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环境监测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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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股工作职责

1、学习和宣传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

2、积极协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土地保护,开发、利用、整治等方面的地方性法律法规;

3、负责建设用地指标管理、执行农用地转批制度;

4、负责非农业建设用地审查、申报工作,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工作。认真办理旧房翻建、改建、续建的用地手续;

5、负责村民宅基的规划、审批及管理工作;

6、负责城乡建设用地的征用、划拨、出让及其协调管理工作;

7、积极参与建设用地管理的全过程,把好建设用地关;

8、承办各单位和个人申请项目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9、公开、公正,依法管地。积极配合搞好清查违法用地处罚后用地补办手续工作;

10、负责指导好全县各乡(镇)建设用地的指导、规范管理工作;

11、按时上报有关报表;

12、积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责:

承担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实施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
拟定征地补偿费标准,实施土地征收征用的补偿安置工作,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负责各类非农建设补充耕地的监督检查和验收报备工作;
承担报临汾市人民政府审批和经临汾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等用地事项的审批、报批工作。承担本市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转让行为,负责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政策,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制度,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

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土地开发利用标准;
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
承担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改制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审核工作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改制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审批工作。

承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实施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
组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的落实情况;
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指导本市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本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

一、负责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征用报批、划拨和出让的统一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经批准后负责组织落实。

二、负责各级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全程管理工作。

三、承担、参与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征拨工作。

四、办理上级政府审批建设项目的农用地转用、征用等用地的审查、报批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县集体土地使用权征用补偿费用和安置补助费用的兑付工作。

六、负责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处置形式的监督管理工,确保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

七、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和城镇居民、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的审查、报批及后期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政策研究、改革方案的制订和具体实施工作。

九、指导、监督、协调全县的各类建设用地;

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土资源局规划用地股行政审批、服务公示表 篇二:土地利用股工作职责 土地利用股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土地资源管理的法规、规章、政策的贯彻落实。

2、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和各项规划的衔接和实施监督管理;

3、负责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

4、组织清查和处置闲置土地。

5、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收购储备管理办法;

6、指导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7、指导审核土地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
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
管理全县地价;
依法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篇三:国土资源局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情况 un国土资源局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情况

一、国土资源局工作职责(依据《三定方案》)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保证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研究制定与国家、省土地管理法规衔接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和具体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编制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

3、依法对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国土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国土资源案件的裁决、复议、诉讼工作,承办有关国土资源案件的来信来访工作。

4、实施全县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
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5、管理全县城乡地籍工作,实施地籍管理办法;
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
负责土地确权、土地纠纷调处、城乡地籍和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6、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7、负责全县土地的分等定级的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备案工作;
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8、依法管理全县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初审、登记发证;
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10、履行测绘管理职能并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关内设股室队所及工作职责

1、根据《三定方案》设置6个股室:

办公室职责:负责掌握本单位全面情况,协调各部门间工作,上报下达,反馈信息,督促查办搞好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本局的综合性文件及有关文字材料;负责组织承办本局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文字处理﹑印鉴﹑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处理行政事务﹑机关事务﹑日常接待工作;负责全局的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工作;
承办局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

执法监察局(监察大队)职责:负责对全县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土地规划﹑计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土地登记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土资源的信访工作;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建设用地股职责:负责承办全县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临时用地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用地跟踪管理工作;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回和政府收购储备工作;负责农村集体

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负责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工作。

地政股职责:负责编制﹑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实施农地用途管制;负责全县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地籍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负责地价评估的备案工作。

计财股职责:负责对局机关和国土资源所的财务和固定财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国土资源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缴;
承办县拨付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入与上缴情况;
负责劳资工作。

地质矿产股职责: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计划;
负责承办全县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初审﹑登记发证;
负责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秩序的治理整顿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设置3个股室:

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职责:负责全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实施、检查、验收和占补平衡任务落实等工作;
负责落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开展基本农田项目整理,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负责执行建设项目“先补后占”、“占一补一”规定,保证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要求;
负责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

国有土地管理所职责:负责企业破产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对国有划拨、出让土地的非法转让、出租、抵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办理国有土地转让手续。

农宅办职责:负责全县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农村宅基地清查整治的检查验收、发证工作;
负责实施农村村庄建设规划、治理“空心村”工作;
负责抓好村庄土地治理示范工作;
负责农村宅基地的报批发证工作;
负责协助农村宅基地的违法批放、违法占地的查办及宅基地纠纷调处工作。

三、下设国土资源所职责

1、依据省国土资源厅文件规定,国土资源所工作职责:

1、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土地、矿产、测绘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协助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土地、矿产、测绘行政管理职能。

3、做好耕地保护的动态巡查工作。

4、承担农村宅基地及乡镇企业用地审核的前期工作。

5、做好土地、矿产、测绘等基础性统计工作。

6、协助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7、承担有关信访接待工作,配合做好村镇和个人等国土资源权属纠纷的调处核实工作。

8、参与统一征地、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具体建设项目用地报

批及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9、承办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篇四:土地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土地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土地法规和有关政策。

2.负责年度用地计划、退地复垦计划的编制审批和上报。

3.负责征(拨)用地、临时用地及土地用途变更的审核工作。

4.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按政策协商制定征(拔)用地标准、年度赔青标准及各类经济作物的补偿标准。

5.负责土地各项税费的审批管理工作。

6.定期报局土地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完成情况。

7.负责土地系统业务培训。

建设用地管理岗岗位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土地法规和有关政策。

2.做好建设用地计划的编制。

3.做好征(拨)用地的资料整理、完善、审查、报批工作。

4.做好临时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5.做好农业用地上新建、改建、扩建占地的用途变更。

6.做好征(拨)用土地费用审查及费用支付。

7.做好临时用地管理费及土地押金等有关税费的管理。

8.做好土地复垦工作,审核复垦费用。

农业用地管理岗岗位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土地法规和有关政策。

2.做好建设占用农业用地计划的编制。

3.做好建设占用农业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4.做好农业结构调整占地的登记工作。

5.做好对土地使用状况、?变更状况建立宗地档案,用数字和图表系统记载农业土地数量和位置。

7.做好农业用地的转让、出让的管理工作。

地籍管理和土地档案管理岗岗位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土地法规和有关政策,及时转发、下发有关文件。

2.做好土地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归档率100%。

3.建立健全土地资料微机管理系统及本科室微机管理。

4.及时做好土地月、季报表的统计,按季完成土地情况分析报告。

5.及时对土地使用状况、变更状况建立宗地档案 。

土地监察岗岗位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土地法规和有关政策。

2.监察各单位使用土地情况。

3.监察各单位土地税费的交纳和押金的交退工作。

4.及时有效地制止乱占滥用、破坏土地资源等违反土地法规行为。

5.对各单位和个人违反土地法规案件的调查处理。篇五:规划土地和环境管理科工作职责

规 划 科 工 作 职 责

一、负责全县集镇、村庄的规划、编制、上报、审批工作。

二、负责全县村庄住宅建设的设计、定点、测量、放线工作,为新农村建设做好服务。

三、做好村镇规划及农房建设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村庄根据规划进行建设。

四、配合市规划局、市建委做好有关村镇规划方面的工作。

五、完成县建设局、县村镇站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村镇规划科工作职责

1、制定全市镇村规划管理、小城镇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

2、指导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各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修编、评审及报批工作;
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导规划的实施及动态监管工作。

3、负责城区规划区外各类重要基础设施、大型工程、新上企业、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

4、负责城区规划区外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制定工作。

5、负责城区规划区外各类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并负责上报规委会审议。

6、负责本科室所审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科的主要职责:

规划科是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规划和测绘规划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研究全市和重点地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及跨市的区域性国土规划,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开发整治工作,组织研究并编制国土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协调土地资源、矿产资源与其他自然资源和环境之间的关系;
负责安排国土整治事业费计划。

2、组织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组织编制并指导和审核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规划;
负责跟踪、评价和监督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情况,并对规划确定的主要控制指标进行管理。

3、汇总和协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发展战略的研究和制订,组

织编制全市性和区域性矿产资源合理利用规划,提出保证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
跟踪、评价和监督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情况;
汇总和协调编制地质环境保护规划。

4、指导并协调各市地、各部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总体战略部署及重大问题;
研究提出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指导目录;
研究制订矿产资源储备计划。

5、汇总和协调编制测绘事业中长期规划、全市基础测绘规、航摄规划。

6、组织制定土地供应政策,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计划;
负责跟踪、评价和监督土地利用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对土地利用计划确定的主要控制指导进行管理;
负责建设项目预审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7、参与需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和建设用地、土地开发等项目的审查;
参与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
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规模的核定。

8、指导土地利用结构合理调整,负责退耕还林、还草、还湖等监督管理。

9、负责国土资源局综合统计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村镇建设管理科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乡(镇)、村规划编制、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

监督指导全市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乡(镇)、村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指导和管理全市村镇建设技术服务和标准设计、通用设计工作;

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组织指导全市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指导全市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和重点镇建设工作;

指导全市受灾地区村镇重建和大型建设项目地区迁移建设工作;

指导全市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

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管理工作;

提出全市进城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

承担全市历史文化、旅游特色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规划管理科工作职能

负责本局职责中全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工作。

编制年度规划编制计划,提出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负责组织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市政工程规划、城市设计、法定图则、城市地下空间发展规划、城市地下管廊建设规划的编制、审查及报批,并进行管理、监督;

指导和管理全市各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中心村规划编制,并检查监督实施;

负责审批详细规划、风景名胜区、开发区、高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和成片土地开发的规划;

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参与大、中型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建设工程(含市政基础设施和管线工程)、建筑使用功能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变更的规划管理与监督,提出规划设计实施方案、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和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指导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城市管线工程建设工作;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规划测绘和城市勘查任务计划地制定、委托工作,参与城市测绘成果验收;

负责本市规划、市政设计单位执业管理;

参与城市规划调研工作,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资格管理和业务培训管理,指导、推广城乡规划先进科学技术应用,组织开展规划技术服务;

指导和管理村镇规划建设试点工作,组织、指导村镇规划科研成果和村镇住宅通用图设计的推广应用。

监测人员岗位职责

1、全面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的监测分析技术,对承担的监测项目要做到理解,操作正确,严守规程,准确无误;
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监测任务。

2、积极参加样品采集和现场调查工作,并做好分析、测试前的各项技术准备。

3、按照监测分析质量保证技术规定,做好质量保证工作,确保监测分析质量,接受各级业务部门的考核。

4、认真计算、核对测试数据,负责地填报监测分析结果,严格履行签字和复审手续。实验记录要做到真实、齐全、清晰、规范化。

5、做好实验室清理工作,认真清洗样品容器、玻璃器皿,经常保养、维护仪器设备,做到环境整洁、交接清楚、安全无事故。

6、在完成本职监测任务的同时,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探讨监测新技术、新方法。

7、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爱护仪器设备,节约试剂和水电。

8、努力完成本科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云南省交通环境监测中心站下设业务室、环境监测室、化学分析室三部门。

1.各室职责

1.1 业务室职责

(1)编制本中心业务工作计划。负责采样样品交接工作,并下达分析任务;

(2)负责监测报告的编写、出版;

(3)负责组织和草拟本中心的工作总结、报告及各类文件;

(4)负责业务联系、申诉和投诉处理工作。

1.2 环境监测室职责

(1)贯彻执行单位的质量体系文件和有关规章制度;

(2)承接客户委托的监测任务,按要求编制监测工作方案,及时、准确地完成监测任务。对原始记录进行校核,对检查结果进行审核(校核),及时出具监测数据。

1.3 化学分析室职责

(1)掌握和熟悉化学分析室的有关制度,并贯彻执行。

(2)掌握和熟悉各指标检测方法,并严格按标准方法实施。

(3)对分析的样品应认真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试样有权拒绝分析,并及技术负责人反馈,要求重新取样。

(4)承接客户委托的检测任务,及时完成检测任务。对原始记录进行校核,对检查结果进行审核(校核),及时出具监测数据。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未经主管技术负责人同意,不得任意更改或调换操作规程测试方法。

2.各室负责人职责

2.1 业务室负责人职责

(1)负责开展仪器管理、档案管理、质量监督工作;

(2)负责全站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
负责全站仪器设备的建档;
负责试剂、玻璃器皿、劳保和办公用品的采购;

(3)协调各业务科室工作,负责站务会以及站领导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并协助领导检查、督促会议决定事宜的落实;
做好站务会及领导召开会议的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

2.2 化学分析室负责人职责

(1)在技术负责人领导下,对化学分析室工作全面负责;

(2)确定化学分析室的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制定年度、季度的工作计划,组织完成各项检测任务;

(3)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根据需要和可能,提出新的检测方案;

(4)负责督促和检查化学分析室仪器设备的及时送检、维修和保养,贯彻执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法规和法令;

(5)提出计量、监测仪器设备的购置、更新、改造计划,提出计量监测仪器设备的维修、大修、降级和报废计划;

(6)负责化学分析室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出参加培训的人员、内容、要求的年度计划,对上岗人员的基本训练进行严格把关;

2.3 环境监测室负责人职责

(1)在技术负责人领导下,对环境监测室工作全面负责;

(2)确定环境监测室的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制定年度、季度的工作计划,组织完成各项监测任务;

(3)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根据需要和可能,提出新的监测方案;

(4)负责督促和检查环境监测室的监测环境、仪器设备的及时送检、维修和保养,贯彻执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法规和法令;

(5)提出计量、监测仪器设备的购置、更新、改造计划,提出计量监测仪器设备的维修、大修、降级和报废计划;

(6)处理和指导监测工作中的技术问题,负责对本室的各类事故的分析、处理,向技术负责人及时提出报告;

(7)制定监测工作方案、细则,报技术负责人批准;

(8)负责环境监测室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出参加培训的人员、内容、要求的年度计划,对上岗人员的基本训练进行严格把关;

监测技术岗位人员职责

监测技术岗位人员职责(1)协助室主任做好监测系统的规划、升级,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设想。

(2)做好日常技术值班,建立健全监测数据库。

(3)做好监测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设备技术档案整理、保存。

(4)具体实施中心下达的短波和卫星监测任务,认真做好监测报告。

(5)

根据无线电通信技术的发展,开展监测业务前瞻性研究,多发表有价值的论文或文章等。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水质监测室岗位职责

一、负责国标竞技垂钓池水质实时监

测。

二、监测范围包括水体溶氧量、硝酸盐含量、二氧化碳含量、色度、PH值等与 对象鱼种生长相关的数据。

三、密切关注各钓池不同鱼种生长情况。

四、做好气象信息收集和记录。 五、根据不同鱼种做好投喂记录。

六、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增氧设备运行。

七、做好水质监控网络实时上传设备的维护工作。

八、根据水位情况做好水量补充工作。 九、水质监测室必须24小时值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县环境监测站岗位职责

环境监测处长岗位职责

实验室环境监测岗位职责

环境监测站人员岗位职责

环境监测站部门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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