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人员为特殊患者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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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人员为特殊患者服务措施

  一、门急诊药房节假日不休息,24 小时值班。

 二、急危重患者可由护理人员先取药抢救后补办相关手续。

 三、设专门取药窗口供特殊患者(如残疾人、孕妇、现役军人、离休干部、70 岁以上患者等)优先取药。

 四、药学人员在为患者提供服务时应针对不同的药物,尤其是特殊剂型(如洗剂、栓剂、泡腾剂等)、特殊人群(老人、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精神疾患者等)、特殊病理群(肝肾功能不全、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用药特点,详细交待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必要时要指导患者做简单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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