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中科研专职人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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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专职教学科研人员岗位职责研究员

(一)教学:年度主讲本科生课程≥36学时。

(二)科研:满足下列任一条件者,即视为完成当年研究员岗位职责:

1、参加A类项目,或主持B类项目(含项目结题未超过一年者)。参加A类项目指列入批准书并在该项目中分配科研经费20万元以上者;
主持B类项目者,主持人到账经费应不低于项目总经费的50%;

2、本人近三年科研经费累计到账要求38万元以上,或当年科研经费到账13万元以上;
3、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单位发表SCI一区论文或两项专利(指上一年度正式发表和授权)或研究报告得到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或领导实质性批示;

4、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一等奖。 A类项目: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及其课题,或单项经费在200万元以上的国际合作与横向项目。

B类项目: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或青年项目、省部级重大或重点项目,或单项经费30万元以上的国际合作与横向项目。

(三)未完成教学岗位职责,但本人近三年科研经费累计到账≥80万元,当年科研经费到账≥25万元者,视为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均已完成。

(四)研究生培养:在读硕士研究生≥3人。

(五)讲座:举行学术讲座2次(包括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中学生等举行讲座),其中为本校大学生至少1次。

(六)服务:完成下列各项之一

(1)参加学校和学院的学科建设工作;

(2)参加课程建设和教学督查任务;

(3)承担青年教师培养任务;

(4)辅导学生参加各种科技竞赛;

(5)承担学校安排的行政管理工作。

副教授

(一)教学:年度主讲本科生课程≥54学时。 (二)科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成员参加A类项目或主持B类项目

(2)本人近三年科研经费累计到账≥10万元;
或当年科研经费到账≥3万元。

(3)当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下同)发表SCI二区以上论文≥1篇,或获得一项专利授权。

主要成员:指列入批准书并在该项目中分配经费≥5万元。

(三)未完成科研岗位职责,但教育教学工作量≥216学时(其中本科生主讲学时≥108)者,视为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均已完成。

(四)研究生培养:硕士生导师应指导在读研究生≥2人。

(五)讲座:面向教师、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研究生、大学生、中学生等举行学术讲座(或示范教学)≥1次。

(六)服务:完成下列各项之一 (1)参加学科建设;

(2)参加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

(3)承担青年教师培养任务;

(4)辅导学生参加各种科技竞赛;

(5)承担学校、学院安排的行政管理或学生工作。

副研究员

(一)教学:年度主讲本科生课程≥36学时。 (二)科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成员参加A类项目或主持B类项目;

(2)本人近三年科研经费累计到账≥15万元;
或当年科研经费到账≥5万元。。

(3)当年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二区以上论文≥2篇,或获得一项专利授权。。

主要成员:指列入批准书并在该项目中分配经费≥5万元。

(三)未完成教学岗位职责,但近三年科研经费累计到账≥20万元,或当年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二区以上论文≥4篇者,视为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均已完成。

(四)研究生培养:硕士生导师应指导在读研究生≥2人。

(五)讲座:面向教师、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研究生、大学生、中学生等举行学术讲座(或示范教学)≥1次。

(六)服务:完成下列各项之一

(1)参加学科建设;

(2)承担青年教师培养任务;

(3)辅导学生参加各种科技竞赛;

(4)承担学校、学院安排的行政管理或学生工作。

讲师

(一)教学:教育教学工作量≥90学时,其中主讲本科生课程≥54学时。

(二)科研:每年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三区以上论文≥1篇或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前三名)。

(三)未完成科研岗位职责,但教育教学工作量≥180学时(其中本科生主讲学时≥108)者,视为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均已完成。 (四)服务:完成下列各项之一 (1)参加学科建设;

(2)参加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

(3)辅导学生参加各种科技竞赛;

(4)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注:

1、新留校(1年以内)的人员不按以上岗位职责考核。 2、本科生主讲工作量含实验教学折合时数。

3、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包括本科课堂讲授、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辅导答疑、出版教材、教学研究项目、指导青年教师教学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指导大学生参加各类专业大赛等。

化学化工学院大型仪器操机人员岗位职责

1、全年出勤率≥90%。

2、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假期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完成必要的检测任务。

3、承担分析测试任务,完成分析测试定额,能准确无误地出具样品分析报告。

4、参与实验室管理、建设工作,拟定本实验室仪器的使用、维护等管理办法,编写仪器检测、操作的实施细则。

5、定期核对仪器、设备,保证账、物相符,积极参与实验室安全、卫生和监督等管理工作。

6、积极为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服务,能按照要求指导本科生、硕士生及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7、积极参与单位举办的定期业务学习和交流的活动,能熟练掌握两款仪器的使用。 8、进行实验室仪器的定期维护以及一般故障的诊断维修,做好仪器维修记录并填写实验室日志。

9、高职每2年完成以下工作中的一项:

(1)在实验技术或本专业学术杂志发表论文1篇;

(2)进行一期功能开发1项或维修(单项10万元,累计50万元);

(3)获得校级以上教学、科技奖励,其中校级前三名、省部级前五名。

10、积极配合并完成本单位资质认定所要求的工作:

(1)完成每年的仪器自校准或期间核查的实验工作并填写相应表格。

(2)协力完成上级交办的比对试验考核工作。

(3)协助内审员完成每年的资质认定的内审工作。

(4)对于保管和使用标准物质的操机人员,每年自觉完成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工作。

(5)对于出具定量结果的操机人员,必须完成玻璃仪器、温湿度计比对,填写表格。

传染病管理专职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医院传染病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为所有可能诊疗传染病病人的门诊、急诊科和住院部备传染病登记本和传染病卡片;
检验科和放射科备检验/检查结果登记本;
院感科备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和传染病院内自查登记本。

三、传染病卡片收发管理:每日(包括节假日)至少1次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补充各科室的传染病卡片。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妥善保存三年。

四、传染病登记: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检查有无错项、漏项等,并与门诊或住院传染病登记本核对,在院感科传染病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五、按规定做好传染病和死亡的网络直报工作。遇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罕见疾病、新发疾病及其它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疫情,需立即电话告知院领导、科长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传染病报告登记自查:按照自查奖惩制度的要求,每月开展一次全院传染病报告登记情况的自查,做好自查记录,及时报告科长,按规定实行奖惩。

七、传染病培训:按照传染病管理培训制度的要求,协助科室做好培训工作,保存培训通知、签到本、讲义、培训效果评估等记录。

八、做好传染病报告卡及相关资料保存工作。

GPS专职监控人员岗位职责

一、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炒

股票、聊天、不得在电脑上作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撤离职守、脱岗、串岗。

二、根据工作需要,认真读取每台车车载视频(GPS、3G视频、

硬盘录像机)监控设备的各项数据,同时做好日常监控记录。建立视频监控管理工作档案,及时汇总视频监控统计资料。日志填写清晰、规范、准确、各项日报准确完整。

三、必须每天对全部营运车辆实行有效监控,发送安全行车、

天气变化、道路状况及救援、调度等短信息。;
对山区班线、夜行班线凌晨2:00时至5:00落地停靠休息以及双休日、节假日的车辆运行情况要实施重点监控。

四、及时处理车载视频监控中所出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和突发事

件。发现违章、违法现象。应及时对违章车辆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监控中心,若连续出现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报告分管经理并做好记录。车辆发生事故就及时利用车载GPS设备查找、分析有关数据,为调查事故原因提供依据。

五、发现安全隐患在及时通知相关车辆和人员限时排除无果

后,应立即下发违规违法处罚单,在3个工作日内跟踪处罚固执情况并报上级监控管理平台,收集整理归档。

六、熟练掌握跟踪监控的项目与范围,作到监控数据真实可靠。

七、将每旬的GPS安全监控处理情况填表上报上一级监控管理

中心,严格执行日、旬、月监控处理报表制度。

八、负责设备的管理、维修和使用。认真维护车载视频监控设

备(GPS、硬盘录像机、3G视频监控设备)系统软件、硬件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确保车载监控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九、因车辆大修、转让过户、停驶和报废等原因造成GPS长时

间不在线的,监控人员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监控中心停止监控,车辆投入使用须及时报告恢复监控.

十、及时解缴与车载视频相关的各项费用.

十一、将GPS监控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含手机)及驾驶人

员变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监控管理平台。

十二、未认真履行以上岗位职责的GPS专职监控人员将咸运

集团《车载GPS监控管理办法》和《车载视频监控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GPS专职监控人员岗位职责

一、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炒股票、聊天,不得在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撤离职守、脱岗、串岗。

二、根据工作需要,认真读取每台车车载视频(GPS、3G视频、硬盘录像机)监控设备的各项数据,同时做好日常监控记录,建立视频监控管理工作档案,及时汇总视频监控统计资料,日志填写清晰、规范、准确,各项日报准确完整。

三、必须每天对全部营运车辆实行有效监控,发送安全行车、天气变化、道路状况及救援、调度等短信息,对山区班线、夜行班线凌晨2:00时至5:00落地停靠休息及双休日、节假日的车辆运行情况要实施重点监控。

四、及时处理车载视频监控中所出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和突发事件,发现违章、违法现象应及时对违章车辆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监控中心,若连续出现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报告分管经理并做好记录,车辆发生事故就及时利用车载GPS设备查找、分析有关数据,为调查事故原因提供依据。

五、发现安全隐患在及时通知相关车辆和人员限时排除无果后,应立即下发违规违法处罚单,在3个工作日内跟踪处罚固执情况并报上级监控管理平台,收集整理归档。

六、熟练掌握跟踪监控的项目与范围,做到监控数据真实可靠。

七、将每旬的GPS安全监控处理情况填表上报上一级监控管理中心,严格执行日、旬、月监控处理报表制度。

八、负责设备的管理、维修和使用。认真维护车载视频监控设备(GPS、硬盘录像机、3G视频监控设备)系统软件、硬件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确保车载监控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九、因车辆大修、转让过户、停驶和报废等原因造成GPS长时间不在线的,监控人员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监控中心停止监控,车辆投入使用须及时报告恢复监控。

十、及时解缴与车载视频相关的各项费用。

十一、将GPS监控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含手机)及驾驶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监控管理平台。

专职价格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制定专职价格管理人员主要职能。本规定自2011年5月起执行。

1.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药品价格进行管理及对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进行测算;

2.参与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前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在进入医疗机构前的收费许可审核;

3.指导临床、医技科室正确执行医药价格政策,并监督、检查各科室执行情况;

4.严格贯彻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法规,审核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价格及医用耗材价格,并依据政府医药价格政策的变动,及时调整价格管理系统的价格标准;

5.定期对门(急)诊、住院患者费用等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科室,对不规范收费行为及时纠正;

6.对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申报及备案;
7.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进行公示,在医药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进行调整公示;

8.接待医药价格咨询,处理医药价格投诉;

9.对兼职价格管理人员进行价格政策(业务)指导、培训;
10.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医药价格检查;

11.遵守上级部门及医院关于医德医风的相关规定;

12.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种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调查和统计工作,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综合医院专职科研人员岗位职责

信贷合同专员岗位职责

法务合同专员岗位职责

合同管理专员岗位职责

合同专责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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