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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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由于特殊的地质环境和复杂的地形地貌特征,长期以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始终是我市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尤其是今年,受恶劣气候条件的影响,全国各地都发生了多起特大地质灾害,我市也发生了隆阳区瓦马“9.01”特大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影响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11月2日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下面,我就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清醒认识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严峻形势,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地质灾害是我市最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216个,其中:特大型3个、大型55个,中小型1158个,严重威胁着近10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通过采取预防和工程治理措施,制定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防治方案,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预警预报体系,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全市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但是,我市地质灾害多发、易发、突发及破坏性的特征依然十分突出,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要求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新形势下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我们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党执政为民理念的一个具体体现,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重视起来、行动起来,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切实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抓紧抓好,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加大投入,确保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留死角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未来10年,省政府将筹措100亿元资金,采取10项重大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建立起覆盖重点防治区、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预警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综合防灾体系。未来5年,每年安排10亿元资金,逐步消除或缓解现已查明需要重点防治的28个县城和40多个乡镇所在地的地质灾害威胁,有效缓解10万山区和农村人口所受地质灾害的威胁和危害,使“十二五”期间全省地质灾害年均损失和威胁人口比“十一五”期间的平均水平降低15~20%。“十三五”期间,再争取投入50亿元资金,使受地质灾害危害的41个县城所在地、160余个乡镇、30余万农村人口,基本解除地质灾害威胁,使“十三五”期间全省地质灾害年均损失和威胁人口比“十二五”期间的平均水平降低20~30%。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意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地理环境特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突出抓好四方面重点:一是城镇地质灾害防治。要把威胁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作为重中之重,集中力量抓好防治;
二是村庄周围地质灾害防治。要采取更加有效的防范和治理措施,切实消除或降低村庄周围地区的地质灾害隐患;
三是重要工业区、旅游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要在前一阶段开展的“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基础上,针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集中力量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再核实,彻底摸清情况;
四是滑坡和泥石流的治理。要以中小河流域为重点,认真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滑坡、泥石流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复查工作,努力做到不留死角;
五是各级各部门要抓住机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认真梳理排查的基础上,对需要采取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措施进行防治的,要及时核查,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项目建设。  

三、明确防治重点,全面科学系统推进全市地质灾害防治  

省政府即将印发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10项重大措施,我市要在贯彻落实好《意见》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监测预警。一是要搞好监测预警队伍建设,为科学预测和预防自然灾害提供理论依据;
二是要提升监测预警技术,不断提高我市地质灾害总体监测预警水平;
三是要加强排查预警工作,切实落实巡查人员和责任,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及时发出预警预报;
四是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落实群测群防的相关制度和措施,确保一旦发现苗头性问题能够及时上报、快捷有效处置。  

(二)加强应急准备。一要完善各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要根据情况的发展变化,及时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提高预案可执行性,尤其要抓紧完善基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基层整体应急管理水平;
二要抓好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夯实各级政府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各级政府都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情况,研究措施,共同防治。三要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
四要重视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和演练工作,切实把预案转变成实战能力。  

(三)加强灾害救治。要切实增强四个能力:一是增强地质灾害先期处置能力;
二是增强地质灾害过程中的处置能力;
三是增强群众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四是增强灾后恢复重建能力。  

(四)加强物资储备。一是强化物资仓储设施建设。国家在昆明建立了灾害物资储备库,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配合建立好省、市、县(区)三级物资综合应急平台,以及各有关部门和领域的专业物资应急平台,构建覆盖全市、反应快速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二是强化应急资源管理。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对地质灾害应急物资的基本情况进行普查,摸清家底,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及调配方案。要对救灾物资进行动态管理,整合实物储备资源,合理确定储备的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实物储备、市场储备、生产和技术储备,目前储备不足的要进行及时补充。  

(五)加强灾害评估。开展地质灾害基础信息的调查和评价,是有效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的重要基础工作。一是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组织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及易发生地震次生地质灾害区开展地质灾害详查,掌握地质灾害发生发展变化规律,为灾害防治和城镇建设提供地质基础依据;
二是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内开展的各类工程建设,都要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作为重要的前置工作,未经评估的项目不予立项;
三是加强地质灾害评估数据库建设。要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市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分布状况。国土部门要做好统计汇总、登记建档工作,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加强动态监测,实施动态评估,落实防范措施。  

(六)加强科学治理。突出科学规划,树立科学理念和方法,依托科技进行防治,善于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成果,确保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同志们,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希望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确保各项防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为我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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