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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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 信 承 诺 书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以下简称用户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对外发布。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用户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虚假内容。

二、我单位在项目投标活动中提交的企业信息均已在用户库中对外发布,未发布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我单位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我单位将及时、准确、客观的更新用户库中相关内容,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五、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接受江西省政府采购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单位名称(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联系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诚 信 承 诺 书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 “***省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以下简称用户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对外发布。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用户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虚假内容。

二、我单位在项目投标活动中提交的企业信息均已在用户库中对外发布,未发布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我单位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我单位将及时、准确、客观的更新用户库中相关内容,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五、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接受***省政府采购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单位名称(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联系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招标人) :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及其他参与招标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

四、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招标人订立有悖于招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
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泰安市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
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诚 信 承 诺 书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以下简称用户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对外发布。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用户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虚假内容。

二、我单位在项目投标活动中提交的企业信息均已在用户库中对外发布,未发布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我单位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我单位将及时、准确、客观的更新用户库中相关内容,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五、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接受江西省政府

采购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单位名称(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联系电话:传真:

年月日

承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承德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自愿参与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的;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

(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

(十一)擅自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

(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

(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七)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公司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的我方 自愿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 的 采购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我方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原则,共同维护镇原县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方郑重声明和承诺如下:

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镇原县有关规定。

二、我方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同时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的信用记录查询。如发现以上声明不实,我方承担相应后果。

三、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

(1)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监察机关举报;

(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

(3)不出借或借用资质;

(4)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恶意串通;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7)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竞争;

(8)不与采购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协商谈判;

(9)中标或者成交后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中标或者成交后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实施人员;

(1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2)不得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行为;

(13)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4)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

(15)不得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

(16)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违法犯罪或者失信行为。

四、如有违反以上声明或者承诺之一情形的,我方知悉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追究我方责任:

1、投标(响应)无效;
2、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者履约保证金;

3、约谈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

4、中标(成交)无效;

5、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没收违法得所得;
7、吊销营业执照;

8、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
9、追究民事责任;

10、追究刑事责任;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

声 明 人:
(加盖公章)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大连利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大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大连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自愿参与贵中心组织的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绝不在招标活动中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监督。

1.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3.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5.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的;

6.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7.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

8.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9.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

10.擅自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1.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

12.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大连利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3.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

14.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1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6.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公司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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