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制度】滦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联席会议制度(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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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落实、社会广泛参与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确保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在我县全面贯彻落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滦县网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制度】滦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联席会议制度(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环保制度】滦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联席会议制度(全文完整)



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落实、社会广泛参与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确保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在我县全面贯彻落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滦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联席会议制度。

一、成员

环保局、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监察局、编办、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规划局、住建局、滦县银监办、供电公司,以及与议题相关的其他部门。

二、职责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研究、制定环境保护年度计划、责任目标;

(三)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

(四)督促、检查、考核各成员单位履行环保工作情况;

(五)研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

(六)其他需要在联席会议上讨论、解决的议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副县长、环保局局长担任。

三、会议组织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环境保护实际工作的需要调整召开时间;

(二)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县长召集。特殊情况下,县长可委托或授权主管副县长或环保局局长召集召开;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编写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由召集人签发。

四、有关要求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并负责监督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日常工作中要与成员单位保持密切联席,定期收集各相关单位涉及环保内容工作情况,编发工作简报,对联席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主动落实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成员单位应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此项工作,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所承担的环保任务的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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