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档案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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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年XX新农保工作情况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解决“三农”问题、维护社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是实实在在解决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重大惠农民生工程。自2010年10月启动新农保工作以来,按照有关部门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制度,我们镇村统一思想,重点抓管,落实到位,新农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一年的新农保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是一个少数民族地区,我镇新农保应参保人数0000余人,2011年参保人数0000余人,征缴费用0000万余元,新增参保0000余人,征缴保费全县最好,除户口异动、部队服役、出嫁户口未迁出、死亡、已进企业职工保险等方面原因不满足进保要求人外,我镇已超额完成县规定任务。现全镇新农保领保人数0000人,今年发放养老金约000万余元,已报死亡人数000余人。

二、办法新,责任重,明确奖罚制度,不断督任务完成。

在2010年完成新农保任务的基础上,2011年新农保任务新增0000万元的保费收缴任务, 0000人的新增对象,我们没有惧怕,而是迅速行动,提前将工作局面打开。

1、责任明确,干部亲战。面对如此巨大的收缴任务,镇党委政府迅速反应,召开2011年新农保专题会议,将新农保工作作为全镇XX月份的中心工作来抓,制定了以办公室为单位的责任制。我们开创性的制定了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三包”制度,推动新农保工作进行。党政负责人、包村干部甚至吃住在村上,和村干部不分白昼地走组串户,宣讲政策,解答疑惑,亲征保费。为了解各村收缴任务完成进度情况,镇书记数次晚上召开党政负责干部紧急会议,汇报征缴进度,进行督战,并下发专门督查通报0期。新农保工作得到了镇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我镇新农保工作顺利完成打下坚实基础。

2、奖罚分明,影响考核。将新农保纳入村级目标管理百分制考核,实行“五挂钩”,即与民政救灾救济资金挂钩,与新农村建设点安排挂钩,与扶贫开发和项目建设挂钩,与村干部评先评优挂钩,与村级转移支付挂钩。凡没有完成新农保任务的村,扣除该村转移支付经费,直到扣完为止。

三、任务重,质量保,吃透参保政策,禁止“浑水摸鱼”。

今年县下达我镇新农保收缴任务完成000以上,为完成如此大的任务,镇召开新农保征缴专题会议X期,每个村按公安户口信息必须完成0按新农保参保条件规定,外出打工已参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不予再进,另外公安户口信息中还有户口异动、部队服役、出嫁户口未迁出、死亡人员,此部分人员也是无法参保人员,导致各村要完成任务更显困难,但是镇干部和村干部只能继续做工作,最终某些村已经达到00参保。今年的寒冬十—二月,全镇上下都是包村干部和村干部的身影,宣讲政策,解答疑问,收缴保费,形成了伍市美丽的工作场面。当然,某些村为完成任务,将户口尚未迁入的人员(嫁入的媳妇)、非农户口人员都上报参保,我们农保站作为信息收集和存档部门,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不合条件不予参保,给村干部和村民解释,做好了第一关审核工作,卡关切源,禁止所有不符合政策的人员进保,保证了参保人员纯度。我镇000万的收缴, 000符合新农保的参保条件,最后我镇新农保收缴任务完成000。

四、业务精,责任担,克服人员配置,做到“不托后腿”。

我镇农保办一共四人,主管、主任和两名业务员,具体业务工作仅由两人完成。我们为克服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困难,加强了业务学习,理清思路,加强责任心,总结出一套相对简单且准确的信息录入方法,使我们的工作得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加班加点,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在最短的时间里,我们完成了000余人的参保,000万余元的批量缴费。我们采取业务上一人专门负责收集和审核表格,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户口性质等,保证了资料准确性;
一人专门负责录入和上传信息,利用公安数据表更准确、更全面地完成了数据录入,在最短时间保证参保人和保费的落实到位。有时为了一个人的资料不齐全,我们要打电话通知村级联络员,要求资料报送齐准,村干部更是冒着严寒,奔波于村民家、派出所、打印店、农保办之间,为的就是将每一个合条件的人员准确参保。

五、问题杂,扫尾难,要求理清思路,保证“一个不少”。

1、改错信息,不留疑点。大面积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但是遗留下来的一些个体化问题,这部分人是符合政策人员,如姓名和身份信息有误、地址不是本镇的、保费数额不对等问题的存在,需要一一解决,更改成正确信息,但是这个更改需要多个部门联动,多项手续协调,相对难度较大,花费时间较多,要求业务员思路清晰。我们正在逐一完成这项工作,在历年前要保证本镇范围内所有符合政策人员“一个都不能少”的参保,让每个人在0岁后能正常领取养老保险。

2、存折打印,不漏发放。今年新增000余人参保人员,新增000余人存折,我们与信用社密切联系,努力将存折准确、及时打印,并争取在今年历年前全部发放。

五、日常工作,月报增减,落实各项政策,确保发放到位。

新农保工作是一项全年性的,常年性的业务型工作,日常工作明确,我们根据县局指示,定于每月X日定期报送60岁到龄表格和死亡表格。我们将村级报表工作是否做到及时准确,列入村级目标管理千分制考核,对未及时上报死亡人员信息的村级联络员予以批评和处罚。在这种严格的管理下,我镇的新农保工作每月发放准时到位,让老人每月如实地领到了来自中央的养老保险金。同时我们针对领保人员是老人的特点,存折常有遗失、损坏等,我们提供咨询甚至代为办理业务,为老人提供了最为人性化的服务。农保站工作也得到了村干部和村民的认可

侯家庙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有序开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会议精神,实现我乡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全覆盖,切实开展好工作,乡劳动保障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序进行。下面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培训工作情况

7月25日,我乡继区委党校培训会后再次组织各村协办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培训人员共计15人。培训活动主要针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法规、系统流程操作等业务知识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针对他们读不懂、弄不清的政策、问题,作了详细的解答,并对重点、难点和今后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辅导。要求村协办员在对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摸底排查时,必须严把三关,即年龄关、户籍关和生死状况调查关。对参保对象特别是年满60周岁的、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一定要做到准确无误、无遗漏。

二、宣传工作情况

为营造浓厚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氛围,促进宣传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力促该项工作稳定推进,乡劳动保障所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一)积极调动各村党员、有威望人士的带头作用和影响力,鼓励他们带头参保。乡劳动保障所深入各村,召集党员及村民代表召开会议,面对面宣讲,以点带面,确保宣传工作广覆盖,真正使这项重大惠民政策深入人心,使符合条件的农民积极主动参保。

(二)在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中广泛开展“算账对比”工作,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与银行定期存款相对比、与国家补助缴费相对比、与不参加任何保险相对比,并把缴费年限、缴费档次与领取待遇对应关系制成简表发放给广大城乡居民,给他们算笔明白账、实惠账,让他们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缴费,实实在在感受到参保的实惠和好处。

(三)按照区劳动局要求,乡劳动保障所及各村将制定的宣传牌挂在显眼的位置,旨在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另外,还在各村醒目位置通过书写固定标语、板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宣传活动,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不留死角,不漏一户。截止目前位置,全乡累计发放宣传单4800余份、刷写宣传标语条。

三、参保登记情况

乡劳动保障所抓紧做好参保登记工作,努力扩大覆盖面,重点加强了对60周岁以上人员的参保登记审核工作,做到了底数清、无遗漏。我乡应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9119人(7937人),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参保

人数1633人,16—59周岁符合条件参保人数7486人。经过乡劳动保障所和各村的共同努力,参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统计,全乡已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6382人次,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参保人数为1623人,16—59周岁符合条件参保人数4759人。

按照区劳动局要求,各村按照就近原则到指定信用社缴纳养老保险,现在后慢岭村、小慢岭村、老虎坟村、赵家营村、乔家湾村、赵家梁村6个村正在紧锣密鼓的展开养老保险缴费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业务量大,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现金缴款单供不应求,导致缴费进度慢。

(二)参保率底:由于个别村存在上学、服兵役等未注明情况、各村普遍存在人户分离、空挂户等情况,特别是中青年农村居民外出务工人员多无法联系,难以办理参保手续。

(三)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人可能存在侥幸心理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导致以后不能退保。

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涉及面广、参保人员队伍庞大,任务艰巨,是一项任重道远的民心工程。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抓实干,积极探索,定期到各村进行督促指导,对各村的工作进展情况进

行跟踪督查,确保今年九月底前,全乡参保率达到90%,按时完成区劳动局下达的目标任务。

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

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维护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进一步发挥档案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规定》)等规定,结合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

各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本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接受本级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在上级业务部门和档案管理行政部门指导下,按照村(社区)收集业务档案,乡镇(街道)负责对业务档案进行整理和审核,县(区)负责指导和保管业务档案模式,明确各级对业务档案管理职责,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保存”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是指导经办机构在业务经办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五条

为实现对参保人员“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总体目标,各级经办机构要把业务档案管理列入本单位的整体工作规划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按照《规定》要求,落实专职或兼职业务档案管理人员和场地设备,健全档案组织机构,统筹安排并不断推进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

档案管理组织机构及检查考核

第六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实行全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保存的原则。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负责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日常管理指导工作由局综合处负责;
市人社部门和经办机构负责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以及对下级经办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指导;
县(区)经办机构负责做好业务档案实施和管理工作并指导乡镇、村档案管理工作。各级经办机构应按照业务档案工作量情况设置档案管理岗位,指定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级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同时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上级人社部门和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和考评。

第七条

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参加档案业务学习和培训,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一定的档案专业理论知识。

第三章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内容 第八条

各级经办机构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以下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一)档案管理领导责任制。

档案管理主管领导负责审定并组织施行本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将业务档案的管理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完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对所属经办机构业务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年度考核,明确各档案管理环节工作人员职责,协调内部相关科室对档案资料交接、服务,逐步实现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化。

(二)业务档案登记制

为实现业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提高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水平,依照《档案法》和《规定》等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业务档案登记制度。制度包括:文件资料交接、档案移交、档案利用与效果、档案鉴定、档案销毁、档案装订登记、库房各项检测记录(安全情况、温湿度等)、档案工作重要活动记录等。

业务档案登记要明确责任,做到日常化、制度化。

定期对业务档案清点核对,达到归档文件与登记数字相符,并按月统计业务档案资料利用的件数。

(三)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制。

凡涉及到《规定》中的业务档案资料均应定期立卷、归档经办机构要制定科学的业务档案立卷、归档流程和制度,相关业务科室和岗位须定期立卷,案卷要求保管期限划分准确、卷内文件排列科学有序、正确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封面干净规范、案卷标题准确、装订结实、齐整。档案管理资料分类应严格统一,不同编目、编号、载体、门类、保管期限、接收和归档日期等应由移交和接收人员签字复核。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将应归档的业务资料据为已有。

(四)业务档案保管制。

经办机构要制定业务档案保管、存放示意图、档案工作流程图,建立规范的全宗卷和归档文件目录。保证业务档案妥善保管、存放有序,严防毁损、遗失和泄密。做到每日检查业务档案保存的物理环境、设备、设施情况,对业务档案受损情况及时汇报并采取修复、复原、保护等安全措施。

(五)档案资料交接制。

管理人员工作变动,要办理交接手续。各科室、向档案室移交档案资料时,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填写移交表备查。

(六)档案保密制。

外部、内部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借阅、查询、利用制度,查阅档案只限在指定的阅览室内。

档案要及时入柜、入库,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档案库房重地,非因工作事宜不得进入。对违犯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七)档案借阅、查询、利用制。

业务档案的借阅、查询、利用,实行登记备案审批制度。

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本职范围内的档案须登记备查,不得将档案资料损坏、涂改、篡改,对于返还的档案资料,管理人员要核对无误后再行归档。查阅本职范围外档案的,须经主管领导审批。

外单位或个人须持介绍信或个人有效证件,履行审批手续并进行登记后,在相关工作人员陪同下,可查阅、复印有关档案资料。

(八)档案鉴定销毁制。

各级经办机构应成立档案鉴定小组,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要销毁的业务档案,严格执行档案销毁制度。

(九)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制。 按照《规定》执行,详见附件。

(十)档案信息管理制。

各级经办机构要因地制宜,积极推进业务档案信息化管理,逐步建立科学的计算机目录和检索工具,依靠现代办公设施和软件,进行科学化、数字化和网络化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应熟知信息管理程序,迅速调阅档案目录,准确将数字档案与室藏档案对接,积极主动为参保对象服务。

(十一)业务档案统计报表制。

业务档案管理所需的表证要做到统计及时、数字准确、账实相符,上级机构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报送的相关报表和资料须做到真实准确,报送及时。

第九条

经办机构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开展业务档案的编研工作,撰写资料为社会各界提供服务。

第十条

经办机构定期与有关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联系,在档案移交和利用方面互相协作。

第十一条

经办机构应当对档案管理采取以下措施:
(一)结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信息系统,建立业务档案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

(二)档案室按照库房、查阅室、办公室三分开的原则设立。档案室库房的面积,参照建设和国家发改委《档案馆建设标准》(省级40平方米/万卷、市级50平方米/万卷、县级60平方米/万卷)确定,并配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霉、防渍、防磁、防紫外线、防强光、防高温、防有害生物等保证安全的必要设施。

(三)档案库房、查阅室、办公室应配备计算机、防磁柜、空调、灭火器、温湿度计、打印复印机、碎纸机、扫描仪等设备。

第十四条 对于有密级的业务档案的利用和管理,密级的变更和解密,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鉴定档案保存价值、保管期限、销毁档案等原则和程序,须按照《档案法》和《规定》等要求,严格执行档案保管、保密、利用、移交、鉴定、销毁等制度,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三条 严禁单位或个人以倒卖、赠送档案等方式非法牟利。

第四章

业务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十四条 各级经办机构管理的业务档案应当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档案信息查询服务。对于不宜公开的业务档案应在技术上作出处理、标记。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所指业务档案的利用是指对业务档案的阅览、复制、摘抄。

第十六条 业务档案的利用,严格实行申请审批和登记备案制度。

第十七条 各级经办机构应当为社会利用业务档案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

第五章

业务档案的归档范围与保管权限 第十八条 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证据、依据等,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归档资料的完整、安全,不得伪造、篡改。

第十九条 业务档案分类应当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的规律和特点,以方便归档整理和检索利用为原则、录用采用“年度—业务环节”的方法进行,及时编制全宗卷、分类示意图,档案管理流程示意图、归档文件目录、备考表等。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对接收的档案材料及时进行收集、检查、分类、整理、编号、归档。

第二十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10年、30年、50年、100年。各类业务档案的具体保管期限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规定》执行。

业务档案定期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自形成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计算。

第六章

业务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移交

第二十一条 经办机构应对已到期的业务档案进行鉴定。鉴定工作由各级经办机构相关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以及上一级业务档案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负责鉴定并提出鉴定意见。鉴定中如发现业务档案保管期限划分过短,有必要继续保存的,应当重新确定保管期限。

第二十二条 各级经办机构对经过鉴定可以销毁的档案,编制销毁清册,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销毁。销毁时,经办机构应当派两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监督。监督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时间。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随意销毁任何档案。

第二十三条 经办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将永久保存的业务档案向同级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七章

档案管理的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建议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对档案收集、整理、提供利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三)对档案管理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四)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五)利用和开发档案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受到好评的。

第二十五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工作人员、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给参保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将应当归档的资料据为己有,不按规定归档的;
(二)据不按照国家规定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的;

(三)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为参保对象提供服务的;

(四)伪造、篡改、隐匿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五)档案负责领导、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遗失、毁损的;

(六)违规提供、抄录档案,泄露用人单位或者个人信息的;

(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被损坏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的;

(八)违反《档案法》和本办法,造成档案损失的,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损失的档案价值,责令赔偿损失。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各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中涉及会计、电子文档等档案材料,国家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二O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

一、城乡及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类

(一) 参保人员登记材料。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登记、养老保险关系变动、基本信息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手续时,填报的登记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100年】

(二) 个人账户管理材料。包括个人账户对账、个人账户修改等相关材料……【100】

(三)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管理材料。包括经办机构向参保人员核发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对已核发的养老保险登记证进行验证换证、对遗失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参保人员补证时的登记表及相关审验材料……【10年】

(四) 社会保险卡(证、手册)管理材料。为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卡(证、手册)首发、补发、收回等管理的登记表及相关材料……【50年】

(五)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验证材料。包括对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进行生存验证的相关审核材料……【10年】

(六) 领取待遇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材料。包括对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进行信息采集、移交、日常管理服务的登记表及相关材料……【50年】 (七) 异地参保和享受待遇人员登记材料。包括异地参保和享受待遇人员,办理参保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所填报的核定表、备案表及相关材料……【50年】

(八) 服务协议管理材料。包括与基金收付款协议银行、网络通信运行商、附加保险承保单位等签订的协议书、考核材料、终止协议材料……【10年】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缴类

(一)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缴核定材料。包括缴费基数档案次核定、中断缴费、恢复缴费、补缴费、退费、加收利息等申报核定业务表单及相关审核材料……【100年】

(二) 收款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确定保管期限。

(三)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表、汇总表……【100】

(四)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明细表、汇总表……【100年】

(五)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地方财政补贴汇总表……【100年】

(六)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年度汇总表……【永久】

(七) 催缴材料。包括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补缴通知书、补缴协议等材料……【10年】 (八) 缴费证明材料。包括缴费个人出具的缴费证明及相关材料……【10年】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类

(一)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材料。参保人员养老金、养老金领取人员丧葬费、养老保险其他一次性待遇核定、待遇调整、待遇更正、待遇补支付、待遇减支付等申报核定业务表单相关审核材料……【50年】

(二)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申报核定业务表及相关审核材料……【50年】

(三)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付款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确定保管期限。

(四)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支付明细表和汇总表……【30年】

(五)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年度汇总表……【永久】

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统计报表类

(一) 各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度统计报表……【永久】

(二)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数据和分析报告等材料……【30年】

(三)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月/季统计报表……【10年】 (四) 各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年度预诀算表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确定保管期限。

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监管类

(一)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材料。包括稽核方案、稽核通知书、工作记录、相关证据、稽核告知书或整改意见书、处罚建议书、稽核报告等专业文书及相关材料……【30年】

(二)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监察材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向经办机构通报的社会保险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及相关行政执法文书和其他材料……【30年】

(三)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材料。包括内部控制监督工作方案、内部控制查检通知、工作记录、相关证据、告知书或整改意见书、内部控制报告等专业文书及相关材料……【30年】

(四)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大案、要案、特殊案件的稽核材料……【永久】

(五) 其他稽核监管材料……【30年】

紫坊畔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自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以来,我乡以对群众高度负责为准,不断强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乡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我乡辖4个行政村,27个村民小组,1556户,派出所户籍人口5631人,实有人口5446人,其中16岁以下人员1077人,16-59周岁人员3854人,其中符合参保3153人,不符合参保701人,60周岁以上人员515人。截止目前已参保2524人,占应参保3668人的68.8%,其中参保缴费1930人,占应缴人数3003人的64%,收缴保费193000元,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动员会议以后,我乡于11月4日召开了紫坊畔乡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会议,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副乡长为副组长,各包村领导为成员的紫坊畔乡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养老保险工作办公室,确定了3名专职工作人员,配备电脑3台、打印机1台、复印机1台,为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组建了强有力的工作队伍。

二、加强宣传,全面动员。

在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我们采取多层次、全方位、大角度的宣传办法。从11月8日开始止11月14日结束,利用6天时间

1在全乡4个行政村27个组民小组全部召开了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动员会议,共计参会人数4320人,分发宣传画1556份,宣传单3120份,乡村两级干部利用集市、红白喜事和人口密集地进行宣传动员2850人次,在全乡范围内使养老保险的政策知晓率达到了100%。

三、细化工作,积极引导。

由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我们乡村两级干部在召开村组会议的基础上把工作细化到户到人。深入农户采取群众乐于接受、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扎实地给每家每户做好思想工作,细致的给每位农民测算责任账、经济账、道德账,给群众讲明政策,讲清好处。我们首先从村组干部和党员群众入手,让他们响应号召,带头参保;
其次是从家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的家庭入手,让他们首先参保,家中的老人便可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惠政策,从而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保缴费。

四、强化职责,全面落实。

我乡以村为单位,各村以村支书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本村的工作措施和工作进度,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联动工作机制。同时积极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的传、帮、带作用,协助村干部开展工作,全面落实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经过全乡上下一个多月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养老保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上的要求还在着很大的差距。在这次会议结束以后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工作,

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总结经验,仔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调整宣传方案,在原来多层次、全方位、大角度宣传的基础上对重点村庄、重点人群和群众认识上的误区进行重点宣传,特别是对“年轻农民”和“富裕农民”的参保意识问题,通过邀请受保人现身说法,“以发促缴”等宣传方式,消除农民参保缴费的疑虑,进行重点强化、重点突破。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力争赶年底前收缴率达到95%以上。二是继续完善乡社保人员的配置和管理。在保持统一规范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业务流程,认真做好参保登记、个人缴费,待遇发放等基础管理工作,确保经办规范、管理科学、服务到位。让广大农民群众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来,使广大农民群众都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沐公共财政阳光、享受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所带来的实惠。

汇报完毕!

紫坊畔乡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12日

乡镇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自今年5月份全市正式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市人社局的具体指导下,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精心工作,我镇率先全面完成了参保任务。全镇共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0554人,占应参保总人数41168人的%。其中16-59岁参保人数31839人,60周岁及以上人数8715人。收缴保费3337700元,并按要求在7月底前,为8715名60周岁及以上人员发放了养老金。做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严格依法筹集、管理和使用,实行基金收支两条线,养老金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明确责任,把任务落实到位。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为了切实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成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召开了全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
三是出台了并印发了《实施方案》等文件;
四是将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纳入村级目标进行考核;
五是实行干部包村、三大班子成员包区工作制,建立了日督查报告通报制度。

二是加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认真贯彻落实惠民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主动自发的支持配合养老保险工作,关键是搞

好宣传、提高政策的透明度。一是主动介入,及早行动。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前的头两个月,我们就充分发挥镇干部,特别是村委会干部贴近群众的优势,走村入户,点对点,面对面,采取党员会、村民会等形式集中宣传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及早地在全镇形成了声势,营造了浓厚的氛围,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二是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搭建政策咨询台、书写宣传墙报、出动宣传车等形式,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使群众清楚明白;
三是通过党员带头、干部率先、动员亲属主动参保的方式树立典型,以点带面,迅速打开了参保投保局面。

三是吃透政策,搞好工作保障。一是扎实开展经办业务培训,使镇村经办人员熟练掌握政策法规、精通经办业务;
二是细化业务操作程序,印制工作流程,在最短的时间内培训出了一批业务骨干,使工作得以迅速启动、高效运行;
三是由劳动保障所深入基层讲解政策和指导业务操作,通过召开会议,对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参保流程进行详细讲解,达到以会代训、培训即懂、学即能用的目的;
四是平时由镇劳动保障所负责承办和管理全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在集中活动时期,抽调了部分业务水平比较高的人员共同专门负责办理集中入保工作,同时在全镇各行政村均配备了协办员,负责办理具体业务,并由镇劳动保障所对参保信息统一录入微机,确保了输入的准确率和速度。

虽然我镇在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

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认识,有误区,有盲区。一方面由于一部分群众文化素质较低,思想认识观念较为落后,一时很难接受养老保险这个新鲜事物,所以参保积极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另一方面由于部分基层干部依然有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短期的突击性的工作,集中抓个把月就完成任务的想法,没有意识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对天天都有老百姓来办事,来咨询政策,来处理问题,需进行常态化管理,感到厌烦。

存在部分老年人无户籍,特殊群体无证件情况,致使难以落实相关待遇。由于老百姓意识不强、户籍信息管理不善等因素,全市范围内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老年人无户籍和该销户的没有销了户的现象。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烈士遗属,残疾人等一些特殊群体没有证件,或者有证件没有编号等情况,其特殊群体身份的信息无法录入微机,致使难以落实待遇,群众意见很大。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队伍须进一步加强,改善办公条件。劳动保障所普遍存在人手不够,没有经费,办公场所不够等问题。村级协管员多数是由村会计兼任,平时他们一方面要忙于村级事务,另一方面还要操持家务及农活,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又是一项经常性的、非常繁琐的工作,增加了很多工作量,尤其是大一些的村,又不增加待遇,普遍叫苦连连,工作主动性不高。

几点建议意见:

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强化镇村干部对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认识,真正做到常抓不懈。

部门之间须进一步搞好配合。公安部门要加强户籍管理,对老年无户籍人员应特事特办,简化程序,快速办理相关证件,确保应保尽保。同时对死亡人员做到该销户的,要及时予以销户,减少人口基数。对没有证件的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烈士遗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计生、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办理或补办证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部门要及时搞好手续办理,尽快协调落实好相关待遇。

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构建设。一要按人事编制要求配备人员,同时保持劳动保障所人员的相对稳定,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二要加大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经办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三是加强乡镇劳动保障所建设和村保障站建设,为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办公条件;
四是落实有关经费及相关待遇,采用选聘村协管员,给予村协管员一定的补助等措施,稳定基层工作力量,提高工作的积极性。

XX镇城乡居保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落实民生保障,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养老保障的终极目标,按照浙江省全面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指示,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镇人民上下联动,按照制定计划,大力宣传,组织培训,全面实施的步骤稳步推进。

从XX年1月份开始针对60周岁以上的老人进行了基础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共计发放XXX人。6-10月份集中精力完成我镇的城乡居保参保目标任务。截止12月底,我镇共有xxx名城乡居民主动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了“老有所养”,超额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城乡居保参保任务指标。以下简要介绍我镇针对城乡居保所作的一些工作和经验总结: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1、成立城乡居保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我镇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将此项工作列为了今年的实事工程。为了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城乡居保各项工作任务,我镇成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工业副镇长负责具体工作指导,镇劳保所成员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2、召开了全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召集各办事处的驻村干部和各行政村的书记或村主任以及行政村居保代理员参加动员会。在动员会上,由镇长重点强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出台对群众的重要性和重大影响,要求全镇干部群众同心协力做好

我镇居保参保工作。同时县社保局专家也详细解释了城乡居保政策出台的背景和给群众带来的好处,鼓励大家踊跃参保。将近xxx名干部群众参加会议,会上群众的反响十分热烈。

3、镇领导深入调研,制定了城乡居保实施计划。镇领导与白鹤派出所联系协调,拿到了全镇45-60周岁的人员的户籍资料,总计约xxx人,同时镇工办大致确定了我镇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数大约为xxx人。镇领导带队深入各办事处有代表性的村居,了解该村的人数,同时与该村的书记和村主任协商,把愿意认真为村民办事的人员定为居保代理员。其中有少数行政村过大,人数过多,于是镇领导当场觉定适当增加居保代理员人数,解决了这一问题。

4、层层包干,网络化管理制度。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镇领导确定了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的工作方针。每个镇领镇领导明确责任,每人负责包片。办事处的干部负责本片的居保参保工作。每个行政村设立居保代理员,专们负责本村的居保参保业务,村长或书记以及村两委党员干部分片包干,协助居保代理员做好本村的居保参保登记工作。同时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实行全市基本统一,涉及面广,人员流动量大的实际,为确保此项工作开展的长期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我镇由劳保所工作人员和县劳动保障局派遣员共同组成社保办事机构,专门负责城保登记征缴发放工作,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这样层层包干,网络化管理,以最大限度保证居保参保工作的圆满完成。

5、居保工作进度按时上报通报制度。镇劳保所每周至少联系办

事处和行政村居保代理员各一次,督促各行政村的参保工作加快进度,及时把参保资料送到镇劳保所。同时镇劳保所每周一次向镇领导回报居保工作的进度,并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领导帮助解决。

6、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调动各级工作的积极性,我镇又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奖惩考核办法,把各办事处和行政村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二、大力宣传、讲清政策。

1、宣传资料的印发。我镇负责接收和复印了居保政策单行本、居保政策宣传手册、居保政策广播录音、居保政策通告等宣传资料,并且向每个行政村至少发两张城乡居保公告,由各村在村居醒目处张贴。同时镇劳保所也在镇区醒目处张贴公告xx张,悬挂居保宣传横幅两张。

2、下村宣传。我镇由镇领导带队,在办事处和行政村干部的带领下,分批进村入户宣传,当面向群众讲解居保政策,发放宣传手册和居保政策单行本。每个办事处基本上只要大一点的村都走到了,比如xx村、xx村、xx村等等,向群众把政策讲清楚,让群众把好处看明白,基本上营造出了人人知道居保,人人谈论居保的良好氛围。

3、集市日向群众面对面宣传。我镇响应“全县联动设点宣传居保政策”的号召,在xx集市日和xx集市日街头设立居保宣传点各一次。而xx集市日因人流量特别大,镇劳保所连续一个月在街头最热闹的地点设立宣传点和宣传车,现场向群众发放居保政策材料,讲解居保政策,回答群众提问。总计向群众发放居保政策单行本和居保政策宣传手册超过xxx本。

4、召开了全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在动员会上,由县社保局向到会的干部群众讲解居保政策的出台背景和具体的政策实施流程,使与会的干部群众能够深入了解城乡居保的好处,同时向每个村的干部或居保代理员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和居保宣传手册各xx本,《天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提纲》各一份。

三、组织培训,提高素质。

1、社保局组织的培训。由镇劳保所派出人员到县社保中心参加居保政策知识培训,并现场提问,由居保科长负责讲解和回答。

2、动员会的培训。动员会后,由县社保局居保科长向到会的书记、村主任和居保代理员详细讲解居保政策,现场解答提问。

3、深入各办事处的培训。由各办事处干部带领,镇劳保所邀请社保局的居保工作人员一起深入各办事处,召集各村居保代理员和驻村干部,再一次解读居保政策,以保证每个村的办理人员都能明明白白的了解居保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证件,都能清清楚楚的向村民讲清居保的好处和参保的方法。

四、注重方法,科学推进。

1、镇劳保所设立咨询热线。在居保参保办理期间,镇劳保所的热线电话随时接听各村居保代理员和群众的咨询,耐心解答各种实际参保所遇到的问题。有一时难以解答的问题,则及时向镇领导和县社保局反映,以保证参保各种的顺利进行。

2、及时联系,及时收缴。镇劳保所每周至少主动联系办事处和行政村居保代理员各一次,督促各行政村及时将本村的参保登记材料上交镇劳保所,有错误或问题的也立即反馈到各村,以便及时解决。

3、认真审核,细心录入数据。劳保所对收到的参保材料认真的进行审核,有问题的材料及时联系参保人,录入数据时严格仔细,录入完成后认真检查,防止出错。

五、总结经验,努力提高。

1、领导重视,办事人员认真负责。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本年度的重大工程,时时督促。镇劳保所和办事处驻村干部以及各村居保代理员的共同努力,使得我镇的居保工作较为顺利。

2、宣传到位,方法正确。从6月份开始将近一个月的大力宣传,营造出了良好的居保工作氛围,也使群众看到了居保的好处。全镇上下在四个多月的的时间里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人员“三集中”的克难攻坚,也使得效果较为显著。

3、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城乡居保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对此十分关注,参保的热情十分高涨。

4、不足。我镇有部分群众对于缴费档次的选择犹豫不决,数据输入后又要更改,造成工作的不便。除此之外,有较大一部分群众没有邮政存折,需集体开户,造成群众缴费拖拉,群众反应较多。

5、下一步的打算。以后,我们尽量多和邮政沟通,帮群众办理

向阳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收缴工作

情况汇报

中共向阳镇党委 向阳镇人民政府

依据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镇积极组织,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切实抓好宣传动员、调查摸底、保费征缴、资料填写等工作,使全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向阳镇辖15个村委会,255个村民小组,28646人。应参保15947人,已参保人数14930,参保率%,应缴费人数11324人。

二、主要做法

加强领导,成立机构。XX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启动后,我镇马上成立了以朱明忠镇长为组长,镇党委综治统战委员、副镇长樊义斌为副组长,社保所、民政、办公室、财政所等相关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社保所具体承办日常工作,各村均成立了以村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工作。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了贯彻落实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有关会议精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镇政府多次召开镇村组干部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新农保工作,并印发新农保宣传材料6800多份。各挂村领导、挂村干部及时到村组织村组干部、屯级党支部书记和“六大员”召开动员大会。各村组成由挂村领导任队长,挂村干部任副队长,村组干部、屯级党支部书记和“六大员”为成员的新农保政策宣传队,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动员,做到了新农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强化责任,严格考核。为了确保全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进行,镇人民政府分解下达了目标任务,夯实责任,制定了奖惩办法,并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实行重奖重罚;
严格执行任务倒排和每周汇报制度。制定新农保任务倒排表,每周都把各村新农保进度情况张榜公布。在每周例会上要求各村就新农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村要在会上做表态发言。

三、取得的成效

农保政策深入人心。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各村宣传队对新农保政策的大力宣传,全镇形成了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政策宣传面和群众知晓率达到了100%,广大农民积极踊跃参保。全平村还还通过屯级广播早上8点、晚上6:30每天两次对新农保政策进行宣传,取得良好效果,目前全平村新农保缴费率已达%;
党隘村是我镇最偏僻、最贫穷的行政村,XX年全年缴费率仅为%,挂村干部罗文艺同志敢于直面困难,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公关、特别能奉献”的精神,亲自带领宣传队连续几周吃住在村里,利用晚上上门入户细致细心进行宣传动员、收缴参保费、收集农保资料,使该村新农保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突破,目前缴费率已达%。这些事例充分显示了农保政策已深入人心。

参保缴费达到预期目标。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按照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XX年6月底前完成60%缴费任务。XX年1-6月已缴费人数8159人,缴费金额770950元,缴费率达%;
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待遇人员3077人,实际领取3077人,发放率100%,缴费率排全县第四名,按质按量完成县政府预定的目标。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材料收集及缴费困难。我镇每个村都存在外嫁后未迁走户口和嫁入我镇后未迁入户口的情况,这部分人的材料收集和缴费工作难度非常大。

人员严重不足。我镇是全县最大工作量最大最复杂农业人口最多、新农保缴费任务占全县任务20%的乡镇,社保所仅有两名工作人员,加之原来由县级负责的信息导入工作由乡镇负责后,工作量非常大,而我镇本来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她们都是各村的挂村组长,要承担大量的业务工作实在力不从心。给新农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极大的困难。

五、建议

给我镇增加熟悉新农保业务的工作人员。

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在市局和市社保中心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以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政策为核心,以确保待遇发放为重点,以扩面征缴为主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创建全国优质服务窗口,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狠抓重点工作落实推进,着力规范业务经办,努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根据市局检查通知要求,下面主要汇报三个方面:

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1、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今年以来,共办理关系转移接续23人,其中转出13人,转入10人,按转移区域划分,省内转移22人,跨省转出1人,转出基金37600.73元。工作中,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制定了业务办理流程,严格按照《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规定办理业务,对统筹范围内转入的,接到本人申请后,审核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调动介绍信等有关资料,出具接收函,在接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清单和个人账户后,及时录入管理系统建账,确立参保关系。对统筹范围内转出的,接到新参保地接收函后,核对参保人员基础信息资料和个人账户,对缴费基数低于规定标准、有历史

欠费的督促转移人员及时补缴欠费,全面记录个人账户,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转移清单和个人账户,并对转出人员个人账户进行备份。对统筹范围外(跨省)转出的,接到转出入员申请后,我们全面对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认真与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核对缴费信息,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及时出具参保缴费凭证。接到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手续,将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备份信息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工作。自从今年9月1日企业职工正常退休由原来的市局审批改为县经办机构认定以来,我县共认定办理退休手续3人,正在审查办理的4人。工作中,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领取资格认定的两个通知文件精神,严格对照认定规程,坚持业务办理“四审查四认定” 和内部监督制约“四级把关”制度,确保了退休条件不降低,规定程序不简化,做到了依法办理,公开公正。“四审查四认定,即:审查人事档案,核对人员身份、出生时间,认定是否到达退休年龄;
审查缴费情况,核对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缴费凭证,认定缴费是否符合条件;
审查个人账户记录,认定领取待遇标准;
审查表册和公示情况,认定是否通过社会和群众监督。“四级把关”即:业务经办人员初审、中心负

责人复核、分管领导签字、局务会议最终认定后发放退休证,从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3、解决未参保和中断缴费工作。市社保中心转发《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参保和中断缴费等问题的意见》等两个文件后,我们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全面把握政策适用范围,时间界限、人员类型、缴费后延等重点环节,制定了工作实施计划,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靠实责任。向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转发了文件,在县政府网站、人社网站和电视台发布了公告,对全县国有集体企业,特别是改革改制企业未参保人数和中断缴费人数进行了初次调查摸底,经调查摸底,全县已改制企业约有200人未参保,有1913人因经济困难中断缴费,其中1995年经前中断缴费的195人,1996年1月1日之后中断缴费的1718人。

4、个人账户管理工作。今年,按规定为1782名参保缴费人员记录了个人账户。对参保单位我们结合年度决算,审核参保人数、缴费工资总额和缴费金额,对当年无欠费的单位依据当年核定表,为参保人员集中统一记账。对享受社保补贴和公益岗位优惠政策的人员,按就业机构提供的花名册,按统一基数及时记账。对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我们及时为其核定缴费金额,打印《补收退收表》,以地税缴费票据为其及时记账。同时,认真执行对账查询、基本信息补录修改、数据备份、系统维护等工作规定,确保了个人 3

账户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准确完整。

5、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市局要求,我们对原社保档案室进行了改造装修,面积60多平方米,分为4个区域,第一区为档案管理查阅室,第二区主要存放养老、失业保险档案,第三区主要存放财务、工伤保险档案,第四区主要存放医疗生育保险档案。已确定了社保档案专管员,制定了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对历年业务资料按险种进行了分类,提出档案归集整理工作方案。目前,正在抽组工作人员,制做档案柜。决定于10号前对抽组的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组织赴市社保中心进行观摩学习后,正式开展工作。

6、养老保险责任书考核完成情况。止2010年10月底,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7348人(其中参保职工5831人,离退休1517人),完成市上计划0.73万人的100.65%。新纳入参保缴费人数374人,完成市上计划310人的120%。基金累计征缴1232万元,完成市上计划1290万元的95.5%。清理历年欠费10万元,完成市上计划10万元的100%。为1517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826万元,确保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达到了100%。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指标完成排名靠后。纳入市政府责任书考核和市局计划管理的养老保险各项指标虽然预计11月底前都能完成任务,但10月28日全市社会保险工作推进会新纳入参保缴

费人数、总体参保人数、基金征缴、欠费清理等居七县区第4位,排名靠后。

二是扩面征缴空间狭窄。目前,全县养老保险实际参保人数6459人,比报表数字7348人虚889人,主要原因是xx厂和xx厂近400人转入xx参保后市上在下达参保人数指标时没有减除,加之近年来我县多次迎接省上对全市社保工作的考核,参保人数做了调整。同时,我县改革改制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基本都参加了养老保险,城镇私营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使用的农民工流动性大,就业不稳定,企业不愿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其它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积极性不高,养老保险扩面空间狭窄,举步为艰。

三是解决未参保和中断缴费问题难度大。企业改革改制后,好多主管部门对原企业职工情况底子不清,原始资料档案保存不全,不能及时准确上报当年未参保职工人数和基本情况,对一些没有与原企业办理相关解除劳动关系手续自动离职、辞职人员和没有正式招工手续的长期临时工底子不清,甚至找不到招工指标文件、花名册、工资表、考勤表等资料。参与改革改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人员,除公益岗位就业和享受社保补贴的外,大部分中断缴费,这些失业人员由于就业流动性、随意性大、收入不稳定,特别是40岁以下的人员对自己的社保关系不够重视,缴费意识不强。加之居住分散,好多无固定联系方式,社保机构不能及时让不愿补缴欠费的人员写出书面意见。

四是个人账户对账难。改制企业失业人员由于没有统一管理服务的部门,难以联系,加之普遍缴费积极性差,没法坚持按个人账户管理规定为其发放对账单对账。

五是档案整理工作进展缓慢。《xx省社保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xx省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整理规则》对业务资料分类、归档要求十分细致严格,大部分资料要求以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整理归档工作难度大。由于以前年度社保业务档案管理没有统一的整理规则,大部分资料组卷不科学不合理,需要重新拆装、鉴别、分类,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同时,社保业务工作经费紧张,建议市局为县区拨付一定的规范档案管理专项经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深入开展社保扩面征缴。按照全市社保工作推进会议要求,目前,我们已制定了“集中扩面月”活动,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抽组专门人员,在网站和县电视发布了公告,向各级相关企业主管部门下发了摸底通知,营造了强烈的舆论攻势。下一步,我们将向县政府汇报召开全县社会保险“集中扩面月”活动动员会议,抽调财政、地税、工商、建设、卫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成立五个扩面工作小组,细化任务,靠实责任,由局科级干部分别带队深入全县各级各类用人单位进一步宣传政策,动员参保缴费,努力实现新纳入参保缴费人数和基金征缴双增长。

2、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参保和中断缴费等问题的意见》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宣传,力争使未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都能了解到政策规定。同时,深入相关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进一步了解情况,做好调摸底工作,严格审查申请参保和补缴费人员档案资料,为他们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建立个人账户,确保2011年底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3、不断规范业务经办管理。坚持退休认定业务办理“四审查四认定” 和内部监督制约“四级把关”制度,确保资格认定工作“零差错”。严格落实个人账户管理规定,确保个人账户管理规范严谨。认真执行关系转移规定暂行办法,确保关系转移顺畅。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其他业务经办流程,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

4、迅速开展档案归集整理。抽组并培训档案整理人员,组织赴市社保中心和周边县区观摩学习,尽快完成2009年各类业务资料归档,对历年各类社保档案资料进行清理、分类、鉴别、归档,确保通过达标验收。

5、不断提升业务经办能力。以创建全国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为契机,强化经办人员学习培训,社保经办人员全面准确的掌握各险种政策规定和业务经办规程,做到应知应会,进而成为社保工作的行家里手。着力转变社保经办大厅工作人员作风,增强业务经办的责任感、使命感,为群

众提供一流服务,树立人社系统部门新形象。

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县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关心指导下。以《社会保险法》为基本,坚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社保基金的征缴,强化基金管理,确保离退休人员待遇及时发放。整个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基本养老保险收支情况 (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收支情况

1、2014年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人(含退休人员8152人),增长10.6%;
实际征缴养老保险费万元,同比增长6.5%,上级补助,增长15.6%,基金累计结余万元。2014年城镇职工离退休人员8152人,全年累计发放养老金万元。同比增长12.8% 201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有20.6万人城乡居民参保,参保率达94%;
(其中新农保20.1万人,城居保0.5万人)。本年度征缴保费共(其中城镇:,农村)。待遇发放;
现有在册领取养老金人,(其中新农保人,城居保1435人共发放养老金3224.(其中城镇103.,农村3120.9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

2、2015年年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人(含退休人员8925人),增长4.9%;
实际征缴养老保险费万元,同比增长21.6%,上级补助,增长38.8%,基金累计结余万元。2015年城镇职工离退休人员8925人,全年累计发放养老金万元。同比增长25.2%。2015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已有21.9万人城乡居民参保,完成年度民生工程任务的101%;
其中参保缴费人数17.1万余人,待遇领取人数4.8万人,本年度征缴保费。发放养老金4787.3万元,基金累计结余.3万元。

3、2016年年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人(退休人数9885人)人,加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医院转入事业单位参保1248人,同比增长1.97%。实际征缴养老保险费万元,同比增长6.5%,上级补助,与上年基本持平,基金累计结余万元。2016年城镇职工离退休人员9885人,全年累计发放养老金万元。2016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已有22.76万人城乡居民参保,完成年度民生工程任务的102%;
其中参保缴费人数17.74万余人,待遇领取人数5.08万人,基金累计结余.3万元。

4、2017年前三季度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人(退休人数人),增长2.4%。实际征收养老保险费,累计发放养老金万元。2017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前三季度已有21.29万人城乡居民参保,完成年度民生工程任务的90%;
其中参保缴费人数16.09万余人,待遇领取人数5.2万人,基金累计结余万元。

(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情况

2015年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未启动,原试点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合并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计。

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启动后。2016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人,其中:在职9631人,退休3072人。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当年征缴保费;
2016年10月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才纳入社保发放,当年社保基金支付养老金。

2017年前三季度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人,其中:在职9722人,退休3185人。前三季度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万元,支付养老保险待遇。

二、养老保险工作情况

(一)加强《社会保险法》宣传,认真做好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以《社会保险法》实施为契机,县保局结合日常工作,走农户家、进街道、下乡镇、入工业园讲解社保政策,让群众知晓国家的社保政策,提高群众的参保意识。通过政策宣传,各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得到极大发展,参保人数每年保持稳定增长。

(二)坚持社保为民宗旨,做实做好民生实事。一依法依规做好保费征缴。严格执行从2016年5月1日开始两年内对企业养老保险降低1个百分点政策,认真做好企业减负及保费征缴,对困难企业,延缓缴交养老保险。同时,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服务,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能力的差别,可按5个档次自由选择缴交养老保险,满足了灵活就业人员不同层次的需求。二是抓好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为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我局认真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设立专人专岗办理转移接续业务,保证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顺畅。三是做好退役军人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2〕547号)文件精神要求,县社保局积极开展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工作。四是抓好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的参保接续工作,确保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率达100%,避免参保人员的流失。五是积极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按照《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工作。

(三)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力度,规范基金安全运行。一是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完善养老金银行直发工作,确保在国内不同地区居住退休人员都能及是领取养老金。二是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退休政策,不断完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制度、程序,在简化、优化现有制度、流程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审批程序。三是完善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在现场认证基础上,我局采取上门服务认证、网上认证、异地协助认证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了资格认证率,确保待遇支付无误。四是加强基金管理,实现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

(四)认真落实社保政策,全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人社部倡导的“一制四化”建设理念,不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将应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单位及人员全部纳入,对不符合要求人员的已纳入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对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按要求启动了保费收缴,对2014年10月前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原标准纳入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并按政策参与待遇调整。对2014年10月后按改革后的政策计发待遇并参与待遇调整。

三、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扩面征缴难度越来越大。主要是国有和集体企业全面改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实施,缴费基数不断上涨,广大群众参保积极性不断降低,养老保险扩面征缴面临较大困难。

(二)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不断加大。随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已到退休年龄的对象增多,改制企业员工退休也将迎来高峰及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新增参保人员较多,并且企业退休人员政策性调资力度加大,基金支出大幅度增加,支出压力将越来越大。

(三)历史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农村“两参”人员从2011年11月开始安排了公益性岗位并参加养老保险,但这部分群体缴费时间较短且都在《社保法》实施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因此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未满15周年,不能及时办理退休,必须往后延交。他们要求往前补缴养老保险的呼声越来越高。

(四)保费欠缴现象仍然存在。改制企业保费欠缴数额较大,政府挂账较多。另外,下岗失业人员缴费积极性不高,下岗后欠缴保费现象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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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新医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员工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汇报

行政办于6月下旬开始接手办理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工作。经过半个月的努力工作,截止到目前为止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1、公司现有员工54人。其中新医圣47人,众春堂7人。

2、公司现已为35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其中新医圣28人,众春堂7人。

3、异地参保人员7人。(王国君、吕立新、刘红霞、柳阳双、董德文、孙宏志、董宝坤)行政办已将临时合同拟写完成,待领导审批后与相关人员签订。

4、张丽荣、赵薇、曲新桥、贾秀兰4人劳动合同已签订,正在办理社保关系,预计7月12日办理完成。

5、孙涛、赵振飞、董军成3人还没有通过试用期。但预订7月11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立即办理参保。

6、眥翠萍1人,因2011年社会养老保险已在鸡西全部缴清,统筹部分已纳入鸡西账户,所以,鸡西不同意办理转移。

7、王桂花1人,因欠缴时间过长个人无能力补交,所以无法转入。

8、井维民(已退休)、郭长海(超龄)2人准备签订临时合同。 以上是现有员工办理参保情况,请领导审阅。

黑龙江新医圣制药责任公公司

行政办

2011年7月9日

养老保险衔接工作汇报

企业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养老保险扶贫经办工作汇报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养老保险工作汇报提纲(共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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