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便民中心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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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点工作职责

1、为办事群众提供各类咨询服务,解答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2、负责受理 登记村民的申请,接受群众委托,到镇便民服务中心代办有关事项,实行报送代办服务。

3、负责有关政务、村务、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对村民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适宜办理的其他服务事项。

4、负责对镇便民服务中心安排到便民服务点办理的其他具体事项进行规范办理。

5、受理群众信访件,开展民情代诉工作。掌握群众上访和纠纷苗头,落实信访报告和纠纷排查制度。主动上门解决群众诉求,通过民情先了解、苗头先掌握、反映先行动、化解先进行,努力做到个访不出村,群访不出镇。

6、负责做好办理事项的登记、上报和资料保存工作。

便民服务点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1、根据当地实际,村便民服务点工作人员员要定时在便民服务点值班;
值班时间之外,工作人员也要随时随地受理和解决群众提出的要求,实行全天候服务。

2、便民服务代办站代办员必须认真学习并掌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流程。

3、为群众办理各项服务,态度要热情、用语要规范、工作要细致。

4、群众来办事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立即办理。对于手续不齐全或其他原因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原因,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手续、要求等。

5、群众委托代办的事项,要填写《代理服务委托书》,属于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应当在承诺时间内将办理结果和相关材料交给办事群众。

6、便民服务代办站实行代办制度,免费为办事群众提供代办服务,代办事项不得收取办事群众的任何报酬。

祥贝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祥贝村便民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在村两委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义乌市政府关于农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干部效能建设,不断拓宽基层政务服务渠道,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目前,村便民服务中心在软硬件设施建设、运作机制、行政效能、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到5月1日止,中心共办理各类委托事项600余件,日平均办结5件,承诺事项按时办结率100%中心共回到村民评议600余人次,群众评价满意率达99.9% 回顾近年来的工作,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平台建设,扩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逐步强化服务水平 我村村两委高度重视便民服务中心硬件设施建设,按照上级要求,逐步完善便民服务中心硬件设施,购买电脑1台、打印机1台、文件柜2个、办公桌1张、饮水机1台,保证中心顺利运行,方便了群众办事需求。同时建立了完善的学习培训制度,按照熟悉业务、工作主动、服务热情的总体要求,联合上溪镇365便民中心对我村工作人员进行标准化服务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加强人员素质建设。重点结合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查找在工作和为民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中心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透明的服务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标准,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工作的规范性

以制度建设推动我村便民服务中心发展。中心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推进自身建设发展,制定了《座席人员岗位职责》、《座席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建立了包括培训、管理、评测的一整套制度,形成了标准明确、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秉承求真务实、以人为本、便捷高效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度,制定了一次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预约服务制和AB岗位工作制等工作制度,使便民利民的服务得到充分体现,让便民服务中心成为为全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服务的便民之家。

三、加强创新性服务建设,增加服务内容,不断丰富服务功能。

为及时响应群众的需求,2010年5月,便民中心以“办事不出村、服务不出村、帮扶不出村”为服务宗旨,开通了“村民咨询服务热线”,为广大村民提供咨询服务,并于同年10月起每月开展一次365便民服务座谈会,和村民交流中心建设意见,增强中心服务能力。自5月1日开通以来,已累计为村民提供了1000余次咨询服务,及时处办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得到了来电咨询者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是镇365便民服务中心的延伸和扩展,它不仅仅分担了镇服务中心的工作压力,同时也提升了我镇整体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认为,我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还有几点有待加强:

(一)继续完善 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加强中心服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中心服务人员的素质,提高服务水平。

(二)抓深化。在继续强化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载体。

(三)抓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建立服务质量即时测评制度,加强对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的监督。

便民服务站点工作职责

1、为办事群众提供各类咨询服务,解答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2、负责受理 登记村民的申请,接受群众委托,到镇便民服务中心代办有关事项,实行报送代办服务。

3、负责有关政务、村务、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对村民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适宜办理的其他服务事项。

4、负责对镇便民服务中心安排到便民服务点办理的其他具体事项进行规范办理。

5、受理群众信访件,开展民情代诉工作。掌握群众上访和纠纷苗头,落实信访报告和纠纷排查制度。主动上门解决群众诉求,通过民情先了解、苗头先掌握、反映先行动、化解先进行,努力做到个访不出村,群访不出镇。

6、负责做好办理事项的登记、上报和资料保存工作。

便民服务站点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1、根据当地实际,村便民服务点工作人员员要定时在便民服务点值班;
值班时间之外,工作人员也要随时随地受理和解决群众提出的要求,实行全天候服务。

2、便民服务代办站代办员必须认真学习并掌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流程。

3、为群众办理各项服务,态度要热情、用语要规范、工作要细致。

便民服务站点工作职责

1、为办事群众提供各类咨询服务,解答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2、负责受理 登记村民的申请,接受群众委托,到镇便民服务中心代办有关事项,实行报送代办服务。

3、负责有关政务、村务、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对村民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适宜办理的其他服务事项。

4、负责对镇便民服务中心安排到便民服务点办理的其他具体事项进行规范办理。

5、受理群众信访件,开展民情代诉工作。掌握群众上访和纠纷苗头,落实信访报告和纠纷排查制度。主动上门解决群众诉求,通过民情先了解、苗头先掌握、反映先行动、化解先进行,努力做到个访不出村,群访不出镇。

6、负责做好办理事项的登记、上报和资料保存工作。

便民服务站点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1、根据当地实际,村便民服务点工作人员员要定时在便民服务点值班;
值班时间之外,工作人员也要随时随地受理和解决群众提出的要求,实行全天候服务。

2、便民服务代办站代办员必须认真学习并掌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流程。

3、为群众办理各项服务,态度要热情、用语要规范、工作要细致。 4、群众来办事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立即办理。对于手续不齐全或其他原因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原因,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手续、要求等。

5、群众委托代办的事项,要填写《代理服务委托书》,属于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应当在承诺时间内将办理结果和相关材料交给办事群众。

6、便民服务代办站实行代办制度,免费为办事群众提供代办服务,代办事项不得收取办事群众的任何报酬。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川汇区城南办事处位于周口市区西南部,面积30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17个自然村,13000人,8000亩耕地。

2010年上半年来,按照上级有关安排和部署,办事处出台了《城南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目标意义、中心建设的内容制度、办事流程、人员配置等要求。到目前为止,办事处共建成便民服务中心1个,基层便民服务站8个。办事处统一制作了中心、服务站的挂牌,各种规章制度、办事流程等。

二、主要做法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办事处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何义民任组长,主任韩少华任副组长的便民服务中心领导组,制定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讨论出台了《便民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从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进驻单位、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细化部署。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召开党委会议,组织学习便民服务相关的文件精神,充分借鉴外地经验,统一思想,拓展思路,明确了建设便民服务中心的目标任务。二是召开机关干部、相关单位负责人和职工会议,宣传外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的好处和意义,从而消除了部分干部思想上的模糊认识,调动了全员参与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三是以宣传栏、发放便民宣传单的形式宣传我 1

办事处建立服务中心的做法,营造良好的便民服务舆论环境,得到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

3、建章立制,逐步规范服务中心运行

一是实行窗口部门集中办公。我办事处先后召开多次部门负责人和中心工作人员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事宜。将社保所、合医站、农村经济发展中心、民政办、计生办、财政所等单位集中起来,安排工作人员派驻中心服务大厅统一办公,统一作息时间,统一考勤考核。二是制定了中心管理制度。便民服务中心成立之初,就以服务群众为基本的便民服务理念,将中心员工服务予以定位,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建立了党委班子成员值班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和考核、考勤、廉政建设、档案管理等制度。对于能办的事情,要求中心必须及时予以办理;
不能马上办的事情,要及时指引、告知办事程序,并给予明确意见和时限。要求中心工作人员要认真对待前来办事的每一位群众,被首问部门或者工作人员都必须主动热情接待,不得推诿、怠慢。

三是加强协调,强化对中心的监管。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领导组实行中心办公会、各成员单位协调会制度,定期研究中心工作,通报情况,收集意见和建议,解决中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党委班子成员每人在中心值班一周,实行轮流挂牌值班,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运行情况,研究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是程序规范,群众办事由过去的“求人办事”演变成如今的“进中心享受服务”。建立便民服务中心以后,中心

对各项办事程序予以公开透明,群众办事时限较以往有较大缩短,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政府提速”。

二是机制健全,达到了便民的目的。中心的建立运行,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较以往有很大转变,改变了以往群众办事找不到人,找到人办不成事的局面。三是作风转变,实现了机关效能的提高。便民服务中心作为效能建设的有效载体,突出了综合服务职能,整合了行政资源,最大程度地实现政府主管、社会监督、群众受益的目标。

由于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时间不长,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问题。少数干部群众对于“一站式”服务方式的转变持怀疑观望态度,思想还不够统一;
部分所站人手少,不能坚持每天都在大厅办公;
极少数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工作需要;
由于受到政策程序等限制,中心个别单位对少数群众的审办事项不能在较短时间完成等。总之,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逐步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提高中心办事效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温水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汇报

成立便民服务中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改善民生,维护民权,保障民和,促进民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公正便民、廉洁高效的办事公开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革,广大人民群众的各类诉求日益提高。针对综治上访、办事难、机关干部管理等问题,为顺应新形势的要求,镇领导高度重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积极服务经济、发展经济,服务群众、为民解难,成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原因)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落实了各窗口的业务承办负责人,各村也成立了便民服务站,明确了具体的代办人员。2009年7月,我镇投资30万元,整合民政、财政、土地、计生、农业、林业、劳动和社会保障、综治、司法等各项资源,设有接待督办、信访接待等14个服务窗口,建成了大厅面积200平方米的“温水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有公示栏及办事流程,建立健全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首问负责、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中心值班等各项服务制度,落实了22名办公人员,且进行了培训。各个服务窗口均有明确标牌标识,悬挂有关制度政策牌,自觉接收群众监督。便民中心实行“集中办公、公开办事、规范操作、限时办结”运作方式,直接受理、办理、代理群众申办事项。建立了“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服务机制。实行每日值班制,严格做到“四落实”(落实办公室、落实办公人员、落实工作经费、落实服务事项)、“五到位”(工作要求,即人员到位、授权到位、办公设施到位、事项移交到位、办事程序到位)和“三个一”(群众提出的服务事项做到“一册登记、一人负责、一个答复”),确保服务工作规范运行,廉洁高效。(建设过程、制度完善、人员落实等)

便民服务中心投入使用以来,大厅接待来人来访1000多人次,群众电话640多个,解决处理各种问题400多件,为群众办理、代办各种证件2000多个,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便民服务中心是老百姓与政府部门之间架起的一座连心桥,有效地改善了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中心成立后发生了“五大变化”(由群众跑变为干部跑;多次办变为一次办;拖着办变为主动快速办;随意办变为规范办;被动接受监督变为主动听取意见)。同时提高了镇机关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干部之间能够互相学习,互相监督,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和为民服务的能力,促进了全镇各项工作的开展。为我镇构建起了“知民情、解民忧、方民便”的新型便民服务机制,开创了为民服务工作的新局面。(建设之后的效果)

设想和下一步打算:

1、完善村级便民服务站。村级便民服务站是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延伸与拓展,全镇11个村将均按照“有房子、有牌子、有人员、有制度、有记录、有考核”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村级便民服务站。

2、积极发展电子政务。目前,随着网络的日益普遍和发展。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成立,为村与村、村与镇乃至村与县之间的电子政务网络的建立提供了契机。今后对便民服务中心的发展要多朝电子政务方向努力。

3、设立A、B岗,进一步处理好责任无限性与能力有限性的矛盾。便民服务中心是展示镇机关干部形象的“窗口”,由于我镇工作人员少,事情多,中心工作人员均是身兼数职,承担着较大的责任,且工作能力有限,难免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完善A、B岗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全天候值班,将及时有效解决群众需求。(设想和下一步打算)

温水镇便民服务中心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在改革中诞生,在实践中提高,在探索中求发展,我们将努力打造高效服务平台,塑造服务型政府形象。

一、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及群众办理服务事项的咨询、解释、说明和引导等工作;

2、负责登记村民的申请,做好接待工作,按《办事指南》和有关规定提供即办、代办或导办服务;
为村民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适宜办理的其他服务事项;

3、受村级有关组织的委托,做好党务、村务、财务等公开公示工作;
负责有关服务信息公开工作;
负责有关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的公开公示;

4、与镇政府和县属相关部门做好工作衔接,配合镇政府和县属相关部门做好审批服务项目的现场踏勘工作;

5、按要求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和相关资料。

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责

1、主持村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对中心的各项工作负总责;

2、协调内部外部关系,化解工作矛盾,确保中心工作依法、规范、正常、有序运行;

3、组织中心工作人员(代办员)学习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4、定期检查中心工作人员(代办员)职责落实情况,掌握即办、代办或导办情况,按服务承诺时限和办理要求及时督办和催办;

5、定期研究、分析中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提出改进和完善中心工作的具体措施;

6、教育引导中心工作人员(代办员)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不断提高中心服务质量;

7、组织落实上级政府及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代办员)职责

1、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及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2、熟悉村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事项登记、办理条件、流程和承诺时限,熟练掌握各项服务事项办理的操作技能;

3、热情接待申办人,对申办事项按规定进行登记、条件审查,开展即办、代办或导办工作。对前来咨询或提交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申办人进行一次性书面告知;

4、及时上报申办件,领回办结件;

5、及时通知申办人领取办结件或向申办人反馈办理结果,请申办人在《服务对象评价表》中对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满意度作出评价;

6、处理来信来访,调处职责范围内各类矛盾纠纷;

7、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工作制度,方便申办人办事需求。

林盘村便民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

为加强村级规范建设,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中心办事行为,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规范建设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便民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二、首问责任人是指服务对象本人来访或通过电话、传真等通讯工具所接触的第一人;
当有两位以上工作人员在一起被问到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三、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必须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果。

四、服务对象到本服务中心咨询办事时,如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如不属于自己责任范围或不能当场处理的,要指明服务对象到责任服务中心或按一次性告知要求,向服务对象解释清楚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补交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同时向服务对象承诺在规定时限内把事情办结;
如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如该部门未进便民服务中心的,要告知该部门的具体位置,如该部门进便民服务中心的,要负责指明承办部门服务中心。

五、对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单位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协调有关单位一同解决;
对按规定确实不能办理的,要明确给予答复,做好备案工作。

六、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失职追究制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对引起以不作为为由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等不良影响或引发严重后果的,按规范建设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

为加强村级规范建设,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中心办事行为,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做到不让群众多跑一趟,根据规范建设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便民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二、本制度所指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服务对象来便民服务中心咨询或办理业务,工作人员应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规定的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和要求的全部书面材料,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是否手续完整;
条件不符或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相关的要求、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说明暂不予受理的理由等。并出具书面的“一次性告知单”,一份给服务对象,一份留服务中心备案。

三、一次性告知单的内容应包括:承办单位、经办人员、申报时间、申报事项、规定办理程序和材料、承诺时限和查询方式等。

四、申请事项依法不能够取得行政许可的,经办服务中心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但需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五、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有关失职追究制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对引起以不作为为由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等不良影响或引发严重后果的,按规范建设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便民服务中心办结公告制

为贯彻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制度,促进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提高办事质量,根据规范建设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便民服务中心受理范围的审批和相关服务事项。

二、本制度所指办结公告制,是指服务中心受理事项中,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公告的,除按规定形式对外公告外,要在便民服务中心公告栏张榜公告;
其他办结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必须在服务中心公开,随时方便公众查阅。

三、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有关失职追究制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对引起以不作为为由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等不良影响或引发后果的,按规范建设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便民服务中心AB岗工作制

为加强村级规范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方便服务对象,规范服务行为,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便民服务中心受理范围的审批和相关服务事项。

二、本制度所指AB工作制,是指便民服务中心部门服务中心在工作日内,A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顶岗的工作制度。

三、各个岗位都要确定AB岗,保证每个工作岗位自始至终有工作人员为群众办事,避免出现无人顶岗的现象。

四、A岗责任人因事由不在岗,必须提前一天做好工作的移交;
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
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并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对A岗的工作认真负责。

五、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有关失职追究制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对引起以不作为为由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等不良影响或引发严重后果的,按规范建设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督查制度

为切实加强便民服务便民服务中心内部管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努力营造“优质、高效、公平、公正”的服务环境,特建立便民服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督查制度:

一、督查范围:便民服务便民服务中心全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二、督查内容:

1、抽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办件情况,如办件是否逾期、承诺件是否出具承诺通知书、申请人是否存在两头跑、服务中心的办事须知等资料是否摆放整齐、一审一核制和告知承诺制的执行情况等。

2、检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服务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及纪委“五条禁令”执行情况。

三、督查形式:

1、采用服务中心督查、电话回访申请人、设立意见簿及投诉箱。

2、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抽查,检查次数每星期不少于2次。

四、责任追究:若查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失职和违纪行为的,严格按照《失职追究制》追究其行政、经济责任。

便民服务中心预约服务制度

一、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预约服务是申请人提前与便民服务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办理服务业务的具体时间,应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约定时间为其提供相应的行政服务。预约服务采取现场预约和电话预约二种形式。

二、预约服务的程序为:

1、申请人可直接到相应服务服务中心提出预约服务的申请,或通过拨服务中心电话或工作人员手机提出预约申请,并提供审批服务项目、预约时间、联络方式等信息。

2、相应服务部门服务中心对预约时间进行确认,并对申请人履行一次性告知的义务。

3、申请人持相关审批服务要件,在约定时间到应约服务中心办理相关审批服务业务。

三、应约服务中心在办理预约服务时,要及时将办件结果录入到办公网络,记录备查。

四、涉及领导审批服务项目,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审批领导,确定好预约时间,保证及时办理审批服务事项。

五、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供预约服务的,应约服务中心应提前8小时告知申请人,并作好解释工作。

六、超过预约时间1个工作日而未到场的,视为申请人主动放弃预约服务。

七、对预约服务不满意的,申请人可向茶山街道纪委部门投诉。

乡镇便民中心工作汇报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汇报(共4篇)

法院便民工作汇报

乡村建设基础便民工作汇报(共4篇)

便民服务中心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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