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理一公开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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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三清理一严控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总体要求,以秀美乡村建设为契机,通过清理整治,全面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规范农村土地管理秩序和农民建房审批程序,进一步提升村镇建设品位,美化村镇人居环境。

1、依法依规、违法必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清理出的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该罚的罚、该拆的拆,有效遏制村镇地乱占、房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2、尊重历史、区别对待。对个别历史阶段形成的违法建筑,要严格把握政策,区别对待,妥善解决。对于主动申报的违规建设项目,从轻处理;
对清查过程中顶风作案,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从重从严处罚。

3、既处理事、又处理人。重拳打击,严格执法,做到既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严厉查处在执法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的行政执法人员和镇村基层干部。

4、建章立制、长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土地和规划管理长效监管机制,强化管理,堵塞漏洞,有效防止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行为的发生。

清理范围:县城规划区“两违”清查范围之外的各乡、镇行政区域。

清理对象:自XX年1月1日以来的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行为。

清理内容:

1、非法占用、擅自买卖、以租代征等违法用地行为;

2、未按审批内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用地范围等违法用地行为;

3、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或未按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4、建新未拆旧的“一户多宅”违规建房行为;

5、非农户籍人员擅自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违规建房行为。

1、宣传发动与自查自纠阶段。各乡镇要及时动员部署和制定实施方案,利用报纸、电视、络等媒体加大对“三清理一严控”工作的宣传力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群众深刻认识“三清理一严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组织村组工区进行全面自查,摸清情况,逐户、逐栋造册登记,分析整理。

2、清查与处理阶段。乡镇要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全面复查,弄清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行为成因,逐宗、逐项、逐村进行核准,汇总上报,并针对清理出来的问题,依据国家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到位。

3、规范与总结阶段。对“三清理一严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建章立制、源头防患,严格规范村镇农民建房行为,为推进秀美乡村建设创造条件。

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建房

1、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房和未按用地审批内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用地范围的,按下列标准进行处罚,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许可手续:

占用基本农田的,限期拆除复耕。确实不能拆除的,建房户必须按占一补一的标准进行造地补偿,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
占用一般耕地的,处以积每平方米20元罚款;
占用其他土地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

2、未经规划审批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
影响村

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规划许可手续.

3、未按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三的罚款,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规划许可手续。

4、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受让集体土地的,处以土地面积每平方米3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建筑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
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同时,在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5、“一户多宅”的,必须拆除旧房、收回宅基地、接受处罚后,方可依法补办用地、规划手续。

6、原“两违”清查已处罚到位的不重复处理。

建制镇管辖规划区以外的集镇、场、村庄范围内的建房

1、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的,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占用基本农田的,限期拆除复耕。确实不能拆除的,建房户必须按占一补一的标准进行造地补偿,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
占用一般耕地的,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
占用其他土地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

2、未按用地审批内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用地范围的,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并在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占用基本农田的,限期拆除复耕。确实不能拆除的,建房户必须按占一补一的标准进行造地补偿,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
占用一般耕地的,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
占用其他土地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

3、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受让集体土地的,处以土地面积每平方米3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建筑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
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在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4、“一户多宅”的,必须拆除旧房、收回宅基地、接受处罚后,方可依法补办用地、规划手续。

5、原“两违”清查已处罚到位的不重复处理。

已列入移民搬迁计划并已规划建房的按照乡镇政府原定途径解决。

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河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占用基本农田,在地质灾害区域建房的,或者不接受罚款补办手续处理的,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对本次清理排查出的严重违法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经县领导小组认定必须拆除的,由县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下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对既不接受行政处罚,也未按期自行拆除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财政供养人员、国有企业职工和与行政事业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未主动申报的,除按前两项规定进行处罚处理外,对严重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法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

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农村建房“三清理一严控”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建房“三清理一严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育龙任组长,县人大副主任罗福凡、县政协副主席邱刚、县委副调研员、县政府党组成员金四清同志任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县城建局、县监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房管局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城建局,负责整个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农村违法用地的清理指导工作,县城建局负责农村违法建房的清理指导工作,县监察局负责非农户籍人员违反规定回乡建房的清理督促指导工作。各乡、镇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乡场长为 一支笔的审批制度;
要积极搞好规划建设服务,主动为农民建房无偿提供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指导,确保农民建房质量和施工安全;
要严格执法,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16农村建房三清理一严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总体要求,以秀美乡村建设为契机,通过清理整治,全面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规范农村土地管理秩序和农民建房审批程序,进一步提升村镇建设品位,美化村镇人居环境。

二、工作原则

1、依法依规、违法必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清理出的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该罚的罚、该拆的拆,有效遏制村镇地乱占、房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2、尊重历史、区别对待。对个别历史阶段形成的违法建筑,要严格把握政策,区别对待,妥善解决。对于主动申报的违规建设项目,从轻处理;
对清查过程中顶风作案,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从重从严处罚。

3、既处理事、又处理人。重拳打击,严格执法,做到既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严厉查处在执法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的行政执法人员和镇村基层干部。

4、建章立制、长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土地和规划管理长效监管机制,强化管理,堵塞漏洞,有效防止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行为的发生。

三、清理范围、对象与内容

(一)清理范围:县城规划区“两违”清查范围之外的各乡、镇行政区域。

(二)清理对象: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的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行为。

(三)清理内容:

1、非法占用、擅自买卖、以租代征等违法用地行为;

2、未按审批内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用地范围等违法用地行为;

3、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或未按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包含未批先建、批东建西、少批多建等);

4、建新未拆旧的“一户多宅”违规建房行为;

5、非农户籍人员擅自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违规建房行为。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与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各乡镇(场)要及时动员部署和制定实施方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三清理一严控”工作的宣传力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群众深刻认识“三清理一严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组织村组工区进行全面自查,摸清情况,逐户、逐栋造册登记,分析整理。

2、清查与处理阶段(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乡镇(场)要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全面复查,弄清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行为成因,逐宗、逐项、逐村进行核准,汇总上报,并针对清理出来的问题,依据国家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到位。

3、规范与总结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三清理一严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建章立制、源头防患,严格规范村镇农民建房行为,为推进秀美乡村建设创造条件。

五、处理标准及工作措施

(一)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建房

1、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房和未按用地审批内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用地范围的,按下列标准进行处罚,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许可手续:

占用基本农田的,限期拆除复耕。确实不能拆除的,建房户必须按占一补一的标准进行造地补偿(或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缴交造地补偿金),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
占用一般耕地的,处以积每平方米20元罚款;
占用其他土地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

2、未经规划审批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
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土建造价计算方式:砖混结构按500元/㎡、砖木结构按300元/㎡,下同),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规划许可手续.

3、未按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三的罚款,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规划许可手续。

4、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受让集体土地的,处以土地面积每平方米3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建筑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
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同时,在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5、“一户多宅”的,必须拆除旧房、收回宅基地、接受处罚后,方可依法补办用地、规划手续。

6、原“两违”清查已处罚到位的不重复处理。

(二)建制镇管辖规划区以外的集镇、场、村庄范围内的建房

1、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的,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占用基本农田的,限期拆除复耕。确实不能拆除的,建房户必须按占一补一的标准进行造地补偿(或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缴交造地补偿金),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
占用一般耕地的,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
占用其他土地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

2、未按用地审批内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用地范围的,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并在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占用基本农田的,限期拆除复耕。确实不能拆除的,建房户必须按占一补一的标准进行造地补偿(或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缴交造地补偿金),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
占用一般耕地的,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
占用其他土地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

3、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受让集体土地的,处以土地面积每平方米3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建筑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
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在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4、“一户多宅”的,必须拆除旧房、收回宅基地、接受处罚后,方可依法补办用地、规划手续。

5、原“两违”清查已处罚到位的不重复处理。

(三)已列入移民搬迁计划并已规划建房的按照乡镇政府原定途径解决。

(四)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河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占用基本农田,在地质灾害区域建房的,或者不接受罚款补办手续处理的,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对本次清理排查出的严重违法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经县领导小组认定必须拆除的,由县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下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对既不接受行政处罚,也未按期自行拆除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五)财政供养人员、国有企业职工和与行政事业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未主动申报的,除按前两项规定进行处罚处理外,对严重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法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

(六)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领导,严格考核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农村建房“三清理一严控”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建房“三清理一严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育龙任组长,县人大副主任罗福凡、县政协副主席邱刚、县委副调研员、县政府党组成员金四清同志任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县城建局、县监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房管局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场)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城建局,负责整个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农村违法用地的清理指导工作,县城建局负责农村违法建房的清理指导工作,县监察局负责非农户籍人员违反规定回乡建房的清理督促指导工作。各乡、镇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乡(镇)场长为第一责任人,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具体抓、专门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督查,确保实效。要加强对“三清理一严控”工作情况督查指导,对弄虚作假、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部门、乡镇(场),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落实举报投诉制度,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信箱、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举报一起确认查处一起。

3、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在认真清理违法用地、违规建房的基础上,建立常效管理机制,做到科学编制村镇规划,完善农民建房管理办法,坚持按规划建设、按制度办事;
要健全组织机构,建立乡镇(场)长负责一支笔的审批制度;
要积极搞好规划建设服务,主动为农民建房无偿提供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指导,确保农民建房质量和施工安全;
要严格执法,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12年医院院务公开工作计划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新形势下,三医院将继续坚持公益性的办院方向,坚持为病人服务的宗旨,以医疗安全为第一工作要务,狠抓基础、科学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卫生部 “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和省卫生厅“三好一满意” 等活动精神的要求,全面推进医院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医院功能转型,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树医院优质形象。

为切实推动和规范我院院务公开工作,加强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依靠职工办好医院,推动医院改革和发展,特制订三医院院务公开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落实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以院务公开为抓手,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开展。

2、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动员职工广泛参与;

3、坚持不搞形式主义,做到医院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决策和方案必须通过院务公开听取职工意见;
应该公开而未公开的决定,公开后未经职代会审议或者未经职代会通过的有关决定均不得实施。

二、计划和措施: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院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医院院务公开相关制度建设,按照医院制定的院务公开实施细则开展院务公开工作。

2、定期召开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院务公开相关工作。

3、组织召开一年两度的职工代表大会,发挥职代会的参与、协调、监督作用,重大决策经职代会通过,做好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工作,切实保障职工民主权利。

4、职代会闭幕期间,不定期召开职代会常任主席团会议、工会委员会、职工座谈会等形式研究审议和通报院内重大事项。

5、职代会常任主席团成员不定期参与院务会议,直接参与讨论医院发展等问题。

6、设立院务公开栏,张贴有关资料。通过医院网站、院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7、做好院务公开文档资料整理工作。

8、接受上级部门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参与院务公开先进的评选和申报。

三医院

二0一一年一月十日

三板桥中学校务公开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激发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和创造力,推动学校的发展,从而制定2011年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调动全校教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标,以促进我校教育的改革稳定发展、努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为目的,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精神的前提下,把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的引向深入。

二、工作目标

继续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为基本原则,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的根本指导方针,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学校管理形式,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制度,从根本上引导、激发和保护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主人翁积极性;
团结全体教职工,同心同德,努力奋斗;
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学校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使学校在平稳过渡中得以提高和发展。

三、公开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1、学生收费的项目,包括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批准收费的部

门及监督电话,学生书杂费的减免条件和减免结果等。

2、各类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及招生录取程序方法等。

3、三好学生评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直升考优秀生推荐等评优、推优事项。

(二)向教职工公开的事项.

1、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学校工作总结、工会换届选举事宜、重大改革方案等。

2、各级各类教职工评优考核的对象、条件、名额、结果等;
对违法违纪教职工处理意见结果等。

3、学校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职工提薪、聘任、晋升的条件、程序和结果等。

4、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福利分配方案,及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等。

5、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学校应该全面公开这些内容,接受民主监督,并听取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对规定以外的内容,在工作中根据需要可由学校党政决定及时公开。

四、公开形式

1、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工大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重大改革方案、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和奖惩方法、教职工福利分配方案等必须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和通过。

2、行政办公会议及党总支会议。有一定保密性的校务在办公会议或总支会议上讨论或通报。

3、利用学校公示栏向教职工、学生、家长通报有关校务。

4、建立固定的校务公开栏,根据不同的时期,定期公开学校校务。

5定期召开家长会和家长委员会成员会议,通报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的实施情况。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领导主抓,工会参与,群众督促,监督小组、评议小组督办检查的工作格局,认真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2、学校定期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多渠道听取建议,共商学校发展改革大计。

3、定期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总结和考核,以求实务真的态度,不断改进和完善校务公开各项工作。

4、加强检查,以检查促进步和提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板桥中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2011年3月1日

一卡通清理工作总结

镇农业服务中心涉及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农机购置、退耕还林、生态林保护补贴项目。2017年至2018年1-5月期间,发放有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8103081.27元涉及16913户,农机购置15680元涉及105户,退耕还林904037.49元涉及5148户,生态林保护补贴223565.22元涉及8553户,2018年购机补贴资金应发放7460元涉及21户,但因财政资金未到位,还未发放到农户。

自清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工作以来,召开宣传动员会,成立“一卡通”清理工作督查组,对镇村干部入户开展“一卡通”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收集群众反映问题。截至目前,通过村干部自查、暗访调查等方式,在“耕保”、退耕还林补贴、生态林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领域发现如下问题:

1.村社干部代领死亡五保户、死绝户、全迁户等群体的补贴资金,将其取出作为社集体收入,已入账。

2.社长持有全迁户补贴卡,因银行因素,其补贴资金不能取出作为集体收入,其补贴资金任然在补贴农户卡上。

3.有农户常年在外务工,其补贴卡因某些错误资金不能上卡,由村社干部、亲属、邻居代领后给现金给补贴农户。 未发现镇村社干部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政策中违规持卡、截留挪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

1.针对村社干部代领死亡五保户、死绝户、全迁户等群体的补贴资金作为社集体收入那部分补贴的,已在2018年补贴中进行清理,不再予以补贴。

2.对于因账号错误不能上卡,由村社干部、亲属、邻居代领的情况,将督促村社干部通知农户办理完善资阳农商银行的卡信息,并要求卡随人走。

霞浦县第三小学2013年校务公开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大局,创新载体、强化监察、规范管理,促进学校各项事业上新台阶,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校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通过实施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完善公开程序、健全公开制度、巩固成果。

2、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教职工和社会所关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及时处理好群众意见的办理和反馈,并取得实效。

3、针对校务公开评估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抓好整改,推动校务公开不断深化,把校务公开工作上升为学校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工作方式。

4、把校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学校管理、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发挥工会及教代会的作用结合起来。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实行校务公开要依据教育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公开。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校务公开,一方面要积极组织引导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另一方面要保证行政领导和职能部门依法行使管理的职能和权力,保证民主基础上的政令畅通。

3、坚持真实公开的原则。校务公开的内容应当准确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校务公开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

5、坚持稳定的原则。实行校务公开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要以保证学校稳定为前提,根据不同情况,分层面,分时机,按程序公开。

6、坚持简便易行、方便群众监督的原则。实行校务公开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主要形式:

1、充分发挥教代会的基本载体和主渠道作用,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期末或下学期初向教职工通报一次校务公开情况,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

2、设立永久性公开栏,设在便于师生和广大群众监督的醒目位置,旁边设立举报意见箱,公布学校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

3、要积极利用校内广播等,进行广泛宣传。

2013年我校将继续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加强监督。一定按照上级制定校务公开内容,及时做好校务公开。做到该上墙上墙,该校内公开就校内公开,该向社会公开就向社会公开,确保师生、家长、社会的知情权,接受各方监督。

霞浦县第三小学

2013年9月1日

三结合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以先进的理论、正确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武装我校广大学生家长,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努力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认真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1、每学期分别对各年级家长普遍授课1至2次,通过各种方式,如讲座、座谈会、交流发言等。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介绍不同年龄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及其相应的教育方法。指导家长为孩子创造一个学习型、宽松、和谐的家庭环境,以利于孩子身心全面发展。

2、对不同年级的学生家长安排不同的授课内容。如对高一年级学生家长开学初进行专题讲座,指导家长帮助孩子度过一个转折期,其次是对毕业班学生家长,在临毕业前进行高考心理辅导专题讲座

三、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四落实

1、组织落实: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班级、年级、学校各级“家长学校”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到二次各级家长委员会会议,研究当前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动态,商讨办好"家长学校"的措施和方案,及时反馈家教信息,收集并反映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协调并参与学校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的实效。

2、时间落实。"家长学校"上课学习时间,一般每学期安排1-2次,每次授 课可集中进行,也可分年级进行,每次课后都安排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与家长见面交换意见。

3、教师落实。家长学校聘请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教师,聘请家庭教育方面的有关专家作家长学校顾问,并作理论报告。

4、教学内容落实:根据不同年段的学生安排具体的教学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序列地进行,使教学内容序列化,系统化。并且要求认真备课,力求课上得精彩、实用。

四、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1、建立各项制度,实行制度管理

①建立考勤制度。制订《万宝镇小学家长学校家长上课签到表》和《家长学校上课制度》;

②建立考评制度。对每学期所学内容,利用问卷形式对家长进行知识考查,了解家长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

③建立教员备课制度。要求教员认真落实学校家长学校工作计划,积极准备,认真备好一节课,上好一节课。

④建立意见反馈制度。学校制定征求家长意见表,定期发给家长,然后回收反馈,并对

班主任建立家访制度。

2、建立评先表彰制度。制订《优秀家长评选条件》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家长,评先的优秀家长由学校发给荣誉证书,并在校报刊登名或现场举行表彰。

3、建立档案无纸化管理制度。有关家长学校的各种文件、信件,有关讲话稿,会议记录,教员的备课材料,各项制度,表格等都严格分类加以整理保管存档,并实行无纸化管理。

五、加强教学研究,提高业务水平

1、定期组织家长委员会成员召开会议,研究并解决家庭教育有关问题。

2、定期组织教员学习家庭教育理论,提高业务水平;

3、利用适当的机会组织教员与兄弟学校进行交流学习。

4、组织教师总结经验撰写有关论文。

六、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家教水平。

1、充分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和网络教育手段,组织家长观看学校的电视录相,帮助家长深入细仔地了解学校。

2、聘请家教获得成功,具有丰富经验的家长到校为家长学员们传精送宝进行经验介绍。

3、在十月份举行向家长开放半日活动,组织家长共同参与学校或班级的有关活动,引导家长配合学校共同教育好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

4、开展“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努力营造“书香家庭”,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5、通过"家长学校"的学习,在家长中广泛征集家庭育儿经验论文,并评奖择优刊登在校报上,并积极向各专刊推荐。

6、举行一次家长委员会议。

行事历:

九月份:

1、完成学生信息的统计,开通校训通,进行本学年第一次家长会。

2、各年级成立家长委员会并制订工作计划。

十月份:

1、召开一次家长委员会议。

2、召开办主任工作会议,总结校讯通开通情况,指出注意事项。 十一月份:学校组织家长学校成员座谈会。

十二月份:调整、补充、完善家长学校机构,制定家长学校活动计划。

万宝镇小学 2015.9

三结合教育工作计划

万宝镇中心校 2015.9

市十一中学2011年党务公开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党内民主,密切党群关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我校党委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师生员工和党员的民主权利,结合今年工作实际,特制定市十一中学2011年党务公开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运作的监督和制约,建立起具有我校特色的党务公开运行制度和机制。

二、工作目标

1、通过党务公开,增强党内民主意识、领导干部被监督意识、党内外群众的参与和监督意识。

2、党务公开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全校、面向党内外群众,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法按党内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公开,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可信,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工作活力。

3、通过党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不断探索民主治校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

三、主要工作:

1、深入学习,夯实党务公开工作的思想保障。

通过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明确实行党务公开是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保障,可以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开放度,切实提高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增强领导干部科学决策的能力,提高党组织团结凝聚党员群众的能力,从而更好地为学校发展发挥监督、参谋作用。通过学习,让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清楚地了解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党务公开意识,明确自身职责,为党委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要通过党员组织生活、教工政治学习等途径,让广大党员、群众更多地了解党务公开的意义、内容、形式等,增强民主意识,加强对党务公开的监督。

2、党务公开范围和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校党员、师生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1)中心工作方面。学校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工作重点;
学校文化建设、党建管理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及检查、落实情况等。

(2)思想建设方面。突出公开学习计划与落实及全体党员、教职工代表参与学习的情况,年度党建主体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情况等。

(3)组织建设方面。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和民主测评情况;
领导班子成员综合考评、诫勉谈话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党组织选举、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表彰奖励和组织处理情况;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等。

(4)作风建设方面。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
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等。

(5)制度建设情况。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情况等。

(6)其他事项。多数党员、师生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3、党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限

党务公开要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员活动室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黑板报、橱窗、网站、电子信箱、意见箱等形式进行公开。

对党务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由党务公开办公室提出,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
公开的内容由职能部门或所涉个人提供,党务公开办公室审核。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对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4、意见收集、处理和反馈

学校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对党员、师生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派人定期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举报或提建议的,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之举报人或提建议人,听取意见,未署名的重要意见或建议在公开栏公布。

四、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

2、重视党内监督。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党委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3、注重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经验,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民主意识,带头推进党务公开,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形成良好的氛围,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市十一中学党支部 2011年2月23日

市十一中学2011年党务公开

三清单一清理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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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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