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督查室对于县人大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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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政府督查室关于县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20xx 年,县“两会”期间提出并交由县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共 x 件,其中,人大议案 x 件,代表建议 x 件,政协提案 x 件,共涉及 x 个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按照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转变作风,坚持在提高办理质量和抓落实上下功夫,扎实开展办理工作,解决了一批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具体问题。所承办的 x 件议案、建议、提案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复。现将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办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县政府始终把承办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常务副县长主抓,各分管副县长协调、督促所分管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两会”闭幕后,x 县长专门就做好今年县政府系统的承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县政府各位副县长就分管部门的全部议案、建议、提案,逐一签批并提出办理意见;县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交办会议,对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同时,县政府将承办工作纳入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不能按时完成办理任务的单位,给予工作不落实责任记录备案。

 二是落实责任,办理工作合力逐步形成。年初,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县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表》,对全部承办件进行立项分解,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并就办理时限、办理标准等提出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均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及时启动办理工作,特别是对于涉及面广、综合性较强的议案、建议、提案,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共同解决问题。县政府责成政府督查室对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查,掌握工作进度,严把时限和质量关,促进了承办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是健全制度,办理工作程序不断规范。政府督查室印发了《20xx 年承办工作应注意的事项》,明确了办理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健全了登记、交办、催办、审查、答复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开展办理工作,按时办复率、走访率、答复函规范化率均达到 100%,保证了承办工作的顺畅规范运转。今年,县政府将年终考评纳入到承办工作体系中,年底将对各单位的承办工作进行考评,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考评结果。

 四是求真务实,办理工作效果明显提高。各承办单位在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努力解决代表、委员关注的问题。对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对因客观条件限制,短期内无法解决的,说明情况,解释原因,征得谅解和支持;对应由上级部门牵头解决的问题,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早日解决;对要求部门改进工作的建议,积极采纳意见,及时改进工作。截止到 x 月底,x 件议案建议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问题的有 x 件,占 x%;已着手工作,但还需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的有 x 件,占 x%;受政策或条件限制,难以解决,向代表做出说明解释的有 x 件,占 x%。x 件政协提案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问题的有 x 件,占 x%;已着手工作,但还需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有 x 件,占 x%;受政策或条件限制,难以解决,向委员做出说明解释的有 x 件,占 x%。代表和委员均签署了满意的意见,总体满意程度较往年有新的提高。

 二、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看,今年我县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水平、质量和效果比往年有了明显的进步和提高,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单位的办理工作存在“前紧后松”、“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二是个别单位对一些复杂、难度大的建议、提案有畏难情绪,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提案,存在推诿和不主动的情况;

 三是个别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的答复质量不够高,内容较空泛,缺乏针对性。这些问题,既有思想认识上的原因,也有工作上原因。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对下一步办理工作的几点要求

 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承办工作和程序和步骤,抓好工作落实。下一步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以下几点: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办理工作的法定职责,健全工作队伍,明确责任分工,始终坚持办理工作的高标准,确保完成任务的高质量。二要重点对本单位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扎实做好复查工作。复查是承办工作的重要程序和环节,是提高承办工作质量的有效措施。复查工作要按照关注结果、注重实效、扩大成果的原则,做到逐件梳理、逐件复查,具体做到“三个结合”,即:结合答复意见查,要对答复意见进行全程跟踪,动态管理,特别是答复代表、委员给予解决尚未落实的问题和列入规划予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时间进度表,分步骤抓好落实,并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结合代表、委员反馈意见查,对代表委员反馈提出进一步办理要求或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要再次研究办理,并及时作出答复;结合相关业务工作查,凡涉及

 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提出的有关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有明显进展的,要及时向代表、委员作出再次答复。三要做好全面总结。各承办单位在复查、走访等工作任务完成后,要做好年度总结。既要总结经验,又要查找不足,对待成绩要继续发扬光大,针对不足要提出改进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承办工作奠定基础。各承办单位务于 x 月底前将承办工作总结上报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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