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能动司法实现社会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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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同志在中央政法委第十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三项重点工作的提出,为人民法院工作全面发展指明了具体方向,也对人民法院进一步坚持能动司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近年来,临泉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立足自身实际,全面加强能动司法,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工作社会效果的全面提高,为促进临泉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建设和谐临泉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全面加强审判管理  

诉讼是调节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审判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首先要立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新履职理念和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司法水平,更好地以审判执行工作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秩序。为此目的,2009年以来,我们注重从以下三个方面挖掘潜力,竭诚履职尽责。  

一是坚持公正司法,把社会矛盾化解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主线当前的许多社会矛盾,都是源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产生的不公现象。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首要任务就是解决社会不公、促进公平正义,实现公正司法,从而达到化解矛盾、平息纠纷,彰显社会公正的法治目标。在此理念的指导下,临泉法院党组一班人带领全体干警,立足“全市创一流,全省争上游”的工作目标,全面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用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的审判管理推动法院案件质量、队伍素质和软硬件设施同步提升,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切实化解社会矛盾。2009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6900余件,处理涉诉信访案件110件,化解历史积案22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342件,对443名罪犯处以刑罚,结案率100%;
民商事案件结案率为96.96%,居全市法院系统之首;
受理行政案件105件,结案率100%;
受理执行案件544件,执结520件,执结率达95.6%,执行积案清理工作获全省先进;
另外,还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执结社会抚养费案件180件。各项工作综合考核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县法院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和第六届、第七届阜阳市文明单位;
被评为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全省首届优秀政法单位,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10月8日 ,最高法院选定我院作为全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第一庭”开槌,中央电视台、新华社、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安徽日报、安徽电视台等多家媒体采访报道,赢得好评。  

二是坚持宽严相济,深入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2009年6月,我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全国百家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基层法院之一,全院上下倍感荣幸。一年多来,通过全院上下的积极努力,共适用最高院两个量刑指导意见和我院制定的两个《具体实施细则》审理11类试点案件245件,299人,在审结的案件中,仅上诉12件,上诉率为4.89%,出现了“一低一高三无”的良好局面,即上诉率低,当庭宣判率高,无改判、无抗诉、无涉法上访,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误解,实现了量刑公开和均衡,有效地制约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同时,还大大提高了附带民事调解率,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刑事审判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明显提高,社会公信力得到较大提升。取得了人民群众的充分信任和上级法院的称赞,并且顺利通过最高法院的验收。最高法院副院长熊选国为我院量刑规范化工作题词:“扎实工作,加强总结,推动量刑规范化不断提高”。 10月8日 ,最高法院选定我院作为在全国试行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第一庭”顺利开槌,中央电视台、新华社、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安徽日报、安徽电视台等多家媒体采访报道,赢得社会好评。  

三是坚持规范执行,全面推进执行体制改革。自今年6月份起,我院建立并实施“分段集约执行”新机制。分段与集约相辅相成,各有侧重,却有机融合。该机制将案件执行过程划分为执行启动、执行财产查控、执行财产处置、执行异议审查、执行结案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配置不同的工作机构和人员进行集约执行。通过分段执行,规范了执行行为、方便了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行使,降低了涉执行信访量。同时,通过集约执行,减少了重复劳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提高了案件执结效率。今年6-7月份,我院受理执行案件155件,同比上升32.47%;
执结113件,同比上升25.46%;
执结率为72.90%,同比上升19.32%。收结案数较同期明显上升,案件质量也有大幅度提高。  

二、充分利用司法资源,推动社会管理机制建设  

司法审判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与社会管理机制建设有密切联系。尤其是在社会矛盾排查、社会矛盾预警、社会矛盾调处、社会情绪疏导等一系列机制建设方面,法院的许多工作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两年来,我们充分利用司法资源,积极参与和推动社会管理机制建设,取得了一定的经验。  

一是坚持能动司法,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近两年来,如何通过能动司法,以积极的姿态主动介入社会,解决、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定纷止争,最大限度地去增加和谐因素和减少不和谐因素,一直是我院积极探索的最大课题。为此,我们主动争取党委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司法引导、多方衔接、合力调处”的多元化调解机制。在法院系统内部,建立以巡回办案点为依托,在中心村设便民服务站,并聘请部分联络员参与的“庭、点、站、员”四位一体的便民诉讼调解网络。通过加强各个环节的调解工作,使4850件案件得以调解或撤诉结案,年调解结案率首次突破75%大关,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民事纠纷。在具体工作中,我们首先加强庭前调解。对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相邻关系纠纷等六类案件予以先行调解,有1940件案件在庭前得到妥善处理,庭前调解结案率达40%。其次,注重庭审调解。针对群体性纠纷案件和个别矛盾易激化案件,我们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注意发现潜在的不安定因素,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争取最佳的处理效果,切实做到化解矛盾、理顺关系、安定人心、维护稳定。同时,正确、合理地行使法官的释明权,帮助当事人正确地参与诉讼和理解法律,不仅切实解决纷争,把矛盾化解在审理中,提前控制无理缠讼、涉法上访现象的出现。再次,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近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们共提请人大常委会考核任命三批40名人民陪审员。各审判业务庭和人民法庭在日常工作中,主动邀请他们参与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共同做好调解工作。与此同时,我们还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采取集中授课、旁听庭审、指导调解等多种形式,帮助人民调解组织提高业务水平。实行联络员制度,旁听个案调解,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长期以来,我们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把大量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从而使社会矛盾纠纷成讼率大大降低。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社会保障机制建设。完善的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机制,是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保障,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必备环节。在现代社会,因案件致困当事人的保障问题越来越突出,这部分当事人的困难由政府予以分步骤解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对此,我院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做了有益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建立立案救助机制。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依法实行缓交、减交和免交诉讼费用,及时启动诉讼程序;
并提示当事人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提供法律知识咨询,指导当事人举证,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诉讼,切实为民服务。  

 实施立案救助机制。大力开展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和“绿色通道”建设,实行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方式,方便群众诉讼。建立诉前速裁调解新机制,在立案室设立速裁组,对一些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首先由立案庭工作人员调解,运用法律宣传和思想疏通的方式解决他们的纷争;
对生活困难当事人,实行诉讼费“减、缓、免”制度,两年来共为这部分群众减交、免交诉讼费19万多元,让社会弱势群体感受到司法和谐与人文关怀。  

实施审判救助机制。全面推行“巡回审判”,把庭审设在距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因时、因地、因案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及时化解矛盾,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对偏远乡村和困难、行动不便的群众,上门立案、调解、开庭,切实做到真正方便群众诉讼。  

健全执行救助机制。对以弱势群体为申请人的案件优先执行,对年老、残疾行动不便的申请人,实行送执行款上门;
完善执行救助基金,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率先实施执行救助机制。对一些案件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生产生活陷入困境的申请人给予适当救助,帮助他们缓解暂时困难。两年来,共为交通肇事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以及多年来难以执结的信访老案特殊困难的40多位当事人解决救助资金70多万元,受到社会好评。   

完善信访救助机制。推行人性化接访,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从心理上减少信访当事人的对立情绪;
坚持开展带案下访活动,上门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把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化被动为主动,2009年以来,院领导共下访老信访户69户,为他们解决问题37人次,通过平等对话,思想沟通,促使当事人自动息诉罢访114件,移送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组织调解成功21件,指导当事人采取正确方式解决问题11件,实现了连续两年无矛盾激化、无越级上访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发挥司法的延伸功能,提升审判工作的服务水平。  

一是坚持延伸审判职能,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到思想上不松懈,组织上有落实,为服务大局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强化信访工作,全力化解不稳定因素。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持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积极提供法律支持,引导上访人走司法救济程序,为县委和政府排忧解难。完善了院长接待日、首问负责、信访排查、信访案件流程控制等制度,切实加强源头治理,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和国庆期间稳控信访等五项措施,确保了我院连续多年去省、进京上访为零的记录;
加强司法宣传,从法律角度巩固治安防范体系。我们坚持定期组织法官入驻农村,排查矛盾隐患,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真正化民忧、解民困、了民愿,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组织六个农村法庭充分利用农村集市、庙会,开展集中法律宣传;
深入田间、地头,利用典型案例,贴近农民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从法律角度巩固广大农村群众的治安防范体系。  

二是以参与综治为依托,助力基层社会管理。积极参与选派工作,继第三批两名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圆满完成后,又精心挑选出两名综合素质高、政治过硬的年轻干警参加临泉县第四批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工作,主要担任“难点村”和其他相对贫困、后进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任期2年。主要从事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组织保证;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展农村经济、民主政治和社会事业,增加农民收入和村集体收入;
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抓好村级事务“421”管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化、规范化建设。选派人员工作期间,为农村社会管理做出了贡献,改变了农村的面貌,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受到了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2009年,县法院被县委授予选派工作先进单位。  

三是以破产案件为重点,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加快破产案件审理进程,对所有破产案件都指定了资产管理人、负责对破产财产的清理和交接,召开了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了债权人会议主席,法院指导、监督管理人完成了所有破产企业破产财产的清理和评估、职工身份界定、土地性质界定等工作。 6月15日 ,6个企业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刚刚通过县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的审批。下一步,我院将全力加快审理进程,科学安排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依法终结破产程序,为加快我县国有企业改制步伐而竭诚服务。此外,在审判活动中,我们还注重充分延伸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创新促发展、以创新保服务、以创新求实效,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在服务经济发展、创建良好经济环境上的积极作用。  

四是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突破,破解社会管理难题。临泉县落后的计划生育工作一直是阻碍临泉县全面发展的诸多困难之一。特别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良好局面一直没有打开,严重制约了临泉县计生工作的有序开展,它也成为造成临泉县违法生育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因素之一。  

大规模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对我院而言,是一项崭新而又艰巨的工作。崭新是指我院对该类案件的执行经验比较其他案件而言,相对薄弱。因为,县计生委在近三年来,只向我院申请执行不到20件案件,且案件大都以和解结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案件较少。这次大规模的执行该类案件,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肯定有大幅度增加。但是,由于这类案件的当事人大都是农村的村民,生活相对比较困难,在执行中如何把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法院面对的一个两难的局面。如何处理,对我院来讲需要有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艰巨是指按照县委的要求,我院必须在一个月以内,按照每个行政村1件的要求,保证对每个行政村强制执行1件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时间紧,任务重,又要必须完成这项工作。在强制执行工作的前期,我院行政庭的法官与县计生委的工作人员多次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先进的定远县去学习调研。并且先后三次对全县各乡镇的社会抚养费代征站的近600人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他们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对他们在征收工作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使全县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的规范办理得到极大的提高,为今后强制执行工作打好基础。在做好前期工作的同时,院党组专项组织6个人民法庭、行政庭、执行庭、法警队,抽调42名警力,全力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我院6名党组成员分头带领执行小分队,深入到各人民法庭辖区乡镇,与乡镇负责同志及乡镇代征站工作人员一起,对192疑难案件采取突击集约强制执行。通过采取强制措施征收社会抚养费183万元,经过强大的法律和政策压力,促使当事人主动交纳260万元,两项合计共执行社会抚养费标的款440多万元,一举打破了多年制约临泉县人口和计生工作的瓶颈,为下一步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打开了有利的局面。  

“积土不止,必至嵩山之高”。两年来,我院由于抓住了“能动司法”这个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契合点,并且紧扣优化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这一目的,我们的各项工作开始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各种荣誉也纷至沓来。据统计,两年来,我院共获得省级先进6项,市级先进11项,被临泉县四大班子称为“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我们决心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继续朝着”全市创一流,全省争上游“的目标迈进,奋力“为科学发展争先进,为临泉崛起当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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