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安置扶贫移民的生计困境与治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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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志敏 韦东阳

[摘要]城镇化安置扶贫移民是脱贫攻坚阶段我国扶贫移民发展的新方向,是促进贫困人口脱贫、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生态保护有机结合的重要举措。城镇化安置移民生计发展和脱贫是促进移民生计由传统农业生计向城镇高质量就业创业生计方式的转变。贫困地区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低且城乡间产业发展联动度弱,移民搬迁中的“换穷业”滞后于“挪穷窝”,移民家庭劳动力未能充分使用等因素导致移民生计转型发展实践遭遇困境。贫困地区加快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融合发展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是有效破解城镇化安置移民生计转型发展困境的重要路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城乡三次产业联动与融合能为城镇化安置移民生计转型发展提供正向动力,即通过基于城镇经济快速发展的高质量就业创业条件为移民生计转型发展提供强大拉力,通过乡村林特产业现代化发展和资产收益扶贫为移民生计转型发展提供有效推动力。

[关键词]城镇化安置;移民生计困境;城乡融合;生计转型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694(2020)05-0059-11

一、研究的问题

扶贫移民亦称易地扶贫搬迁,是我国农村扶贫工作的重要方式。20世纪80年代初期,扶贫移民在自然条件恶劣的个别地区开展并探索出了如“三西”农业建设时期的“拉吊庄”扶贫移民。进入21世纪后,扶贫移民由区域性、地方性探索扩展至国家层面的整体设计与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扶贫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扶贫移民是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精准脱贫的“一号工程”。脱贫攻坚形势下,扶贫移民呈现出新的特点:第一,搬迁人口规模庞大,国家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81万人,几乎是过去15年移民搬迁规模的总和,搬迁区域涉及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约1400个县(市、区);第二,贫困地区资源约束越发凸显,利用新开发土地、置换土地等方式落实移民土地的空间越来越小,向城镇、小城镇或工业园区附近的城镇移民成为扶贫移民的新转向;第三,扶贫移民政策目标多元化,除脱贫这一核心目标外,扶贫移民还兼具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生态保护等多个目标。扶贫移民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生态等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

進入脱贫攻坚阶段,城镇化安置移民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之一。付少平(2015)指出城镇化安置移民面临着原有经济资源减少,社会网络支持下降,公共生活话语权缺失等生计空间被挤压现象,提出基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协调与改革,为移民重塑生计空间。龙彦亦(2019)认为移民安置区的生计空间对移民存在一定的排斥性,移民无法融入新的生计空间而可能返贫,应构造符合移民需求的生计空间并帮助其适应新的生活规则。邢成举(2016)认为向城镇搬迁可能减少移民农业收入,当非农收入没有增长时,移民可能会重新返贫,提出对农业依赖程度高的移民实施农业安置,对以非农生计为主的移民进行城镇化安置。李博(2016)指出移民收入依靠农业生计,城镇化安置移民住所与农业生产区域距离扩大,移民农业生产成本上升和生计式微,应通过移民就业扶持、社会保障等提高移民生计的稳定性。马流辉(2017)认为城镇化安置移民缺乏足够的就业机会,要加强移民教育和培训,鼓励其外出就业。王晓毅(2017)认为扶贫移民政策对移民流动性的关注度低,移民区生态退化、农业资源缺乏,以及非农就业对部分移民的排斥造成了一些移民返贫,可通过生态补偿、支持移民融入城镇等解决移民的贫困和发展问题。邹英(2017)认为城镇化安置移民是农民市民化的主体之一,但文化“差距”、职业转化障碍、社会融入困难使得移民市民化面临挑战,应实施分类施策、分层推进策略。

综上所述,已有研究在多层面剖析了城镇化安置移民的生计困境,从静态的角度讨论移民的城镇融入和非农生计发展困境及如何走出困境,但是较少从动态的、城乡融合角度对城镇化安置移民的生计发展进行分析。城镇化安置移民与农业安置移民在移民生计发展上有显著差异,前者兼具农业发展资源和城镇非农发展资源,且以发展移民城镇稳定就业创业为主,而后者的生计资源局限于农业资源,以提升移民农业生计水平作为脱贫主要路径。因而城镇化安置移民的生计发展需要经历由传统农业生计向以城镇就业创业为主的生计转变过程,城镇化安置移民的生计发展困境实质是移民安置后生计转型发展的困境。基于此,本文从生计转型的动态角度对移民生计困境进行剖析,通过城乡融合视角讨论移民利用城乡两类发展资源实现生计转型发展的治理路径。

二、扶贫移民政策与城镇化安置移民生计的转型

1.移民政策与城镇化安置移民生计资源增加

扶贫移民是基于脱贫等目标将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到发展条件好、发展机会多的地区的扶贫方式。移民原来居住的村庄通常称为原住地,移民迁移后定居区域称为安置区或安置点。党的十八大以前,我国扶贫移民安置以农业安置为主,农民从发展条件极其恶劣的农村区域搬到另外一个发展资源和条件好的农村区域。移民在安置区的生计发展是基于优质农业生计资源的开发,进而增加收入,实现脱贫。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扶贫移民政策和实践的城镇化集中安置趋势日益明显。“十三五”时期,贫困搬迁人口中向城镇、小城镇或工业园区等安置占比达到28.27%,有约283万的贫困搬迁人口进行城镇化安置。扶贫移民城镇化安置中,移民仍保有在农村(原住村庄)的全部农业资源,如耕地承包权、林地承包权、宅基地、生产用房等生产性资源。同时,通过城镇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移民后续扶持政策,移民城镇化安置后也获得了大量的非农发展性资源,如优质的教育资源、医疗卫生资源以及非农就业和创业扶持等。可见,城镇化安置移民在资源空间上包含了城乡两个区域,生计发展选择增多。

2.扶贫移民政策干预与城镇化安置移民生计转型逻辑

搬迁前,农村贫困人口处于“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脆弱性背景之中,生计资本存量少质量低,生计脆弱性高。为维持生存,贫困人口立足自有生计资本性质状况,形成了以种粮食为主、满足家庭消费为目的的农业生计策略。因此,农业生计产出的商品化率低。贫困人口的生计陷入“贫困一经济社会发展落后一贫困程度加深”的恶性循环。城镇化安置移民的政策指向是促进移民安置后生计向非农生计转型。如在后续扶持方面,注重开展“订单式”“定向式”职业技能培训,推动移民向安置区周边的工业企业、旅游服务、商贸流通等二三产业转移,帮助移民在安置区稳定就业。在资金投入上,将除住房建设资金外的主要资金用于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吸引企业到安置区投资兴业,既解决了搬迁贫困人口在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贫困问题,也增强了移民向非农生计转型的“拉力”。换言之,城镇化安置移民政策干预逻辑是将农村贫困人口搬迁至城镇,通过系列扶持政策,再造移民在城镇的“生计空间”,实现移民生计外部“结构和制度”转变,进而促进城镇化安置移民由原有的以种粮为主的生存性生计向城镇就业和创业为主体的发展性生计转变,即是“换穷业”(详见图1)。

三、城镇化安置移民生计转型发展的主要困境及深层原因

1.移民生计转型发展面临的主要困境

城镇化安置移民获得城乡两类生计资源,生计资源类型和数量增加。在政策干预上通过移民在安置地的城镇“生计空间”再造促进移民生计向以就业创业为主的生计方式转型发展。但在实践中城镇化安置移民生计转型并不顺利,生计转型陷入困境,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城镇生计资源质量不高,移民生计转型困难。移民在城镇的生计资源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非农就业资源,地方政府为移民提供保洁员、社区保安、环卫工人等公益性岗位,以及引导小微企业在移民安置区建立扶贫车间为移民提供就业岗位。通过就业扶持,移民非农就业的机会增加,但就业质量不高。公益性就业岗位方面,贫困地区财政能力有限,公益性岗位补贴(工资)比较低。笔者2018年7月在贵州省L贫困县调查发现,城镇化安置移民公益性岗位补贴最低300元/月,最高1500元/月。2019年3月在广西深度贫困县D县调查发现,D县移民在安置点产业扶贫车间工作,收入基本是30~40元/天,且由于生产订单不足移民在扶贫车间工作并不稳定。移民在城镇的第二类生计资源是政府对移民创业的扶持。各地政府将扶持移民非农创业作为确保移民搬迁后在城镇能“稳得住”的重要路径之一,形成了比较细致的扶持政策。相关的扶持主要在创业、金融、税收等方面。如为移民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融机构运用扶贫再贷款优先支持移民创业,发放创业补贴,在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给予减免优惠,以及优先将安置区的门面出租给移民开设超市、五金店、维修店、理发店等等。但是移民安置区往往位于城镇边缘地带,人口规模小,居民以移民为主,顾客消费能力有限。移民在安置区创业的效益比较差,甚至一些店铺长期处于半停业状态。笔者于2018年5月到广西贫困县T县调查县城周边的移民安置点调查发现,尽管政府在信贷、税收等方面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但是安置点的铺面大部分无人租赁,而县城繁华地段生意比较好,但市场竞争激烈,移民经验不足比较难在竞争中胜出。移民在城镇获得的第三类生计资源是获得各类技能培训机会。一些地方政府对移民就业实施了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等各类培训。然而,负责培训的机构以县内职业技术学校为主,移民培训质量不高,且难以与企业用工需求进行有效对接,培训结束后移民仍很难实现稳定就业。

另一方面,移民生计资源难以充分使用。城镇化安置移民既拥有在迁出村落的农业资源(耕地承包权、林地承包权等),也获得在城镇发展的非农生计资源(就业机会、就业和创业培训、金融扶持、税收扶持等)。搬迁后,移民生计资源类型和数量有所增加,生计空间扩展为城乡两个区域。但城镇化安置移民的生计资源并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和充分使用。我国城镇化安置的扶贫移民多是在县城甚至乡镇范围内搬迁,移民搬迁后的居住地与原有耕地的空间距离并不遥远。移民在城镇生计不稳定的情况下,多数选择回流原有村落兼顾农业生产,以增加生计来源。但与搬迁前相比,移民住所和耕地的空间距离拉大,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业的劳动时间和投资下降,农业生产粗放化,收入减少。另外,移民回原住地从事农业生产,也容易错失非农生计发展的机会(如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或移民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等),以及减弱移民向城镇生计方式转型的决心。可见,城镇化安置移民兼顾城镇就业生计和原住地农业生计,增加了移民生计的来源,但是移民在城镇和农村的生计资源并没有得到充分使用,且阻碍移民生计向城镇生计模式转型发展。

2.移民生计转型发展困难的深层原因

城镇化安置扶贫移民生计转型发展困境,既有外部的原因,也有移民内部自身的原因。外部原因方面,主要是贫困地区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低、地方政府扶贫搬迁“挪穷窝”与“换穷业”不同步、贫困地区城乡资源分割等。内部原因主要是移民劳动力素质偏低、家庭劳动力未能充分使用。

一是贫困地区城镇二三产业发展水平低。市场经济条件下,地理区位、自然条件、历史等因素,贫困地区因经济基础薄弱,工商资本投资少,产业发展投资长期投入不足,二三产业规模小、发展水平低。城镇化安置移民规模增加后,县贫困地区区域经济和产业很难为移民充分就业提供足够的工作岗位。城镇化安置移民在城镇就业机会并没有大幅度增加,实现就业获得的工资也比较低。因而,仅依靠城镇就业创业,很难缓解搬迁安置后家庭消费开支增大形成的经济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城镇化安置移民往往选择在原住村落兼顾农业生产,减轻家庭经济支出压力。

二是地方政府推動移民“换穷业”滞后于“挪穷窝”。搬迁、安置和后续扶持,是易地扶贫搬迁的三项基本工作。搬迁只是手段,脱贫才是目的。后续扶持发展(核心是移民生计)是解决搬迁人口脱贫的核心内容。然而,后续扶持发展工作涉及市场、社会等诸多领域,形成工作成效的难度远大于其他两项工作。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底线任务”。中央要求各级各部门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层层签订责任状和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县级党委和政府是脱贫攻坚的实施与责任主体,承受着责任落实的压力,以及面临着严格的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随着扶贫移民工作的深入推进,中央政府强调移民搬迁要“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为顺利完成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地方政府城镇化安置移民工作往往遵循先易后难的行动逻辑,即集中力量和资源于容易见成效的住房建设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扶持移民生计发展成为移民搬迁安置后的重点任务。

三是贫困地区城乡经济整合度低。城市优先发展是我国城乡不平等、城乡发展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改革开放后,城乡不平等由过去完全由政府控制转向由市场作用进行调节。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公共服务等差距持续扩大,城市极化效应使得农村生产生活资源要素逐级向乡域、县域、市域、地域流动,农村与农业衰败凸显。1∞贫困地区农村更是受到本地区城镇及发达地区城市的双重“极化效应”。贫困地区农村人口、资金等流向本地区城镇和发达地区城市,贫困地区城乡经济二元结构凸显。城乡间经济发展的关联弱化,贫困农户的农业生产以满足家庭消费。贫困地区城乡经济整合度低。一方面,本地城镇经济发展缺少广大农村的资源支撑,产业发展规模效益难以形成;另一方面,农村和农业缺少城镇和工业的有效带动,农产品市场销售困难,农业产出效益低,农村贫困人口依靠农业生计摆脱贫困更为困难。在城乡发展低度整合情形下,城镇化安置移民兼顾城镇生计和原住地传统农业生计实属无奈之举。出现这种情况带来的后果便是,移民生计难以实现由低水平农业生计向以就业创业为主的城镇生计方式转型发展。

四是移民家庭劳动力未能充分使用。农业生产有农忙和农闲的区分。就单个农业劳动力而言,农闲时节劳动力无法在农业中得到充分利用。但就整个农民家庭而言,儿童、老人等均可参与农业劳动中,家庭劳动力在农业生产中能得到比较充分的使用。城镇的就业岗位对劳动者的技能、年龄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城镇化安置移民家庭中的年长者将面临永久性失业,甚至一些“4050”移民劳动力也比较难在城镇找到合适的工作。

四、城乡融合发展与移民生计发展治理路径

1.城乡融合发展视角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城乡融合发展,通过破除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201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走城乡融合发展道路,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加快促进乡村振兴和农村现代化。国家的顶层设计充分表明了我国城乡发展已进入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和全面融合发展的新阶段。

长期以来,生产要素配置和公共服务供给重点向城市偏向,阻碍了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造成乡村发展面临诸多困境。与城乡统筹强调手段和城市主导、城乡一体化强调目的和结果不同,城乡融合发展强调从过程和路径来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农村农业优先发展,以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城乡互促互补、互为支撑的新格局,实现城乡协同发展。城乡融合发展需要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加快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构建中小城市、小城镇和乡村空间等构成的城乡融合发展空间网络。城乡融合发展,要求工业和城镇为乡村发展提供带动力。通过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将农村闲置资源转化为农村发展优势资源,引导城市人才、资本、技术向乡村流动,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发展形式多样、适度规模的现代农业,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城乡融合发展,要求以乡村发展为新型城镇化提供人力和物质支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促进农民工就近市民化。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是城乡产业的联动与融合发展,应充分发挥城镇在经济集聚、规模和空间效益优势,优化三次产业空间布局,增强城镇二三产业与乡村农业的联动,着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城乡融合发展也存在差异。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滞后,城镇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能力弱,乡村资源开发难度大、内生发展动力不足。贫困地区城乡融合发展,既要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工商资本下乡,也要政府主导并推动城市要素下乡,促进城乡资源要素流动及城乡产业融合发展。

2.城镇化安置移民生计转型发展的治理路径

贫困地区城乡分割,城乡经济联动和整合度低,是城镇化安置移民生计转型发展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城镇经济发展滞后,难以对移民生计转型发展形成强大支撑,移民通过低水平农业生计协助其生计安全,迁出地对移民生计转型发展形成负向的拉力,导致了移民生计转型发展困境。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城乡三次产业联动与整合,成为破解城镇化安置移民生计转型发展困境的重要方向。具体而言,贫困地区立足当地资源禀赋优势,积极发展林农特色产品深加工工业及关联物流商贸服务等产业,引导建设特色产业聚集区,推动城镇二三产业与乡村农业联动和融合,为城镇化安置移民获得优质的就业机会和创业环境提供基础。同时,基于移民就业和发展的实际需求,采取“订单式”“定向式”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移民在城镇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在移民原住村庄等乡村区域,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和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激活乡村沉睡资源,引导城市人才、资本、技术向乡村流动和聚集。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到移民原住地村庄及其他农村地区合理、择优发展粮油、中药材、苗木、林下养殖等高附加值农林产品。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建设,为城镇农林产品加工提供原料。坚持移民在原住村庄的土地承包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长期不变。探索城镇化安置移民资产收益扶贫,即城镇化安置移民以土地承包权、林权、空置房屋等权益或资产,以及政府提供的财政扶贫资金作为股份参与林特产业发展,获得入股分红(详见图2)。

3.城镇化安置移民生计转型发展的地方实践

一是以城镇产业发展带动移民非农就业。在城镇实现稳定就业是移民生计转型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以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带动移民生计转型发展的重要机制。在地方实践上,一些地方政府在移民安置区周边或县城建立产业园区引入林农相关二三产业的企业入园,为移民在城镇就业提供岗位和机会。如广西贫困县T县在全县最大的城镇移民安置点“老乡家园”周边开发约1000亩土地建设产业园区,引导劳动力密集型企业进驻产业园区,为移民提供工作岗位,同时依托百色市现代农业科技园、岭坡糖纸建材工业区、农贸批发市场、古鼎香物流园、农民工创业园等园区,为搬迁群众提供就业岗位。搬迁群众每年可务工8-10个月,每月收入2000-3000元。广西深度贫困县D县在全县城镇搬迁规模达到500人以上的安置区实施“扶贫车间”就业创业工程,每个安置区预留10亩土地作为产业用地,对进入安置点建厂建车间的企业由县级投融资平台公司出资建厂房车间,在搬迁过渡期间(2016-2020年)以零地价、零租金的优惠政策给企业使用,吸引企业落户建厂。通过岗前培训提升搬迁人口就业技能,培训后上岗。搬迁群众进厂务工后,在半熟练期人均收入800-1200元/月,上岗熟练期人均收入1200-2800元/月。

二是发展移民资产收益扶贫。立足当地资源禀赋优势和生态环境保护,在移民迁出区等农村地区积极发展农林产业,探索城镇化安置移民资产收益生计,为移民非农生计提供推力。在实践方式上,一些地方政府主要通过引导资本进入农村地区积极发展现代林农產业,移民通过流转土地、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获得入股分红。如贵州省贫困县H县以土地资源、集体荒山、自然景观等为抓手,通过“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引导城镇化安置移民以土地承包经营区、林权等折价入股专业合作社或者企业,增加移民资产收益,促进移民脱离迁出区农业生产,助力其生计转型发展。广西深度贫困县D县设立扶贫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基金2亿元,以合作社(企业)寄养方式发展移民“贷牛(羊)还牛(羊)”产业,每户城镇化安置移民按2头牛或10只羊的标准寄养。养殖肉牛(山羊)以12个月为周期,滚动运行5年,满5年由投融资平台公司负责回收成本。分红年限为5年,合作社(企业)按承接的周转金折合的牛羊量给予城镇化安置移民当年红利。红利标准为每头牛每年2000元,每只羊每年400元。

三是加大移民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扶持力度。由于“换穷业”滞后于“挪穷窝”,城镇化安置移民的生计脆弱性高,生计风险较大。加大对移民社会保障、创业就业等支持力度,是协助城镇化安置移民生計转型发展的重要措施。贵州省Q民族自治州的贫困人口集中于深山区、石山区、石漠化严重地区等区域。Q民族自治州的扶贫移民搬迁以向城镇集中搬迁安置为主。将贫困人口搬迁至城镇后,州政府通过社会保障支持、就业扶持等政策促进移民生计向城镇就业创业生计转变。在社会保障支持上,积极推进移民由农村低保向城镇低保转变。对在搬迁前为农村低保的移民直接认定为城镇低保人口。同时,把搬迁前没有享受农村低保但搬迁后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扶贫移民纳入城镇低保扶持对象。移民纳入城镇低保后,年收入由原来的3899元增加至7020元。Q州人民政府在城镇移民安置区建立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为移民办理就业创业服务卡,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力度,保障城镇化安置移民家庭至少有一人掌握一门就业技能。积极完善移民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对自主创业的城镇化安置移民,创业持续经营一年及以上并能有效带动其他移民就业的,给予3500元创业补贴和300元/月场地租赁补贴等。

五、小结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扶贫移民搬迁兼具贫困人口脱贫、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多个目标。推进城镇化安置移民工作既是贫困地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生态保护有机结合的重要路径,也是贫困地区资源约束凸显和农业安置剩余空间越来越少之下的现实选择。城镇化安置移民的生计发展是以粮食为主、满足家庭消费的农业生计向以城镇就业创业为主的生计方式转型的过程。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滞后、城乡间产业发展的联动弱化等因素下,移民搬迁后同时维持了低水平的城镇生计和农业生计,生计转型发展遭遇困境。

贫困地区加快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的城乡融合发展格局是有效治理城镇化安置移民生计转型发展困境的重要路径。具体而言,贫困地区立足特色优势资源,在城镇积极发展林农特色产品深加工及关联物流商贸服务等产业,引导建设特色产业聚集区,促进城镇二三产业快速发展,为移民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提供基础支撑,为乡村林农特色产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带动力。同时,在移民迁出等农村地区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和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为城市人才、资本、技术入乡以多种方式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条件。城镇化安置移民通过资产收益扶贫方式加入林特产业现代化发展中,获得入股分红收益。在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下,贫困地区城镇经济加快发展和乡村农业现代化均能为城镇化安置移民生计转型发展提供正向动力,即通过城镇高质量就业创业为移民生计转型发展提供强大拉力,通过乡村林农特产业现代化发展和资产收益扶贫为移民生计转型发展提供推力。

(责任编辑 张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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