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规划】抚顺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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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抚顺县卫生计生事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规划】抚顺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卫生规划】抚顺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精选文档)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为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抚顺县卫生计生事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辽宁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卫生服务体系的现状

抚顺县下辖8个乡镇,全县人口11.6万。现有医疗机构设置基本合理,全县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完备。

截止2015年底,我县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22个,其中县级公立医院2个,县级集体办牙病防治院1所,乡镇卫生院9个,村卫生室及门诊部等医疗卫生机构10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个。卫生人员590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51名;床位429张。每千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3.69张、执业(助理)医师1.21名、注册护士0.68名。我县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由2012年的28.13万人次到2015年的34.02万人次,年均增长5.23%。新农合医疗参合居民9.799万余人,参合率达到常住人口的99.8 %。全县8个乡镇实现了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83个行政村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

2015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71岁,婴儿死亡率下降到2.42‰,孕产妇死亡率为0/10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到2.42‰,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的医疗卫生计生事业虽然取得了巨大发展,但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相比,医疗卫生资源仍然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与布局不合理,医院发展不平稳等问题突出。

一、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有待提高。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护士数、社会办医比例等相对较低,农村卫生工作仍然比较薄弱,村医的待遇、养老、人才培养等方面都面临困难。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解决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有待提高,还不能把90%病人留在县内。康复、老年人医疗护理等特殊专科需求与供给不匹配。

二、资源布局结构不合理,影响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的公平与效率。相对比较我县的优质资源配置大多集中于抚顺县人民医院和抚顺县中医院二级医院。中西医发展不协调,中医药建设与国家要求存在很大差距,特色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相对滞后,我县疾病控制、预防监督、妇幼保健、急诊急救等公共卫生专业机构的设施和能力与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不相适应。由于急救资源的限制,急诊急救工作已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已成为一个矛盾焦点。特色专科建设发展相对较慢,儿科、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服务能力较为薄弱。

第三节   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一、人口老龄化带来卫生费用负担加重。2015年全县60岁以上人口达到 2.6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3%,抚顺县已经迈入老龄化县。2015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已达1.85万人,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基数增大,生育率降低,人口结构老化已日益突出,不断增长的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与保障服务能力已不相适应,老龄化社会对医疗、康复、养老的需求正在影响卫生服务结构。

二、医疗保障体系对卫生服务提出新的要求。截止2015年我县9.799万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随着全民医保体系的不断健全,大病保险、城乡统筹、支付改革等制度的完善,医患关系转变为医院、患者、医保机构、保险公司等多主体之间的复杂关系。控制医药卫生费用增长,改善医疗服务方式,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等都是卫生服务需要面临的新课题。

三、全县的疾病谱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在传染性疾病逐步得到控制的情况下,自我县创建慢性病管理示范县工作开展以来,以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损伤和中毒、呼吸系统疾病等为代表的疾病正在严重影响着我县人民群众的健康,逐步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2015年全县进行系统管理的高血压患者1.54万人、糖尿病患者0.44万人、重性精神病患者458人。疾病谱的变化使得医疗环境、卫生资源配置等问题也随之发生变化,医院内疾病构成的变化,直接影响医院未来发展方向。

四、全县信息化发展相对滞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快速发展,电子病历、微平台、居民健康卡、远程会诊等应用已经广泛使用。但是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尤其是抚顺县人民医院、抚顺县中医院的信息化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医院管理要求。

第二章  规划目标和原则

第一节 目  标

第二节 原  则

一、坚持健康需求导向。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发展健康服务业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二、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注重医疗卫生资源的公平配置,维护健康公平。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服务质量及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强化政府在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社会办医向高水平、规模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四、坚持系统整合。对现有卫生资源进行调整,统筹全县区域资源配置,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协调发展,中西医并重,促进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合作共享,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五、坚持分级分类管理与转变发展方式。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医疗卫生资源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促进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坚持做好信息化建设。全力推进、完善抚顺县人民医院、抚顺县中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水平,更新、建设县级医院的HISLISPACS系统,提升县级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将抚顺县人民医院的远程医疗服务中心纳入到抚顺市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中来。

加强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建设,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信息化水平,实现全县基本公卫信息、医疗服务信息、健康管理信息等数据集中共享和系统互联互通,开展基于居民健康数据的医疗健康服务应用业务。

从技术和管理方面加大对全县信息化管理人员培训,有效提升工作人员能力和整体管理水平。

第三章  总体布局

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资源按照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

第一节  机构设置

我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我县公立医院为政府办医院(根据功能定位主要为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县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公立和社会办两类。我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第二节  床位配置

2020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力争达到4.7张,其中,县级医院每千人口床位数1.8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床位数2.1张,预留社会办医院每千人口床位数0.8张。通过整合医疗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到2020年,将医院床位使用率提升到90%以上,将平均住院日控制在9.0天以内。

第三节   人员配置

2020年,全县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63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3人,医护比达到11.25,县级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6,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专业人员数达到0.83人,每万人口全科医师培养达到2人以上。人才规模与全县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医疗卫生人才分布合理,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加强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使其在流动中优化配置。

第四节  信息资源配置

创新人口健康信息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县人口并动态更新信息。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并与市级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等发展。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所有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能应用居民健康卡,居民健康卡覆盖城乡居民90%以上,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就医“一卡通”。

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实现各级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与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

第五节  其他资源配置

一、设备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装备。

逐步与市医学影像中心、医学检验中心建立互通互联的远程会诊,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服务能力。推进开展集中检查检验和结果互认。

二、技术配置

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的规划、引导和支持,提高抚顺县人民医院、抚顺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的专科水平,注重加强全县各类医疗机构中医临床专科及科室的建设,强化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逐步缓解发展不平衡问题,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

第四章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第一节  医   

一、县级公立医院

(一)机构设置

根据国家、省、市规定,县政府负责办好抚顺县人民医院、抚顺县中医院。规模为二级医院,医院床位、编制保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后核定的现有规模。

根据县级医院实际发展需求,动态调控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规模,严格将县级医院规模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二)床位配置

按照所承担的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县级医院机构床位规模,到2020年,每千人口县级医院床位数达到1.8张。

二、县级集体办医院

抚顺县牙病防治院是上世纪70年代批准成立的县级集体办医院,承担全县群众的防病、治病及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牙病防治工作。根据国家、省市规定及全县牙病防治工作需求,抚顺县牙病防治院维持现有规模,不再增加医院规模。

三、社会办医院

新增和调整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在我县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乡镇举办专科医疗机构。社会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加强行业监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预留社会办医院每千人口床位数0.8张。  

第二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机构设置

乡镇卫生院:到2020年县政府将现有的2所乡镇中心卫生院、7所普通乡镇卫生院提质建强,确保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在达到标准条件下将抚顺县石文镇中心卫生院、抚顺县后安镇中心卫生院建设成为县级医院分院,并保留中心卫生院名称。提高乡镇卫生院的设备装备水平,到2020年每所乡镇卫生院力争配备功能完好的彩色超声仪、生化分析仪、血液分析仪、尿分析仪、X光机和心电图机等必备设备。

村卫生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全县共设置83所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村卫生室必须设置在行政村属地内。乡镇卫生院所在村不再设置村卫生室。

在现有抚顺县中医院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到2020年,力争全县乡镇卫生院、7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50%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达到省“国医堂”标准。

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纳入新农合定点机构。

个体诊所等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二、床位配置

根据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基本任务、服务能力,合理适时确定各乡镇卫生院的床位规模,提升床位质量,提高床位使用率。到2020年,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人口由现在的2.06张达到2.1张。

第三节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一、机构设置

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按照全县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合理设置。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同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只设一个。

县政府设置抚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抚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抚顺县结核病防治所三个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各乡镇政府设置的计划生育服务所(站)工作职能与各乡镇卫生院预防保健职能进行有效整合,与村卫生室共同承担县级以下部分公共卫生。

县政府根据工作需要,保留抚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机构抚顺县卫生执法大队,承担全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任务。

二、医疗急救网络建设

根据《抚顺市区域卫生规划》,在2020年前,根据全县医疗卫生急诊急救工作需要,加强全县院前急救工作建设,在抚顺市卫计委统一领导和指导下,县政府适时成立抚顺县急救分中心,承担全县急救工作。并将抚顺县急救分中心逐步建成机构健全、设施配套、装备适用、信息畅通、反应快捷、覆盖全县的急诊急救医疗服务体系的急救分中心。     

第五章  卫生人才队伍

第一节  人员配备

一、县级医院

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63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3人,医护比达到11.25,县级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6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20年,每千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基本实现每万名居民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2020年,全县公共卫生人才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1.抚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人口数卫生人员达到1.75/万人,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2.抚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根据全县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以及事业发展规划等合理配备人员,县、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

3.抚顺县结核病防治所。按人口数卫生人员达到0.5/万人,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

第二节   人才培养

一、完善卫生人才制度

坚持“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建立与社会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管理机制。建立卫生人才资源系统,加强卫生人才信息的沟通和服务,强化多点执业,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引导县级卫生人才向基层、农村地区流动,优化卫生人才配置,逐步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和单位各司其职的宏观管理机制,实现全县卫生人力资源全行业管理。

二、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人才补充和引进力度,多渠道培养卫生人才。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国家规定的配置目标。其中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6人、注册护士3.3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2-3人等目标。

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十三五”期间,县级医疗机构按医改规定可以根据医院发展需要自主招聘引进二本以上学历的医学技术人员,充实医疗护理一线力量;乡镇卫生院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人充实到全县乡镇卫生院;各医院结合本院实际加大对中医、医学检验、影像、护士、院前急救、老年医学、精神卫生等急需人才引进力度。

加强现有人员的培养。县级医院要充分利用对口支援、医联体等现有资源,每年定期选派现有专业技术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提高现有卫生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大全科医生、护理人员的培养力度,健全在岗培训制度。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完善乡村医生的准入机制,逐步实现乡村医生队伍的健康发展。

第三节  人才使用

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药卫生人才倾斜。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用人单位和社会资助为辅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为全县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并进行动态调整,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探索多种形式用人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第六章   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第一节  防治结合

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对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进行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

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着力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工作,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监督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县级公立医院要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全县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第二节  上下联动

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网络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模式。以建立分级诊疗秩序为目标,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共享诊疗信息,逐步实现县域医疗机构与市级以上医院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加强县、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县级公立医院要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帮扶和指导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县级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转诊预约挂号服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病人优先安排诊疗和住院;将恢复期需要康复的病人或慢性病病人转诊到病人就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节  中西医并重

创新中医医疗机构服务模式。转变中医医院服务模式,推动医疗服务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注重健康维护,发展治未病、康复等服务。支持县中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鼓励县中医医院探索开展县乡村一体化服务,建立县中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在乡镇卫生院康复机构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到2020年,力争所有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服务。建立以县中医医院为主导、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通过加强中医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规范和推进中医师多点执业等措施,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院、医养结合疗养院和中医诊所。

第四节  多元发展

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以及老年病和慢性病等诊疗机构;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

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的机制。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并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社会力量要加强自身管理,不断强化自身能力,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确保公共卫生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节  医养结合

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合作,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推动抚顺县医院、抚顺县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机构之间的合作,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研究制订老年康复、护理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第六节   推动信息化建设

要积极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推进全县信息平台建设,为实现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远程协同、远程会诊、双向转诊提供信息化支撑;建设健康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与省、市卫生计生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亚健康管理、健康体检等健康管理服务。

第七章  实施保障与监督评价

一、加强政府领导,明确政府职责,建立财政保障体系,落实投入政策。  

卫生计生事业是政府主导的社会公益事业,县政府对发展基本医疗服务负有重要责任。县财政要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建立卫生财政保障体系,落实对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补助政策,支持医疗机构履行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能。对卫生经费投入的比例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原则上应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

二、进一步改革医疗服务运行机制, 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与任务,强化卫生计生全行业管理。

卫计局依据法律和法规,对全县卫生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监督和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以卫生规划为指导,明确功能与任务,控制建设规模,规定服务内容,规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强化内涵建设,走内涵发展道路;要以社会需求为依据,针对全县人群的健康需求及主要卫生问题,转变服务观念和服务方式,调整服务结构,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改善医疗服务质量。

三、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科学规划,宏观调控,优化资源配置。

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下,在控制卫生资源总量的基础上,通过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允许社会组织或个人在遵循统一规划的原则下采取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作为投资或捐资,单独或联合举办社会公益型或营利性医疗机构,形成与公立医院公平竞争的态势。同时,要引进必要的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使卫生资源布局合理,提高医疗服务综合能力和资源的整体配置效率。

四、加强医疗机构各类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组织全县各级医疗机构管理人员,传输新理念、新政策,提高管理能力。扩大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范围,加强培训力度,鼓励县级医院医师下乡服务,为“小病在基层”打好基础。加强重点学科和特设学科的建设力度,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医院重点发展有特色、有优势的科室,以名科带动名院建设和发展。

五、建立规划实施监督评价机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

县政府要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建立全县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卫生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评价过程中要实行公开评议、公平竞争,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区域卫生规划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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