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方案】东兴市测绘资质巡查实施方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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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资质巡查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加强测绘资质日常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结合我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东兴市测绘资质巡查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国土方案】东兴市测绘资质巡查实施方案【完整版】


测绘资质巡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加强测绘资质日常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结合我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在全市开展测绘资质巡查,发现和解决测绘单位资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法查处测绘地理信息违法行为,及时将违法违规的测绘单位依法清理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逐步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和动态监控体系,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巡查对象

全市测绘资质单位

三、巡查内容

(一)测绘资质单位的资质条件是否与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保持一致。

(二)测绘资质单位是否按要求报送测绘资质年度报告。

(三)测绘资质单位在资质等级和专业范围内承担项目、履行合同、项目备案等情况。

(四)是否有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情况。

(五)是否有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的情况。

(六)是否有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情况。

(七)是否有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情况。

(八)是否有测绘单位将测绘项目转包的情况。

(九)要求提供反映其测绘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对以往申报、公示的情况进行核查。

(十)是否存在应予以注销资质的情况。

(十一)是否存在应予以核减专业范围的情况。

(十二)是否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测绘资质证书的的情况。

(十三)是否存在从事测绘活动因泄漏国家秘密被国家安全机关查处的情况。

四、检查组成员

组长:楚燕琴 副局长

组员:苏   测绘与地籍管理股主要负责人

吴东华 测绘与地籍管理股负责人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416日-515日)。各测绘资质持证单位按照巡查的内容,结合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公示内容,对本单位的资质条件、产值业绩、仪器检定、市场信用等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并形成自查自纠书面报告,于513日前报送我局。

(二)实地巡查阶段(516日-1031日)。根据实际需要对我市测绘单位开展实地巡查,并于1031日前完成巡查工作。对查出问题的单位,严格按照《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资质巡查办法》提出处理意见。巡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文书(见附件),按格式要求由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存档,作为日后做出行政决定的法定依据。

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将适时组成联合抽查组对各测绘资质单位巡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六、巡查程序

(一)我局于开展巡查工作7个工作日前,向被巡查单位发出巡查通知书,告知巡查时间、巡查内容、具体要求和有关巡查事项;

(二)到被巡查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该单位执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情况汇报;

(三)向被巡查单位的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接收相关举报;

(四)查阅、核对与巡查内容有关的材料原件和实物;

(五)当场记录巡查情况,并由巡查人员签字;

(六)巡查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被巡查单位反馈巡查意见;

(七)反馈意见后问询被巡查单位对巡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巡查过程中,被巡查单位有测绘项目在外地作业,使得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项目执行等情况无法核实的,我局将委托项目所在地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协助核查。

七、其他

此次测绘资质巡查的结果将作为测绘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和年度公示报告的重要依据,各测绘单位要高度重视,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拒绝接受检查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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