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市城市管理局执法监察一大队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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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纪委“转作风、提效能”活动开展以来,市城市管理局执法监察一大队,紧紧围绕抓整改、促转变这一中心,以“转作风、提效能、构建人民满意城管”活动为抓手,在转变工作作风,推动行政服务标准化,强化效能提升上下功夫,在大力解决社会评议反馈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和人民群众关注的城市管理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做文章,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加大整改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全力打造城管执法队伍新形象。
    一、提升服务意识,促进效能提升
    按照“三定”方案规定,我队主要承担新城区、光明大道沿线范围内的城管执法任务。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服务,疏堵结合开展市容管理。针对当前新城区基础生活配套较为薄弱,早点摊点、机动三轮乱停载客影响市容的问题。一是在坚持市容优先的同时兼顾市民生活便利,适度允许早点摊点、拉客机动三轮经营,在城区无偿划出3个早点固定摊点,明确早点摊点的经营时间、经营区域和环境卫生清扫标准,在祁连山路等路段结合市民需求划定拉客机动三轮停放区域。二是重视监管,柔性管理。抽调专门的执法人员,早晨8点之前开展摊点专项巡查,对超时限经营的早点摊点及不按规定停放的拉客机动三轮进行劝导,使其自觉转变观念,依法依规经营,有效解决摊点、机动三轮不规范经营,影响市容的的问题。
    (二)重心前移,防控并举,加强建筑工地管理。随着新城区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建筑施工工地增多,抓好建筑工地管理成为管理好城市的重要一环。在工地管理中,一是坚持工作重心前移。与建管局协调配合,统筹规划,按照五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色调、统一制式、统一监管)的要求,全面加强新城区在建建筑工地围档墙管理,全方位提高建筑工地管理水平。二是结合夏季多雨施工车辆带泥上路的实际,按照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的原则,从源头上加大对工地周边车辆带泥上路监控力度,加强对进出工地车辆管理,积极防治车辆污染路面问题。在管理中改变以往重处罚,轻管理的工作方式,规范新城区建筑工地20余处,车辆带泥上路50余人次,有力的维护了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三)提前布局,过程控制,强化道路抛洒滴漏管理。当前由于工程建筑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对混凝土的需求增加,加之部分搅拌站经营者城市环境意识不强,混凝土运输车辆道路抛洒滴漏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道路环境和城市容貌。在管理中,一是抓好源头预防。详细了解新城区及光明大道周边混凝土搅拌站位置、运输车辆抛洒情况,制作《致混凝土搅拌站经营者的一封信》,告知各经营者违法的后果,警示各经营者加强管理。解决经营者城管法律意识不强,认知不到位的问题。二是做好过程控制。组织各区(市)20余家混凝土搅拌站经营者召开道路抛洒滴漏整治工作座谈会,与各经营者签定了《自觉抵制道路抛洒滴漏承诺书》,要求采取车辆抛洒滴漏防治措施。三是强化排查监管。明确专人,强化混凝土搅拌站运输车辆道路抛洒滴漏监管,形成了覆盖新城区和光明大道的监管体系,有力地维护了城市道路环境。
    二、立足实际,切实抓好整改
    市纪委第一次市直部门重点科室(岗位)社会评议后,大队第一时间按照市城管局及支队部署,迅速启动整改工作,联系工作实际,制定“转作风 提效能”活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开展整改。
    (一)全面开展“转作风 提效能”专项学习教育活动。把市纪委相关文件及《枣庄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转作风 提效能”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作为学习重点,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个人自学与集体讨论等形式,开展学习各类学习培训20余次,全面加强文件学习及领悟,力求把握精神实质。认真参加了市城管局及支队“转作风、提效能”学习讨论活动,对照各项执法规章制度要求,查找思想认识上、执法工作中、队伍作风上存在的不足,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的思想根源,全面提高全体队员的公正廉洁执法,文明和谐执法水平。
    (二)积极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一是大力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统一队员着装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明确执法人员“要礼貌待人,文明执勤,不准利用职权,刁难敲诈”等执法人员“六要、六不准”,进一步明确大队管理区域、职责范围及大队长、副大队长职责,推行制度上墙,职责上墙,全面规范队员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队伍作风、纪律和形象建设。二是强化“限时办结制”。在查处违法建设、清理占道经营、整治市容市貌等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实行限时办结制,限定各类案件的办理时限,提升工作效率,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执法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化。杜绝推诿扯皮、刁难及野蛮执法等问题。
    (三)建立健全大队(岗位)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对大队按照人员岗位对廉政风险进行全面的排查梳理,根据第一次评议后的反馈意见,重点查找在公正执法、规范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自查自纠、明查暗访、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撰写自查自纠报告,制定整改措施,对每个环节建章立制、加强监管。
    (四)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支队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栏对大队执法人员进行公示,推行服务承诺制度,走访部分企业,听取企业意见,自觉接受企、事业单位及群众的监督。参与了市城管局组织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认真参加了市局关于市纪委《关于浙江产业园张范镇汽车交易城项目经济环境情况的调研报告》学习讨论会,会后,深入学习《调研报告》精神,立即启动整改工作,先后走访了辖区银海药业、宝马4s店等企业,全方位收集整理社会各界反映的热、难点问题,并切实加以改进。
    “转作风、提效能”活动开展以来,虽然通过切实的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领导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与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落差,工作中也依然存在这样或那样问题和不足。作为纳入重点监管的科室,我们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转作风、提效能”活动的各项要求,认真谋划,努力工作,扎实服务辖区企业群众,为建设和谐优美城市谱写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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