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业党委半年工作总结:全国律师行业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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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业党委半年工作总结:全国律师行业党委

律师行业党委半年工作总结:全国律师行业党委3篇

第1篇: 律师行业党委半年工作总结:全国律师行业党委

律师行业调查报告

篇一:律师行业发展状况之调研报告
  律师行业发展状况之调研报告
  一、 律师行业发展现状
  XX年,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全国律师事务所均进行了脱钩改制,改制后的律师事务所淡出了司法行政机关,进入法律服务市场,开始了新的发展。经过改制,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律师行业实现健康发展。
  二、 分析某市律师行业发展缓慢的原因
  (一) 地域经济原因
  我国经济发展存在地区不平衡状况,部分想取得更大发展,收获更多利益的律师并不满足于在本地执业,转而通过跨地域转所等途径转向经济发达地区,有的律师甚至选择脱离律师行业,转而从事其他行业,以谋取更大发展空间和机会。部分人员基本流转到了经济发达地区,属于律师执业的正常流动。另有部分年轻律师通过考取公检法公务员等途径转行到了其他行业。
  (二) 管理体制原因
  目前合伙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仍是传统的“个体户”模式,即律师个人虽然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对外签订代理合同,处理事务时打着律师事务所的旗号,但实际上律师只是向律师事务所交纳管理费,律师事务所并不向律师分配任何利益,律师收入完全来源于自己代理案件的收费,其收入直接与个人的案源能力挂钩,而律师能否接到案件,其实与律师事务所的招牌并没有多大关系,而是与律师的个人能力、
  社会资源密切相关。在这种利益分配模式下,缺少社会关系的年轻律师基本无法找到案源,而那些从事律师工作时间较长的律师也始终处于原始积累阶段,无法顾及或很少顾及年轻律师,因此年轻律师收入得不到保障,对于他们来说,虽然律师有可能是一份发展前景可观的工作,但他们首先要面对的仍然是生存问题,为了生存,许多年轻律师不得不忍痛割爱,放弃初衷而投入其他行业。
  (三) 法制体系原因
  我国现有的法制体系并不健全,法制环境也并不完善,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仍然会遇到许多阻力,比如众所周知的律师“会见难”问题,新《律师法》已经对这一问题做了相应的规定,以方便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但是目前全国范围内仍普遍存在律师“会见难”问题。律师办案还遇到了许多问题,比如律师取证难的问题,还有律师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有关材料遭拒绝阻拦的问题等等,这些都给律师办案造成了一定的阻力和困难。
  (四) 社会观念原因
  律师是社会中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不掌握任何国家权力,但是,却同样担负着维护公平正义,保证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使命,因此,在发达国家,律师的社会地位非常高,非常受人尊重,但是,在我国,这一点却并不尽如人意。我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点是“权力崇拜”和“官本位”,这就使得人们很难将不是“官”的律师置于一个很高的社会地位,现实是许多人不能平等地对待律师、尊重律师,他们对律师的认知也并不全面。其实,律师既不是天使,
  也不是魔鬼,而只是个中立者,他们用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是应该受到尊重的。
  (五)业务风险原因
  和其他许多行业一样,其风险是双重的,他们除了要面对生活中的种种风险以外,还要面对因为执业所带来的职务风险,这种风险大致分为两类:
  首先,是安全风险,即律师因执业而导致的人身安全风险,它可能来自对方当事人,也可能来自律师自己的委托人,还有可能来自民间群众。
  其次,是责任风险,即律师因为执业过错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可能是刑事责任,也可能是民事责任,还有可能是行业处罚和惩戒。
  所有这些风险,都决定了律师这一行业干起来并不轻松,也正因为如此,才有许多才学丰富的人对这一行业望而却步,想进来又不敢进来,或者有进来了又因不能承受其责任之重而退出的。
  三、 解决措施
  要想解决以上扼制律师业发展的种种瓶颈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 加强《律师法》宣传,特别强化领导干部法律普及程度。

造成律师业发展缓慢的现象有许多原因,归根究底是法律普及程度不够,法律以及律师的重要性并没有被提升到一个应有的高度上去,要改变这种现象,就要加强普法宣传,特别是《律师法》的宣传。不仅要在律师中积极宣传新《律师法》,还要在社会上广泛宣传,使广
  大人民摆正对律师的认知,加强对律师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也要特别在领导干部中加强包括新《律师法》在内的法律宣传,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普及程度,因为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和决策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了绝大部分民众的认知导向,在这个依法治国的社会,一切都应依照法律行事,而这离不开律师的参与,只有广大民众认识到了法律和律师的重要性,律师的存在才有意义,律师的作用才能发挥出来,律师业也才能随之迅速发展。
  (二) 改革律师事务所管理机制,为年轻律师创造发展机会。

目前律师事务所管理体制并不利于年轻律师的发展,要改变律师业发展缓慢的现状,改革势在必行。目前一些有效的改革措施已经萌芽,比如合作律师事务所的改制、律师事务所公司制改革的尝试等等,这些都有利于律师业的发展。除此而外,还要注重以下几方面的改革:
  1、执行机制的改革。强化合伙人、行政主管在执行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提高了执行效率,有利于律师事务所的快速发展。
  2、分配机制的改革。一个合理的律师事务所分配制度应该不仅能体现律师事务所的效益,也要能够体现律师个人的效益,充分考虑到律师的个体经济利益,这样,才能激发律师的主动性,从而创造更大的效益。我们应该淡化单纯以收费额为效益和能力指标的观念,强化综和素质、综合效益为指标的观念,以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
  3、人才机制的改革。好的人才机制应该包括人才的认定、引进、培养、分工、使用、晋升、淘汰等多方面的制度规定,还应该有合理的人才资源配置,即合理的分工。应优化组合并科学配置不同学历、
  年龄、性别、专业、特长和能力的人才,培育起有别于其他行业的律师文化。其次,应淡化以收费多少为衡量人才唯一标准的观念,以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保证人才的培养和发展,强化对不同人才(尤其是年轻、专业、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另外,完善考评、激励等制度建设,尽快建立科学的人才管理和运行机制,保证律师事务所的发展长久不衰。
  (三)做好律师管理工作,强化服务观念。
  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离不开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律师协会的管理和指导。因此,做好律师管理工作对律师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当前,应做好以下两方面:
  1、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律师行业自律作用。

当今律师业的发展并不完全依靠于司法行政机关的宏观行政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也有赖于律师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最重要的是要注重发挥律师协会行业自律作用,有效的律师行业管理能够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减少律师违法乱纪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律师执业环境;
能够使司法行政部门更少的行使惩戒权,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局面,从而有效促地进律师业的发展。
  2、强化管理意识,进一步树立服务理念
  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律师行业的主管部门,承负着对律师行业管理之责。新修订的《律师法》第四条规定:“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这就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行业有权依法监督,依法指导,协调配合。律师事务所
篇二:律师职业调查报告
  组员:何伟燕、陈极清、刘媛媛、范冬娜、林锦华、江宁
  班级:装饰1班
  一、调查目的
  了解身为一名律师应具备的职业道德,从而认识道德的重要。
  二、调查方式
  1、查询资料,理清思路,理论性的了解律师的职业道德。
  2、举例说明,阐述个别案件
  3、分析案件
  4、结论,组员感想或评价
  三、调查时间
  XX年9月——XX年11月
  四、调查内容
  (前言)
  我觉得每一个学法律的人都要在内心中早早的知道,有些东西是法律很难战胜,但是我们的道德让我们知道什么是对的,即使我们可能永远也看不到正义实现的那一天。只要我们离那个正确的目标每进一步,就是一分成就,所以,电影没有拍到成功欢庆的时刻,算是一种明智之举,正像律师的信中所说得那样,希望你在我停下的地方继续前进。
  律师的职业道德:

  众所周知,事实真相与法律事实是有严格的区别的。真实发生过的事情,即使在人的记忆中都有可能被歪曲,更何况通过逻辑推理,证据证明而得来的法律事实。任何方式的重演都将是失真的,而法庭上兵戈相见的目的并非拍一部跌宕起伏的纪录片。双方各自带着损伤来到法庭,希望通过正当程序解决问题的时候,一个公正的法庭能做到的就是尽可能了解更多的信息,以期还给受到相对不公正待遇的一方正义。这是法律,甚至法庭,之神圣的所在。而非律师存在的意义。律师并非通过自己悲天悯人的情怀来工作。就像电影中所说得那样,“如果一个律师具备同情心,就像一个医生晕血一样可怕”,没有任何一个病人希望得知自己的医生晕血,但是却有很多的当事人至少希望自己的律师同情,怜悯甚至伸出援助之手。而这恰恰是律师职业道德
  中最具挑战的事情,因为同情往往会“clouds the eyes”。律师靠的是专业,是理智,是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而这种敬业精神,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和作为一个人所具有的良心是背道而驰的。往往这才是考验一个律师是否具有职业道德的关键时刻。没有必要把社会道德的沦丧放在对于一种职业的批判上,毕竟,无论原告还是被告,都有着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律师要做的并非去歪曲公理,而是最大限度的去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其依法享有的权利。这也是律师这个行业一直吸引我的一个重大原因,理智与情感这种二选一从来都要在最严酷的考问下才能找到答案。
  案例:

  杀人案辩护:职业道德与良心
  (本案例以第一人称阐述)
  被告人本人及同行人员因故住在了同一个宾馆,同一间屋中。第二天早上,宾馆服务人员发现其中一人身上多处伤痕死了,房间里的床上、地上、墙上都有血迹。另一人身上有一处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通过会见被告,查阅卷宗,被告人的供述对其本人有利,卷宗材料,也无法推翻被告人本人的说法。但是,作为辩护律师,我却发现了对被告人非常不利的致命的情节,这一情节足够推翻被告人对自己有利的所有情节,依法很可能判处死刑。而这一情节其他人都没有发现。
  我和被告人家人进行了分析,他们也非常同意我的意见。
  既然被告人不相让作为律师的我知道,我也没有向他本人挑明。

开庭时,又冒出了一位辩护律师,当时我很纳闷。一打听,原来是被告人本人自己请的律师,家里人不知道。上午开庭了,早晨一早会见了一下被告人,便匆匆上庭。
  庭审过程中,另一位辩护人就他认为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发问,当问到第二个问题时,我就不让他问了,因为问多了,会引起其他在场人员的注意,发现那一个对被告人非常不利的情节。
  庭审过程中及开庭后,受害人家属及代理律师,提出了数十个疑点,来推翻被告人自己的说法,后来又开了一次庭。但是,所有人都没有发现真正的问题。
  案件宣判后,我去会见被告人。我向他提出了这个关键的问题,他也不承认,进行辩(本文来自:
小草范文 网:律师行业调查报告)解。第一种辩解,我给他驳回;
第二种辩解,我给他驳回;
一共有六种辩解法,我都一一给驳回,最后,他最终承认了我的分析是对的,并和我认错:不该不相信我,另请的律师差一点误事等等。
  当时我的心情很复杂。我宁可相信我的分析是错的,我非常希望被告人能够说服我。那样,我既能对得起一个律师的职责,对得起律师的职业道德,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而现在,总觉得对不起自己的良心,更对不起受害人。
篇三:律师职业分析
  律师职业分析
  一)律师简介:
  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职业的基本特征是具备必须的法律专业知识,以提供法律服务为职能,受国家保护和管理。
  二)律师种类:

  1.兼职律师
  兼职律师是指法学校(系)、法学研究单位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律师执业证,不脱离本职工作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
  2.实习律师
  实习律师指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没有律师执业经历,领取实习律师证后,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
  3.律师助理
  律师助理是指法律专业毕业,未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专职在律师事务所从事辅助工作的人员。律师助理不得单独办案。
  4.公职律师
  公职律师是指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供职于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或经招聘到上述部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的公务人员。
  5.公司律师
  公司律师是指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不脱离所属企业,专职从事本单位法律事务工作,经批准领取公司律师资格证的人员。
  三)律师执业资格
  1、律师必须通过司法考试,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 有执业资格证书。
  *步骤: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联系律师师事务所,申请实习。申请被获准后,向律师协会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即“律师实习证”),实习期一年在实习期内,接受律协组织的统一培训,并通过考核(律协会颁发《培训结业证》或《培训合格证》一类的证书)。实习期满,交还《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凭《培训结业证》以及律协出具的其他材料,向当地省级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为司法厅,直辖市为司法局)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就正式成为了一名律师
  *注意:1、国家司法考试(简称“司考”)每年举行一次,一般6月份报名,7月份现场确认,9月中旬考试。考试共4卷,考期2天。考试内容前三卷为客观题(即全部是选择题),第四卷为主观题。
  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后,如果没有从事法律职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或法检工作人员等,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每年须进行年检。
  3、实习期间,不得独立办案。
  4、成为执业律师后,每年还要进行年检注册。
  四)律师收费标准
  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代理刑事案件
  侦查阶段:1500-8000元/件
  审查起诉阶段:1500-10000元/件
  一审审判阶段:2500-25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者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可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2500-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6-8%,收费不足2500元的,可按25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5-6% 【26000-3XX】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4-5% 【46000-57000】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3-4% 【166000-197000】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2-3% 【266000-347000】
  1000万元以上:1-2%
  三、代理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2500-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关于律师的贫富差距
  整体而言,有15—20%的律师年收入百万以上
  60%左右,年收入在20—50万
  10%左右,七八万
  10%左右,几万块
  五)律师职业特点
  1.压力大。做律师要比从事其他工作的压力更大,因为委托人是把他处理不了的事情交办给律师,这样在心理素质、办事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的职业要求就比委托人高,从而导致很大压力。
  2、节奏快。委托人把事情交给你办时都很着急,包括诉讼、非诉业务。律师的工作节奏必须满足委托人的需求,同时还得保证案件质量,令委托人满意,这是一种非常有压力的快节奏。
  3、知识面广、知识更新快。即使专业化的律师,每天面对的法律问题类型也不是一样的。今天面对的是建筑业,明天可能面对IT业,如果你对客户行业根本不了解,就没法承办业务,你就必须用最短的时间去了解这个行业,至少是皮毛,才可能去承办业务。同时,国家的法制进程很快,不断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出台,就要求你不断地去学习。
  4、独立性强,特别是诉讼业务。律师在承办一个诉讼案件时,往往主要依靠其自身的法理知识、诉讼技巧和经验能力就可以完成,不需要其他律师太多的介入,这就导致律
  师的独立性较其他行业更为突出。这样的执业特点易造成有组织、无纪律的工作习惯。
  六)律师所需技能
  (1)沟通能力。与不同的人沟通,这是律师职业首要的条件。需要谦虚,能多听少说,把握别人的心态,理解别人,要善于换位思考。
  (2)表达能力。需要一针见血、言简意赅。但必须表达清楚,语气合适,能吸引别人注意力,有说服力。
  (3)写作能力。写诉状和代理意见的时候需要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不求花哨,注意语气,力求客观、真实、有理有据。平时注意练习。,写代理词可以体现你的执业风格,直接向法官显示你的水平和能力,能增添对你的认可度,赢得尊重,也体现你对当事人的敬业和尊重;

  (4)反应能力。反应能力直接来自开庭的锻炼,特别是刑事案件。公诉人一般都很有经验,而且长期办理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辩护经验,对抗性很强,从而经过开庭提升你的反应能力。
  (5)理解、分析判断能力。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去分析案件是律师工作的重点。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案件千变万化,绝对不会完全雷同。你要把法律的原则、适用对象、立法本意理解出来,用于不同的案件的案情中去,分析里面的法律关系,这就是办案的过程。需要扎实的法学功底和实践经验的积累,要不断吸收别人的经验教训,提炼自己的东西。
  (6)协调能力。好的协调能力对办案很有帮助,特别是在案件的调解过程中。还有在案件的前期过程中,如果你协调得当,可能会在尽早的时间内帮助客户和解,节省时间和诉讼成本,取得信任。
  (7)广泛的知识面。律师的知识应该不限于法律知识,各方面的知识都要拥有。医疗、交通、财务、人力资源、金融等等方面的知识都有可能帮你承接、办理案件。同时,办理各类案件又拓宽了你的知识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是辨证的。
  (8)营销能力,开拓案源。
  在律师行业,案源绝对是至上的,案源对于一个律师和一个律师所来说,就像客户对厂家,食物对人来说那样重要。没有案源就律师和律师所就没有了收入来源,律师和律所就无法运营,个人业务素质也无从提高。而这又导致了他的业务量的下降。由此形成恶性循环。案源1.亲友介绍(收入比重:15%)2.网络推广(收入比重:50%) 3.企业法律顾问(收入比重:30%) 4.社区合作(收入比重:5%)
  七)律师前景
  (一)行业竞争空前激烈
  律师业的竞争已到了非常激烈的程度,虽然每年法律服务市场在扩大,但新人多、新所多、发展速度快,以及市场不够规范,造成某种程度上的行业恶性竞争。此外,法律服务对象相对不成熟,对法律服务所体现的价值不具备准确的判断能力,也容易使法律服务市场走入误区。
  (二)人才需求日趋专业化
  人才需求是指对专业化律师人才的需求。一是团队合作、资源共享问题。律师的
  执业特点是独立性强,易导致单兵作战,这在团队合作方面容易出现问题。二是风险控制、质量保证问题。没有团队合作,难以进行风险控制,也缺少相应的监督体制,自然难以保证服务质量。三是专业化问题。现在的法律服务市场越来越细分,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差距也越来越大,专业化发展程度对于事务所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三)律师执业环境尚待改善
  随着国家法制进程的加快,律师执业环境越来越好,但仍然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在某些领域有相当大的执业风险。这里面有很多还是观念上的问题,导致了执业环境恶劣。当你选择这个职业时,特别是如果希望在业内成为一名出色的刑辩律师,那么所承受的风险和压力会更大,应当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总的来讲,律师业是一个前景非常好、非常具有挑战性、非常具有实现自身价值机会的职业,同时,律师工作也是一项非常严谨、艰苦、繁重、需要终生学习的工作,容不得半点懈怠和差错。你在做出职业选择前对律师业的困难、压力应当有充分的思想、心理、经济准备。准备充分了,就能耐得住、捱得住、熬得住,最终才可能逐步走向成功;
准备不充分,就很可能半途而废、事倍功半甚至走上歪门邪道。


第2篇: 律师行业党委半年工作总结:全国律师行业党委

律师行业现状

一、有关“新手”的尴尬

年轻人初做律师非常艰苦,需要很大的毅力去坚持,基本上第一年是非常难熬的,寂寞、孤独、茫然…… 心情很复杂,需要调整出一个比较好的心态去应对

二、有关“过渡期”的长短

从实习开始算起,基本上得需要三到五年的过去期,

当然,如果努力并且稍稍幸运的话,过渡期也可能只需要两年

一般来说,过渡期后,律师的收入就可以超过所在城市的白领平均收入;
但对于一个律师来说,过渡期后的几年才是更为关键的几年,将来能做到什么程度也主要取决于这几年;
基本上,对于一个律师而言,如果10内还做不起来就应该没有希望了

三、关于律师的贫富差距

以天津的律师为准,整体而言,有15—20%的律师年收入百万以上

60%左右,年收入在20—50万

10%左右,七八万

10%左右,几万块

以我们所为例,年薪百万以上的大概能有五六个

一年只有几万块的职业律师大概有两三个

四 有关年轻律师的收入

我们所年轻律师比较多

30岁左右,做律师在3年以上的,收入基本在15万左右

象咱们天大的师兄,95级的有一个,收入估计在15—20万之间

96级的一个师兄,现在还在南开读书,今年收入估计六七万

五 有关律师的前途

个人认为是一个很有前途的职业

原因有这么几个:

1 现在普通民事、刑事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多,争议解决的法律化正在被中国人扩大化;
这就为新入道的律师提供了养活自己的条件,“大案没有、小案不断”也足以养活自己

2 诉讼标的越来越大

一般的民事案子,即使没有财产纠纷,收费也在3000左右,况且现在财产纠纷的比较多,即使是离婚,也往往涉及房产,而目前房屋价格一般在40万以上,所以离婚案子收费很可能在1万以上

涉及到公司企业的案子,标的额基本都在几十万以上,一个案子收费几万元

3 非诉业务越来越多,这是一个新的、逐渐发展壮大的业务市场,如烂尾楼的处置、公司重组、企业改制等等,收费都不小

像我们所目前正在做的两个项目,收费都在70万左右

另外,天津有个叫长实律师事务所的,今年光在烂尾楼这一领域收入就有700万

当然,这需要律师有开阔新业务的能力

这对新律师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老的业务领域已经被老律师们强占的差不多了,新的领域中的竞争相对公平一些

4 据我观察,律师的新业务还会不断出现,目前中国国内的律师行业处在发展阶段,远未饱和;
新业务为新律师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六 关于“关系”

律师做业务需要“关系”,但有几点应该注意:

1 关系是自己“创造”出来的,天生超级优越的占绝对少数

2 目前律师业务的开拓已呈现出由“关系”向“实力”转变的趋势,且个人认为不可逆转

3 随着非诉业务的逐渐增多,律师对“法官”的依赖性越来越小,“与法官的关系”在律师的职业生涯中的地位逐渐降低

4 实例:目前北京大一点的所做的非诉业务占主导,有些超级牛所,基本上不做诉讼业务

七:
关于女人是否适合做律师

以天津为例

女律师不占少数,我们所主任是女的

张盈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女的

以前誉丰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女的

有个很牛的刑事辩护律师牛炳暄,也是女的

嘉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晓艳是女的

……

女士在律师的队伍中并不占少数

而且多数做得非常出色

我们所除主任外,九个女律师,有三个是合伙人夫人,现已不做业务

做业务的三个年收入在20万左右(当然主任是百万以上的行列)

一个由于是外地人刚来天津不到一年,尚在过渡阶段,估计今年能有五六万的收入

另一个,今年收入在七八万

还有一个,由于某些原因,收入能有几万元吧

整体来说,女士做律师需要干练,豁达;
自主性,独立性要强一些;

女性的细腻以及天赋的语言表达能力对律师执业很有帮助

只要能放得开,女士做律师并不像想象得那么劣势

但有一点需要提醒大家:

女律师往往被认为、逐渐的其自己也会认为是女强人

而女强人塑造出来的性格,工作的应酬、忙碌,以及所接触社会的广度和深度……等等这些因素常常会成为家庭关系中的不稳定因素!

女律师的各种原因形成的单身率要高于其他行业

八 关于律师助理、助理律师、实习律师概念之差别

实习律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但是正处于一年的实习期,实习期过后,经注册成为执业律师

但律师助理是一个助理的概念,不是一个律师的概念

我觉得可以这么看:

1对于律师而言,

可以分为:
实习律师,执业律师

其实质性差别为:前者不能出庭,但可做其他律师业务;
后者可以做所有的法律业务

还可以分为:
“主”律师和助理律师

这是从主辅关系的角度看的;

助理律师,首先要求是律师,目前实践来看,作助理律师的可能是实习律师也可能是执业律师;
其次,该律师的多数业务是辅助“主律师”办理案件,当然多数助理律师也都有自己的“独立”业务

2就助理而言,分类很多,公司的高管助理,行政机关的行政助理等等都属于助理的范畴,律师助理是相对于其他领域的助理而言的一种助理;

该助理可能由下列人员担任:职业律师,实习律师,没有取得律师职业资格的法学专业毕业生,非法学专业人士(当然,此类律师助理较少,有的话,也多属行政事务方面的助理)

3所以律师助理,助理律师,实习律师

实际上是不同种分类标准下分出来的“称为”的一种“杂乱组合”

九 律师业务的拓展(一)

这个问题很庞大、复杂,说实话,我也是新人,并没有成熟的想法

向大家介绍一下平时的见闻和偶尔的感触吧:

1 前几日,和所里一合伙人去其顾问单位

该单位是一国家级科研单位

十几年前与合伙人建立的顾问关系。

路上,合伙人坦言:该单位其实是鸡肋,每年顾问费6000元。

这对于顾问费往往以十万计的该合伙人来说,相当于白干。

但该合伙人继续讲:现在还不想丢掉

原因:1)该单位事情不多,一年也就三五次

2) 若留住顾问关系,则单位的案子基本可以留住,案子是另外收费的

3) 该单位领导社会关系较好,在十几年的顾问交往中,与该合伙人的关系也很好;
留住该顾问单位等于留住了一块社会资源

感触:律师需要有顾问单位,那是稳定的个案群

2 据说所里以前有个农民出身,自考成材并拿下律考的律师

第一年实习的时候,白天实习,晚上和妻子一起出去摆地摊,周末去建筑工地或车站干体力活

但所里人都很尊重并佩服他

该人,职业第一年收入就近20万

究其原因,我给大家讲个我听到的故事:

该律师实习期间,与当事人见面前,绝对要把谈话提纲列出、打印

出庭前,一定会把所有证据字字句句通读5遍以上

结案后,每个案卷都附有几千字的办案总结

对待当事人,无论事情大小,也无论是法律援助还是正常收费,都保持着高度的敬业与尊重……

感触:

律师需要敬业,年轻律师尤其是;

律师需要勤奋,超过其他任何行业;

律师需要责任感,就像称职的老师对学生一样,律师对当事人要有高度责任感;

十 律师业务的拓展(二)

3 (这个故事可能涉及到商业秘密,斗胆说出来,单位不会给我们所带来不好的影响)

所里有个老律师年龄比较大,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出庭,所以现在不做任何外出性的业务,两年前,他将某查询台电话买断,

只要有人查询律师事务所,查询台就会将我所电话告知

由此,该老律师电话不断

咨询收费,最低 100元/小时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涨幅

起草法律文书,400元/份起价,高的可达几千甚至几万(当时,价钱高意味着文书的复杂性和重要性)

同时,咨询者寻求代理的

该老律师会将业务移交单位其他律师做,从代理费中提成

做律师见证,最低200元/份

涉及到房产的按1%收费,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动……

如此下来,收入也不少

同时给所里创收也不少

缺点是:

电话咨询者的社会地位往往不高

由此而得到的案子多数是小案子

而且做事务的人可能都清楚,小案子并不比大案子简单

从案情,法律关系,法律适用上看,往往小案子是比较复杂的

所以多数案子做起来很费力,而报酬相应的少些

但是我觉得,对于新手来说,多做些小案子不是坏事

况且,没做过小案子就想做大案子,有些不大现实

十一 律师业务开拓(三)

————聚餐随感篇

今天所里一同事有喜,恰逢周末,大家有机会一聚

所里两位合伙人,三位老律师,还有三个年轻律师(说起来也不年轻了,三十多了)还有我和一个会计参加了聚餐

席间的谈话,我觉得可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捡一些说给大家听:

5带我的那个合伙人讲到他刚做律师时的经历:

90年开始做律师,当时并没有想到作金融、证券、房地产业务;

两件事情促成这种方向的选择

1)91年全国律协举办了一个有关金融证券方面的培训,为期一个月,在北京大学进行的,江平等人为主讲人

该合伙人自费参加

学期期间了解到北京某律师一个金融案子收入过百万

这在当时,对合伙人是一个震动(91年时律师收费很低,如此大额的收费更是很难)

回来后,业务对此有所倾向

三年后,南开大学有一个金融学在职硕士班

合伙人自费报名参加学习

当时认识了一大批金融界的老总、经理之类的人

于是业务也便扩展开了

有一件事需要提一下:

当时合伙人经济条件也很差

去北京学习住的是北大宿舍

在南开学习的学费也是咬着牙出的

但是这两次学习经历,不仅从知识上收获颇丰

而且使得合伙人有机会以同学的形式结识了学多业内专家,以及地产界,金融界朋友

这对业务的开展很有帮助

感触:

1)学习和生计之间的矛盾

年轻律师要学习,要不断的学习,

作为律师,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
业务知识永远是我们律师的立身之本。

但对于年轻律师来说,似乎永远存在着一个矛盾:

踏实的学习和维持生计之间的矛盾!

这个问题的解决就需要我们把握好一个度,

在能维持生计的情况下,先不要贪图眼前的小利益,大可以把眼光放远一些,多做些专业知识的积累。

天津海商业务届某名律,从业前两年基本上没做案子,一直致力于海商业务的研究,目前的收入数以百万计

北京某律师花了五年的时间,编制出了著名的204条格式房产合同

从此跻身名律师行列……

2)各类正规化学习,从中我们的收获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非常重要的几类:

(1) 专业知识

(2)友谊情深的同学关系

(3)看待问题的方式,角度,甚至高度;
这涉及到一个律师眼光的问题,很成功律师会感慨:有多大眼光,就有多大成就。

6同事们提到另外一件事情:

天津现在某律师事务所主任,三十岁左右

大概在2000年左右,最高院出台了一个有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是用来解决商品房产权登记、面积缩水等等纠纷的

当时我们所还在讨论如何应对

该主任则已开始行动,向各小区业主开拓市场

恰逢当时房地产市场很不规范,此类纠纷很多

该律师从此一举成名,所谓名利双收

另:

印象中也是2000前后,

为了配合担保法的实施,最高院出台了一个有关保证责任实效的司法解释

出台后,要求由于历史原因遗留下来有关保证合同的纠纷,需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我们所敏锐的抓住了这样的一个机会

迅速对天津银行届进行讲座

最后获得两起来自某银行的案子,都是高院一审,最高院终审

经济类案子,按标的收费,收入也就可想而知了

还有:

某颇具权威的老律师,因对某项新出台的司法解释不够熟悉

开庭时,还依然按照民诉法的规定进行辩论

被反驳后,居然还反问

其尴尬可想而知。

感触:

律师需对时事政策有高度的敏感度,这往往是我们的“商机”

律师要对新法律法规仔细研读,以免贻笑大方

同时,稍作提醒:对于律师而言,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就是“宪法”, 所以不要扣司法解释是否构成中国法的渊源

更不要说“立法法”中没有将它列为法的渊源。

插一篇:

十二 律师的生活与幸福

兄弟姐妹们:

俺得禽流感已经进入晚期

万分难受

一把鼻涕一把泪

此刻又一次体会到了幸福的含义:

幸福是什么?

按照范伟的说法:

幸福,那就是,我饿了,看别人手里拿个肉包子,那他就比我幸福;

我冷了,看别人穿了一件后棉袄,他就比我幸福;

我想上茅房,就一个坑,你蹲那了,你就比我幸福……

哎,我得了禽流感,兄弟姐们门没得,那你们就比我幸福

国浩律师集团北京分所首席律师年薪千万以上,42岁,未婚

他病逝了,我收入微薄,但仅仅是得了禽流感,还有机会快乐的活着,那我就比他幸福

天津某知名大学法学院头号人物,天津律师界头号人物,忙碌一生,40岁左右,由于车祸去了

我无名小辈,鼠目寸光,微不足道到可有可无的地步,但我明天还可以骑我的自行车上班,虽然我和室友自行车一共已经已经丢了14辆了,但我们还是在骑车中快乐着,那我就比他们快乐

某名律师上海重病住院期间,还电话不断,为当事人“消灾”,最后累死病床,而我,并在家里两天了,除了亲朋好友的问候,其他的什么都不用管,我可以轻松的品尝人世间的温情,那我就比他幸福……

幸福是什么?

律师需要什么样的生活?

哎,钱是赚不完的,总有家财万贯,人所需的也不过是一张九尺长板搭成的床,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借用赵本山的一句话“要什么自行车阿”,“多少钱算多阿”

可律师的现状是用生命来换取金钱,可悲

律师的生活应当是悠闲舒适的

只要知足常乐,这一点并不很难达到

有时间再就这个问题作专门交流

但愿我们继续幸福着

也但愿已经和将要参加律师行业,以及关心着我们的人们也都能够幸福着……

幸福是什么?

幸福,那就是,我饿了,看别人手里拿个肉包子,那他就比我幸福

第3篇: 律师行业党委半年工作总结:全国律师行业党委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做新时代守法称职律师
——参加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学习教育心得体会本人参加xx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学习教育以来,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各重要会议精神,本人深刻认识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性。通过认真学习文件,严格自查自纠,本人在思想认识、业务水平等方面都有了提高,现总结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通过本次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的必要性,律师是我国政法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国家大力培育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队伍,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实基础。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执业律师,应当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
二、提升执业水平,践行职责使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三

个维护”是新时期我国律师所肩负的职责和使命,对于确保律师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增强律师职业责任心和荣誉感、树立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律师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在工作实践中,要做到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对每一位当事人做到诚实信用,不做虚假承诺,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升自己的执业水平,努力通过具体案件的承办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使我们国家朝着依法治国的方向前进。
三、加强自律意识,提高道德水准
作为律师,其道德要求应当体现在多方面,对国家要忠于宪法和法律,要忠实于事实真相,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当事人要恪尽职守、诚实信用,用法律知识维护其合法权益。在执业生涯中,我时刻注意用这个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执业行为。通过这次学习,我更加坚定了恪守律师职业道德的决心,在今后的执业中,我会时刻谨记,加强自律意识,自觉抵御社会不良风气,提高道德水准,做一名守法称职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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