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变更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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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变更申请书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公司因业务需要,经股东会决议同意把公司名称”山西易信通达贸易有限公司”变更为“太原市泽滩混凝土材料有限公司”,并委托侯炎红办理名称变更手续,有此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有我公司承担。望贵局予以办理。

山西易信通达贸易有限公司2013年11月25日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信息调整申请书

2、本申请书适用申请变更《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的投资人名称(姓名)、投资额、投资比例。

3、盖章签字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
非自然人投资人加盖公章。

4、申请人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原投资人退出的,应提交由原投资人盖章、签名的原投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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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投资人及相关信息登记表

注:

1、投资人信息在本页表格内填写不下的可以附纸填写。

2、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人加盖公章。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2、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

投资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

1、投资人是拟设立企业的全体出资人。投资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
投资人是非自然人的由其盖;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第2项

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信息调整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全体投资人(包括原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企业名称调

整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原投资人退出的,应提交由原投资人盖章、签名的原投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规范适用申请变更《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中记载的投资人名称(姓名)、投资额、投资比例。

申请报告

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菏泽鲁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特申请变更下属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门店如下:

法定代表人户宪明变更为户秀菊

菏泽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一分店变更为菏泽鲁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大药房一分店。

菏泽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二分店变更为菏泽鲁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大药房二分店。

菏泽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三分店变更为菏泽鲁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大药房三分店。

菏泽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分店变更为菏泽鲁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大药房四分店。

菏泽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五分店变更为菏泽鲁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大药房五分店。

菏泽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六分店变更为菏泽鲁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大药房六分店。

菏泽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七分店变更为菏泽鲁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大药房七分店。

菏泽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八分店变更为菏泽鲁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大药房八分店。

菏泽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十一分店变更为菏泽鲁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大药房十一分店。

菏泽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十四分店变更为菏泽鲁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大药房十四分店。

菏泽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十五分店变更为菏泽鲁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大药房十五分店。

菏泽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十六分店变更为菏泽鲁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大药房十六分店。

菏泽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十七分店变更为菏泽鲁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大药房十七分店。

菏泽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十八分店变更为菏泽鲁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大药房十八分店。

菏泽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十九分店变更为菏泽鲁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大药房十九分店。

菏泽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二十二分店变更为菏泽鲁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大药房二十二分店。

菏泽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二十三分店变更为菏泽鲁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大药房二十三分店。

菏泽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高庄店变更为菏泽鲁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大药房高庄店。

菏泽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何楼店变更为菏泽鲁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大药房何楼店。

菏泽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王浩屯店变更为菏泽鲁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大药房王浩屯店。

特此申请!

菏泽鲁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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