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消保工作总结

|idpi

消保股2016年消保工作总结

一、消费者维权

今年**县消费者协会、12315申诉举报中心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反响,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和表扬。据统计,今年共受理各类投诉案件101起,调解101起,调解总案值41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接受举报8起,咨询7起,全部依法处理。

二、法律宣传

1、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今年初起,认真组织全员培训,认真学习贯彻《消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年共组织了4期培训,培训人员240人次。

2、扩大宣传,打造品牌形象。**县消费者协会重视发挥舆论作用,做到电视有影 ,电台有声,报刊有文,街道有牌,重大节日有专门活动。今年315前夕,成功地和县电视台联合制作了“消费与民生”专题片,大力宣传维权成果,广泛打造品牌形象,努力使消协成为经营者、消费者与党和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使消费者协会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同时,我们通过“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等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法律知识,今年进行3次活动,受教育3000人次。

3、隆重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3月初,**县工商局、**县消协本着早准备、早策划、早安排的原则,按照省、市工商局、消协的布置开展活动,3月15日 ,**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联合县经贸委、农委、商委、技术监督局、司法局、药监局、烟草局、卫生局、供电、电信、移动、联通和本次获奖单位等二十多家行政部门和公用企业,在鼓楼广场设立活动主会场,邀请县五大班子领导亲临现场,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各公用企业公开向社会承诺,并设立投诉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及时处理所有的投诉案件。本次活动参加人员220人,出动车辆35台次,受理投诉7起,及时调处7起,接待咨询200多人次;
发布过街宣传横幅25条、活动现场宣传条幅33条、大型演出车一部,升空气球4个;
散发各类宣传材料20000余份。与此同时,县消协、工商、烟草、农业、药监等行政执法部门邀请县五大班子领导亲临焚烧现场,对一年来全县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统一销毁,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有:假酒152瓶,假农药120瓶,过期变质食品1015公斤,奶制品65箱,假烟125条,假冒商标标签2500张等,总价值贰拾多万元。

三、叫停餐饮服务企业有偿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工作

接到市工商局《转发省局关于叫停餐饮服务企业有偿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的通知》,**县工商局把省工商局的通告通过电视台滚动字幕进行宣传。**县现有餐饮经营户525户,农村偏远地区不使用一次性餐具,我们对**县乡镇所在地各公共场所、酒店、排挡张贴通告380份,做到使经营者、消费者人人皆知,为下一步规范、整治打下坚实的基础。本次整治共立案5起,依法处理5起。

四、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更好的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各工商所对汽车销售及汽配生产经营和汽车维修服务各类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排查,规范经营范围,确保所有汽车销售及汽配生产经营和汽车维修服务各类主体证照齐全并悬挂上墙,共摸排汽车、汽车配件经营户116户。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类汽车交易市场、汽配城、汽车配件销售店和汽车维修服务较为集中的重点场所进行整治,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欺诈消费者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现已立案11起,现已全部结案。

五、商品质量监测工作

按照市局要求和**县工商局流通领域重要商品监测计划,2016年,监测重要商品80组.

六、家电下乡整治工作

**县现有家电下乡经营户193户,**县工商局通过工商所市场巡查、县局不定期检查等方式继续强化对家电下

3 / 4 乡产品的监管,从规范经营户台账入手,积极做好巡查、检查记录。今年,共检查家电下乡经营户320户次,出动车辆48车次,人员144人次,发现家电下乡违法案件5起,其中虚假宣传1起,已全部结案;
进一步规范了家电下乡市场。

七、12315组织建设

按照滁州市工商局12315“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县工商局已在“三进”的基础上,按照“五进”要求,完善12315联络站18户建站工作。

八、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情况

2016年,**县工商局集中执法人员,结合节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积极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对全县的市场进行了彻底清理整顿,强化监管,积极查办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案件。我局采用局所联动、联合办案的机制,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及家电专项执法检查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04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326户,取缔无照经营户17户,立案329起,结案329起。

工商局消保工作总结 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局要求,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不断加大对我县流通环节食品监管力度,在全局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食品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食品监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县没有出现一起食品安全事故,较好的完成了食品监管工作任务,有力的维护了我县食品安全。

一、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专项治理,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违法行为。 近年来随着食品案件多次发生,我局本着打防结合的方针,多次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截至目前,今年我局先后开展了肉制品、乳制品、瘦肉精、“邻苯二甲酸脂类”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专项治理活动,维护了食品市场秩序,净化了食品市场环境,保障了食品市场安全。

(一)深入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今年,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和滥用“瘦肉精”、“邻苯二甲酸脂类” 等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在专项检查中,我们逐户落实,认真检查,不留死角,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

消保处工作总结

(2012年1月9日)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按照总局的要求和新一届局党委建设“四新”工商的思路,根据我市消费维权的实际情况,自加压力、挑战自我,继整治手机吃费后,又创造性的开展了一系列在社会上很有影响力,深受社会广泛赞誉的维权行动,极大的提振了工商部门的权威,改善了整个工商系统的社会形象。

我们既抓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时间长、涉及消费者面积广、消费者维权难度大甚至根本无法维权、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如锦湖轮胎维权、美容行业强制消费等,也主动整治消费者零投诉,已经形成行业潜规则,不解决已经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的领域或者行业,适时开展专项维权战役,如餐饮行业消毒餐具收费、商场返券促销、储值促销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并摸索出一套“工商牵头、媒体助推、社会参与”的消费维权经验,取得了卓著的成绩。

回顾2011年消保维权工作,可以概括为四大战役、十个专项整治行动、二十七个案件、709 批次商品检测、三万六千个投诉。

一、四大维权战役

1、叫停消毒餐具费。“3.15”前夕,针对长期以来,消费零投诉、全市范围内广泛存在的餐饮业收取消毒餐具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开展了叫停餐具费的维权行动。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进行大讨论,顶住几乎来自消毒餐具生产全行业反复上访的压力,终于叫停了餐具收费。找回了政府的公信力,用实际行动在“3.15”前夕,进行了一次消费教育。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联播节目报道一次,在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节目报道两次,人民日报做了长篇报道,新华社多次报道。中华工商时报、中国消费者报、所有主流网站、各地方政府门户网站,都连续报道。省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各报刊都做了连续报道。总局网站也做了报道。

2、进行“锦湖”轮胎维权。“3.15”晚会揭露“锦湖”轮胎事件后,立即联合新华社、中华工商时报、中国消费报、东北网、省市各主流媒体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轮胎维权战役。在锦湖轮胎维权实践中,摸索总结了“在第一时间保持信息公开,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搭建沟通平台,化解危机,缓和矛盾,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消费者可能遭受的损害控制在最小程度,举一反

三、寻求根本解决问题的途径”等一系列应对突发涉众消费维权事件的经验。通过举行12315申诉现场,约谈“锦湖”哈尔滨总代理,连续发布禁售行政建议,连续公布问题轮胎批次和连续披露消费者申投诉案例,历时半个月,终于让“锦湖”方面做出积极反应。锦湖高层代表多次来到我局,对我局的整治行动表示理解和支持,共为我市消费者更换近5000条轮胎。依据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提出并实施“三年半花”的轮胎“三包”规定。加强轮胎经销行业的规范管理,指导基层建立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轮胎维权工作被重庆晚报、新民晚报、解放日报等全国许多地方媒体转载、许多地方电视台转播。中华工商时报在报道中总结出了“政府牵头、媒体助推、社会参与”的哈尔滨维权模式。受到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3、开展了整治强制美容消费的战役。针对长期以来美容行业存在的强制消费、虚假宣传等违法问题,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整治战役。克服消费者不敢站出来维权、不愿站出来维权,连续两次对美容院进行检查都不得不报警110才安全撤出的层层困难,通过举行12315申诉现场会、曝光典型案例、公布立案查处信息、公开向社会征集违法证据、约谈涉嫌违法企业、召开业内人士座谈会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完成了美容行业强制消费的整治,违法企业公开向社会道歉,承诺无条件退款,主动整改。共为消费者退款850万,取缔无照经营美容院4家,立案查处一批涉嫌违法的美容机构。出台了加强美容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美容行业经营行为的文件,解决了长期以来美容行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做了专题报道,中央省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报道一次,人民网写了纪实通讯,新华社连续发了5篇通稿。中华工商时报、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法制报等全国媒体做了详细报道。省市电视台、电台、报纸开辟专栏、专题连续报道。全国各地方电视台、报刊都做了转载。在全国范围内引起轰动效应。再一次提升了整个工商部门的社会形象。

4、开展了“叫停商场返券促销、储值促销行动”。针对大型商场返券促销、储值促销中、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涉嫌强制消费、捆绑销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权战役。通过舆论宣传、社会动员,召开相关企业座谈会等一系列措施,顺利完成叫停工作。目前,全市范围内的大型商场已经实行“明折明扣”,“叫停”的成果已经显现,社会各界反响很好。新华社为此发了专电,新华社每日快讯做了报道,许多地方媒体都做了报道。省市所有媒体一直连续报道。省市电视台分别作了专题报道。使我们的形象和社会地位得到了再一次的提升,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听见社会各界的赞誉,一些市民直接来电称赞我们的几场战役。

四大维权战役,也是行政成本低、行政效果好、行政效能高的典型案例。每次维权战役,都投入很少的力量,主要与媒体紧密合作,通过媒体向社会讲明要做什么,为什么要做,如何做,什么时间开始做,并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各阶层广泛参与,整治的过程就是宣传法律法规、讲道理和揭露违法行为及其危害的过程,当把法律法规宣传透彻了,把道理讲清楚了,把违法行为及其危害充分披露并引起社会共鸣后,当我们的观点被全社会理解、接纳,并自觉按照我们提出的规范自觉调整经营行为时,整治工作就基本结束了。

二、查处27案件,收缴罚没款159万元。其中罚款10万以上的案件6起,5万以上的案件8起。

三、十个专项整治。根据新闻媒体曝光、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信息和上级部署,先后开展了“家电下乡”市场、纸巾纸产品、电动自行车、建材、珠宝首饰、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爆米花桶、口岸进口商品、“海洋宝宝”问题玩具等十项执法检查,查扣劣质安全网110包,1100余片,劣质安全帽33箱,含有荧光剂的不合格爆米花桶11950只,“海洋宝宝”问题玩具100余袋。集中开展了汽车类消费维权行动,依托哈尔滨市工商联汽车商会成立了 “哈尔滨市12315汽车行业维权中心”,已成功处理了70起汽车消费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开展了银行业代理保险业务专项维权,解决了3起历史积案,自此,关于银行业代理保险的投诉已降至零投诉。为玉泉白酒、泸州老窖、郎酒、金门高粱酒、“中华”铅笔、恒昊玻璃、哥伦比亚服装、松桥石棉瓦等企业进行了打假维权,查扣假冒白酒503箱,假冒“中华”铅笔1105支,假冒“松桥”牌石棉瓦1537张,强化了对特殊商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保护了名优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开展了对我市流通领域节能灯、水嘴、童鞋、服装、纸巾纸、纸包装、办公家具、家用电器、电线电缆等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抽检样品709个批次,并向社会通报了监测结果,并对销售不合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有效地强化了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促进了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

五、处理投诉3.6 万件,12315指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36000件,在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中,注重现场答复、现场解决问题并坚持事后回访,为消费者挽回直接损失600余万元。

2012年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治成果。对2010年以来开展的各专项整治行动以及近年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中不合格商品下架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通过新闻媒体在全社会对整治成果进行检验。重点看手机吃费现象是否杜绝,轮胎三包是否落实,餐具收费是否停止,强制美容是否存在,返券促销是否继续,不合格商品是否下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严肃查处。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倡导诚信经营,促进行业自律。

二是要加快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着力完善12315工作机制,扩大网络覆盖面,把“一会两站”和12315网络向社区、农村、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延伸,方便消费者就近咨询申诉,努力推动城乡消费维权服务均等化。加强受理信息的数据分析和利用,提升监管执法的针对性、超前性和维权服务的有效性。

三是全面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根据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点难点,突出重点商品,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建立大要案件督办协调机制,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加快探索建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信息化网络监管体系和电子化管理系统,努力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现代化水平。

四是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针对服务领域消费纠纷的特点,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规范服务合同格式条款,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行动。针对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信服务、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金融服务、中介服务、房地产交易、装饰装修、物业管理、汽车销售及维修、旅游、运输、餐饮、美容美发、健身以及大型商场和超市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中的合同格式条款,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三类违法行为。突出对“家电下乡”商品维修服务行为的规范,确保“家电下乡”优惠政策的顺利实施。

五是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围绕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者诉求热点,不断创新消费教育的形式和内容,通过与各报刊开辟专栏、与电视台开设专题和各项工作的连续跟踪报道,深入进行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

2016年上半年消保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我股对消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我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有声有色。

“3.15”期间,我分局要求各所积极广泛发动凤祥林酒店、十同里超市等7家酒店、宾馆、商场,广告发布企业等相关服务行业,利用店内店外LED荧屏统一于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当天集中宣传新《消法》等相关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创新宣传《消法》知识新方式。

“315”期间,我分局派出经检大队2人,执法股1人,共3人,着工商制服,参加青年广场主会场现场活动。分局另外安排20人,着便服参加青年广场主会场活动。安排5名个体户3月15日早上9:20到市局12315指挥中心现场观摩。安排个体户(群众)25人,参加广场主会场活动。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及基层工商所要求安排人员值班备勤,以保证及时接收并快速处理各类投诉举报。一是分局方案要求12315中心于3月14日、3月15日要保持人工值班,基层工商所要组织执法力量随时待命。二是做好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3.15”晚会现场12315热线转办的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我分局要求各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坚守岗位,及时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遇到重特大消费纠纷案件要及时汇报处理结果。

二、开展农村市场整治,及时调查其他涉嫌不合格的假冒伪劣商品。我分局经检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对志PN村手机举报的腻子粉厂生产假冒其它品牌的腻子粉进行实地调查。经检查没有发现有举报人所提及的假冒品牌的腻子粉,经营者向工商执法人员提供了明星得利建材涂料厂和万图宝涂料厂提供的生产授权书。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严格按照市局消保科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商品质量检测活动。积极调解消费纠纷,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好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抓好日常工作落实。

2009年上半年消保工作总结

2009年上半年,宜黄县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结合宜黄县实际,认真履行七项法定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有声有色——编印《消费与发展》宣传专刊。在今年“3〃15”期间,宜黄县工商局编印了2万份《消费与发展》等宣传专刊,内容包括年主题相关宣传资料、消费提示警示及各地投诉电话等,通过“3〃15”现场会组织免费发放给广大消费者,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

——开展“消费与发展”为主题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咨询活动。今年3〃15期间,宜黄县工商局按照省消协、市消协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和近年来消保维权成果。3月15日当天,县工商局会同县消协在宜黄车站广场开展大型“3〃15”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县技术技术质量监督局、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县烟草专卖局参加了这次活动。本次活动还采取文艺演出与消费知识有奖问答相结合的形式,组织相关企业捐赠奖品价值3200元,消费知识答题100题,进行公开答题抽奖,让现场的消费者在互动中增强消费知识。我们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真正使“消费与发展”观念深入人心。

在抓好自身活动的同时,宜黄县工商局还积极组织各乡镇、联络站开展以“消费与发展”为主题的纪念活动,在全县形成上下联动、城乡联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据统计,本次“3〃15”活动全县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8个,参加工作人员1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喷绘横幅26条,发布 1

消费警示2条,现场解答解答问题,受理投诉87件,接受咨询247人次,现场解决投诉56件,真假鉴别接待156人次。

二、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情况

1、贯彻食品安全监管

(一)集中开展了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继续深入贯彻《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认真落实上级机关对奶制品市场监管要求;
集中开展了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
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等经营食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

(二)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 建立健全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把食品日常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分局、工商所,实行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严格食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严格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管理。针对食品经营主体的不同特点和经营管理水平,有针对性地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利用移动通信网络发布消费警示6次,严格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

(三) 强化办案查处力度。一是根据“12315”举报线索主动出击打假。二是通过商品质量检测,打击质量不合格产品经营行为。今年上半年,我局共立案查办各类食品经营案42件,案值423868万元,罚没款149046万,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经营行为,保护了合法经营,维护了正常的经营秩序。

2、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

加强《食品安全法》(2009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培训力度。第一期已于6月1日上午在县党校举办,全县150户经营户参加了培训,加深了他们对《食品安全法》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食品生产经营户对食品经营的安全,并着手后几期培训的准备工作,使全县食品经营户全部得到培训;
进一步切实履行进货查

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切实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以及城乡接合部、农村食品市场和取缔食品无照经营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着力解决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突出问题,提升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和12315投诉情况

从12315开通以来我局共接受市局12315转派申诉举报26件,已作出处理的26件,其中立案2件,案值18610元,罚款2000元,没收“长虹金品”彩电14英寸20台,17英寸1台;
“三角”牌电炒锅109台。本县局的投诉电话(0794-7600315)及短信投诉平台共接受投诉31件,其中县局投诉电话26件,已处理26件;
短信投诉平台5件,已处理5件,解决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

上半年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半年工作将继续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的要求,按照市消保的全年工作计划,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运动。各地要根据省消协、市消保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大力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活动。

二、加大推行消费纠纷和解制度的力度。要充分发挥基层网络组织在处理投诉中的作用,特别是要加强经营者的维权责任意识,要把绝大多数的消费纠纷在基层得到解决。

三、继续推进投诉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提高信息系统的合理性,充分发挥投诉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工商局消保工作总结

XX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在省局、市局的领导下,以抓好12315“四个平台”建设和消费维权“八率”指标评估考核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网络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4月份,XX市12315指挥中心荣获XX市委、市政府授予“服务地方经济”最佳科室的荣誉称号。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6月30日,全市12315消费维权机构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及举报10885件。其中咨询8144件;申诉2327件,调解成功2244件,调解成功率96.43%,办结2296件,办结率98.62%;举报414件,办结385件,办结率92.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4.59万元,收到消费者感谢信2封,锦旗(牌匾)3面。

二、主要做法

(一)深化12315“四个平台”建设,便捷工商事务办理。明确了职责分工,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工作流程,建立了12315“四个平台”框架。一是构建“工商发布信息的平台”。在南平“红盾信息网”建立“工商百事通”独立模块,按照科室职能定位,对15个业务科室、直属单位建立了独立网页。二是构建“与公众沟通交流的平台”。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网、12315短信息平台、12315热线等方式,受理工商事务咨询8143件,涉及其他科室工商事务咨询147件。三是构建“接受群众监督的平台”。通过12315热线受理举报1件,移交监察室办结。四是构建“方便群众办事的平台”。上半年,通过12315热线受理及工商事务预约平台分流注册、食品安全、广告事务26件,移交相关科室办结。五是加强12315“四个平台”宣传。今年以来,通过XX市广播电台每周2期的“消费维权帮你忙”栏目、每周四“流动维权”、“3·15”、“12315开放日”等活动,积极宣传12315“四个平台”,逐步深入人心。

(二)加强督查回访,促进“八率”指标的落实。我局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消费维权“八率”指标的考核。一是加强接诉员绩效考评,提升接诉服务质量。结合新招接诉员较多的特点,制定了《接诉员受理消费者来电的文明用语及询问步骤工作规范》,通过抽查电话录音、每周例会点评、每月理论考试等考评方式,对接诉员进行绩效考评,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提升了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二是加强督查提醒,提升“及时反馈率”。接诉员每天上班前先查看分流到各地的案件查办进展情况,通过12315系统提醒办案单位抓紧办结,必要时通过电话催办或办理延期手续,确保按时反馈。三是加强统计分析成果应用,提高“成果利用率”。上报常规数据分析报告6篇,专项分析报告2篇,并将数据分析报告送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以及行业协会、12315服务站点。结合统计分析发布消费热点提示21次,群众反响良好。四是加强督查通报,提高消费维权满意度。通过接诉员咨询件和各县(市、区)局申诉举报案件的电话回访,编发《XX市消费维权“八率”考察情况通报》3期,促进工作整改,提升维权效能。上半年,省局抽查“八率”指标如下:“咨询满意率”100%、“和解息诉率”95.45%、“现场处置率”100%、“调解成功率”94.92%、“诉求办结率”93.49%、“一次接通率”99.6%、“及时反馈率”100%、“成果利用率”100%,以上数据全部达标。

(三)加强自查核查,规范12315服务站点建设。为了提升12315站点服务效能,我市工商及相关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保障工作经费。XX市各级政府4月份下拨2013年联络员经费47.72万元,确保了联络员人均每月20元的工作经费。XX市12315服务站点联络员还兼任食品安全监督员,每月另外补贴50元工作经费。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每月综治例会、集中巡回培训的方式,对联络员业务素质、调解技巧进行培训,提高工作效能。三是加强省级示范站点的自查。下发了《XX市工商局关于做好省级12315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点核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工商综〔2013〕87号)文件,严格按照省局十项要求,5月份对我市50个省级示范站点进行自查,其中:达标42个,撤销8个,增补8个。通过互联网“福建省‘一会两站’管理系统”,导入站点建设实景图片288张,补录工作情况250条、培训情况231条、申(投)诉信息491件。四是加强现场核查,促进整改提升。5月20—30日,指挥中心对四个县(市、区)25个省级示范点进行现场核查,下发了《XX市工商局关于2013年省级12315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点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政务督查专刊第四期),各地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6月27—28日省局核查我市延平、建瓯、政和10个省级12315示范站点,我局工作得到核查组的充分肯定。

(四)组织措施有力,认真开展“3·15”宣传活动。一是开展流动维权服务。3月7日星期四上午,12315指挥中心及XX区工商局组织在西芹镇开展“流动维权服务”,现场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消费咨询服务、农资商品识真辩假等活动,深受广大消费者好评。二是XX市工商局与南平广播电台“消费维权帮你忙”栏目在活动现场进行直播,对消费维权各成员单位和消费者进行采访和现场互动,取得很好社会影响与效果。三是加强“3·15”晚会值班。3月14-15日,12315机构全体人员、检查支队、信息分局相关人员共232人参与值班,确保“3·15晚会”现场申诉和举报的受理和解决工作顺利开展。“3·15”期间,全市工商系统现场及12315热线电话受理消费申(投)诉、举报107件,当场办结6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2万元。其中处理2件010-12315转办案件,都是厦门消费者投诉苹果电脑公司北京总部售后服务问题,误转南平处理,当天办结。

(五)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一是继续开展消费教育进校园活动。在全市42所中小学校开展以“六个一”为载体的“消费教育进校园”活动基础上,2013年,重点推进消费教育引导基地建设,以XX区在农民工子弟为主的东门小学设立“12315红领巾维权岗”,以建阳、光泽老年大学设立“老年人消费维权岗”为试点,从工作机制、师资配备、培训计划、宣传展板等内容入手,积极探索消费教育引导基地的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大“消费维权帮你忙”栏目宣传力度。今年,XX市工商局与南平人民广播电台联办的“消费维权帮你忙”栏目已播出3周年,3月份,该栏目通过南平人民广播电台引进冠名赞助单位,由每周1期节目改为2期节目,节目内容以申诉热点为主,加大现场采播、跟踪互动等内容和奖品发放力度,提高收听率。近期,结合“3·15晚会”曝光的周大生黄金掺铱事件和“死飞”自行车专项执法检查,播出了两期节目,发布消费提示,群众反响热烈。三是行政指导服务行业规范经营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重点对服务行业进行了行政指导,召开行政指导座谈会42场次,涉及行业有通信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供水供电、快递服务、干洗服务、驾校培训等。四是突出武夷山“消费维权展厅”的宣传功能。积极组织“12315开放日”活动,2013年以来接待12批400多人次参观展厅,进一步增强广大游客的消费维权意识。

(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一是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我局委托福建省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对XX区、XX市开展水泥质量监测,共抽检水泥20批次。2013年1月,对其中8批次不合格,立案查处6件,罚没款6.12万元。2013年5月,结合儿童用品专项整治,我局委托福建省产品质检院(机械与玩具所)对XX区四家批发企业销售的塑胶玩具、电玩具、娃娃玩具、弹射玩具抽检10个批次,其中4个批次不合格,目前移交XX区工商局四鹤工商所立案查处。二是开展建材钢筋质量监测。2013年3月,XX市工商局重点对钢筋经营企业进行商品质量抽检,对3家经销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进行随机抽样送检,依法立案查处3件,案值达3.6万元,罚没款2.38万元。其中:XX市工商局对XX市宝诚建材有限公司经营场所经营销售的建材进行检查,对当事人销售的“无生产单位、无商标、无型号、无生产日期、规格为ф10mm定尺:9m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进行抽检,经XX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鉴定质量不合格,对当事人处罚款1.3186万元。三是加强农资商品监测。在春耕、夏种期间,我局重点对化肥商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检化肥30批次,其中不合格化肥17批次,立案查处17件,案值23.75万元,罚没金额19.16万元。

(七)开展打击假冒伪劣犯罪专项执法行动。上半年,出动执法人员3720人次,检查经营户7520户次,共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86件,案值112.72万元,罚没入库83.37万元。一是加强家电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废旧翻新电器等假冒伪劣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21人次,检查经营户746户,立案查处5件,案值3.1万元,查处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家电72台。二是加强建材市场监管。查办销售不合格和侵权钢筋、水泥等案件12件,案值23.13万元,罚没入库16.25万元。如:1月15日,XX县工商局查获张德荣伪造他人厂名、厂址销售水泥一案,对当事人罚款0.6万元,没收冒牌水泥3吨。三是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处案件97件,案值41.85万元,罚没款36.15万元。如:1月23日,武夷山工商局接到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办举报,在京福闽赣ⅳ标项目部二分部北门大桥施工段查获侵犯“闽光”商标的钢材20.8吨,武夷山工商局对福州源远贸易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处罚款9.328万元。四是开展打击假冒卷烟专项行动。2013年以来,工商系统联合烟草等部门开展打击假冒卷烟专项行动,共查办卷烟案件22件,罚没款5.7万元,查获假冒“中华”、“牡丹”、“七匹狼”、“长寿”等品牌的卷烟132条。1月22日,XX市局根据群众举报,查获XX市迪口镇张春旺食杂店销售假冒“中华”、“牡丹”等卷烟35条,对当事人处罚1万元。五是开展儿童用品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682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483户次,立案查处10件,案值0.447万元。查获销售不合格儿童玩具130件、不合格童车2件。组织抽检儿童玩具10个样品,4个批次不合格并立案查处;受理消费者儿童用品咨询申诉举报3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41万元。

(八)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上半年,全市工商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126人次,检查服务领域市场经营主体2317户次,查处有关服务领域各类案件63件,案值241.27万元;查处取缔无照经营121户,吊销营业执照107户;受理消费者咨询1215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478件,办结471件,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活动42次,协调解决消费纠纷41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78万元。一是依法查处利用广告对服务做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查处虚假宣传违法案件6件,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7件,案值9.58万元,罚没款5.42万元。如:2013年5月7日,XX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建阳分公司“移动真情大回馈”活动虚假宣传一案,罚款1万元。二是加强对公共服务等重点服务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维护服务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上半年,共查处公用企业、垄断企业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20件,案值121.49万元,罚款53.52万元。其中:XX市工商局根据消费者举报分别查处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松溪、浦城、光泽、顺昌等地分公司利用独占地位指定购买价高的机顶盒案件5件,罚款25万元。XX市工商局查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等3家银行在房产抵押借贷经营活动中非法收取80元抵押类预告登记费案件。邵武工商局查获福建省邵武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滥收10元ic卡工本费案件,罚款8万元。三是依法查处利用合同欺诈及格式合同“霸王条款”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上半年,立案查处合同违法案件25件,案值47.05万元,罚没款38.31万元。如:3月19日,XX县工商局查获福建华晖置业有限公司利用格式合同强制收取“水电开户费”侵害消费者权益一案,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19万元。4月3日,XX县工商局查获福建省紫云景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格式合同强制收取“水电开户费”侵害消费者权益一案,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6.161万元。四是开展“苹果”手机售后服务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对“苹果”等电子产品售后服务合同格式条款监管执法的通知》(闽工商市〔2013〕201号)文件精神,我市工商系统以格式合同为切入点,开展对“苹果”等电子产品企业的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91人次,检查相关电子经营商户83家,立案调查2件苹果等电子产品经营户涉嫌售后霸王条款的违规行为,全市共接到涉及苹果售后咨询25件、投诉47件、举报1件,经协商全部得到处理。五是建立完善服务行业自律制度。全市共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活动42次,进一步促进了行业自律。XX县工商局积极探索推行消费维权行政约谈机制,促进经营者诚信自律,实现维权工作由事后调解维护向事前规范转变。在去年11月份福建省工商局《工作情况通报》第94期全文刊发了《XX县工商局探索推行消费维权行政约谈机制出成效》后,该局今年对房地产行业、通讯行业进行行政约谈,成效明显。

(九)加强市政府12315食品安全联动网工作。2009年8月以来,XX市政府研究决定依托工商局12315消费维权投诉平台建立“南平中心城市12315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联动网”,由12315指挥中心统一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并分流相关部门处理。2013年上半年,XX市12315指挥中心食品安全联动网共受理全市食品消费咨询、申诉及举报共计329件,其中:咨询267件;申诉17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万元;举报159件,工商内部处理131件,移送市食安办、市卫生局、市屠宰办等相关部门处理9件,立案查处19件,案值1.31万元。

2010年上半年消保工作总结

2010年上半年,克东县工商局消保股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局的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服务”为主题,结合克东县实际,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有声有色

开展了《消费与服务》宣传活动。在今年“3〃15”期间,克东县工商局共散发《消费与服务》宣传材料2000份,通过“3〃15”现场会组织免费发放给广大消费者,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

开展“消费与服务”为主题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咨询活动。今年3〃15期间,克东县工商局按照省消协、市消协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和近年来消保维权成果。3月15日当天,县工商局会同县消协在天泽超市开展大型“3〃15”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县技术质量监督局、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县烟草专卖局参加了这次活动。我们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真正使“消费与服务”观念深入人心。

在抓好自身活动的同时,克东县工商局还积极组织各乡镇、联络站开展以“消费与服务”为主题的纪念活动,在全县形成上下联动、城乡联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据统计,本

1 次“3〃15”活动全县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8个,参加工作人员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制作喷绘横幅26条,发布消费警示2条,现场解答问题 12人次,接受咨询45人次,现场解决投诉2件,真假鉴别接待6人次。

二、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等农村重要商品的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

截止六月份,我辖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中标销售企业数4户,其中“家电下乡”销售企业数3户,“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企业数1户;
辖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网点数4个,其中“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数3户,“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网点数1户,出动执法人员57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75户次。

三、检查农村市场整治,查处其他不合格的假冒伪劣商品 上半年共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案件2起,罚没款0.7万元。受理农民消费者咨询1人,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13户次。

四、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截止到6月份共召开专题会议1次,开展大型宣传、咨询等活动次,开展授课、培训等活动2次。上半年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检查经营主体4户

五、12315申诉举报及123送温暖

2 自市局开展了一线通以来,我局共接听电话16件,受理来访22件,总计38件,市局转办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1万元。咨询主要是消费方面的问题,涉及到的单位是手机的经营店、鞋帽经营店。截止到6月份,先后7次深入到所包企业进行送温暖活动,送法到企业,受到企业高度赞誉。

六、下半年工作打算

严格按照市局消保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123送温暖活动。积极调解消费纠纷,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抓好家电下乡企业的日常监管。开展好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抓好日常工作落实。

克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日

银行机构消保工作总结

银行安保消防工作总结

银行’消费者保障工作总结

银行消防工作总结

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推荐访问:工作总结 银行

    上一篇:校内活动策划书

    下一篇:医院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