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方案】县农民种粮粮食直补工作​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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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民种粮粮食直补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调动我县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种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农民种粮粮食直补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县农民种粮粮食直补工作​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县农民种粮粮食直补工作​方案(全文)


农民种粮粮食直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调动我县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种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农民种粮粮食直补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和“谁种粮,谁受益”的原则,切实做好粮食种植面积的核实工作,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将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粮食补贴政策的要求,三年内逐步核减我县因建设用地、道路占地、土地流转、蔬菜林果种植以及其他非粮食种植面积,确定实际种粮面积,为三年后逐年核查实际种粮面积奠定基础。

三、领导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

为确保粮食种植面积核实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由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农林、财政、统计、监察、国土等部门以及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高陵县粮食种植面积核实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县农林局:配合乡镇(管委会)核减因蔬菜、林果种植而减少的粮食种植面积,逐步核实我县粮食种植实际面积。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核减因建设用地和道路占地而减少的粮食种植面积,配合乡镇(管委会)核实工业占地面积、道路占地面积和其他非粮食种植面积。

县土地流转中心:配合乡镇(管委会)核减因土地流转而减少的粮食种植面积。

县财政局:依据最终核实确认的种粮面积分户清册,及时更新农民网粮食补贴系统信息。

县统计局:根据建设用地、道路占地、土地流转、蔬菜林果种植以及其他非粮食种植面积,逐年核减确定我县粮食种植面积。

县监察局:全程监督粮食种植面积核实工作,严肃查处违反补贴政策的人和事,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乡镇(管委会):在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要逐村、逐组、逐户核减因建设用地、道路占地、土地流转、蔬菜林果种植以及其他非粮食种植而减少的种粮面积,编制到户种粮面积清册,确定农户实际种粮面积。特别是对涉及到核减面积的农户要逐户签字确认,张榜公布7天,对核减种粮面积无异议后,由乡镇(管委会)及时汇总上报核减的种粮面积,具体按照财政局的制式表格(一式四份)填报,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分别上报县财政局、农林局、监察局。

四、实施步骤

我县粮食种植面积核实工作从2012925日开始,20141031日结束。具体分三步实施:

第一步:2012920-1031日,主要核减建设用地和道路占地面积。

第二步:2012111-20131031日,主要核减土地流转用地面积。

第三步:2013111-20141031日,主要核减蔬菜、林杂果以及其他非粮食种植面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粮食补贴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党的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粮食种植面积核实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确保粮食种植面积核实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全面做好粮食种植面积核实工作。尤其各乡镇(管委会)要加强对农户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深入实际,逐村、逐组、逐户核实粮食种植面积。

(三)加强指导,强化督查。县粮食种植面积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情况要坚决予以纠正,确保粮食种植面积核实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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