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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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浩,孙宏文

(1.泰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江苏泰兴 225400;
2.泰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江苏泰兴 225400)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民生福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和关于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家和省、泰州市的统一部署,为切实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泰兴市农业农村局始终与市场、公安、法院、检察院、工信、卫健等部门保持沟通协作,通过调查摸底、专题培训、专项检查等措施,解决多年来食用农产品禁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1.1 加强调查摸底,精准掌握种植养殖情况

依据苏农质〔2019〕13号公布的《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建档标准(试行)》,对11个治理品种的种植养殖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精准掌握种植养殖情况,统计重点监管对象共223户,全部加入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目前根据省厅印发的精准治理方案,考虑到风险管控,调低统计口径,正在更新重点监管对象名录。

1.2 组织专题培训,夯实整治行动基础

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暨胶体金应用技术培训班。一方面,由市农技中心、畜牧中心、水产站等技术推广单位,分条线对种植养殖主体开展绿色防控技术、农兽药安全用药及减量化使用培训,稳步推进绿色种植养殖方式,已开展专题培训6场,累计培训已达700多人次。另一方面,由局监管科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暨规模主体入网培训,印发了三棵菜、鳊鱼、蛋鸡产蛋期安全用药技术模式图、肉牛肉羊防止误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技术指导意见,邀请专家专门开展了11个精准治理品种用药技术培训,明确提出用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全力助推11个精准治理品种的监管与追溯,两年来共开展培训2场次,累计培训400多人次。

1.3 开展专项检查,实现检打联动

根据我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坚持日常巡查、监督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及时查办案件,实现检打联动。自三年整治行动以来,在日常巡查方面,由市、乡、村三级农产品监管员联动,开展日常巡查9 460家次、各类农残速测52 635批次,并上传至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在监督抽查方面,联合农业执法及检测部门,对11个精准治理品种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监督检查,共检查经营主体138家次,监督抽样65批次,合格率97%。专项整治行动以来,一方面,定期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案件线索移送,目前已接收不合格农产品信息3起,3起已查处结束。另一方面,加强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并查办,目前已监督抽查不合格农产品信息2起,1起已查处结束,另有1起已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同时,我市以省例行抽检芹菜样不合格和泰州市例行抽检韭菜样不合格溯源管理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对所在乡镇监管机构均下达了整改函,要求立即整改,使用禁限用药导致超标的农产品,要及时追回、销毁,并对不合格基地开展监督执法抽查,依法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原因分析,举一反三,对全镇涉农企业进行排查,加强农药使用宣传,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药物,防止滥用、乱用、误用药物,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涉事业主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加强管理,强化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坚决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药物,按标签施用,科学控制施药量和施药次数,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及时记载生产记录,产品上市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对检测合格的农产品,开具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并在销售时出具,检测不合格农产品不得销售。并对相关乡镇农业农村局及不合格生产主体,召开了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约谈会,要求被约谈主体思想上要重视、宣传上要再强化、措施上要再细化,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溯源管理工作,会议以后,下发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溯源管理工作紧急通知,确保取得成效。

2.1 领导重视

2021年,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法院、检察院、工信、卫健等部门成立三年行动专项工作组,明确由各单位分管负责人任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全程跟踪指导督促开展三年行动,并且确立联络员,保持信息共享,有序推进治理相关工作。2022年,印发了《2022年泰兴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了全年工作总步调;
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暨三年行动推进会,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了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目标。

2.2 设计到位

既联合市场、公安、法院、检察院、工信、卫健等部门,编制《泰兴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工作方案,行文至各乡镇(街道)及基层管理部门,明确要求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集中开展问题排查,综合运用现场检查、排查巡查、监督抽查、接受群众举报等手段,真刀真枪查找问题,并及时落实整改,共同推动农兽药使用更加科学合理、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基本解决,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另外,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编制的11个品种精准治理方案,结合我市种植养殖实际情况制定了“三棵菜”、鸡蛋、乌鸡、肉牛肉羊及“四条鱼”的治理实施方案,对种养植情况调查摸底、源头生产经营管控、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产品监测与问题查处等工作进行统筹部署并提出具体管控措施。从行政和技术两个层面,明确了具体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确保形成合力。

2.3 组织到位

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又开展国庆期间专项检查,确保专项治理成效。2021年召开的专题会议,对国家7部委编制的行动方案进行解读,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并征求各单位意见、细化工作举措,为制定我市三年行动方案提供了现实依据。2022年召开的专题会议,交流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短板与不足,要求强弱补短,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水平。同时,针对省例行监测发现的黄桥不合格样品,由监管科牵头,联合执法大队、检测站采取了跟踪溯源查处及监督抽样,结果合格,目前黄桥不合格样品溯源处置情况已经报泰州。同时,对泰州市以上监测不合格乡镇农业农村局及不合格生产主体进行约谈,并下发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溯源管理工作紧急通知。

3.1 实施主体入网,突出信息监管

借助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持续开展11个精准治理品种的调查摸底工作,引导种养殖户注册并运用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同时,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要求,每个网格明确专人负责,实施信用化、精准化管理,并加强合格证开具日常巡查,对冒名开具、虚假开具合格的,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失信“黑名单”,切实增强种养殖户主体责任意识。探索建立11个品种农兽药安全使用指导员制度,负责区域内用药指导及监督。

3.2 强化质量监测,筑牢安全防线

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进一步健全11个精准治理品种监测机制。一方面,指导各基层检测室及种植养殖主体做好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扩大胶体金免疫快检技术应用范围,增强基层农产品快检灵敏性。另一方面,大力开展11个精准治理品种的定量监测,通过增加监测数量与频次,确保实现种植养殖主体的监测全覆盖。

3.3 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强大合力

紧盯从田头到餐桌的各个环节,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适时通报共享信息,充分磨合市场、公安、法院、检察院、工信、卫健等部门,消除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完善食用农产品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的质量安全管控机制,对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使用限制使用农药、不按照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等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4 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郁氛围

借助绿色食品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活动、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加大食用农产品三年整治行动的宣传广度与深度。加强禁限用农兽药规章制度、高效低毒农药筛选推荐、绿色健康生产技术推广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内容的常态化宣传,形成“人人关心、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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