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语言感触不可见之物——《白鹰》讨论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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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贵良:感谢各位师友对本次活动的支持。华东师范大学创意写作专业2017年成功申请到艺术硕士专业,2018年成立了中国创意写作研究院,2019年我们招收了第一届媒体与创意写作艺术硕士。2020年,我们创意写作专业成功申请到了上海市教委的项目,成立了孙甘露名师工作室,工作室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培养人才,支持作品的出版和学术研究。毕飞宇先生、孙甘露先生都是当代文坛的重要作家,《青春》杂志是培养青年人才的重要园地。我们创意写作专业同学的作品得到毕飞宇工作室和《青春》杂志大力支持,得到参加这次会议的各位嘉宾的联合指导,我觉得这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情,也是能够提升同学们写作能力的事情,非常有意义。这次小说沙龙有几个特点:一是实现了高校和期刊的深度合作,就是说我们在培养人才方面提供了一个新的培养模式;
二是推进了南京和上海两个文学城市之间的互动关系,为我们培养卓越性的创意写作人才提供了广阔的思路。

李樯:关于这篇作品,需要强调的第一点就是断句的基本功,请作者多注意些。全篇几乎所有章节,都有断句的问题,也就是逗号和句号的使用。说轻点,这是作者对文本的态度潦草,说严重点,这是对自己的劳动成果不负责,是对编辑和读者的不尊重。这里提醒年轻作者们,一是爱惜自己的作品,二是尊重读者,尊重编辑,我想这是一个写作者起码的职业素养。

另一个要与作者交流的问题,是用词的准确性和周全性。我遇到过许多类似的作者,会反诘我,说你难道读不懂这句话的意思吗?当然能,我或者其他读者当然能读懂。但作为作者,表达的时候,不能仅仅停留在只要读者能明白我的意思就可以了这个层面。

最后我想提一下小说中“他的心脏突突地跳起来”这类全知视角的表述,这种叙述我认为是俗套的。如果是第一人称视角,说“我的心脏突突地跳起来”,我们还稍稍能接受。但其实也没必要。

作者有文学天分,文学的感觉令人惊喜。这篇文章,我读到了《尘埃落定》的范儿,也读到了《百年孤独》的感觉。应该说,作者起步很高,虽然基本功和写作训练比较少,用词、断句有诸多的错误和不当——这里我要说明下:这只是基础性问题,相信随着作者的努力和更多的写作训练,这样的问题很快就能得到改善,乃至消除。

整篇小说令人惊艳的语言层出不穷,我非常喜欢,不仅仅是因为陌生化。我们阅读一部作品,通常会分为三个层次,故事、思想,最后是语言。阅读者享受你的语言,这是文学作品的最高要求。作者做到了,一出手就做到了,这非常难得。

走走:首先,从写作的技法上来说就存在多处多余的修饰和不成熟的写作方式。举个例子,“一只死羊顺流而下”,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头,但文章开头的冷峻并没有保持下去。第二句,“雪水精心的传送”,这就是不必要的一个修饰。而下一句“羊的身上系满了喀什河上游的纪念品”,其实就是在表达羊的身上挂了很多东西。后一句又说唐布拉要留住这个“精致的礼物”,“精致”在哪里?这些修饰是没有必要的。然后写到“这只羊因此结束了自己孤独的旅程”,这个“孤独”和前文的“精心”“精致”等词语又产生了语义矛盾。这类问题小说多处存在,需要作者做减法。

作者有新疆生活的背景,很喜欢将动物拟人化。但我需要提示作者的是,成熟作家的作品中基本是不存在这种拟人化的。这是一种特别青春、特别文艺的写作方式,你完全可以很朴实地描述它。

另外,作者还要注意的是语言的节奏感和叙述重复的问题。比如“老鸦群在亚夏尔上学的路上近乎癫狂的欢呼声引起了亚夏尔的注意”这句中,两个连续的人名改变了阅读的节奏感。包括后面描写到树屋的场景时,也存在节奏混乱的情况。小说写出来要朗读一遍,重复太多会打乱节奏感。但是在避免语言冗余的同时,还要摆脱概括性的语言。

同时小说中还出现了很多次作者代替人物说话的情况。作者写到亚夏尔在触碰白鹰的时候“感觉心里某一处坚冰正在熔化,有一堵墙被凿开了”,这个描写没有问题,但小说真正的张力其实是这个在六月的雪天里生的白色的孩子与白鹰之间的关系。那么前面还要加一些他的孤独感,不仅是他父亲对他的严厉或粗暴,他在同龄人当中有没有感受到这种孤独?如果这个部分前面没有铺垫,这就是作者在替人物说话。

接下来就是视角切换的问题。视角问题是小说存在的另一大问题,作者自己甚至因为视角转换混乱还出现过错误。小说视角在多人间甚至动物身上跳跃。然而很多时候这些视角都是客观化的,能够被描述出来。

作者还需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比如“夏牧场堪比经历了一场屠杀”,包括后文将妻子的生育写作“劫难”,都是不够准确的。还有写到“伊力潘指甲缝里面积攒了他所有可以接触到的细菌”,亚夏尔可以看到细菌吗?作者可以选择描写颜色,但不应该去写细菌,这也是不准确的。

小说最后捕捉白鹰这部分应该是重中之重,然而这一段开头就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不清晰,二是太轻易了。这对一个孩子来讲是人生中一次非常重大的选择,不能用一句话概括所有的压力。你需要让读者闻到气味,真正感受到杀气。人性的选择之艰难,之摇摆,之暧昧,之游离,要通过行动带出来。缺少了这一部分,小说前面铺垫的人与鹰的关系也好,草原上的人对神灵、对动物敬畏也好,都无法展现出来。

桂传俍:这一类作品让我感觉在看古人的壁画,用詹姆斯·伍德的说法就是完全依赖一套象形文字式的寓意符号来表意,因为语言还没有发展得很完备,所以只能寄希望于后人能够洞察其中的深意。但这类创作中的意义和符号的对应关系又是很简单生硬的,甚至往往故事的核心就是要给你呈现某种确定无疑的对应和因果关系——在这里即是我与白鹰,以及我们相似的命运。这在当代小说中还是蛮忌讳的,却会给人一种史诗的幻觉。这类作者往往对文学性的理解有偏差,他们一般会把文学性理解为某种抒情性,而寓言化的写作和抒情性往往是捆绑在一起的,最后就成了一种朦胧、模糊、抽象、空泛,看似指向现实,实则却完全架空的纯粹个人审美趣味的体现。典型特征是你会看到这类作品中是缺乏现实细节的,因为一点点真实的细节就会把整个意境破坏掉。

初学者一般只会临摹静态的东西,虽然人物好像也做出了一些行动,但整体更像是在播放幻灯片,不但空间时间是凝滞的,你也看不到人内心真正的困境,就像这篇小说中的人物,每一阶段的状态基本感受不到变化。搭场景容易,通过动作呈现状态则很难,这是需要加以训练的部分。尤其是,当代人对于自身的认知是随时可以推翻的,没有那么稳定的,表面上的恒定或太有逻辑实则是观察力不够的表现。而除了视觉以外,其实作者也可以考虑听觉、嗅觉、味觉等等,这都能使这个空间更鲜活,更有说服力。

就小说的视角来说,《白鹰》用上帝视角而非一个受限的人物视角来写注定很难取得好的效果。特别是小说存在多次视角的随意切换,这种跳跃增加了一开始我提到的那种寓言性的感觉。越是随意地切换视角,越是说明背后有一个掌控者在操盘,完全背离了小说人物的个人逻辑。我们现在很多小说和散文,因为写作者集编剧、导演、灯光于一身,就会写成戏剧化或诗歌化的作品。

记得美国一位在创意写作工作坊任教的作家曾归纳过关于写作的一种金字塔式的结构。最底层是用语的精确、表达的合理;
上去一层是口吻、声音这类东西;
再上一层则是潜在文本;
最顶层才是隐喻和象征。然而很多人已经注意到,现在很多青年作者是反过来进行实践的,先有隐喻和象征,然后再考虑语言的准确性。这也是值得我们思考和探讨的。

孙甘露:刚才听了李樯老师、走走老师、桂传俍老师的点评,很受启发,三位都是非常有经验、非常率性的编辑老师,由他们开启盲评会是非常好的选择。当然,感觉上可能会觉得三位老师太严厉,我在作者这个年纪大概会被吓跑的。《白鹰》这篇作品我感觉大模样还是不错的,对自然和风物的描写,人由动物唤起的复杂感受,不由得令人想到安妮·普鲁笔下的艰难的自然环境,我在想,作者的文笔是否多一点粗粝的感觉会更好。当然,不是要作者仿效安妮·普鲁,但是那种严酷的自然环境会揭示出人为何如此生活,并且被其规范,而且难以摆脱的力量。作者有一副作家的模样,也许叙述一路往前滴里搭拉掉了不少东西,但是重要的东西都还在,这些内在的东西一生都会跟着你,不会掉,记得好好珍藏就是。

徐畅:很多青年作者写作的时候会遇到的问题,就是写到原生家庭,会写很多自己的成长经历。之前看小津安二郎的纪录片,里面提到他对演员笠智众说,把你的脸想象成一个面具,不用刻意去表演。因为你表演得越多,传达到观众那里的越少。这个关于传达的教诲,对我们写作很有帮助。这种传达是需要技巧的。这篇小说里作者写羊的时候,他想把这只羊写清楚,其实这时候你表达得越多,反而传达出来的越少。有时候把这些强烈的情感做渲染,反而显得无力,相反如果直白地去写或者是用省略的写法来写会更好。如果这个问题可以解决的话,作者的语言可以好很多。我想作者肯定有自己的风格和语感,这需要在自己的写作中慢慢磨炼,而且每一篇小说的语言、语感可能都不一样。

这篇作品的另一个问题在于如何处理好生活经历和写作素材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在这里好像是有一点脱离的感觉。在小说里面我看不到自我的痕迹,不是说要有“我”在里面,或者说“我”有什么想法,而是那种自我感受到的情绪、情感的细节,这种自我的关照对小说来说是很重要的。

一个作家就是一口井,这个井挖得多深取决于你自己,并且这个井的外面是无法寻找到水分的。建议作者从这个角度来想一下小说的题材、故事。比如说你在西北的时候,那些异域的元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小说里面呈现出来的几个主题,比如说人物和动物的关系。很多小说就写动物也写得很好,这个《白鹰》作者的处理还是有一点简单化,能感觉到故事与你的自我感受脱离得很远。

此外,这篇小说里面涉及的几个主题戏剧性特别强。较大的问题是父辈和男孩的矛盾很多没有展开。白鹰为孩子带来了快乐,而父辈的这些人却需要把白鹰驱逐出去,这种矛盾在小说里面没有表现出来。可以说小说前半部分写那么多,就是为了写最后捕鹰那一段,但这个过程作者只写了两三段。从编剧的思路来看,这里面值得写的太多了,所有人的反应都值得去描写,可以展开的内容有很多,但作者还是通过一种偷懒的方式交代过去了。

这篇小说最重要的问题还是它的技术。比如说有时候场景转换,作者可能只用了一个空格。在剧本里面是可以的,在小说里面换场景要有一个过渡。另外还有视角方面,我觉得作者写这个小说之前并没有考虑过用什么视角,或者说糊里糊涂用了一个全知视角,可能这个全知视角更容易写。我们换一个角度来思考,如果这个小说不用全知视角写,会不会写得更好?

小说里面最打动人的地方应是“我”和白鹰相处的时间,但这部分写得很少。这种渐进的过程是最难写的,包括“我”和鹰从陌生到熟悉,包括“我”和同学相处。因为这里面涉及人。人是复杂、不确定的东西,写一个人很考验作者对人的理解,这个故事是写人和鹰,那么就太简单了。

汪雨萌:我有一个和大家不一样的观点。我认为这类小说的作者往往并不是因为过于随意,而是因为太紧张了,所以每一句话都过于雕砌,甚至在这个雕砌的过程当中失去本能的意识。像前面老师说的视角的转换,病句的问题,可能不是因为草率,而是在雕砌的过程当中引发的次生灾害。

整个小说的信息量不是特别大,充气却充得很满,遇到该填细节的地方,又很快滑过去了。这是因为作者可能还没有能力建立非常稳定和完整的虚构世界,对自己小说里写的这个世界没有一个整体的把握。

我觉得创意写作的一个方法特别好用,叫作“叙事曲线”。它是一个平滑的抛物线,这个抛物线可以让你在上面标出刻度和面积,比如起因用多少字?你的设计是什么结构?哪一个结构最膨胀?这个地方要填多少内容?这个方法可以在技术上为学生提供很大帮助。

另外从行文的思路来讲也有两点问题。

首先这个孩子在自己家处理羊肉的时候,小说里写室内立刻充满了腥味。孩子虽然把院子打扫了一遍,但这个味道是很难去掉的,所以在这里我认为它是一个孩子的努力。然而到最后这个父亲并没有发现他之前在家里处理过羊肉,那么这个地方前期的处理就是有问题的,这个伏笔埋得不够好。

第二点是整个主题格局到文末小了一点。一开始这个文章是由“我”和白鹰的同病相怜来发展的。但是文章的最后我们并没有看出他对白鹰的期待或是两者的交融,这是一个比较遗憾的事情,包括最后的结局也没有交代清楚。

最后说一下语言。作者在前半部分用了太多夸张的描写,导致在最后想要强调这种非常震撼的场景反而显得没有力量了。因为前面很小的场景也是运用了非常夸张的语言,那么到大场景的时候便很难使出更大的力气,导致了从高潮到结局的过程不够平滑。其实整个行文应该是一个缓缓上升又下降的抛物线。

危诗睿:《白鹰》一文有一大亮点,就是能够完整地搭建出一个为情节所服务的世界。作者具有较强的谋篇布局能力,不论是关键人物的出现还是重要情节的引出,都有一定的章法可循。但就如何让读者也身临其境该空间,还需稍加打磨。也即是说,要想使人知觉到被知觉的世界,物体的轮廓、形状、颜色首先是不能严格与外部世界相隔开来的,它们是整体的联系。文字的书写固然有先后之分,但如何让文字表现出的世界仍然保留有最初知觉到的直观感,而不是与因果混杂的次序,就需要一定的自由度。这篇文章文笔很细腻,但长句过多。每个句子中的信息浓度颇高,而且部分场景存在枝蔓,比如“草地上的积雪瞬间消解了公路上来往的车辆声,喀什河奔流而下的声音也越发清晰”。这样的场景似曾相识,后文对此的回应并不明显。文中也多有比喻长句,意象难免堆叠,让人产生视觉疲劳。

除此之外,文章的主题和设定上也是很明显的二元对立结构,突出理性与非理性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但未免过于功能化,将暴雪前盘旋的鹰归为人类的对立面,并且其中的不妥也只有亚夏尔这个小孩发现。鹰的神性体现便被一语带过,虽说人们之前有奉鹰为神明的习惯,但突如其来的猎鹰和杀鹰却没有看出人们内心传统与现实之间产生的矛盾冲突,甚至对其的关注不及对乌鸦的关注。这些地方还有待斟酌。

总体来说,小说布局老成,铿金霏玉,显示出作者不凡的文学功底,但如何将草原题材、人与自然的关系写得不落窠臼,更有人情味,也是这类写作的难点之一。

王幸逸:《白鹰》语言的氛围很好,许多描写很有灵气。但作者的写作技术需要加强,小说中不必要的长句和冗余过多,很多长句子完全可以删除不必要的修饰,拆成更有力的短句。小说中还经常重复出现相同的字眼,比如第二节开头第一段,不到两百字里出现了十一个“一”。这种技术上的问题完全可以避免。

作者的描写比较细腻,因此节奏上偏缓滞,前两节情节推动也较慢。就小说整体而言,白鹰和亚夏尔之间关系的铺写还不够,读者可以从既有信息中推断出,一人一鹰有相同的处境,所以亚夏尔从白鹰身上看到了自己,可白鹰对亚夏尔的情感似乎写得还不够。对小说至关重要的人鹰关系,作者目前的塑造略显草率。

后半部分有个写得让我印象很深的地方:恰尔根得知亚夏尔养鹰以后的训子场景。作者此处的语言非常生动,和前面那种较慢的描写节奏很不一样,也让恰尔根这个人物形象一下子鲜明了起来。作者可以增加这样的鲜活之笔,目前伊力潘等出场人物还有点单薄。不过写人物动作之后,作者又写了一大段冗余性的解释,明明这段话里所有的有效信息,在前文里都交代过了。希望作者克服写作惯性,从读者角度思考哪些话有必要写出来,哪些话没必要。

姚偌姿:我觉得小说有一个非常吸引人的开头,但后面的部分失去了设计感,节奏也失去了平衡,结尾停在了一个话没说完的地方。作者对于亚夏尔具体的成长经历跟家庭关系的描写是很少的。由于信息的缺失,我只能说现在的结尾处理得并不有力。

小说背景设定也有逻辑问题。按照常识来说,鹰主要是捕食小型动物或者是食用动物尸体的。为什么鹰群会开始大面积地攻击人类?为什么村民对鹰的态度转变得如此突兀跟坚决?因为在小说的设定中,显然鹰的地位是神圣的,乌鸦是邪恶的。只是因为这么一次灾难,就彻底扭转了,让人感觉这没有经过推敲。

小说中频繁地提及,亚夏尔由于肤色而受到歧视,也反复强调亚夏尔与白鹰的相遇是命运般的。但都是叙述者在说话,作者把这个概念像设定一样告诉我们,并不是小说中的人在说话。

小说题目叫“白鹰”,但其实对白鹰的具体可感的描写是比较少的,我看完小说之后,甚至没法描摹出那只鹰的模样,只能去想象它。从文本中,我没能看出亚夏尔跟白鹰之间的那种特别的、不可替代的关系。这里本来是可以处理得非常精彩和震撼的。因为缺少这些铺垫,亚夏尔对抗性的行为就变得缺乏内在动力,不能让人信服。

邓倩倩:这篇小说我看了三遍,第一遍的时候,我会被作者的想象力、民族风情以及细节描写所惊艳,但同时我也会觉得很疲倦。一方面,作者的描写没有详略得当,状物时极尽描绘,而对于人物冲突起伏的刻画有些草率。比如大家都对开头充满期待,但我觉得它只是一个引子,没必要刻画太多。另一方面,里面意象和颜色繁多,能否精简一下,着重写一两个?

作者的语言不太流畅,作者的表达仿佛在阻止我进入她刻画的世界里。作者设置了老鹰和乌鸦两组关系,人们对老鹰的态度转化太突兀了,从奉为神明到驱逐老鹰,作者把驱逐的原因写得很清楚,那崇拜的原因呢?这里面的张力,我觉得是不足的。

再就是结尾,父子的冲突到了高潮,而父亲突然忙着和解,我有时候就在想作品的最终归宿是不是就是为了寻求和解?但是人的很多情感,只有在去世那一刻才停止纠缠互搏,“和解”更像是一种传统的审美需要,而非现实逻辑。

最后阅读这个作品的时候,我想前面有老师提到这个小说的陌生化和独特性,但我觉得作者不应该停留在表层的书写,而是要深挖当地的文化内涵。把这个文章的地理环境去掉,换作内陆地区,似乎也行得通。所以我想作者在写边疆类作品的时候,可以找一找不被替换的元素。

项静:《白鹰》这篇小说是非常有特点的作品,跟作品所表达的生活环境、地方风景和人文地理都有关系,在这一点上已经确立了一种个人特色,与此相关的是,作者的语言也在努力与作品风格相适应。这部小说的寓意和美学追求,在一定程度上是封闭的向内的,追求一种独特的精致的造型,也有一定的完成度。如果有建议的话,我期望从作品中能够看到更多生活气息,这种生活气息不是说特别的时代背景,而是自然的非哲理化寓意化的日常表达,毕竟小说中的人和动物都是那个地方生活的常态。另外就是结尾的部分,转折太过急切,前面埋伏了非常多的内容,结尾没有拓展或者升华作品的内容,而是有点跳脱,脱离了原来的轨道,没有起到收束的作用。

黄平:感谢诸位师友认真而坦率的意见,我个人一直觉得盲评会、改稿会等形式对青年作者的成长特别有好处,今天再一次体会到了。这篇小说比我常见的同学创作要好,很多地方的描写有成熟作家的韵味;
但确实也像朋友们指出的,我个人的感觉是,作者似乎在小说中没有保持住稳定的水准,成熟的描写之后往往又出现比较幼稚的描写。这也是青年作者的常态。我个人对青年作者的期待,我用一个比喻来讲可能更清楚:我们现在是某家足球俱乐部的球探,去选拔有天赋的青年球员,整场表现中规中矩的球员是不合适的,合适的是那种在球场上充满想象力的球员,这种球员往往因年龄的原因好一脚坏一脚,但是未来的上限值得我们期待。如果一个球员每一脚都是神来之笔的话,那就不是球员,是巨星了,我们期待青年作者们经由老师们的批评指正,未来成长为巨星。下面我们请小说《白鹰》的作者,也是我们华东师范大学创意写作专业一年级硕士生姚晓宇同学回应。

姚晓宇:感谢各位老师和同学对我这篇并不成熟的小说的阅读,感谢老师同学们提出的修改建议。

关于这篇小说——2019年夏天,临近七月的时候,伊犁东部包括琼库什台、塔城等地区突然降下一场大雪,在夏牧场生活的很多牧民一日之内丧失了对整个夏日生活的期待。在救助牧民的现场视频里,我看到他们抱着冻死的小羊坐在雪地里哭。当时很多媒体当作奇文报道,用语轻松愉快,充满了诡异的节日氛围。这件事令我印象深刻,也是我构思这个故事的基础。在写作过程中便自然创造了白色夏牧场,白鹰和白色的亚夏尔,这是小说最初的来源。在上学期和走走老师的课间交流中,老师向我强调了作为一个创作者,对小说意义把握的重要性。那次交谈让我获益很多,也对我影响很深。于是,我在写这篇小说的时候,也不断去明确自己想要表达什么。除了分享这片土地外,我将它视为一种充斥在生活缝隙间的矛盾:具有双重意义的白色,鹰群与乌鸦两种信仰,父与子的关系,都是这个矛盾故事的组成。

接下来我将回应一下各位老师和同学们提出的疑问。

首先是关于故事的结尾。我之所以在大火之后还附加了三段,是为了给“父与子”这对矛盾一个结尾。最后的夜晚,当驱鹰队和亚夏尔真正对峙的场面为恰尔根所见的时候,他才第一次意识到使孩子成为“离群的羊”的人就是他自己。恰尔根在这里开始自我反省,也从这里开始决定站在孩子那一边。因此故事的最后三段我是在告诉读者,亚夏尔活着,并且父子关系在这场大火后得到了和解。

其次是“老鹰为什么会攻击家畜”和“人为什么会轻易改变信仰”这两个问题。在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我本就有意去书写一种神秘的、奇异的生活状态。老鹰与乌鸦也确实代表了两种信仰,而作为这里的牧民原始信仰的鹰群在故事之初成群袭击家畜,是为了将牧民从空中草原赶出去,以避开不久将降下的暴雪。人们没有察觉到鹰传达的信息,却从逃跑的乌鸦身上看到了不详。对立由此产生:一些简单的、投机的东西,会让人更易察觉和接受;
复杂的、严苛的东西,反而会让人在信仰中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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