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推行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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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家税务局  

  关于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推行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换税务信息采集软件的通知》(-国税函〔2011〕24号)文件要求和-征便函〔2011〕8号通知精神,县局决定:自2011年4月起,利用1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逐步推行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即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以下简称总局采集软件),替代现有的一盘式采集系统。为了做好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的推行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行目的  

因税收政策调整、财务会计报表格式变化等原因,目前在部分纳税人中使用的一盘式采集系统,已无法保障纳税申报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总局信息采集软件与一盘式采集系统相比,具有功能齐全、操作简便、更新及时、稳定性高等特点。为适应工作需要,满足纳税人多元化申报的需求,进一步提高税源监控和税收风险管理水平,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总局信息采集软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推行工作有序开展,县局成立推行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推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  --  --

成  员:--  --  --  --

领导小组主要是协调指导和督促全县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推行工作,制定推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推行工作,收集汇总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处理推行工作中的业务问题,检查督促推行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三、部门分工  

 在安装使用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过程中,由政策法规股、征管股、纳税服务股、信息中心共同配合做好这项工作。  

征管股:负责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推行工作的组织、协调、调研和督查;
负责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运行后的管理工作;
负责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推行工作报告的起草上报。  

政策法规股:负责确定货物和劳务税报表种类和数据口径;
负责确定企业所得税报表种类和数据口径;
负责确定企业年度关联业务报告表数据口径。  

纳税服务股:负责有关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宣传;
收集、整理和反馈软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信息中心:负责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技术维护工作。  

各税源管理单位:负责向纳税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对纳税人进行辅导,收集、整理、上报软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推行对象  

更换采集软件的对象是已经使用一盘式采集系统的纳税人,对于只使用网上办税一体化平台和电子申报平台办理网上申报的纳税人不做要求。  

查账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必须使用信息采集软件报送财务报表。  

五、方法步骤  

为使推行工作有序进行,按时完成推行任务,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如下:。  

1.准备阶段(4月上旬)  

(1)广泛宣传发动。要向广大纳税人宣传推行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的目的、意义。各税源管理单位、纳税服务股可采取发布通告、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做好向纳税人的宣传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按照省、市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成立推行组织,确定推行范围、推行时间,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3)上报推行名单。4月10日前,各税源管理单位要上报推行对象名单。  

2.实施阶段(4月中下旬)  

 (1)组织纳税人培训。4月20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企业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上午,税源管理二股管辖企业;
下午,其余所有企业。  

(2)系统安装使用。4月30日前,完成所有推行对象软件安装工作,确保5月份征期使用。  

(3)后续跟踪管理。在纳税人使用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过程中,各单位要跟踪服务,及时掌握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运行情况。如发现系统问题,应通过运维工作流提交解决,如属纳税人操作问题,由各单位实行上门服务,指导企业正确操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总结阶段(5月份)  

推行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结束后,县局将在5月31日前对推行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向市局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明确岗位职责,实行责任到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做好本单位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的推行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按照县局要求,认真做好宣传,重点宣传推行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确定推行企业名单,确保户户有人参加培训,加强跟踪服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必要时采取上门辅导的方式。在系统运行阶段,要及时掌握纳税人的使用情况。  

(三)密切配合。推行总局版信息采集软件工作涉及部门多,流程复杂。各职能部门要增强责任观念,服从大局需要,上下联动,统筹兼顾,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0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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