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电商供应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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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了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持续跟踪,确保其能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给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第3条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电商供应商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食品电商供应商管理制度

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持续跟踪,确保其能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给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第3条 职责划分

1.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产品部、运营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2. 产品部、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3. 总经理负责对合格供应商的审批工作。

第二章 供应商选择标准

第4条 评价合格供应商

公司相关人员评价合格供应商时,应按照以下标准综合考虑。

1. 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或成熟的初级农产品合作社,同时拥有足够的资金。

2. 优先选择按国家(国际)标准建立质量体系并已通过认证的供应商。

3. 对于关键原料,应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与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考查,其中包括下列五个方面的要求。

(1)进料的检验严格。

(2)出厂的检验符合我方要求。

(3)生产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善。

(4)生产的配套设施、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完好。

(5)供应商产品质量应长期稳定,且信誉较高。

4. 具有足够的生产能力,能满足本公司连续的需求及进一步扩大产量的需要。

5. 能有效处理紧急订单。

6. 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措施,且令人满意。

7. 同等价格择其优,同等质量择其廉,同价同质择其近。

8. 样品通过试用且合格。

第三章 供应商的评价程序

第5条 供应商初步评价

1.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产品部、运营部及其他部门视公司实际需求寻找适合的供应商,同时收集多方面的资料,如以质量、服务、交货期、价格作为筛选的依据,并要求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2. 产品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审,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本部门、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及运营部门相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时使用“供应商现场评审表”。

3. 在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时,产品部需确定采购的货品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要求,对于有机食品、森林食品等认证食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6条 供应商的现场评审

1. 根据所采购货品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可将采购的货品分为关键、重要、普通货品三个级别,以对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2. 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货品的供应商,产品部组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运营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并由产品部填写“供应商现场评审表”,同时由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运营部签署意见,供应商现场评审的合格分数需达到70分(含)以上。

3. 对于提供普通货品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第7条 签订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

1. 产品部负责与重要货品的供应商和普通货品供应商签订供应商食品安全保证协议。

2. 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一式四份,供一份,需方三份,以作为供应商提供合格货品的一种契约。

第8条 提出样品需求

1. 如公司有样品需求,由产品部采购人员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相关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品名、规格、包装方式等。

2. 样品应为供应商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生产出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两件。

第9条 样品的质检

1. 样品在送达公司后,由运营部、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完成样品的品质、等级、规格、外观质量等方面的检验工作,并填写“样品检验确认表”。

2. 在确认合格的样品上贴“样品标签”,并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3. 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作为今后检验的依据。

第10条 确定合格供应商的名单

1. 在“供应商基本资料表”、“供应商现场评审表”、“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和“样品检验确认表”四份资料完成后,产品部将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交公司总经理批准。

2. 原则上一种货品需暂定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3. 对于唯一供应商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 接单生产时,如果客户指定供应商名单,产品部采购人员必须按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需从非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处采购时,必须事先得到客户的书面批准。

5. 适时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删除不合格供应商。修订后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第五章 供应商的监督与考核

第11条 考核对象

供应商考核对象为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的所有供应商。

第12条 考核方法

公司对供应商实行评分分级制度,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包括质量、交期、服务、价格水平等方面的内容。

第13条 考核频率

对关键、重要货品的供应商,应每月考核一次;对普通货品的供应商,则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14条 考核结果的处理

1. 对于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供应商,公司应优先向其采购。

2. 考核结果在80~8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评价小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

3. 考核结果在70~7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评价小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决定是否继续采购,或减少采购量。

4. 对考核结果在69分以下的供应商,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并终止向其采购。

5. 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员书面通知供应商。

第15条 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交期监督

采购人员应要求供应商准时交货,同时记录由供应商原因引起的分批发运造成的超额费用。

第16条 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质量监督

1.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产品部应保存合格供应商的供货质量记录,若提供的产品不合格,应对供应商提出警告,连续两批产品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另选供应商,或待其提高产品质量后再行采购。

2. 对于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并将其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

第5章 供应商政策的执行、反馈与变更

第17条 供应商政策的执行与反馈

供应商管理相关部门在接到供应商政策执行通知书后,需按规定执行,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均应立即反馈给产品部。

第18条 供应商政策的临时性变更

1.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经过公司产品部负责人的书面同意后,可对某些供应商的政策作临时性调整。

(1)某供应商的发展战略或地域销售政策发生对公司有利或不利的重大调整。

(2)某供应商决定把本公司作为重要客户。

(3)重要供应商出现经营危机。

(4)市场供应价格发生剧烈震荡,使供应风险骤然加大,引起供需双方相应做出重大的政策调整。

(5)其他需作临时性调整的情况。

2. 临时性供应商等级调整同样应填写“供应商等级变动申请表”,并在表格右上方注明临时字样和调整时限。

3. 一旦调整结束,应立即恢复其原有等级,如仍需继续保留临时等级,需报总经理特批,并于该季度在供应商评审会议上通过。

第六章 建立供应商质量体系

第19条 对供应商质量体系的开发

每年由产品部组织供应商学习质量体系标准,并要求供应商制订质量体系推行计划,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第20条 供应商质量体系的评定

1. 对于提供重要、关键货品的供应商每年评定一次;对于提供普通货品的供应商两年评定一次。

2. 对于提供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制订评定计划,采取评定小组(品控、开发、质量)现场评定,或供应商自我评定的办法。

3. 按质量体系制定“供应商质量体系评定表”,列明评定内容。

4. 如果供应商通过了质量体系的第二方或第三方认证,并提供了认证证明资料(证书或报告),可免除评定。

第七章 附则

第21条 本制度由产品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22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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