配我们什么工作我们就要不遗余力地做好,要珍惜这个岗位,干自己喜爱的工作,我们的生活就是充实快乐的。爱一行是专一行的基础,很难想像对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能够做到精通,所以只有喜欢做,才能做好。

其次,对做好书记员工作要有信心。书记员工作有多难?好的标准又在哪里?这些都是不容易界定的,但我个人认为从书记员工作的从属性来说,只要适应了审判工作的需要,为审判工作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就是好。从其独立性来说,只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也是好。掌握这二个标准,我们就有了信心。记得院里刚要求用微机开庭记录案件时,六个书记员里面,我是微机基础最差的一个,可谓“机盲”,无论是指法还是击

键速度都是最慢的,但是我很有信心。因为以前在法庭根本没接触过微机,现在人手一台,不会用就只能怪自己了。我开玩笑地对同事说,自信不是自吹,我一个月内一定能用微机记录,经过努力一个月后我真的能用微机记录了。

第三,对做好书记员工作要有责任心。虽然书记员不对案件的裁判负责,但其工作却能影响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不及时送达则不能如期开庭,不认真如实记录则使法官难以裁判,还影响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见书记员工作看似轻微,实则不可或缺。因此,书记员要对自己从事的每一项工作负责。既是对当事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第四,对做好书记员工作要细心。诉讼俗称“打官司”。实际上是智慧之战,形式上是言词之争,载体却是语言文字,而很多文字性工作是要我们书记员来完成的,对于诉讼中的文字工作必须慎之又慎。

第五,对做好书记员工作要有耐心。耐心要服从于审判员的耐心,在与审判员共同工作的时候,要积极耐心配合。在独立工作的时候,更要有耐心,因为当事人毕竟没有法律专业知识,不能用自己的思维方式要求当事人。因此,能做解释的要尽量解释,耐心接待,只要有耐心,不急不躁,当事人的情绪也会慢慢平息。

书记员(起立):现在宣布法庭规则: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未经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不准发言、提问,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庭提出;

5.不准吸烟、随地吐痰;

6.请关闭手机、呼机等有声物品。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入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已全部到庭,庭前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审判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面核对一下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原告出庭人员依次说明自己的姓名、职务或职业以及代理权限。

原告:中海雅园物业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周强 男 中海雅园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

原告代理人:靳玉如 男 蚌埠市胜克律师事务所律师 全权代理 原告代理人:史家亮 男 六安市中腾律师事务所 律师 全权代理 审判长:各被告的出庭人员依次说明自己的姓名、职务或职业以及代理权限。

被告:皋城市海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杨红

皋城市海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长

被告代理人:杨雪 六安市英锐律师事务所律师

全权代理 被告代理人;
董帆

合肥市亚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全权代理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到庭的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被告:无异议。

审判长:经法庭审查,各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诉讼手续合法,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上诉代理人的出庭资格有效(敲法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安徽省皋城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中海雅园物业管理委员会诉被告皋城市海淀区房管局不履行备案法定职责一案现在开庭 。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本案由本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戴梦丽担任审判长,与本院审判员李强,人民陪审员 组成合议庭。书记员 担任法庭记录。本案在收到原告中海雅园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起诉状后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立案。并向原告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以及举证须知。向被告皋城市海淀区房管局发送了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及举证须知。上述诉讼文件已经载明了行政诉讼人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履行的诉讼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的规定,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所谓申请回避,也就是当事人,如果认为本合议庭成员或者担任法庭记录的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有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上述人员回避不参加本案的审理活动。原告代,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不申请。

审判长:原告是否已经明确你机关在诉讼中所享有的其他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 原告:明确。

审判长:被告是否已经明确你机关在诉讼中所享有的其他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 被告:明确。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根据原告庭前向本院提交的起诉状,原告诉请本院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为被告皋城市海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
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原告人.被告人.双方代理人入庭。现在查明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原告是否到庭?

原告:到庭

书记员:被告是否到庭?

被告:到庭

书记员:原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

原告委托代理人:到庭

书记员:被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告:无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入席

书记员:当事人均已到庭,请开庭

法官: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原告,你的姓名、年龄、种族.住址.联系电话.有无委托代理人

原告:我叫张艳,女,1980年4月24日生,汉族,现居住于广州市天河区棠东东路富华新街1巷3号501房,联系电话13710881858 有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我叫王翠凤,本市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官:被告,你的姓名、职业、住址.种族.联系电话。有无代理人

被告:我叫张顺,是广州市冠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现居住于广州市天河区棠东毓南路

5、7号B座201房,联系电话13660001545 无代理人

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秦亮与被告张军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一案。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司马燕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郭风担任记录。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书面告知,不再重复。下面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交待回避权。审判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口头或书面申请他们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现在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被告:不申请。

二、法庭调查阶段)

法官:下面进行法庭事实调查,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原告代理人:2013年5月8日,我方与被告签订了《广州市冠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双方约定: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棠东毓南路

5、7号冠达商务中心

第E栋一层E103单元出租给我方使用,租赁期限为:2013年5月20日至2014年5月19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7380元。我方自对该单元开业使用以来,一直每月正常缴纳租金、水电费等费用,无拒交或缓交等违约行为,而被告在2013年9月27日晚,对我方的经营场所(即该单位)进行无理由的擅自拉闸断电行为,具体断电时间不详,我方商铺工作人员于2013年9月28日上午8:00上班时发现已经断电且当时冰箱内的半成品和一些原材料已出现解冻及变质现象,事发当天,我方就此事向被告人提出协商解决,但被告拒绝并且态度恶劣,直至2013年9月30日,该事件仍未得到解决,后来被告人直接提出我方不再享有对该单元的使用权,不得继续行使经营使用行为,禁止我方进入该单元,基于上述中被告出现的实质行为的事实情况,我方要求一: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商铺内的全部财产。二:判决被告退还原告租赁物两个月的押金14760元。三:判决被告赔偿我方半成品及原材料损失,员工3天工资,赔偿商铺装修费用,赔偿不能营业造成的可预计的收入损失,总计128813.6元。四: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法官:下面请被告针对原告所述进行承认或否认的答辩。

被告:原告所述与事实不符,我方与原告2013年5月8日签订了《广州市冠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和《广州市冠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同》,约定 的租赁期限为2013年5月20日至2015年12月19日止,租金金额为每月人民币7380元。采用先交费后使用原则,租金按自然月支付,每次缴款应在每月的最后一日前缴交下期费用,而我有证据可证明原告没有每月正常缴纳租金与水电费,我司已向原告发催款函,但贵司不予理会,我司至今尚未收到上述款项,且已向原告发出收回场地通知书,明确提出9月20日内处置场地内的一切物件和装修,后果由原告自己全部承担,同时我司保留向原告追讨欠款和违约金及其他损失的权利,由于原告违约在先,请求法院驳回原告所提出的上述请求,且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法官:通过原告陈述、被告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为原告损失是否应由被告承担。

现我持有双方提供的证据,现在核对是否有异议(书记员上台拿证据给双方) 原告是否有异议?

原告:无异议。

法官:被告是否有异议。

被告:无异议。

法官:双方事实部分有无补充?(原告被告:无)好,法庭调查阶段结束。下面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辩论。双方不得进行与本案无关的发言,不得进行人身攻击,首先,由原告作辩论发言。

原告代理人:我作为原告代理人,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我方没有缴纳拖欠水电费的费用,是因为被告违约在先断水断电,并且合同并无规定,不缴纳水电费就拉闸断电,所以这是被告的个人行为,故意报复我方当事人,导致了巨大的损失,此损失理应由被告个人赔偿,并且返还我方当事人财产,因被告无任何理由扣留我方当事人财产。所以,我方所受到的损失应由被告承担。

被告:我方反驳原告代理人陈述的我方违约在先,我方与原告签订的合同是于2013年5月20日起始,而我方断水电的时间为2013年9月27日,因原告没有进行缴纳10月份租金,所以我方收回租赁单位的日期应当为2013年9月20日,现原告已超过7日无缴纳并且协商无果,我方认为有足够的理由断水断电。

我方反驳原告代理人陈述的我方扣留原告财产,我方已向原告发出收回场地通知书,内容明确表示9月20日直接收回租赁场地,同时,望贵司处置好场地内的

一切物件和装修,否则视为贵司委托我方自行处置场地内的一切物件与装修,后果由贵司自己全部承担。所以,此损失应由原告自行承担。

法官:双方无新的辩论,辩论结束,下面征询双方当事人最后意见。原告,最后还有什么意见?

原告:请求法院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法官:被告还有什么意见?

被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且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法官:现在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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