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制度】海城市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精选文档)
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35号)和《海城市学前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制度】海城市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35号)和《海城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海政发[2011]9号)、《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城市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海政办发[2013]19号)等文件要求,强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加快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延发 市长
副组长:苏继武 副市长
崔 京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王 磊 副市级干部
成 员:高连罡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韩光群 市财政局局长
王 渊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傅 鸣 市教育局局长
谭亚非 市卫计局局长
苗德成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食药监办主任
李 勇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赵 刚 市民政局局长
臧兴群 市交通局局长
姜 军 市建设局局长
李庆凯 市规划局局长
吴洪专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维国 市安监局局长
刘文杰 市物价局局长
周丽华 市妇联主席
各镇(区)镇长(主任)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各镇(区)、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办、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妇联等相关单位组成,市教育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副市长担任、副召集人由教育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会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担任。
三、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制定并实施海城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2、审议学前教育工作的有关重要文件。
3、统筹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4、研究和讨论发展学前教育的重大事项和有关政策。
四、联席会议形式和要求
1、由办公室负责召集,每半年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听取各部门学前教育兼管落实情况,联席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经验交流会、调研会等多种形式召开,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2、各成员单位要建立本部门学前教育兼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兼管责任,并将工作小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一并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3、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保证参加联席会议并根据各自工作分工,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全市的学前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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