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中心信访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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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们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信访工作的有关要求,围绕社会保险基金结算工作,从提高依法处理信访工作能力入手,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为基础,以抓源头、常预防为重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落脚点,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了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我市的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基本情况  

我中心是成立于2001年11月,隶属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副县级事业单位,2008年12月,经市编委批复,加挂了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实行二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经办市直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核定、稽核和基金结算等五险公共业务;
向地税部门传输社会保险费核定数据,接收地税部门征缴数据及票据;
负责基金到帐处理、分配,与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对帐(包括社会保险欠费清理),以及与财政、地税、银行和各经办机构对帐;
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综合统计与分析工作;
承担全市金保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以及全市社会保障卡的制作与发放,负责全市主干业务专网、中心机房以及市直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的维护。  

近几年来,我中心共受理群众来信*件,其中市委、市人大、市政协批转信访案件*件,省劳动保障厅省上其它部门批转信访案件*件,市信访局转办件,交办的信访案件*件,个人直接信访*件,受理网上信访* 件,主要是涉及社会保险参保、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及社会保险关系接续转移等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构建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  

自中心成立以来,中心党支部就对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非常重视,提高到讲政治、讲大局,保改革、保稳定,关心群众疾苦、为民排忧解难的高度来认识,始终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职工安定、企业稳定、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了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形成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一是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中心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长年抓,负专责,职能科室具体抓的信访工作机制。二是坚持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有效推动信访形势持续好转。2008以来,我中心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对前一阶段的信访形势进行分析,对下一阶段的信访形势进行预测,及时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主要矛盾隐患,及早制定应对措施和解决的办法,真正做到了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同时,利用中心各种会议和集中学习等时机,大力强调信访工作,逢会必讲。三是积极配合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努力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按照局有关信访工作要求,在建立业务联系制度、搞好联合接待的基础上,专门安排了一名分管领导,在服务大厅接待来访群众,解决群众所提出的各种问题,能当场答复的给予当场答复,对于一时不能答复解决的,责成相关科室限期答复和解决。四是坚持效率为先,努力提高交办案件的办理质量。对交办信访案件高度重视,对受理、交办的每一件信访案件,都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落实包案领导、经办科室和责任人员,并按规定认真办理。几年来,我中心受理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结率和信访人的满意率均达100%。  

(二)紧抓重点工作,积极预防和化解非正常上访  

严格按照有关信访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明晰思路,突出重点,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真诚接访,真心解决问题,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了一些非正常上访问题的发生。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一方面建立健全了台账,做到了一案一档;
另一方面,强化了办理责任,对每一件初信初访,都根据领导的批示,及时转交到相关的科室进行办理,在办理过程中适时进行监督和检查,责任科室办理完毕后,首先交局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信访答复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而后由主管领导批示后向信访人答复,并报局相关的部门备案,真正做到了办理前有责任分解,办理中有督促检查,办理后有审核备案,确保了信访案件的办理质量。加强重信重访治理力度,把解决好重信重访问题作为防止信访人非正常上访的重要措施,认真对待,加以治理。大力开展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工作,2009年,我们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的目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并于去年6—9月份进行了一次扎实的信访积案摸排工作,经排查,近年来我中心没有信访积案。但是,本着“有则解决、无则预防”的原则,对每一件信访案件,力求做到到解决彻底,防止问题反弹和积案产生。  

(三)紧盯突出问题,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摸排工作。我们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进行排查,分别围绕扩面征缴、社会保险申报核定以及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稽核等专项活动,深入基层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找出可能发生不稳定因素的问题。如在重大节日前夕,我们都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对一些信访老户做一次调查或召开座谈会,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防止出现不稳定因素。二是坚持排查和化解并重,突出工作效果。我们在严格落实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十项制度”的基础上,先从近期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着手,排查有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在办好这部分信访案件的基础上,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记入台账,并实行一件一档,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为集中化解调处奠定了基础;
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五个一”的要求,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有针对性的制定了措施,加强监控和预防,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和有效解决。三是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每个问题,由分管领导负责,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进行专门攻关。特别是对要求合理但尚无政策规定的问题,扎实做好解释工作;
对要求不合理或过高的上访人员,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转化工作,防止了矛盾激化。通过活动开展,有效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了萌芽状态,维护了社会稳定。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以来,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4件,调处14件,调处率100%。  

(四)着力完善机制,确保信访工作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健全信访督查制度。对交办信访案件,特别是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联名信以及领导批示和省厅转办的信访案件,实行“四定四包”,即定包案领导、定任务、定具体承办人、定办结时限;
包调查、包处理、包做疏导教育工作、包息诉罢访,并加大查办力度,确保尽快结案。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六个必督”:即初信初访必督、集体访和联名信必督、领导批示件必督、越级信访必督、省厅和市信访局交办(转办)案件必督,真正做到了有访必查,有错必纠,使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建立信访综合协调机制。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信访与稽核、仲裁、监察联合办案的信访工作机制,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属于企业违法行为的,转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查处;
属于信访人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的,转劳动仲裁依法解决;
不属于监察、仲裁受理范围的,通过协调企业主管部门处理促使上访问题得到解决。三是建立突发应急处置工作机制。2008年,我们根据《荆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从工作原则、组织领导、任务分工、预防预警、信息报告、处置方法及应急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制定了中心预案,并上报了局党委。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根据预案,对涉及社会保障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隐患提前介入,统一调度,事前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做到跟踪督办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打算  

我们虽然在查处群众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做了积极努力,做了大量工作,但就目前的形势看,群众就社会保险方面上访的事件时有发生,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问题仍比较突出,信访维稳工作难度增大,主要表现在:一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效益下滑,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职工歇业待岗现象逐步增多,断保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
二是随着社会保险体系的不断完善,劳动者对共享社会保险权利的意识增强,由此引发的追索社会保险待遇的信访案件上升;
三是遗留问题较多,息访难度加大。一方面劳动者具有实体权利,但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由于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导致其权利无法实现。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已经对劳动者的请求作出“终审”处理,明确依法不予支持劳动者的请求,而劳动者在没有法律救济措施后,仍采取信访的方式要求解决,但信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本无权处理这类问题。这是信访工作的难中之难,因为信访人只认“死理”,息访难度很大。四是建议意见不断,凸现政策弊端。随着劳动者法律素质的不断提高、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劳动者对劳动保障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平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越来越多。如有的政策缺乏系统性,甚至相互冲突;
有的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致使一些人员长期缠访、闹访,特别是在企业破产改制中,这种现象尤为严重,增加了信访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总结经验,寻找差距,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水平,更好的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努力为全市的经济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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