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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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玛县司法局文件班司发(2011)36号

班玛县2011年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文件精神,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安排,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原则和“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全县的和谐稳定,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自查: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年初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全年工作重点,制定了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要求全县各乡镇安置帮教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同时对各乡镇司法所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安置帮教工作相关制度,确保了我县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思路、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各项措施

安置帮教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政治稳定大局,为此,

我县高度重视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探索管理创新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安置帮教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截止2011年10月底全县共有29名刑释人员,其中今年新回归社会的1人,均已安置并帮教。

1、做好衔接、信息处理工作,及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县安置帮教办公室接受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寄回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后,及时登记造册、分类、建立人员花名册,把信息资料传递到乡镇,要求乡镇政府做好衔接、建档、评估和安置帮教工作,尽量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对各监狱发来的新收监罪犯基本信息做好协查核实、信息反馈工作,

2、多措并举、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按照“就地消化、妥善安置、给予出路、保障生活”的原则,我局积极与各相关部门衔接配合,切实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认真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调查摸底 为提高服刑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切实做好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救助工作,我局认真开展了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调查摸底。各乡镇对照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名单,通过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到各村进行了解,深入到服刑人员家中进行走访,及时掌握服刑人员及

其家属的基本情况,详细了解服刑人员子女的生活状况、就学就业情况,切实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实际困难,为促进服刑人员安心改造搭建起了良好的平台。

通过对我县今年以来安置帮教工作的自查,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上级的要求、同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目标、同刑释人员内心的迫切希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最后,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真正用心去关怀刑释解教人员,用行动去落实安置帮教的每一项措施,动员起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我们一定能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得更好。

班玛县司法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 抄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州司法局、县

委政法委苏才华才让书记、县人大才让卓玛副主任、华多副县长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班玛县司法局办公室201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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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玛县司法局文件

班司发(2011)36号

班玛县2011年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文件精神,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安排,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原则和“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全县的和谐稳定,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自查: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年初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全年工作重点,制定了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要求全县各乡镇安置帮教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同时对各乡镇司法所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安置帮教工作相关制度,确保了我县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思路、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各项措施

安置帮教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政治稳定大局,为此,我县高度重视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探索管理创新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安置帮教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截止2011年10月底全县共有29名刑释人员,其中今年新回归社会的1人,均已安置并帮教。

1、做好衔接、信息处理工作,及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县安置帮教办公室接受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寄回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后,及时登记造册、分类、建立人员花名册,把信息资料传递到乡镇,要求乡镇政府做好衔接、建档、评估和安置帮教工作,尽量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对各监狱发来的新收监罪犯基本信息做好协查核实、信息反馈工作,

2、多措并举、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按照“就地消化、妥善安置、给予出路、保障生活”的原则,我局积极与各相关部门衔接配合,切实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认真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调查摸底

为提高服刑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切实做好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救助工作,我局认真开展了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调查摸底。各乡镇对照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名单,通过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到各村进行了解,深入到服刑人员家中进行走访,及时掌握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的基本情况,详细了解服刑人员子女的生活状况、就学就业情况,切实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实际困难,为促进服刑人员安心改造搭建起了良好的平台。

通过对我县今年以来安置帮教工作的自查,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上级的要求、同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目标、同刑释人员内心的迫切希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最后,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真正用心去关怀刑释解教人员,用行动去落实安置帮教的每一项措施,动员起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我们一定能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得更好。

班玛县司法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 抄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州司法局、县委政法委苏才华才让书记、县人大才让卓玛副主任、华多副县长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班玛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2日

司法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进行帮教安置和继续教育的有效途径,是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构建平安和谐的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所已于近期开展了2011年度安置帮教工作的自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2011年,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县综治委安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通过全乡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逐步探索出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新路子,并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本”的安置帮教目的。

一、围绕一条主线,明确安置帮教工作的责任

今年来,我们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抓“两个落实”,形成安置帮教工作新机制。一是落实制度。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
(2)衔接制度;
(3)重点帮教制度;
(4)例会制度;
(5)汇报制度;
(6)档案制度。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截止现在,我所登记在册的全乡范围内刑释解教人员共计名,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档人,建档率达到1;
严格按照安置帮教的工作要求,对刑事解教人员进行月见面谈话,帮教率达到。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开展了思想教育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全乡现已建立健全帮教组织个,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名;
二是落实责任。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年度综治工作的考核内容,通过月度、季度等考核各村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并实行“三包”(即包安置、包教育、包转化),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内容、措施落实。

二、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稳定

我们把乡接关作为刑释解教工作的出发点和切入点,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情绪稳定。我们要求安置帮教组织做到“五个及时”。一是及时造册建档。收到回归人员通知书后,要立即着手做接茬工作,对刑释解教人员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和家庭状况进行详细的记录,为以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资料、打好基础;
二是及时家访。回归人员回家后,各村委会帮教工作小组要随即指派帮教人员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
三是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帮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四是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组织学习法律知识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
五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安置帮教组织根据回归人员的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教计划,落实帮教措施,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三、强化“三项管理”,预防刑释解教人员的再犯罪

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回归人员的心态很不平稳,存在过一天算一天的得过且过思想,为真正杜绝他们思想行为上的重复犯罪现象,我们在加强思想教育、化解消极心态和安置落实工作的基础上,注重对这一部分人员的跟踪监督管理工作。一是落实专项管理。对回归人员安置帮教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梳理,全面掌握回归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底数。二是实施规范管理。年初我们就专门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有关工作机构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的职责、制度和要求形成严格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动态管理机制。三是突出重点管理。我们要求基层安置帮教组织对部分长期在特种行业、娱乐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和工作的刑释解教人员,在责任区民警落实日常检查管理的同时,逐一将这一部分人员纳入重点管理对象,结合突出性、阶段性的综治工作特别是“严打”工作,做到每次必查,每查必摸清底数,严防这部分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截止目前,我乡的刑释解教人员再犯罪率为零。

四、切实加强衔接管理,做好重点对象的管控工作

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工作,查清底数,掌握去向,有针对性地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工作。全乡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及时了解和掌握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的时间,实行动态管理,努力减少脱管、失控现象的发生。强化管控力度,防止重新犯罪,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转化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安帮工作站)对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对“三无”(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处可去)人员、未成年人、外出务工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实施跟踪帮教,强化纠纷排查和调处力度,努力把矛盾消化在基层,把刑释解教人员稳定在基层。

五、落实“三条措施”,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的能力

一是更新观念。两劳回归人员往往个人思想包袱较重,加上社会上一部分人的偏见和歧视,他们往往有自卑心理和破罐子破摔思想。对此,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各级安置帮教一方面重视对刑释人员的生活、工作安置,另一方面通过大力宣传和教育,让全社会人都正确认识和对待回归人员,并转变对回归人员的思想观念和态度。通过宣传,让人们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
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让回归人员感到社会的温暖、信任和关心,从而,让回归人员树立起生活信心,并扬起事业的风帆。二是政策扶持。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在两劳人员回归时就及时告知其国家的安置就业政策,为他们提供最新的市场信息。同时,还协调相关业务部门,积极为回归人员就业安置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确保他们找对路、找准路。三是从实际出发,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转变就业理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协调村民委员会及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其承包田、宅基地,并提供必要的农业技术服务,帮助他们发展多种经营,解决生活困难。同时公布用工信息,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外出务工。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

安置帮教工作得到长足发展进步。但是,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衔接工作有脱节,主要表现在司法所和派出所之间相互协调不够,在安置帮教工作上不能很好地统一协调起来。部分村委会与派出所衔接不好,村委会的帮教工作较被动,不能及时主动地掌握新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安置工作存在较大的难度,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人力物力的限制,能够有效安置的人数有限,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基本上自谋职业,多数都选择外出务工;
有部分释解人员释解后直接外出打工,不回原籍,造成户口空挂,导致漏管失控,安置帮教组织对其行踪无法掌握控制,有可能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隐患;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相关工作人员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各部门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机制未得到有效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未形成合力。对刑释解教人员重点针对其重新犯罪后的处罚力度,而在工作上往往忽视对其思想生活上的帮教,预防和减少其重新犯罪的动因。

第二、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有偏见,不利于其安置就业。 第三、经济发展还相对滞后,现阶段就业压力很大,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就更加困难。由于经费有限,司法所办公条件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待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对安置帮教工作的几点建议

安置帮教工作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统一协调好安置帮教工作。只有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才能统一协调好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各村村委会的相关工作。与民政部门协调好,落实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

(二)认真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司法所是安置帮教工作的具体实施机关,把司法所建设抓好,落实好司法所专职人员,才能通过司法所具体实施好安置帮教工作。

(三)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大安置帮教工作的培训力度。相关工作人员对安置帮教工作从思想认识上重视起来,才能保证开展好工作。

(四)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刑释解教人员正面形象,消除全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偏见和歧视,鼓励私营企业雇佣一部分刑释解教人员,鼓励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高安置率和帮教率。

。。。司法所

司法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进行帮教安置和继续教育的有效途径,是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构建平安和谐的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所已于近期开展了2011年度安置帮教工作的自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2011年,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县综治委安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通过全乡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逐步探索出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新路子,并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本”的安置帮教目的。

一、围绕一条主线,明确安置帮教工作的责任 今年来,我们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抓“两个落实”,形成安置帮教工作新机制。一是落实制度。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
(2)衔接制度;
(3)重点帮教制度;
(4)例会制度;
(5)

1 汇报制度;
(6)档案制度。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截止现在,我所登记在册的全乡范围内刑释解教人员共计()名,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档()人,建档率达到1();
严格按照安置帮教的工作要求,对刑事解教人员进行月见面谈话,帮教率达到()。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开展了思想教育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全乡现已建立健全帮教组织()个,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名;
二是落实责任。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年度综治工作的考核内容,通过月度、季度等考核各村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并实行“三包”(即包安置、包教育、包转化),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内容、措施落实。

二、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稳定

我们把乡接关作为刑释解教工作的出发点和切入点,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情绪稳定。我们要求安置帮教组织做到“五个及时”。一是及时造册建档。收到回归人员通知书后,要立即着手做接茬工作,对刑释解教人员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和家庭状况进行详细的记录,为以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资料、打好基础;
二是及时家访。回归人员回家后,

2 各村委会帮教工作小组要随即指派帮教人员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
三是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帮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四是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组织学习法律知识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
五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安置帮教组织根据回归人员的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教计划,落实帮教措施,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三、强化“三项管理”,预防刑释解教人员的再犯罪 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回归人员的心态很不平稳,存在过一天算一天的得过且过思想,为真正杜绝他们思想行为上的重复犯罪现象,我们在加强思想教育、化解消极心态和安置落实工作的基础上,注重对这一部分人员的跟踪监督管理工作。一是落实专项管理。对回归人员安置帮教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梳理,全面掌握回归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底数。二是实施规范管理。年初我们就专门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有关工作机构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的职责、制度和要求形成严格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动态管理机制。三是突出重点管理。我们要求基层安置帮教组织对部分长期在特种行业、娱乐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和工作的刑释解教人员,在责任区民警落实日常检查管理的同时,逐一将这一部分人员纳入重点管理对象,结合突出性、阶段性的综治工作特别是“严打”工

3 作,做到每次必查,每查必摸清底数,严防这部分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截止目前,我乡的刑释解教人员再犯罪率为零。

四、切实加强衔接管理,做好重点对象的管控工作

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工作,查清底数,掌握去向,有针对性地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工作。全乡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及时了解和掌握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的时间,实行动态管理,努力减少脱管、失控现象的发生。强化管控力度,防止重新犯罪,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转化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安帮工作站)对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对“三无”(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处可去)人员、未成年人、外出务工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实施跟踪帮教,强化纠纷排查和调处力度,努力把矛盾消化在基层,把刑释解教人员稳定在基层。

五、落实“三条措施”,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的能力

一是更新观念。两劳回归人员往往个人思想包袱较重,加上社会上一部分人的偏见和歧视,他们往往有自卑心理和破罐子破摔思想。对此,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各级安置帮教一方面重视对刑释人员的生活、工作安置,另一方面通过大力宣传和教育,让全社会人都正确认识和对待回归人员,并转变对回归人员的思想观念和态度。通过宣传,让人们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

4 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让回归人员感到社会的温暖、信任和关心,从而,让回归人员树立起生活信心,并扬起事业的风帆。二是政策扶持。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在两劳人员回归时就及时告知其国家的安置就业政策,为他们提供最新的市场信息。同时,还协调相关业务部门,积极为回归人员就业安置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确保他们找对路、找准路。三是从实际出发,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转变就业理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协调村民委员会及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其承包田、宅基地,并提供必要的农业技术服务,帮助他们发展多种经营,解决生活困难。同时公布用工信息,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外出务工。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

安置帮教工作得到长足发展进步。但是,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衔接工作有脱节,主要表现在司法所和派出所之间相互协调不够,在安置帮教工作上不能很好地统一协调起来。部分村委会与派出所衔接不好,村委会的帮教工作较被动,不能及时主动地掌握新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安置工作存在较大的难度,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人力物力的限制,能够有效安置的人数有限,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基本上自谋职业,多数都选择外出务工;
有部分

5 释解人员释解后直接外出打工,不回原籍,造成户口空挂,导致漏管失控,安置帮教组织对其行踪无法掌握控制,有可能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隐患;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一、相关工作人员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各部门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机制未得到有效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未形成合力。对刑释解教人员重点针对其重新犯罪后的处罚力度,而在工作上往往忽视对其思想生活上的帮教,预防和减少其重新犯罪的动因。

第二、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有偏见,不利于其安置就业。

三、经济发展还相对滞后,现阶段就业压力很大,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就更加困难。由于经费有限,司法所办公条件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待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对安置帮教工作的几点建议

安置帮教工作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统一协调好安置帮教工作。只有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才能统一协调好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各村村委会的相关工作。与民政部门协调好,落实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

(二)认真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司法所是安置帮教工作的具体实施机关,把司法所建设抓好,落实好司法所专职人员,才能通过司法所具体实施好安置帮教工作。

(三)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大安置帮教工作的培训力度。相关工作人员对安置帮教工作从思想认识上重视起来,才能保证开展好工作。

(四)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刑释解教人员正面形象,消除全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偏见和歧视,鼓励私营企业雇佣一部分刑释解教人员,鼓励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高安置率和帮教率。

。。。司法所

。。。年。。月。。日

2011年朱明乡安臵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县安帮办:

2011年我乡安臵帮教工作在乡党委、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及综治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地、县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文件精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自查后报告如下:

一、认真抓好教育改造工作,努力提高改造质量。

(一)认真做好人员信息核实,拟定帮教措施。当收到县安帮办转来的在教在戒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后,我们在第一时间内到乡派出所核实基本信息,并联系所在村村干部,一起研究制定帮教方案,落实帮教责任人。对于在教在戒人员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一定的救济和帮助。

(二)认真做好在教在戒人员的帮教工作,解决其后顾之忧,积极改造。一方面我们根据监所寄回的在教在戒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认真仔细排查,了解在教在戒人员家庭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我们通过监所寄来的《帮教告知书》,对罪犯家庭的的困难细致核实。堆在排查和核实中发现的在教在戒人员家庭困难、子女辍学、老人无人赡养、婚姻不稳定等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帮教措施和解决办法,帮助他们的了却后顾之忧,让在教在戒人员在监所安心接受改造教育。

二、积极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机制。

(一)开通并成功运行了全省刑事结交人员信息系统。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和相关要求,我乡开通了开通中央安臵帮教信息系统及依托公安金盾网建立的安帮信息系统,并正常使用这两个系统开展信息传递工作,实现了在教在戒及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全网上便捷进行。

1

(二)积极实现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与帮教工作。对于刑满释放的犯罪人员,我所接到通知后,及时与其所在村联系,通知刑释人员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接受帮教,对不愿接受帮教的,我们要求所在村村干部做好动态跟踪工作;
对于刑满后不愿回到原籍,而在外地打工的,我们积极取得与其家人的联系,定期或不定期的了解其生活工作情况;
对于刑满释放后没有工作能力,生活情况极其困难的,我们积极协调民政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救济,符合低保条件的给予低保;
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因其特殊的经历,很有可能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乡把这类人员作为重点人口对象,司法所也积极做好帮教工作。

(三)积极完善安臵帮教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

按照黔综治办[2011]41号文件精神,我乡比对《刑释解教人员岀监(所)接回工作制度》和《贵州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安臵帮教管理工作流程图》及其它相关制度,制定了我乡安臵帮教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

三、积极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管理水平。

(一)切实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就业和就学问题。

1、为了是刑释解教人员能有一技之长,凭借自身努力重新适应社会。我乡积极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参加各种就业培训。在劳动力输出转移中,尽量安排有一技之长的刑事解教人员参与,以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

2、在给予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生活救助以外,我乡对此类人员的子女就学问题也是格外关注。对于因经济条件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接受教育的,我乡积极联系教育等相关部门给予一定的减免,切实保障他们的就学及受教育的权利。

3、对回归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积极落实土地。因部分刑释解教人员服刑时间长,出监所后土地荒芜或被他人耕种的情况,我乡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对土地荒芜的由所在村协调,确保其土地重新开垦,重新耕种。对土地已被他人耕种的,我乡协调故土等部门,实地调查,中心勘定地界,要求侵权人返还土地。这样,重新回到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有 2

了土地,经过一年的努力后,基本上都能解决温饱,重新犯罪的几率大大降低。

4、积极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各种保障措施。对于刑满释放的刑释解教人员,我乡都积极纳入新农合的范围,对经济条件差,缴费困难的,我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减免。对患有严重疾病的,我乡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为其办理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等优惠政策。

四、努力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

(一)努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刑满释放人员因其特殊的经历,重新返回社会以后,由于受歧视等种种原因,部分人员的思想状况较差,需要一定的思想帮教。因此,我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为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一名帮教责任人,帮教责任人一般由所在村村干部担任。此帮教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刑释解教人员家中,了解其思想、生活等情况,发现异常的及时向乡司法所、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反映。司法所及时落实帮教措施,对其开展教育转化。

(二)积极推进社会帮扶。

安臵帮教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仅靠司法行政部门难以完成,需要个部门、各单位、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乡开展安臵帮教工作,积极有效地利用机关、单位、社会团体的组织管饭开展帮扶。党委、政府、妇联、团委等在重大节日对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给予探望。

五、进一部加强组织领导,为安臵帮教工作打造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年初,我乡成立了朱明乡安臵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亲自挂帅。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安帮办)在乡司法所,落实了工作人员(乡司法助理员)。同时,整合了乡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资源,为安帮办配备了电脑等办公设施,成功连通了中央安臵帮教信息系统及依托公安金盾网建立的安帮信息系统。

六、自评情况。

3

对照《贵州省2011年度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考核细则》中涉及乡镇部分,通过自评,我乡此项工作得分应在90分以上。

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2011年,虽然我乡安臵帮教工作稳步开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体现在四个方面:

1、人力不足。朱明乡目前有28000多人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朱明司法所应有4人,而目前,朱明司法所仅有一个编制,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很难完成所有司法行政工作。

2、没有经费保障、没有办公设施。充当安臵帮教重任的司法所,迄今为止,没有任何经费、没有办公设施,可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3、乡镇主要工作占用时间过多。整个司法所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却担任着安臵帮教、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多想工作,本来不堪重负,确还要参与或担任大量乡镇主要工作,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时间、经力比例不足10%。

4、部门推诿严重,无意中加大了工作量。目前存在一种怪象,凡是吵架、打架、矛盾纠纷或是法律问题,村里推乡里,乡里其他部门推派出所,派出所推司法所,隐形中加大了司法所(安帮办)的工作量。

八、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

2、加强帮教力度,按时定期开展帮教工作。

3、积极协调多方力量,做好相关救济救助工作。

4、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完善帮教档案。

朱明乡司法所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安置帮教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我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 名,其中刑满释放的有 名,解除劳教的有 名;
男性 名,女性 名;
安置率为 ,帮教率达到 。

二、开展“献爱心”帮教活动,彰显帮教人性化 在新春和中秋国庆等节日到来之前,为了让刑释解教人员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与家人共同欢度一个快乐的节日,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委、区综治委的领导和协调下,组织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21条行政街安置帮教组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特困刑释解教人员“献爱心”系列活动。

1、深入监所,对×××籍服刑人员开展帮教活动。今年1月5日上午,由区安帮办会同区综治办,组织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共16人组成“春节慰问帮教团”,由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带队,带着节日慰问金来到省女子监狱,慰问干警和对29名×××正在服刑人员进行帮教和发放节日鼓励金。在帮教活动中,帮教团与服刑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座谈,并向服刑人员通报了天河区建设和发展的情况,转达了全区人民节日的问候,并希望他们认真学习、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回家团员。服刑人

员也向帮教团表示,要认罪服法,积极配合干警的管教,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为建设家乡作出贡献。

2、突出重点,给特困刑释解教人员送去关爱。为确保每一个生活有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都能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慰问活动开始前,我们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摸查,把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生活来源的“三无”刑释解教人员作为重点慰问对象。慰问活动主要采取上门探望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并给慰问对象赠送米、油等各种节日、生活用品。区安帮办工作人员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带领下,带着米、油等应节礼品,分别深入到区属各街特困刑释解教人员家中进行探访和慰问。在慰问活动中,慰问小组还仔细询问被探访的特困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工作情况,了解他们目前所遇到的实际困难,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使特困刑释解教人员深受感动,纷纷表示感谢政府的关怀,今后一定用实际行动走自食其力的道路,为建设家乡做出自己的贡献。

3、整体推进,全面开展“献爱心”活动。在重点帮教特困刑释解教人员的基础上,区属21条行政街的安置帮教组织,也分别由各街主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带队,由司法所、民政科、派出所以及居委会等各部门组成慰问小组,对各自辖内的特困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家访和帮教活动。

三、加强管理,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工作

根据市安置帮教办《关于在亚运会前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穗综治委安帮办„2010‟2号)精神和亚运安保工作的要求,区安置帮教领导小组专门组织召开了工作会议,会上对开展此次集中排查工作作了认真部署。会议要求全区各街要认真查清本辖区户籍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对其中的重点对象严格落实监管防控措施,及时掌握动向。实现“大事不出、小事减少、管理严格”的总体要求,各街安帮办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工作,是广州亚运安保工作的重要环节,排查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直接影响到广州亚运安保工作的成效。因此,必须作为当前头等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落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扎实地开展集中排查工作,为广州亚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区属21个街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也分别召开了工作会议,成立了以街主管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挂帅的集中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集中排查工作,各街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还根据上级关于开展集中排查工作的部署,结合本街,本地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际,制订了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落实集中排查工作任务。由于我区各级领导和安置帮教组织高度重视这次集中排查,全区上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综治组织牵头,公安积极配合,

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实施的工作局面,有力地保障了我区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排查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

安置帮教工作调研报告

安置帮教工作调研报告

加强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以下简称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和帮助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安置帮教工作也呈现了区域化的不均衡发展。而这其中,既有安置帮教机构的原因,也有刑释解教人员自身的原因,本文将就此进行分析。

一、当前安置帮教工作面临的困境

(一)缺乏法律依据

目前为止,除了一些个别的原则性指导文件,我国还没有一部系统的全面的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保护的法律,实践中往往只能依靠政府及相关机构的政策性文件来指导工作,没有统一的标准,任意性较大,这也导致实际工作缺乏执行力,或是在执行过程中特别混乱,难以衔接。

(二)基层组织建设不完善,脱管失控现象严重

由于安置帮教工作本身的非强制性,很多刑释解教人员在回归后不会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报到及办理入户手续,而是选择到外地务工,这导致当地的安置帮教组织无法掌握他们的行踪,因而造成脱管漏管现象。而安置帮教工作本身也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工作机构,有的地方有专门的安置帮教组织,有的地方则与社区矫正或基层工作处合二为一。这样混乱的组织形式导致没有统一的考核标准,没有统一的工作流程。再加上这项工作涉及的部门较多,而很多地方基层组织的力量薄弱,无力统筹各个部门统一开展工作,因此这项工作很多时候处于无人抓无人管的状态。

(三)安置就业困难

在目前整体就业形势严峻的现实下,刑释解教人员大多都面临着无法就业的困境,由于刑释解教人员很多自身条件差,文化水平不高,再加上社会歧视,他们在缺乏政府帮助的情况下很难实现自力就业。

(四)安置帮教主体单一,缺乏社会参与

安置帮教工作的最终目的是让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被社会所接纳,而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的安置帮教工作都是以政府为主导,极度缺乏社会力量的参与。而安置帮教工作本身就是一项应当由社会主导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参与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

二、原因分析

(一)安置帮教理论研究、立法滞后

西方国家对于人的社会保护有着200多年的研究历史,但我国在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十分薄弱,还没有专门的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而刑释解教人员的回归社会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再社会化工程,需要社会学、法学的理论予以支撑。虽然中央、国务院把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央综治委和各省市综治委也制定了一些工作方面的规定,但就安置帮教工作本身来说没有一部法律来指导、管理,这给安置帮教工作带来很多不便。1954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改造罪犯刑满释放及安置就业暂行处理办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显然已不再适用。1994年的《监狱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救济和权利保障等问题作了专门规定,但只有4个条文,这些规定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和程序性,不能涵盖安置帮教工作的全部内容。现阶段的安置帮教工作主要还是依据现行有关政策,借助行政手法去贯彻落实,这既不符合依法治国方略,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二)基层力量分散,信息资源没有共享

安置帮教工作需要多部门联合开展,但是部分单位缺乏大局意识,对安置帮教工作不够重视,再加上不同系统的单位内部缺乏固定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导致难以形成合力共同完成这项工作。同时,我国大部分省市的基层安置帮教机构没有与公安机关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人口信息不全,对部分不愿意回原籍或者因各种原因发生户口迁移的人员难以管理。

(三)刑释解教人员的标签污名化与社会区隔和排斥

刑释解教人员虽然已经经过国家规范的约束和改造,实现了再社会化,但社会制度、社会成员对其污名化标签的现象和机制安排确实是客观存在的。比如对他们的定期审查,舆论宣传中对他们的负面报道。普通民众对安置帮教人员的评价也普遍比较负面,危险而易于再次犯罪往往是人们对他们的第一印象。刑释解教人员同时还面临着社会的区隔和制度的排斥。英国社会学家布思关于伦敦地区刑满释放人员的研究发现,这些人重犯率很高与社会文化的区隔和排斥有着很强的相关性。标签污名化通过社会制度的区隔而得到进一步的强化。这些区隔和排斥包括就业制度中的歧视、流动机会的丧失以及身份的固化等等。刑释解教人员一般来说社会声望都比较低,经济购买力和政治权力往往也是缺乏的,他们往往被隔离在正常的流动渠道之外而成为圈外人。

(四)政府与NGO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缺乏合作

政府在安置帮教工作中能够有力的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的质量,降低违法犯罪率,维护社会稳定,但是政府的工作往往缺乏专业化的水平,很多时候有心无力,最终产生畏难情绪,反而不利于工作的开展。相反的,一些非政府组织拥有大量的专业社工和常年从事社会工作的经验,并且能够深入社会之中,不仅能够做好工作还能起到正面的宣传作用,传递正能量。可是,现实情况是,目前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缺乏长效有力地合作机制。如果能够借助一些非政府组织,例如上海市的新航社区服务总站,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帮扶回归人员的工作交给专业的社工站,由专门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来开展工作,既是对政府力量的有效补充,也能够让社会大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认识,取得人们理解和认可。

三、方法和对策

(一)安置帮教工作的法治化

法治化的前提是法制化,安置帮教工作应当依法进行,遵循法律程序,避免工作的随意性,具体来说应当考虑到以下几点:

1.权利义务(权力职责)的法制化。以立法形式完善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保障,明确工作部门的职责分配,避免工作混乱互相推诿。

2.工作程序的法制化。将安置帮教工作作为一个长期工作固定下来,明确工作程序,形成稳定的工作制度。

3.工作机制的一体化。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建立健全一体化的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充分共享信息资源,通过立法或制度上的规定将各个职能部门和机构有效联合起来做到帮教工作机制的一体化。

(二)刑释解教人员的去污名化

污名化就其实质而言,是主体在外在环境制约下的自我建构和自我认同。该机制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制度的切合。为此,在开展具体的安置帮教实践工作中可以引入社会学、社会工作领域中所普遍强调的保密、责任原则,消除制度安排中的比如说就业领域的歧视性政策;
在舆论、媒体宣传等领域中消除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负面和污名化形象塑造等。通过行为的规范、生活生产技能的培训提升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适应能力,经过帮扶教育消除刑释解教人员心灵上被打下的烙印,避免其产生“自我降格”的心理过程。

(三)丰富社会网络资源,加强政府与NGO之间的合作

借助一些非政府组织,例如我国上海市就有新航社区服务总站,当地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帮扶回归人员的工作交给专业的社工站,由专门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来开展工作,既是对政府力量的有效补充,也能够让社会大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认识,取得人们理解和认可。通过社区工作和行政工作,加强刑释解教人员与社会资源的联系,发挥正式团体、非正式团体的社会辅助性作用。

(三)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1、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衔接工作规范,衔接率达到100%(2分)。区安置帮教办公室接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寄回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后,及时登记造册、分类、建立人员花名册,把信息资料传递到当地司法所,并要求司法所做好衔接、建档、评估和安置帮教工作,尽量防止托管、失控现象发生。对各监狱发来的新收监罪犯及审前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进行协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当年的刑释解教人员名册和安置帮教档案齐全(2分)。建立“七个一”管理模式,即“每人一卷宗档案、每人一帮教小组、每人一帮教协议、每月一谈话、每季一鉴定、半年一回访、每年一考评”。

3、运用刑释解教信息化管理软件按时进行信息录入、上报,实现信息化管理,信息核查率不低于90%(3分)。我区司法局在按照中办发【2010】5号、司发【2010】13号文件精神建立了全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为确保该系统在全区能够及时全面启用,我局高度重视,为各司法所配备了电脑和打印机。借助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平台,做好新入监罪犯的基本信息核查、出监罪犯出监前一个月信息反馈及落实跟踪帮教措施,以实现衔接、帮教、管控的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地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4、安置帮教措施落实,总安置率达到95%以上(2分)。帮教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2分)。截止目前我区共有93名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其中刑释81人,解教12人。脱管率为0,重新犯罪率为0。做到了有帮教登记审批表、有帮教协议、有帮教小组、有月谈话记录、有季鉴定结论,帮教率达到100%。

5、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一个安置帮教基地(3分)。我区在xxx建立了安置帮教基地。

6、安置帮教工作经费有效落实(3分)。每年财政拨款5万元列入安置帮教经费。

7、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3分)。按上级要求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区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乡镇办也成立了相应机构,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年度计划、规范文书及相应制度,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10分)

1、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按时参加年检、注册工作(4分)。根据市局文件通知,我区积极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按时参加年检、注册工作,按时上报年审注册材料。今年我区共年审注册基层法律服务所11家,6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年内无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行为发生(4分)。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培训班,今年我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考核和集中学习培训,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发生,考核考试合格率达到100%。

3、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两所分离,禁止以司法所名义开展有偿法律服务或以法律服务所名义行使行政职权(2分)。对12个乡镇办司法所进行检查,目前都做到两所分离。

安置帮教自查报告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汇报

安置帮教一季度工作汇报

社区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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