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三大职责是什么
纪检三大职责是什么
纪检监察三项任务:
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纪检监察四项职能:
监督、教育、惩处、保护
纪检监察五项职权:
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处分权。
纪检三大职责是什么
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在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主持本地本单位纪委日常工作;根据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制订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落实;重大事项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
二、负责本地本单位的纪检、宣传等工作,做好党的民族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本地改革、发展和稳定。
三、深入各基层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广泛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在党风党纪方面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重点抓好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
四、认真贯彻中央、中纪委和上级文件精神,协助党委、政府制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类规章制度,并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建立健全各类监督制约机制,督促各基层党组织依法依纪办事,提高
行政效能。
五、负责组织好纪检监察来信来访的办理工作,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查处党员违纪案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交待,通过办理来信来访切实密切党群关系。
六、负责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考核工作。搞好本地本单位纪委的自身建设,组织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七、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纪检三大职责是什么
纪委的主要职责: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地方各级纪委做了明确规定: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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