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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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现就“两节”期间廉洁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全省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加强纪律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倡导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健康过节新理念。单位部门主要同志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班子成员要切实担负起分管领域作风建设重要领导责任,发现党员干部作风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偏纠错,坚持做到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广大党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严禁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各种名贵特产和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
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会所;
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严禁租用、借用下属单位、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或私车公养等;

严禁餐饮浪费行为;
严禁超标准接待或以公务接待名义接待私人亲友;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

二、聚焦重点工作,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纪检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理念,统筹考虑各项重点工作,整合监督力量,创新工作方式,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岗位开展监督检查,紧盯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查思想麻痹、履职不力、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打折扣等问题;
紧盯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严查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

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见微知著,注重防范,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

三、坚持联动协作,强化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部门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加强与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通过现场查验、个别走访等方式,抽丝剥茧追根溯源,对“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重点采取对下督促整改,对上提出建议的方式,认真研究解决。对奢靡之风、享乐主义问题,要继续强化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对公务接待和经费审批、报销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深挖细究“四风”问题,构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合力查证等有效机制,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能力。要强化精准监督、创新监督,着力推动深入纠治“四风”与长效机制建设一体推进。要用好问责利器,对作风建设松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形成高压震慑,持续推动的党风政风向善向上。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勤俭祥和的节日氛围,按照中央纪委驻集团纪检监察组和总公司纪委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定,强化底线意识

“两节”期间,全省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一是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
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违规公务接待;
严禁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严禁餐饮浪费行为;
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等违纪行为。二是做到“两个严防”。严防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中搞形式主义,思想麻痹、履职不力,落实防控措施打折扣、不到位等问题;
严防在岁末年初考核、督查、检查等工作中给基层造成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提醒

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抓严管、守土尽责,认真做好纠治“四风”各项工作。要组织开展对中央、省、市州纪委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学习,进一步强化对广大党员干部员工的教育提醒,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积极营造廉洁文明过节的浓厚氛围。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格落实集团、总公司《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切实发挥好“头雁效应”。

三、发挥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纪检部门要在紧盯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落实的同时,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充分履行好监督责任,充分运用电话、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载体,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紧盯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加大明察暗访、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省、市州分公司纪检部门要对区县支公司班子成员以上层级的党员领导干部节假日廉洁自律情况开展电话抽查,抽查率不低于10%。加大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对落实责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以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监督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2021年12月31日

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一、坚守职责使命,强化政治监督。2022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回应群众期待、保障开局起步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纪检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推动《通知》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紧盯责任抓落实,加强上级监督、做实同级监督、支持下级监督,进一步发挥派驻监督作用,通过提出建议、沟通会商、谈话提醒、调研督导等方式,逐级推动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及时传达学习、细化落实举措、严明纪律要求、统筹抓好执行。同时,针对疫情防控、关爱困难群众、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保障群众平安有序出行、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的堵点难点和短板弱项,找准监督的切入点,跟进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确保《通知》部署落地见效,把党中央的关心和温暖送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二、紧盯苗头倾向,从严纠治“四风”。元旦春节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必须扭住不放、寸步不让,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各级纪检部门要坚持分析研判在先,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高度关注“四风”重点问题,精准把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四风”突出表现和易发多发岗位,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靶向发力,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对于落实通知要求部署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诉求冷硬横推,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借节日之机搞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创新监督方式,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大数据科学监督,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手段,深挖隐形变异“四风”,深化整治各类节日期间享乐奢靡和餐饮浪费问题,切实增强工作实效。注重发挥系统优势,围绕发现、处置、整改节日“四风”问题,进一步畅通党员、群众监督渠道,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内外互动的整体合力。

三、坚持纠树并举,推进综合治理。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以他律推动自律、以自律增进自觉,实现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在对“四风”问题严查快处、通报曝光过程中,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综合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以案促改,对反复发生、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入剖析、掌握症结,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建议,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与时俱进完善制度、优化治理、破解顽疾。通过召开廉政教育会议、开展案例警示、组织自查自纠等,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破除特权思想,自觉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强宣传教育,探索更具传播力、说服力、感召力的教育方式和载体,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四风”,带头转作风、树新风,以优良作风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

各级纪检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活动,切实解决干部群众实际困难。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加强留置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对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稳妥处置,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走在前、作表率。

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维护好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根据集团、总公司市纪委《关于严明2020年元旦春节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申纪律红线,严明纪律要求。在元旦将至、春节临近的关键节点,全省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严禁用公款送礼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
严禁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度假和参与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严禁借节日之名,搞各种迎来送往活动;
严禁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严格执行外出请示报备、节假日值班等制度规定。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实主体责任。全省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以“钉钉子”精神抓牢抓实作风建设。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聚焦违规吃喝、打牌赌博、收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公款送礼、私车公养、滥发福利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紧盯岁末年初各项工作收官和谋划,从细处实处推进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发展,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遵守执行相关纪律规定,自觉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带好队伍、管好干部,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

三、加大监督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全省系统各级纪检部门要切实把监督挺在前面,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紧盯管理“死角”和监督“盲区”,重点聚焦在单位食堂的公款吃喝,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公款吃喝送礼,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继续采取集中检查、暗访检查、上级直查等方式,层层开展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的移送,使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无处遁形。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管辖范围“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持续形成高压震慑。

各市州分公司纪委要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并将贯彻执行情况于元旦、春节后分别反馈给省公司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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