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2010年第二季度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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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第二季度,我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审判质量效率年”活动,进一步创新机制,完善管理,扎实推进审判执行工作。  

一、审判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4-6月份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8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7.78%;
审(执)结116件,结案率78.38%,结案率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7.82个百分点,比今年第一季度上升了30.06个百分点。其中诉讼案件收案106件,同比下降19.08%;
结案95件,同比下降5%,结案率为89.62%。上诉案件11件,上诉率11.58%。执行收案42件,比去年同期减少7件,收案数下降14.29%,结案21件,执结率50%,比去年同期增长133.33%。执结标的总金额360.1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13.47%。  

(一)刑事审判。今年4-6月份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4件,比去年同期多18件,增长112.50%。旧存16件,累收案50件。审结39件52人(其中已生效37件),比去年同期多22件,增长129.43%,旧存16件,结案率78%。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结6件,其中调解2件,撤诉1件,调撤率50%。4-6月份刑事审判主要呈以下特点:1、审结一起大案要案。顺利完成对中院指定管辖的、广受社会和上级领导关注的被告人黄静团等3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审判任务。2、案件类型方面,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主要为故意伤害罪)和侵犯财产罪(主要为盗窃罪)案件占多数,共占审结案件数的69.23%,该两类犯罪人数也占审结总人数的78.85%。3、审结案件的被告人处理情况方面,重刑率低,给予刑事处罚的52人中五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重刑率13.46%。判处五年以下刑罚的45人,占86.54%。其中缓刑比例较高,适用11人,占21.15%;
罚金刑比较高,适用26人,占50%。4、因与上级法院对口业务部门沟通协调不够,有一件上诉案件被发回重审。  

(二)民商事审判。今年4-6月份新收案72件,旧存34件,新收案件与去年同期同比下降34.55%;
审结55件,结案率51.89%,比去年同期减少27件,同比下降33.73%;
调解和撤诉共计34件(调27撤7),调撤率61.82%,比上一年同期上升5.72个百分点,比今年第一季度上升了24.32个百分点;
审结案所涉标的金额213.62万元,上年同期586.01万元,同比下降63.54%;
上诉没有被发回重审或者改判的案件。4-6月份我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呈以下特点:1、案件类型以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合同纠纷和权属侵权纠纷为主。其中婚姻家庭纠纷新收案34件,占收案总数的47.22%;
合同纠纷新收案25件,占新收案总数的34.72%。2、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9.68%,合同纠纷案件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48.98%,侵权纠纷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6.67%,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当前我城区在社会矛盾方面呈现人身关系矛盾上升,财产关系矛盾缓和的趋势。3、各类案件调解撤诉工作不均衡。婚姻家庭案件调撤工作成绩显著,婚姻家庭纠纷结案33件,其中24件以调解撤诉结案,此单项调撤率达72.73%;
侵权纠纷结案8件,调解撤诉3件,单项调撤率最低,只有37.50%。  

(三)行政审判。4-6月份行政诉讼收案0件,旧存2件,结案1件,并且是以协调撤诉方式处理,协调率100%。行政审判工作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协调撤诉率达100%,与上一年同期相比上升50%;
二是案件数量明显减少。去年同期收案5件,今年第二季度收案数为0。  

(四)执行工作。4-6月份执行收案42件,旧存25件,新收案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7件,同比减少了14.29%,新收案和旧存案总执行标的额1220.72万元,与去年同比增长了61.39%;
结案21件,与去年同比多执结13件,执结率31.34%,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0.36个百分点,执结标的额360.17万元;
在已执结21件案中,执行和解3件,和解率14.28%,且都是民商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执行和解率为0。  

(五)审判监督。4-6月份审监庭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与第一季度一样都为零。  

(六)涉诉信访工作。4-6月份受理来信11件次,去年同期6件次,增长83.33%,其中申诉来信2件,其他来信9件;
受理来电来访781人次,是去年同期77人次的10.14倍,其中来访告诉、申诉及法律咨询494人次,申请执行162人次,非诉25人次,其他100人次。涉诉信访主要反映执行不力、久执不决问题以及不服山林、合同纠纷判决。对来信来访人员,我院都有针对性地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教育解释及协调工作。  

二、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分析  

(一)收结案总体分析。(1)从案件数量的横向比较看,4-6月份我院总共收案148件,审(执)结116件,结案率78.38%,一线审判执行法官28名,书记员10名,与其他兄弟城区相比,审判执行工作相对轻松,不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结案率虽然较高,但在任务较轻的情况下还有提升结案率的潜力。(2)从案件数量纵向比较看,收案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2件,比今年一季度减少4件。各部门增减不一,刑事案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增幅较大,其中刑事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12.5%,但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数量普遍减少,造成整体收案数减少。这表明我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没有特别突出的社会矛盾问题。(3)从案件类型方面看,民商事案件以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为主,刑事案件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主要为故意伤害罪)和侵犯财产罪(主要为盗窃罪)案件占多数,少有大型经济案件,无新型经济犯罪案件。这表明我城区经济落后,社会关系比较简单。  

(二)工作成绩。4-6月份我院审判质量、效率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1)总结案率78.38%,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7.82个百分点,比今年第一季度上升了30.06个百分点;
(2)民商事调撤率61.82%,比去年同期增长5.72个百分点,比今年第一季度上升了24.32个百分点;
(3)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100%,成绩斐然;
(4)执行工作有所改善,成绩不断提高。本季度执行结案21件,与去年同比多执结13件,执结率31.34%,同比增长了20.36个百分点,执结标的额360.17万元,是去年同期的6.13倍;
(5)涉诉信访工作量急剧增大,受理来电来访781人次,是去年同期的10.14倍,内容以法律咨询者居多,表明我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逐渐深入民心,司法为民工作落到实处。  

取得这些成绩,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年初院党组加强了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
另一方面,受自治区“审判质量效率年”活动和市中院绩效管理考评办法的督促,办案法官负重加压,责任感得到加强。  

(三)存在问题。1、案件质量、协调处理能力有待提高。(1)有两个案件发回重审。如(2010)邕刑初字第1号案因一、二审法院在定性上的意见不一致而被发回重审。再如(2004)邕民一初字第260号案,属于原邕宁县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若干年后当事人申诉,二审法院再审后于今年4月份作出发回重审裁定。(2)案件审理期限未能得到有效遵守,一件行政案件已经是第二次延长审限,仍未审结。(此案有特殊原因,因涉及社会稳定因素而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未把协调期间扣除。)2、结案率78.38%看似高,但结案绝对数少,除了一些案件涉及委托评估、拍卖、中止审理等特殊原因不是在法定审限内审结外,其他案件结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3、调撤率、和解率不高。民商事调撤率61.8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撤率50%,执行和解率15.79%,与中院绩效管理考评的优秀标准还有一定距离,需努力提高。4、执行内设机构未建立,执行机制不畅,执行整体工作局面并未有效展开。5、立案信访工作有待加强。吴大利不服山林行政确权案民事判决案和蒙汉英不服法院执行裁定案是全国重大涉诉信访案件,引起中央注意,协调难度大,目前还没有完全做好申诉人息诉工作。  

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不强,作风拖拉,对审判质量效率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二是审判管理机制不够完善,院领导、庭室领导监督管理不到位。  

    三、下阶段工作对策  

(一)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充分发挥院党组的政治职能作用,加强教育,定期检查评比,强化法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同时,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对法官审判执行工作的评判,提高对“审判质量效率年”活动的认识,以绩效管理考评标准作为检验一切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着力把法官的注意力集中到案件质量和效率上来,进一步推动审判管理工作走上良性轨道。  

(二)完善管理机制,提升办案质量  

一方面,以绩效管理考评标准为纲,设定评比项目,定期开展评比活动,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创先争优。比如开展优秀裁判文书、优秀调解能手、优秀执行员、优秀法官评选等活动,通过评比和竞争,营造气氛,推动审判质量的提高。  

另一方面,建立“上下联动,密切配合;
分工负责,互不干涉”办案机制,明确院领导、庭室领导、办案人员职责与权限,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责任管理。对于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制造冤案、错案的,追究责任,一查到底;
对于办案态度恶劣、方法失当引发申诉上访的,实行评优评先零容忍。  

(三)加强流程管理,提高办案效率  

依据绩效管理考评标准,制定新的《审判流程管理实施办法》。一是合理设置立案、分案、审理(执行)、审限管理、结案、送达、归档、案卷移送等所有环节。二是针对案件的不同类型,分配各个环节期限。三是明确各相关人员的流程管理责任,将案件流程各相关人员完成工作情况纳入院绩效考核。  

(四)完善纠错功能,强化责任意识  

建立“上下联动,密切配合;
分工负责,互不干涉”办案原则,明确院领导、庭室领导、办案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责任管理。对于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制造冤案、错案的,追究责任,一查到底;
对于办案态度恶劣、方法失当引发申诉上访的,实行评优评先零容忍。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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