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教育局扫黑除恶斗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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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教育局扫黑除恶斗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文)

教育局扫黑除恶斗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6篇

【篇一】教育局扫黑除恶斗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有关要求,充分履行财政保障职能,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必需的财力保障;
加强财政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斩断黑恶势力的资金利益链条;
加强干部监督教育,坚决禁止干部存在涉黑涉恶行为,或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
积极发动干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行为和现象,为创建平安、和谐、幸福作出财政部门应有贡献。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有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同志为联络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内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长期性、艰巨性,各个科室(单位)要共同配合,形成合力。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自觉、全面地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专项整治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精心布置、狠抓落实,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胜利扎实开展工作。



(一)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组织、宣传、发动和办案等一系列工作,都必须有一定的经费保障,相关科室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需的经费纳入公共预算保障范围,认真核实,尽力安排,为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依法加强资金监管,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条。



在政府采购、政府财政性资金工程项目、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项目中,凡是存在涉黑涉恶现象,采取不正常、非法手段串标、包揽项目等行为,一经核实,依法停止财政资金拨付,已经拨付的,依法予以冻结或缴回国库。



(三)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犯罪问题线索。在开展财政专项检查中,发现凭借黑恶势力套(骗)取国家资金、侵吞国家或集体资产的行为和现象,要及时向专职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并积极为查办案件提供帮助和支持。



(四)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和监管。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认清黑恶势力的危害,带动亲朋好友远离涉黑涉恶势力。在全体干部中开展自查,并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举报,发现干部职工存在涉黑涉恶行为的,或为黑恶势力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的,依照相关规定,追查到底,决不姑息隐瞒或袒护。



四、工作要求



县委、县政府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把扫黑除恶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铲除黑恶势力衍生土壤,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形成长效机制”。对工作不力的将实行问责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工作考评的重要工作内容。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专项整治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事关人心向背和社会长治久安,事关基层政权稳定。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作为一项社会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强化责任担当,结合财政职能,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土壤。



(二)健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落实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日常、具体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安排,分解工作任务,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报送工作材料。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开展工作,报送材料线索。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形成“分工合作,各司其责”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纪律。要时刻察亮眼睛,提高警惕,防患未然,与黑、恶、乱的东西划清界线,决不同流合污;
处处把纪律挺在前面,管好自己的手、嘴、脚,不该拿的决不伸手,不该吃的决不张口,不该去的决不挪脚,严防黑恶势力的渗透与诱惑,人人做到洁身自好。



五、加强宣传



财政干部、共产党员,要时刻当好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员,做社会正气的弘扬者,要充分发挥看齐意识、法制意识,做好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管理好财政局各种信息平台,使之成为党的喉舌、工作平台,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和国家意志保持高度一致。



附:县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同志任联络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篇二】教育局扫黑除恶斗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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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行业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根据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有利于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旅游市场乱象治理工作。
  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有序开展各项行动一精心组织部署。
  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
  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宣传动员,在涉旅行业传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
  采取设立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集中宣传等形式,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同时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响应,主动检举涉黑涉恶线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形成工作合力。
  结合旅游工作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对全县涉旅黑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领域、特殊群体的安全监管,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工商、公安等机关移送,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县旅游发展局联合工商质量食药局、卫生执法所、消防大队、安监局、物价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开展扫黑除恶,重点对八个方面进行了检查整治,并要求餐饮单位做到六个统一。
  特别要求部分餐饮店进一步完善厨房的设施设备,切实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的餐饮操作要求、规范量化分级管理公示,及时补办更换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督促经营户彻底整改店内店外乱堆乱放、就餐环境差、后厨操作间脏乱差等问题,教育引导经营户切实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杜绝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行为发生。
  二、机构助推行业监管,积极摸排,做好旅游行业扫黑除恶行动一积极摸排,推动旅游行业扫黑除恶行动。
  分析旅游行业存在的涉黑涉恶等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积极对乱搭乱建藏家乐、农家乐、无证收费、游客集中区域交易纠纷问题等旅游领域容易出现黑恶案件领域进行了细致排查。
  各景点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邮箱和联系电话,鼓励星级农家乐和乡村酒店等悬挂便于广大涉旅企业、旅游者和社会群众投诉举报。
  二充分发挥1+3机构执法作用。
  强化1+3综合执法队伍扫黑除恶作用,经常性开展市场检查治理,组织成员机构经验交流,形成综合执法合力。
  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充分调动旅游执法大队、旅游警察大队、旅游工商分局执法作用,以常态化压倒性的态势打击旅游行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截至目前,通过联合1+3机构部门配合有力整治我县在与金川县交界处的1所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店铺,有力打击强制交易、诱导消费等违法行为的嚣张气焰,推进旅游市场有序发展。
  三开展专项行动,巩固扫黑除恶成果。
  联合工质食药局、公安局、物价局等相关执法部门开展以强制消费欺客宰客哄抬物价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等危害社会稳定和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经营行为等为主要打击目标的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取缔损害旅游形象的失信经营户,维护旅游市场健康秩序,保障游客安全,促进全县的社会稳定。

【篇三】教育局扫黑除恶斗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及上级党委、党委xx委和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上级党委、党委xx委和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的打击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和“保护伞”,有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建设“四个长垣”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惩处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保护伞”等犯罪案件,形成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打击涉黑涉恶类犯罪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基本原则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要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要坚持严字当头,注重标本兼治。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迅速形成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坚决把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在审判、执行各阶段均要体现依法严惩精神,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严格掌握缓刑,对涉黑组织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等,要坚决依法严惩,该顶格判处的坚决顶格判处,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对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也要坚持依法严惩,做到除恶务尽。同时注重标本兼治,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加强以案释法和普法宣传教育,注重源头治理。

【篇四】教育局扫黑除恶斗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指导全镇全面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省、市、县相关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围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总目标和“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现实和历史意义,充分履行党政、公安派出所职能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坚决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配合有关部门深化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篇章伟大胜利,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目标任务

  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指挥下,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斗争方略,通过三年的不懈努力,依法扫除一批黑恶犯罪势力,推动涉稳、涉黄赌毒等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得以铲除,黑恶犯罪势力经济基础得以摧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黑恶犯罪得到根本遏制,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基层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机制体系更加完善,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打击重点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村霸”,以及在扶贫攻坚、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强行捞取不正当利益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砂石资源、融资担保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四)工作步骤

  根据部、省、市、县的统一部署,2018年1月先期启动,2月全面铺开专项斗争,并开展第一批次集中收网行动,集中整治涉赌类黑恶犯罪活动,春节前取得积极成效,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5月开展第二批次集中收网行动,年底开展第三批次集中收网行动。通过集中侦办一批黑恶案件,黑恶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形成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20年,集中攻坚解决重点案件、重点问题,对已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对黑恶犯罪问题突出的地方提请综合治,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建立健全防范打击黑恶势力“1+N”长效机制体系,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二、工作措施

  (一)广辟线索来源

  1.发动群众举报。向社会公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信箱、网站,多渠道依靠群众发现涉黑恶线索。制作悬挂横幅、标语,通过广播电台、微信微博广泛宣传发动,旗帜鲜明宣传扫黑除恶工作,营造浓厚斗争声势,赢得群众理解支持。在镇场镇和村选择适当位置悬挂标语4幅,在镇入口319线位置制作宣传栏一个。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经核查属实的黑恶线索,由镇党委政府给予200至2000的人民币现金奖励。

  2.定期滚动排查。建立派出所流动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制度,相关村社和单位配合。明确派出所所长为滚动摸排第一责任人,组织派出所对娱乐场所、建筑行业、砂石采挖、融资担保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滚动摸排,及时发现涉黑线索。

  3.开展综合排查。建立涉黑恶警情分析研判制度,形成线索研判机制,由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织每个季度进行集中研判,重大线索及时研判。对辖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追债讨债等现行案件和“黄赌毒”、三人以上结伙作案的警情,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从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4.通过人力情报收集。各村社、各相关单位按照镇扫黑统一制发的表格,在规定时间内(2018年4月10日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报镇扫黑办。主要有10种表现形式:

  (1)以宗族关系为纽带,称霸一方,胡作非为,多次殴打村组干部和群众的;

  (2)结伙持械殴打他人或多次无故殴打、追逐、拦截、谩骂他人的;

  (3)在农村集贸市场非法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多次殴打、威胁他人的;

  (4)强行推销化肥、农药、种子、鼠药等,从中牟利,遇有不从即使用威胁手段或大打出手的;

  (5)强占农村客运线路,霸占运输市场,多次殴打、谩骂其他从事客运的驾乘人员和旅客的;

  (6)在交通干线或水域横行霸道,拦路抢劫、敲诈勒索过往车辆、船只、行人的;

  (7)多次采取投药鱼塘、毒害青苗、放火等手段,严重破坏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经济建设的;

  (8)明偷明抢,白吃白拿,强拿硬要,多次不择手段索取不义之财的;

  (9)以威胁、恐吓手段,在村组干部选举中强拉选票,造成恶劣影响的;

  (10)私设公堂,非法拘禁他人,强行调停民事纠纷的。

  (二)强化线索核查

  各村社、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上报党委政府及派出所,由镇书记、镇长和派出所所长进行核查,视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及上报工作。

  (三)强化案件侦办

  按照上级要求,一般涉恶类刑事案件由派出所侦办,重大疑难案件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由派出所按规定移交上级相关部门办理。

  (四)强化案侦保密

  知情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秘密,有走风漏气、通风报信等违反纪律的,一?追责。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保障。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页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由镇党委副书记兼任主任,副镇长、派出所长、教导员任副主任。二是主要领导亲自抓。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相关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统筹提调人力、物力和财力,给予有力的组织、经费和装备配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经费由镇党委政府实报实销。

  (二)明确职责任务。各相关部门、单位、村社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形成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整体合力,按照目标任力扎实推进工作。

  (三)发动依靠群众。在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下,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展示党委政府的坚定决心和扫黑除恶工作成效,不断壮大正面宣传攻势,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认同感。

  (四)加强督导考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成效将纳入各相关单位及行政村的平安建设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按照规定及时表彰奖励,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失职、渎职规定,通过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党纪、政纪或刑事责任。

  扫黑除恶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为抓实抓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精准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中共省纪委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中共市纪委监委关于实施“精准+”行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中共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方案》安纪办发(2018)6号和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精准排查线索

  (一)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梳理排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逐案过筛、扩线深挖近年来已侦结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及时跟进、深挖细查正在侦办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确保不放过每一条问题线索。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毛家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3月,长期坚持

  (二)对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突出的村、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摸底调查,对摸底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汇总上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发布公告,引导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站、手机客户端等现代科技手段,对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等问题进行监督举报。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镇纪委、镇综治办

  统筹协调:镇综治办

  完成时限:2018年4月,长期坚持

  (四)严格做好检举举报受理工作。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项登记、专人负责,逐一核查、逐一销号。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镇纪委、镇综治办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3月,长期坚持

  二、精准实施打击

  (一)加强与公安、综治部门的经常性联系沟通,每月通报涉黑涉恶腐败相关问题情况,分析工作形势,会商重大问题,提出具体对策措施。建立线索互通反馈机制,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及工作要求。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3月,长期坚持

  (二)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做到纪法衔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负责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行使公权力人员的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

  责任主体: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精准督办督查

  (一)针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突出的村、行业和领域,采取机动式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坚持“一竿子插到底”,既深挖包庇纵容、沆瀣一气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又着力发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失职失责等问题。镇纪委要坚持每2个月至少开展1次督查。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长期坚持

  (二)对“保护伞”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案件查办干扰多、阻力大的案件,采取重点查办方式加大办案力度。

  责任主体: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精准追责问责

  (一)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突出的村、行业和领域认真整改,系统治理。

  责任主体: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5月,长期坚持

  (二)督促各村及镇直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任务,强化监管,不断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责任主体: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3月,长期坚持

  (三)对各村、镇直各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视不够、甚至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的,推动工作不力、应发现未发现,发现问题后压案不报的,导致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严肃问责追责。对向黑恶势力和团伙通风报信、干预或阻碍案件查办的党员干部,一经发现并查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后先予免职,再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主体: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及时梳理、剖析典型案例,编辑制作警示教材或警示教育片并组织观看。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对今年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凡被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要在其所在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于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要召开会议宣布处分决定,被处分干部要当场做检查,让每一名同志都受到教育。

  责任主体:镇党委、镇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精准信息报送

  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工作推进中,如果有重大情况、重要工作信息或其他需要及时上报的情况,及时上报。

  责任主体:镇纪委、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全体镇村干部要牢记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面对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不断提高日常自我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接受监督,发现有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举报,不护短遮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切实为全镇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篇五】教育局扫黑除恶斗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治安领域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XXX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治安领域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一十百千万”行动部署要求,聚焦“六清行动”目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大会战,全面推进“行业清源”,进步巩固前期“治乱”成效,为实现“长效常治”和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制度化打好基础。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7月16日开始至9月30日在全社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治安领域问题集中整治,为开展好此次整治活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鹿城镇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的部署要求,盯紧重点行业领域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集中整治一批社会治安领域问题,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努力实现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有机统一、从源头上、根本上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全力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东社区社会治安领域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XXXXX

XX个居民小组长、党小组长、辖区XX家综治成员单位综治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XXX、XXX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其余人员按照工作布置做好各项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组织开展

“黄赌毒”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打击整治深化落实“常态督促检查、重点约谈整治、网上网下联动、突出法律惩戒、督办查究追责、推动源头治理”等长效机制,派出所要提前开展社会治安形势综合研判,明确“黄赌毒”警情案件多发区域、高发领域、高发人群,联合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坚持日常巡查、重点检查、集中清查相结合,找准重点持续开展综合整治,打早打小、深挖彻查;
强化网上线索巡查梳理,挖掘发现批网络涉“黄赌毒”线索,及时落地核查侦办,形成常态化的查打、治一体机制

(二)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集中整治

紧盯宾馆酒店、物流寄递网点、网吧不严格落实实名登记管理制度,全面清理整治行业乱点和“藏污纳垢”乱象,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全面整治行业乱象,进步深化实名登记制、违法线索举报等管控措施,依法依规责令整改整治,提高重点行业场所管理水平

(三)组织开展生活噪音扰民问题集中整治

社区综治中心要协同派出所、规划等部门结合前期工作实际对噪音扰民群众投诉多、屡劝屡禁不止的部位和营业商家等开展常态化联合检查,开展一轮宣传告知,现场约谈经营业主或负责人问题突出的要进行严厉处罚整治,营造文明和谐城市环境

(四)组织开展深化打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对本辖区民爆物品、枪支、烟花爆竹、危险化学物品(剧毒化学品)等生产、储存、经营(销售)、使用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建立档案、台帐,并录入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深入民爆单位、危化企业和涉枪部门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强化阵地控制和防范措施,督促及时发现报告可疑情况,严防被利用进行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建立联合打击整治行动机制,广辟线索、主动出击,依法严厉打击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组织开展新一轮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

社区可整合的社区资源、力量对辖区各类矛盾纠纷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覆盖式的调处化解,结合当前“七五”普法和民法典宣传要求,利用现有渠道和模式,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法,组织“七进”活动,多渠道、全方位掌握各类矛盾信息综合运用亲情感化、经济调节、政策鼓励等手段,最大限度缓和矛盾、化解恩怨、解决问题。

(六)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清查整治

社区要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对社区辖区出租房屋、建筑工地工矿企业、中小旅店、娱乐服务等场所逐户、逐人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出租房屋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制度,严格实施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七)组织开展“盗抢骗”和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

针对“盗抢骗”、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区域,将宣传防范纳入工作重点,通过面对面宣传、防“套路”讲解和以案说法,提高群众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发动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检举销赃等情报信息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后续打击整治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15日前)

XX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社区村居民小组和辖区成员单位负责人动员部署会议,召集,并制定下发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密切协作,社区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加强日常沟通联系,突出联合执法,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联合督导检查,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推动源头治理,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二)严格纪律,互通信息

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督查及时发现、指导协调、督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村居民小组和辖区成员单位要于7月15日前明确一名集中整治工作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名单报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治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汇总推进落实情况(重点上报数据、存在困难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等,并报鹿城镇扫黑办,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专题工作报告上报。

XX社区综治中心

2020年7月15日

【篇六】教育局扫黑除恶斗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及上级党委党委zd委和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上级党委党委zd委和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的打击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和“保护伞”,有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建设“四个长垣”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通过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惩处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保护伞”等犯罪案,形成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打击涉黑涉恶类犯罪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基本原则&#;&#;&#;&#;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要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要坚持严字当头,注重标本兼治。
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迅速形成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坚决把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在审判执行各阶段均要体现依法严惩精神,严格掌握取保候审,

严格掌握缓刑,对涉黑组织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等,要坚决依法严惩,该顶格判处的坚决顶格判处,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对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也要坚持依法严惩,做到除恶务尽。
同时注重标本兼治,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加强以案释法和普法宣传教育,注重头治理。
&#;&#;&#;&#;三要严格依法办案。
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把依法打击黑恶犯罪方针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
要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要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准确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犯罪的区别,既不能降格处理,也不能人为拔高,将每一起案都办成铁案。
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以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达到案审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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