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基地工作方案(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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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基地工作方案(2022年)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基地工作方案3篇

第1篇: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基地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不断将“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济南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长食药安协委[*]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不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通过采取有力措施,整合监管力量,在全面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上,推动“餐饮业示范街、示范店、示范镇”创建活动有效开展,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食品市场环境,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保障。

二、工作内容及任务

主要包括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落实环节监管措施,配合支持乡镇(街道)落实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情况。在大学园区和水鸣街重点开展示范园区,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大学园区和水鸣街上所有餐饮店全部达到示范店要求。在此基础上再命名示范园区、示范街。每个乡镇创建一个餐饮示范店、一家公共食堂。大学园区、水鸣街及乡镇餐饮单位、食堂创建单位名单有相关监督科室负责于11月5日前报法制科。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至11月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监督科室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发放《关于餐饮业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通知》及《*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餐饮单位考核表》,并组织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二)自查阶段。11月6日至11月25日为自查阶段,各餐饮单位根据时间及要求,对照自身情况自查自纠。

(三)整改督导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为整改督导阶段,各监督科室按照分工,对所辖餐饮单位逐一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

(四)验收阶段。12月中旬为验收阶段,卫生监督所组织有关人员对餐饮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餐饮业示范店创建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制,分解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将这一创建活动做好。

(二)强化监督,突出重点。突出监管重点,落实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推进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对所辖范围内餐饮单位,特别是农村、小型餐饮单位,严格卫生许可审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按照“规范一批、扶持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思路,对全区有证店进行规范、引导、整治,使其达到布局合理、经营规范、卫生安全、资料齐全的要求;
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要严肃依法查处,对无证经营者会同工商、公安、执法等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三)搞好从业人员培训。根据创建活动需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引导业户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使从业人员明确标准,明确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知识,形成企业、市民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第2篇: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基地工作方案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食品安全省建设规划(2020—2023年)的通知》《XX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X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的通知》和XX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省委、省政府建设食品安全省的总体部署和XX市政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要求,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全域创建为抓手,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二、总体目标

到2023年,全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达到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标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到20,3年,全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
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

三、基本原则

(一)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落实《规定》要求,党委、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自觉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教育、商务、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压实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全链条、全流程监管。

(二)区级统筹,全域创建。区政府食安办统一谋划全区创建工作,统筹解决创建工作的体制、机制和基础保障等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制定创建方案,科学分解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三)提标提效,创先争优。鼓励各单位制定实施高于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创建标准,结合辖区实际,主动探索创新,开展特色创建,形成亮点和经验,加快推进创建工作。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实施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通过先进的标准引领行业发展。

(四)全员参与,社会共治。广泛征询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和资源,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全民动员,全员参与,推动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政府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形成各方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合力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任务

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开展14项专项行动。

(一)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摸清耕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粮食和其他食用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重度污染区域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环保执法。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二)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攻坚行动。强化农业生产全过程标准化管理,推动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不断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大力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假劣农资行为。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遏制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建立食品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及衔接机制。加强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完成全年农产品定量检测任务。

(三)食品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政策支撑,优化发展环境,激发产业活力。推进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换代,提供绿色、安全、优质的食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施食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增加高质量、高水平产品的有效供给,提升产品附加值,促进具有XX特色的食品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壮大食品知名品牌、保护发展老字号,加快推进食品产业基地建设,推动我市食品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保障校园食品安全,防范发生食源性疾病事件。以学校为主体,逐步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和家长陪餐制度。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

(五)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督促餐饮服务企业严格落实管理制度。推广“明厨亮灶”、餐饮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标准化水平。2021年底前实现校园“明厨亮灶”全覆盖;
2022年前,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实现“明厨亮灶七加强网络销售食品线上监测、线下检查。落实食品销售者、市场开办者、网络销售平台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率达到100%。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医疗机构、星级饭店的教育管理,实现全覆盖。推动餐饮老字号提档升级和餐饮安全示范街、红旗店创建。

(六)餐厨废弃物处置攻坚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加强全市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政策规定。对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进行全过程监管。建成餐厨废弃物集中管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中心。餐饮服务单位每日产生的餐厨废弃物逐步实现全部集中收运处置,集中收运处置单位定期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量。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不发生餐厨废弃物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事件。

(七)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规范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探索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新机制、新办法,实现农村集体聚餐规范化管理全覆盖,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率达到90%以上。建立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

(八)食品“三小”单位治理攻坚行动。摸清“三小”(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底数和生产经营状况,完善基本信息库,实施综合整治,督促“三小”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生产、生产原料购进使用、索证索票和生产经营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等制度。提升经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合理布局,引导其进入固定场所集中生产经营。依法取缔无照(证)经营及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三小”单位。

(九)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打击传销。治理虚假宣传,强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并强化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以及广告发布单位的法律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十)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攻坚行动。公安机关加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队伍建设,严惩重处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通报机制。以打击“两超一非”、使用不合格原料加工食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危害人体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严厉处罚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格落实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惩戒措施。发挥打假“利剑”震慑作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

(十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行动。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实际设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依法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发现风险,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及时报告,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要达到90%以上,大型肉制品生产企业产品自检自控率达到100%。强化企业生产过程记录核查,落实从原料入厂、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运输销售全过程管理,建立追溯体系。鼓励引导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进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自觉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机制。

(十二)信息化建设提升行动。围绕行政审批、监管检查、稽查执法、应急管理、检验监测、风险评估、信用管理、公共服务等业务领域,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资源共享和应用,建立完善的监管对象数据库和高效的信息化监管系统,形成适应食品监管实际需要的信息化监管能力。推进肉类、蔬菜等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十三)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强化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办事处的派出机构食品安全首要职责,加强执法力量和装备配备,推动实现执法人员、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加强食品、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区级检验检测机构根据职责要求具备食品微生物、理化、农兽药残留等相应常规检验检测能力,为日常监管和执法提供可靠技术支持。整合区级检验检测资源,提高基层检验检测能力。

(十四)科普宣教提升行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各类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在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强化与国家、省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在市、区级主流媒体共建宣传栏目,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提高创建知晓率、支持率。

五、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6个方面的工作机制,提高食品安全长效化管理水平。

(一)党政同责管理机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将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3%)、地方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健全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机制,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区委、区政府每年至少各召开2次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纳入巡察,区委、区政府年底前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二)支撑保障机制。保障对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的经费投入,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得到有效保障。区、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监管岗位设置与监管人员数量满足实际需要,达到每万人口至少3人。食品安全检测样本量达到每年4份/千人以上。区市场监管队伍的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通信交通等执法装备、设施配备达到相应建设标准要求。

(三)全程治理机制。紧盯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实施“最严格的监管”,推动企业实施食品安全良好生产规范,落实食品安全追溯责任,严把产地环境关、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粮食收储治理安全关、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关、流通销售质量安全关、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不断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抽检力度,建立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协调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各类侵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监督执法全覆盖。

(四)信用监管机制。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培训考核、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记录、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控。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将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单位、法人、个人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全面纳入社会诚信范围,全面、准确记录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并及时更新、公示,实现各领域联合惩戒食品安全失信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确保食品安全检查、抽检、处罚等信息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布。

(五)预警应急机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大风险监测评估力度。修订《XX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完善应急装备,充实应急救治队伍,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上报信息遵循“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原则,疑似食物中毒或疑似食品安全事件需经食安办组织市场监管、公安、卫生等部门监管人员和专家联合会商定性后上报。

(六)社会共治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做好舆论监督,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主动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并且有效解决、及时反馈,让群众满意。依法公开行政监管和处罚标准、依据、结果,接受社会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舆论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年X月底前)。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创建工作。

(二)组织创建(2020年X月——2023年X月)。区政府和各相关单位按照下达的创建目标任务,对照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评价细则,按时间节点组织实施。

(三)自查整改(2023年X月——X月)。区政府食安办组织各有关部门和第三方,对全区食品安全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并督促有关部门查漏补缺,积极整改,巩固提升,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

(四)迎接考评(2023年)。继续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迎接国家或省、市食安办对我区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价。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全区创建工作,并抽调区政府有关部门精干力量组建指挥部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务必重视,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增配工作力量,集中精力,攻坚克难,补足短板,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三)强化督查考核。区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实行常态化工作督查、评议、考核,定期通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对履责不到位、措施不力导致创建目标未按期完成的,依照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参考,提拔使用敢于作为、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的干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四)深入宣传引导。深入宣传创建活动,增进认知,凝聚共识,营造“食安创建靠大家、食安创建为大家”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和保障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此文只供参考,写作请独立思考,不要人云亦云,本文并不针对某个人(单位),祝您工作愉快!一是主要精力要放在自身专业能力的提升上,二是业余时间坚持写作总结,这是一个长期的积累过程,剩下的,不用过于浮躁,交给时间就好了。

第3篇: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基地工作方案

某县创建全省食品安全县工作方案

为积极创建X省食品安全县,进一步完善我县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体系,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X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X政办发〔201X〕2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推动全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四个明显提升”。力争通过2年努力,达到省食品安全县标准,并形成一套机制完善、管理科学、实效显著的工作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县政府是省食品安全县创建行动的主体,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好创建工作,并把食品安全县创建与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平安X县”建设等有机结合,相互推动,相互促进,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专业监管和业务指导。
(二)问题导向,消除隐患。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本县域食品安

全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因地制宜、克难攻坚,提高监管效能,有效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健全机制,落实长效。坚持治本导向,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党政同责的责任机制、考评机制,在创建过程中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完善措施,建立健全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管机制,切实提升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四)营造氛围,社会共治。坚持共创导向,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媒体监督、法治保障的共治格局,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五)科学评价,群众满意。坚持满意导向,科学设定工作指标,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创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弄虚作假,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的好转。
三、创建范围
全县范围组织开展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确保2018年完成创建工作。
四、创建标准
(一)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
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二)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全县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应持续稳定在

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近三年来,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三)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较高。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创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全县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68%以上。
五、创建任务(一)突出三大重点。
1.强化源头治理。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建立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开展绿色生产,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安全生产技术。对主要农产品制定生产操作规程或生产模式图或标准简图,生产操作规程或生产模式图或标准简图入社(场、企)率达90%以上。加强品牌建设,建立健全“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与监管机制,主要食用农产品中“三品”比率达到55%以上。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达到62%以上。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畜禽屠宰,打击畜禽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严格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严把食用农产品入市关。依托市级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规范处置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积极推行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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