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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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9年度县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述职查摆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县司法局四季度党支部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动党员干部的学习自觉性,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加强用理论指导实践

一是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全局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培养自觉学习、主动学习的习惯,推动学思践悟、学以致用。二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州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三是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有效载体,采取“集中+自学”的方式抓好学习教育,学习党史、新中国史和先进典型。

二、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问题

完善法律援助相关制度,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机制。全年完成法律援助案件9件,其中2件为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1件为民事诉讼案件,1件为民事非诉讼调解案件,为42名民工讨回薪金28万元),其余7件为刑事辩护案件;
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44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00余份。

各片区司法所在重要敏感时节深入辖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全年共调解47件(含随手调)案件,涉及标的140余万元。

通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公证等业务工作,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优化办证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问题,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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