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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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2016年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内通[2016]47号(《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所业务工作评查活动的通知》)、通辽市司法局通司字[2016]61号(《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所业务工作评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工作,今半年的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党和政府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基本方针。为了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在2016年上半年,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一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研究制定了《二〇一一年普法工作规划》,对今年的“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

形成了普法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了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了“三个纳入”:即纳入了2016年工作计划;
纳入了党委、政府以及其它相关部门政治学习计划;
纳入了年度综治工作目标考核。2016年专门召开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研究普法治理工作,并在年初制定了2016年普法工作计划。由于领导高度重视,苏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工作和经费三落实。

(二)坚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领导带头学法

2016年上半年,党委、政府中心学习小组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今上半年集体学法在两次以上,学法有记录、有笔记、有体会。结合工作实际,苏木领导带头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观念。

2、围绕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利用各种有利契机,利用集贸市场,通过载体、抓重点、以报刊、标语、电视和法制图片展等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场次,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赠送法律书籍5000册,先后举办涉农法律法规培训班2期.

3、认真组织全民、青少年学法传教育工作

根据我所实际,结合“三.八”妇女节、消费者权益日、劳动节、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国际禁毒日等联合苏木综治、法律服务所、妇联、团委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行大型的专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六月,我所在各村举办了普法培训班。特别是针对近年来广大群众常遇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土地法》、《物权法》、《法律援助条例》、《侵权责任法》、《工伤保险条例》、《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配备了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以法制讲座等各种形式进行辅导学法。在进行辅导学法的同时,还组织学法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我苏木农牧民、青少年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以及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2016年上半年,举办人民调解培训1次、以会代训5次,不断提高了调解工作水平和调解工作质量。

1、今年我所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倾听民生、建立了“民情台账、调解台账、发展台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创新水平。

2、我所继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大调解”紧密衔接的多元调解工作机制,从受理、取证、调解、回访、归档等方面注重调解质量,提高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水平,进一步提高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截止目前全,苏木共发生矛盾纠纷183起,调解成功176起,

3 / 4 调解成功率为96%。

三、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1、格嘎查嘎(村)都有建立了帮教小组,对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开展帮教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帮教方式。

2、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

3、社区矫正人员无重新犯罪。

4、社区矫正严格实行“奈司字[2016]19号”文件精神,落实了三项工作机制“五个一”管控措施。

四、法律援助工作

今上半年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2件。本法律服务所做到了应援尽援,落实了便民措施,严格执行法律援助“五个严禁”。

五、存在的问题

1、司法所编制缺乏。按照自治区、市有关“苏木乡镇司法所一般应配备3名司法干警”的要求,应逐步配齐司法所的人员编制,以缓解司法所人员严重不足的困难,方便开展各项司法业务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

2、在新形势新要求下,努力加强对业务培训,提高司法所人员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

司法所2011年上半年工作自查报告

县司法局:

按照县局的安排,现将司法所今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司法所规范建设

镇党委政府能够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按照县委的要求,较好的了落实人民调解、普法、社区矫正等业务经费,为司法所工作提供可靠的经费保障;
司法所现工作人员3人(含镇普法办2人),整体素质高,较好地开展工作;
司法所办公用房(含调解厅)达到250平方米以上,布局合理,制度均已上墙;
抓好司法所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县局、镇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健全完善内部学习、教育、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
严格遵守《司法局车辆管理办法》的规定,保证了安全用车;
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业务,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正常开通,“12348”法律服务专线有咨询记录台帐,做到有问必答。

二、人民调解工作

1、镇、村调解组织健全,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了调整充实;
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了争创先进调委会、优秀人民调解员活动,注重发现培养先进典型;
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办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新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成效,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纠纷登记、矛盾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矛盾纠纷分级调处、重大疑难纠纷领导包案调处等工作制

1度和工作机制;
做到每月定期排查和敏感时期即时排查相结合模式,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落实责任人,及时调处。一般时期,一月集中排查一次,形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析报告,并及时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表、分析报告、典型案例等及时上报县局基层股。重大敏感时期,每日一排查,每日一汇报;
有激化、上访倾向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半年以来全镇共受理各类纠纷 件,其中司法所受理 起,纠纷受理率达到 ,调处成功率达到 ,在司法所调处的纠纷中,无调解不当而发生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没有发生因调处不及时、不当,引发的群体事件;
调处档案资料完整,调解案件卷宗规范;
村级调委会调解的矛盾纠纷有记录。

三、安置帮教工作 及时调整充实安置帮教机构健全,有年度工作方案、工作总结;
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台帐和个人档案,对本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帮教措施有力,帮教率达95%以上,安置率达80%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保证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信息录入、更新准确及时;
不断加强对重点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敏感时期要对重点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并写好谈话记录,对符合救济条件的,力求帮助解决生活困难。

四、社区矫正工作 定期召开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会议,与公安派出所协调联系到位,健全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定期召开志愿者会议,在镇福利院建立了公益劳动基地;
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落实到位,矫正对象按时电话汇报、书面思想汇报;
定期组织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学习、公益劳动、

谈话教育等,集中教育每季度组织一次,组织公益劳动一次;
严格执行县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对表现好的矫正对象进行通报表扬,对违反矫正纪律的矫正对象及时给予提醒、警告,对不服从管理的矫正对象给予惩处,确保每名矫正对象不脱管、不失控;
保证了矫正对象及时纳入移动信息系统管理,将矫正方案、个人简历、犯罪事实、社会关系及电话思想汇报、公益劳动情况等准确及时录入系统;
做到矫正对象报到时,及时办理登记手续,不报到人员及时查找,刑满或重新犯罪需解除社区矫正的及时上报审批,批准后及时宣告解除矫正。逐人建档,专人管理,档案管理规范,统计报表上报准确及时。

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与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制定普法

依法治理规划,当年有工作要点、学习计划和工作总结,各类档案资料齐全;
积极开展依法治村活动,所辖村制定《村规民约》达100%,;
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创建“平安乡镇”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认真做好法制培训工作,组织村级普法组织人员法制培训一次。

六、法律援助工作

积极配合县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日常工作,建

立法律援助接待咨询、案件登记台帐,记录祥实,工作规范,并按时完成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的工作任务。上半年共完成法律案件8件。

七、其他工作

按照县司法局制定的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要点,上半年上报各类

信息8篇,调研文章1片;
司法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公正执法,热情服务,没有发生因工作态度、工作过失、不廉洁问题而引发群众上访和投诉;
通过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准确上报了各类统计报表和信息资料。上半年协办公证业务2件,积极配合了公证处拓展公证业务范围;
自觉服从县司法局的领导,参加县局安排的学习、会议时不迟到、不早退、按要求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按时完成县局安排的工作任务积极主动服务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领导和群众对司法所的工作满意率高。

七、加分项

1、探索延伸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办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

2、司法所调处的案件数量完成任务1倍以上或参与重大矛盾纠纷、信访案件的调处化解得到领导批示表扬的。

XX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镇司法行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强化基层基础,落实责任措施,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紧紧围绕我镇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针对全镇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我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如下:

一、组织队伍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司法、信访、公安、社保、民政、村镇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为组员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深入

1 开展处臵突发性群体民事纠纷工作,不断强化司法所在化解、预防、减少和处臵突发性群体民事纠纷的能力。近年来,我镇司法所人员综合素质、人员和年龄结构、专业及学历构成都得到了明显优化和改善,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高。目前,我所工作人员有6人,其中人是大专学历,人是本科学历。我所人员积极参加司法局组织的培训,结合我镇实际,认真透彻的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坚持立足岗位;
通过认真扎实的学习讨论、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努力构建“和谐XX”、“法治XX”。

二、司法所业务建设

(一)、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1-7月份司法所参与处理突发事件5起,全镇共排查出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124件,受理124件,其中签订矛盾纠纷调解协议19件。总体来看镇矛盾纠纷主要方面是建房造房、土地流转等,集中表现在有一定的群体性。针对各种各样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解,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全面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创新。全面加强调解组织、队伍、业务建设,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与配合,努力探讨新形势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新办法、新路子,

2 进一步探讨新形势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使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推动形成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2、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基础性、主导性作用。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在推动调解工作创新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有规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积极介入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特别是要强化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以“无民间纠纷引起的械斗、民转刑、自杀和群体上访”为工作目标,坚持完善矛盾纠纷中排查调处制度,尽最大可能把矛盾纠纷消灭在初始状态,化解在一线,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3、加强宣传,推广典型。大力宣传和培养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典型,尤其在要总结推广特色人民调解工作上下功夫,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社区矫正及安臵帮教工作

1、落实见面和谈话机制。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找到本人,根据具体情况、文化程度、思想状况等不同情况,分别以不同方式把当前社会情况、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基本情况,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对其宣传和教育。坚持每季度1至2次谈话,重点

3 对象每月1次谈话。通过定期谈话和帮教,准确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回归社会后的困难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

2、加强衔接工作,严防漏管失控。建立委托帮教与跟踪帮教相结合的制度,努力消除帮教盲点。对于人户分离、外出务工的释解人员,应与其家人沟通,共同做好跟踪帮教工作,另一方面与其所在地的帮教工作机构联系,互通情况,委托帮教。此外,在其逢年过节或秋收秋种返乡时,及时接茬面对面帮教,避免漏管失控现象的发生。

3、建立释解人员安臵帮教、管控责任考查和奖惩制度。对安臵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安臵帮教、管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造成漏管失控,导致重新犯罪或劳教,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法制宣传工作

认真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总结“五五”普法教育成果,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一年,我们司法所按照镇“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制订的教育计划,在五五普法的基础上,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做好法律六进活动,提升法治文化的作用,开展与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创新宣传的形式和载体,建立配套考核验收机制,落实督察责任制,深入全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完成由法制向法治的转变,为建立

4 法律统治社会创造条件。

三、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

我镇司法所具有独立的办公用房,设有6间办公室,面积约320平方米。电脑、电话、传真等办公设备齐全,还配备了司法警车,为开展基层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物质保障。司法所行政徽、标牌全部悬挂,业务配套的各种制度上墙公示。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第一,我镇各村司法行政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第二,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近几年来,我们司法所根据上级的要求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认真落实上级的要求,充分发挥每一个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XX镇司法所

年7月19日

2017年温陈司法所自查报告

温陈司法所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司法所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实效, 现结合温陈司法工作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

一年来,我们按照创建规范化司法所的要求,结合我、实际,在狠抓司法所建设的同时,加强我所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开展警示教育,不定期进行一次集中组织学习科学发展观、党的重大方针政策、法治理论等。

二、干部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我、司法所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力推动了司法所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一)学历及人员。我司法所现共有人员2名,1人具备大专1人具备高中专业知识或者基层调解工作经验。

(二)培训。利用每周集中学习日、办公室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集中学习《土地法》、《婚姻法》、《合同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司法所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配合综治办做了如下工作:

1、严厉打击各种严重犯罪活动,毫不放松地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坚决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工作,各村、各单位的居民组建治安联防小组,进行治安巡逻、信息上报;
节假日要按时报送节假日值班表,坚持节假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凡检查出脱岗,坚决予以通报和处罚;

3、在治安防范上必须做到“七无”:无重大刑事案件、无职工违法犯罪、无越级上访、无民转刑案件、无内盗、无火灾;

4、加强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对危安人员、重点人员首先是要纳入视线,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坚持“打、防、控”相结合,对危安人员、重点人员要看死盯牢,做到不漏管、不失控,对实施违法犯罪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5、加强对学校、医院治安秩序的管理。中小学都聘请法制副校长,中小学年内开展禁毒教育达两个课时。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认真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资料;

6、确保“四个不发生”。即确保实现不发生在全、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和巨额资财损失的恶性案件;
不发生在全、造成恶劣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
不发生在全、造成重大影响的群死群伤恶性治安事故;
不发生在全、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事件;

7、加强安全管理,预防重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范措施到位,重点要害单位清楚,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健全并有应急预案;
消防工作纳入群防群治范畴,企、事业单位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要做到经常性开展,保持良好的治安环境。

8、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作用发挥明显,做到日清周结月报,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排查登记。

三、业务能力建设

(一)基础工作

司法所坚持做到有责任人,有办事机构,有工作人员4人,有工作制度,按时完成全年每月的5个月报表的上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5次,并积极做好调解工作。

(二)人民调解工作

1、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形成了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以人民调解组织为重点的基层人民调解的工作组织网络体系。现我、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1个,其中村(社区)调委会30个,街道调委会1个。

2、矛盾纠纷化解及调处情况。我司法所坚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由班子成员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进村入户排查不稳定因素,化解矛盾纠纷,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截止目前,共排查调解矛盾纠纷25起,成功调解23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92.6%,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构建和谐温陈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3、社区矫正工作

我、按照日常管理工作严格化、规范化;
教育学习具体化、多样化;
对社区矫正人员排查登记,做到人员的底子清,并造册建档,结成帮教对子。矫正小组建立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卷,内容规范,记录齐全。据统计, 2017年年初我、共有社区矫正人员27人,解教6人,新增1人,现有24人,矫正率达到100%。

6、普法宣传

依法治理工作、党委、政府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重点,加大普法力度,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长为副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由司法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司法所按照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本、实际,发挥法制宣传的优势,努力建立普法宣传运行机制,拓展法制宣传平台,推进“六五”普法的实施;
针对不同类别和层次,对普通群众进行普及性教育,努力提高宣传效果;
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村社、进学校,在各个行业掀起学法用法的高潮。组织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至目前,我、共82个行政村1个社区,已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

四、所务管理建设

司法所业务和日常工作高效开展,我所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对管理事务和工作过程依法公开,透明高效;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如:公开公示制度、廉政勤政制度、文明行政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考评奖惩制度。

三是建立各类台账,主要有:纠纷调处情况登记册、民间纠纷排查治理登记册、法律咨询登记册等工作台账

四是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纪律和各项制度、规范。

五、存在问题

1、长期以来,人民调解工作只能靠经验、靠领导的重视程度来推动,工作缺乏严肃性、权威性和规范性,束缚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

2、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项工作,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基层司法所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人员不足、执法车辆、标志服装、资金等诸多因素,这些还是真正难以落到实处。

3、司法调解作为一种以和解为核心要素的纠纷解决方式,由于没有强有力的专政机构作后盾,这样容易导致受当事人所处的社会环境观点及外界压力,而可能出现不平等。

六、建议

1、

2、增加司法所工作人员10人。 设立司法所专户、保障司法所经费。

3、

4、

5、配齐执法用车、标志服装。 配齐办公必要的装备、警械。

解决基层司法所待遇低、工作重、警力向基层倾斜。

温陈司法所

2017年10月20日

司法所2010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自查报告

一、镇领导重视,工作有计划情况

1、及时建议调整法制、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

2、向党委、政府汇报司法所工作,及时解决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两次以上。

3、司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4、街道党工委、行政和群众对司法所工作十分满意。

二、司法所基层工作情况

1、做到按时报送各类报表、材料,数据准确。

2、每月参加了分管领导召集的矛盾纠纷分析会。

3、做到了九个登记册记录完整、规范。

三、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全年举办大规模人民调解员培训两次,以会代训10余次。不断提高了调解员工作水平和调解工作质量。

1、超额完成了区局下达的人民调解年度案件任务,任务是600件,完成504件,实现了人民调解“应调尽调”,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8%。

2、认真开展了“筑牢人民调解防线,助推平安重庆建设”专项活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100%。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司法所为联调中心成员单位。司法所全年参与配合镇综治办等相关部门调解疑难纠纷23件。

4、村居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达100%,达到规范化标准。

5、做到了人民调解规范制作调解协议书,卷宗建档完整。

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1、各村居都建立了帮教小组,对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开展教育帮教活动,不断创新帮教方式。

2、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

3、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了半年回访一次。

4、社区矫正人员无重新犯罪。

5、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施行了重庆“13589”模式,工作开展效果较好。落实了三项工作机制、“五个一”管控措施、“八个专题教育”。

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扣1分)

1、做到了认真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村(社区)设立法制宣传专栏达到100%。设有法制宣传专栏3个,每月出一期,内容为新出台的法律法规。

2、协助街道行政积极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迎检工作。街道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检查中被上级领导(检查组)给予了高度评价。

3、协助街道行政开展“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和“民主法治村

(社区)”创建工作,已达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到100%。

4、协助街道开展了“3.8”、“3.15”、“6.26”、“12.4”等重大纪念日法制宣传主题活动。

5、积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深入到企业、村(社区)进行法制宣传培训。

6、担任了街道四所中小学校的法制辅导员,并且为他们上了12次法制课。

7、全年上报信息9篇。

六、法律援助工作

双竹法律援助工作站今年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14件。本工作站做到了应援尽援,落实了十项便民措施,严格执行法律援助“五个严禁”。

七、其他工作

1、加强了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廉政纪录和各项规定。

2、做到了人民调解案件补贴专项经费按规定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运行。

司法所

2010年12月30日

示范司法所自查报告

司法鉴定所自查报告

司法所规范化自查报告

司法局律师事务所自查报告

司法局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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