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三重变革”做强基层治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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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委编办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体制改革,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2022年以来,台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浙江省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聚焦编制固化流动难、身份束缚激励难、条块力量融合难等难点堵点,推进乡镇(街道)机构职能重塑、编制岗位重整、体制机制重构,为构建党建统领、上下贯通、平台运行、充满活力的基层治理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精简+精准”推进乡镇机构重设。着眼乡镇(街道)地理区位、人口规模、产业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推行镇街分类管理,综合研判各乡镇(街道)实际情况,按照城区型、城郊型、中心镇、生态型、复合型五大类进行精准分类。在此基础上,差异化推进“1+4+X”机构改革,“一对一”或“多对一”优化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实现“综合信息指挥室”以及党建统领、经济生态、平安法治、公共服务四个功能性平台全覆盖,“X”特色机构因地制宜设置到位。比如,椒江区大陈镇根据海岛镇产业特点设置“渔业旅游发展办公室”;
海门街道根据“大社区”试点需要设置“大社区办公室”。改革后,各乡镇(街道)机构大幅精简,机构设置更加符合当地的产业特色和发展需求。

二是“增能+减负”推进权责事项重赋。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权责事项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对基层接不住、管不好、无需求的清单以外事项进行统一清理。梳理明确乡镇(街道)权力事项清单、“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对93个乡镇(街道)平均赋权执法事项237项。赋予乡镇(街道)对县级部门的考核评价权、执法队伍的指挥调度权、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权、多部门协同解决综合性事项的统筹协调权,全方位提升乡镇(街道)“块统”能力。按照“非必要不下沉”原则,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下沉事项准入机制,规范下沉事项管理,从源头杜绝变相增加基层负担。

三是“纵贯+横联”推进指挥体系重置。按照“物理集中、功能集成”的标准,建强市级社会治理中心、县级社会治理中心、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等指挥体系核心枢纽,分别赋予运行监测、矛盾调处、分析研判等六项关键功能,配套建立运转保障机制,贯通市县乡直达网格的纵向指挥渠道,形成事项分层分级分类流转处置闭环。打造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常驻+轮驻+随驻”平台模式,整合政法、信访、司法等相关部门资源力量入驻集中办公。在党建统领模块设置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赋予指挥室指挥权、督导权、考核权,明确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指挥室主任,健全信息汇总、研判会商、分类处置、联勤联动等日常管理运行机制,横向推动四平台高效协同。

一是坚持事编匹配,推动基层编制横向流动。紧扣“评估标准规范、评估结果精准、结果运用到位”的目标要求,聚焦指标体系建设、数字化系统开发、测算模型构建等关键环节,探索乡镇(街道)机构编制运行质效评估,为打破乡镇(街道)编制“一核定终身”,打通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实施编制动态绩效管理、科学统筹调配提供了有力抓手。比如,临海市依托数字化系统,对全域19个乡镇(街道)开展机构编制运行质效评估,统筹调剂编制75名,推动编制资源横向良性流动。

二是坚持减上补下,推动人员编制下沉基层。聚焦破解基层“人少事多”的难题,统筹编制向相对紧缺的乡镇(街道)精准投放。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将3000余个执法编制下沉乡镇(街道),推动执法人员及时到岗。改革后,下沉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占县乡实有执法人员总数比例为72%。跨层级调剂185个县级部门编制下沉到乡镇(街道),单列一定比例编制定向下沉到融合型大社区大单元,配强大社区大单元力量。改革后,纳入乡镇(街道)层级使用的编制数占县(市、区)编制总数(不含学校、医院、政法专项编制)的比例从25.6%上升到34%。

三是坚持快转直达,推动周转编制精准流转。通过提留乡镇(街道)编制、评估回收县级部门编制、盘活待分配编制,归集640个编制纳入编制“周转池”,专项保障乡镇(街道)阶段性重要任务、人员结构改善和紧缺人才引进等用编急需。配套建立周转编制申请审核机制、年度报告机制、跟踪评估机制、限期回收机制,以全链式管理保障编制“周转池”活水循环。目前,已实现9个县(市、区)编制“周转池”及其配套管理办法全覆盖,首批行政事业周转编制已定向投放到位。

四是坚持人岗适配,推动岗位责任压实拴紧。结合改革目标要求与乡镇(街道)共性需求,设计69个标准岗位,编制下发“乡镇(街道)人员岗位设置参考目录”,统一规范岗位结构、名称、职责以及任职要求。指导县乡在选足标准岗位基础上,根据属地产业特色、重点工作、攻坚项目等差异化设置“楼宇经济岗”“征迁走访岗”“大社区主任岗”等特色岗位67个,并按照“一人多岗”或“多人一岗”,以任命、竞聘等多种方式全员落实岗位领办,确保责任到岗到人。依托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和部门赋权乡镇(街道)执法清单,建立岗位职责更新机制,确保岗位职责与乡镇(街道)年度重点工作保持动态匹配。

一是聚焦人员管好用活,优化“县属乡用共管”制度。指导各县(市、区)出台“县属乡用共管”政策,保障部门派驻人员经济待遇、政治待遇,赋予乡镇(街道)指挥协调权、考核管理权、推荐提名权、反向否决权。协同组织部门制定“派驻人员属地化考核管理实施意见”,理顺学习培训、值班驻夜、请(销)假、派驻人员调整、组织关系迁转等日常管理机制,明确考核频次、方式、内容、等次等事项,建立发现优秀派驻人员常态化机制,确保下沉人员“管得住、评得准、上得去”,有效激发部门派驻人员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是聚焦中层赋能提效,构建职数周转制度。探索乡镇(街道)下设机构与中层职数适度分离,支持乡镇(街道)在不超过30%的限额内灵活调配、动态调整中层职数,精准推动重点岗位人员纳入中层管理,激励干部主动选岗担责。结合乡镇(街道)机构编制运行质效评估情况收回部分股级职数纳入乡镇(街道)职数“周转池”,供给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激励形成追赶超越、主动担当的干事氛围。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均已建立县级职数“周转池”,共统筹212个职数供乡镇(街道)调配使用。

三是聚焦履职规范高效,加快“一件事”探索创新。基层治理“一件事”是基层智治系统建设的重要任务。聚焦水域监管、非法行医查处、殡葬管理、农村安全用房等基层急难愁盼的重点领域,实施数字赋能、流程再造、制度重塑,将相关治理事项集成为高效联办、闭环运转的“一件事”,放大基层履职效能,减少履职负担。以上4个“一件事”事项均入选省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试点,并全部贯通落地。在省基层治理“一本账”明确的15个事项的基础上,围绕提升政治能力、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进一步排摸基层“急难愁盼”需求,对应梳理上报30项在全省有普遍性的基层治理“一件事”,为全省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提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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