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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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院委会每周一上午10:30时召开,遇特殊情况延后或临时通知召集。
2、会议由院长或书记主持,院委会成员参加,行政办负责召集,并做好会议记录。各分管领导准备好相关事宜提交院委会讨论决定。
3、在院长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医疗业务工作,在体现民主、职责范围的情况下进行集体决策;
研究医院发生的重大问题,并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4、研究制定医院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各职能部门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止,以及重大问题的讨论提案。
5、通过财务预算和决算、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法,研究决定管理方案、年度工资、奖励工资、年终奖金分配方案;
讨论医院上报购置一般设备、医疗设备计划,上报基建维修或其他资金支出计划。
6、研究决定医院中层领导任免,研究上报职工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聘任、晋升、学习、进修和培训。讨论决定参加有关学术会议、讲座、参观等方面的人选或计划。讨论年度及长远重大的医疗业务技术改造计划,以及其他重要方案。
7、医院重大事项及决定必须经院委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8、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向院长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到处理。
中层领导会议制度

1、中层领导会议每月末召开一次,详见每月工作安排。
2、中层领导会议由院长或委托书记、行政副院长主持,各科主任、护士长全体参加,行政办负责召集,并做好会议记录。
3、传达上级指示,安排相关工作。各科进行简短的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安排。职能部门及分管领导进行工作安排。
4、反馈自查及督导检查结果,提出改进意见。
5、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向院长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到处理。

 

 

 

 

 


职能科室会议制度

1、行政职能科室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定为每周一下午17:00时。
2、会议由院长或行政副院长主持,院领导、职能科室主任参加,行政办负责召集,并做好会议记录。
3、各职能科室主任对本科室一周内工作情况进行简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和意见建议,安排布置后期工作。
4、提出需要多个部门解决的问题,分别由相应分管院领导作出明确责任人和确定落实时限。
5、院长或分管副院长就医院全面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议题,会议讨论研究确定相应的解决措施。
6、若遇急需办理的紧急事项时,由院长或副院长临时召集职能科室协调会议,安排并明确需要限期解决的问题和办理的事项。
7、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向院长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到处理。

 

 


玛纳斯县人民医院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签到,准备好与会议有关的资料,做好会议记录,对要求传达的会议内容要及时进行传达。
2、参加会议人员无特殊原因不能请假,不准会客,特殊情况需经主持人或主持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开。
3、参会人员须准时到会,迟到、早退者每人每次罚款20元,未及时请假未到会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并通报批评。
4、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走动、打瞌睡,不得在会场内接听手机(会场内应将手机设定为振动或无声状态),不得大声喧哗和议论与会议无关的内容。
5、中层领导必须保障手机24小时通畅,遇重大或突发事件、医疗抢救等随叫随到,中层领导离开本县须向院长或书记请假,获准方可离开。
6、中层领导能准确向科室工作人员传达院委会会议精神及各部门工作安排,以“二级法人”的身份履行对科室的管理职能,起到上传下达、率先垂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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