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视组安全监督站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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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站整改报告

工程名称:

致:

我方接到编号为 京水质安检(2019)安专001监督文书后,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工作,请予复查。

详细内容:

1、导流廊道通风管偏小。

整改措施:更换了通风管道,由原来的Φ75PVC管换成了Φ200的双壁波纹管。详见后附照片。

2、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识不规范。

整改措施:更换了不规范的警示标识。详见后附照片。

3、隧道入口步道存在安全隐患。人员进洞口应设置拱形门。

整改措施:已清除隧道入口步道存在安全隐患,将砖去除,改为混凝土抹面。详见后附照片。

4、施工现场空气压缩机皮带防护罩破损及通风鼓风机无外罩。 整改措施:施工现场空气压缩机皮带防护罩破损处已修复,增设了通风鼓风机外罩。详见后附照片。

5、未按要求使用空气检测设备。

整改措施:对空气检测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现场敷设了检测导管,25m为一个检测单位,利用泵吸式检测仪,人在洞外抽取洞内25m处空气,检测合格,检测人员进入到洞内25m处抽取下一个25m处气体,合格进入,依次进入到工作面,检测合格,施工人员方可进入施工。详见后附照片。

6、电工安全交底人未签字,电工培训考核未判分。

整改措施:电工安全交底人签字已补齐,电工培训考核已判分。详见后附照片。

7、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救援预案缺少救援路线及医院名称联系电话。 整改措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救援预案缺少救援路线及医院名称联系电话已经补齐。详见后附照片。

8、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审批不全。

整改措施: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审批已经补齐。详见后附照片。

针对省集团公司百日安全督察组检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2012年9月25日省集团公司百日安全督察组来我公司对百日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清理整顿进行了全面督查工作,并提出14项问题,以下为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通三防”方面。责任人:王宽

1、一通三防专业技术人员目前只有一名技术员整改结果:通风部门已增加2名技术员。

2、防灭火系统未建立整改结果:通风部门正在对防灭火系统进行完善,因为十八大期间,市公司对入井人数控制,只有带班领导、安、瓦检和排水人员,所以暂无法完善。

3、建议建立瓦斯超限手机短信报警(相关安全、通风、管理人员)整改结果:通风部门已联系移动、联通公司,正在完善短信报警业务。

(二)技术及防治水方面。责任人:李中文

1、上层采空区积水分布广、积水量大、需加强探放、整改结果:坚持探放水原则、已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探放

2、探放水设计不规范整改结果:地测科已按照上级要求已经编制完善。

3、无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整改结果:地测科已报公司,现待安排。

(三)机电方面。责任人:宋俊彪

1、从供电图看、井下及掘进工作面供电系统存在单回路供电、必须立即整改、实现双电源、双风机整改结果:机电科已按照要求补充完善了供电系统图

(四)劳动用工方面。负责人:王权

1、劳动用工管理未实现“五个统一”整改结果:我公司劳动用工信息由市公司发布。

2、从业人员的“五个百分百”有计划、抓紧落实整改结果:其它四个百分百已完成,综合办公室正在对“五个百分百”中的年检率办理中。

3、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未实现“三同时”整改结果:预评价已完成,已报省,待审批下文。

4、职能科室人员配备不足整改结果:综合办公室已向上级公司上报,对职能科室人员进行配置

(五)安全监管方面。责任人:韩炳德1.隐患闭合管理不及时、不规范整改结果:安检科已对隐患闭合台账进行了完善。

2、应急物质储备与预案要求差距较大整改结果:安检科已按照应急预案对应急物质储备进行了对照,已补充完毕。

(六)采掘部署方面。

塔尔镇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

县委办:

根据要求,我镇结合工作实际,对涉及到我镇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存在的不足,逐条逐项制订了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关于在干部管理方面,主要存在干部过早转任、专业技术人员紧缺、乡镇干部兼职过多等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干部管理,合理调配干部分工,努力做到干部分工明确,职责明晰。

完成情况: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干部分工、兼职做合理安排、调整。

二、关于在廉政和作风建设方面,一些干部缺乏廉洁自律意识,工作作风涣散。

整改措施:制定完善了塔尔镇干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本单位干部职工。

完成情况:已制定《塔尔镇工作纪律》、《塔尔镇驻村工作制度》、《塔尔镇干部考核制度》、《学习制度》等十余项工作制度,以制度管理人,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干部廉洁履职尽责能力。

三、关于在社会管理方面,“三集中”村相关配套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整改措施:积极争取项目,加强衔接,做好水、电、路等相关配套设施的完善。

完成情况:正在与市、县相关单位衔接、沟通,争取项目,以项目资金带动配套设施完善。

四、关于大通县出现回族女干部断层现象,在干部任用上,应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回族女干部)的培训使用。同时,对在乡镇工作的妇女干部应给予适当照顾。

整改措施:高度重视培养我镇年轻回族女干部,在我镇中层干部的任用上,镇党委优先考虑调配优秀年轻回族女干部,并积极向上级部门推荐选拔我镇年轻回族女干部。

完成情况:进一步完善充实了我镇后备干部人才库,针对回族女干部加强培训、学习、锻炼,在工作上对女干部加强关心和照顾。

五、关于注重加大偏远地区乡镇干部的交流培训力度,特别应加强乡镇干部与县直机关干部的交流;
对基层领导干部参加市上统一考试未录用的,县上应在以后的选拔上给予考虑;
要进一步加大基层党员培训交流力度,特别要注重培养党建工作人才;
培训干部要注重平时的培训,不要过多的集中进行,造成对工作的影响,特别并要特别注重道德和理想教育。

整改措施:与县相关部门、单位加强沟通、衔接,努力注重培养党建工作人才,避免出现人员断层。

完成情况:已制定学习方案,加强干部的“三观”教育和学习培训的质量,强化干部的宗旨,责任意识。

六、关于关注村社干部的待遇等问题。村干部连任10年卸任后每年享受360元的补助,建议增加补助,同时,现任村干部的工资每年为3000—4000元不等,但工作量和压力很大,建议适当增加报酬。社区干部的工资在500元左右(除三金外),但工作量大,导致付出与得到不平衡,影响生活和工作积极性。同时,社区办公条件也有待改善并应配备专职的社区工作人员,增加社区的经费投入。

整改措施:积极配合县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村(社区)干部待遇。

完成情况:多渠道反映,积极争取落实。

七、关于纪检干部在纪检部门工作的时间不宜太长,应加强交流。法检两院的干部流动不大,也应加大交流力度;
对干部要有奖励机制,宣传报道中应多宣扬一些优秀干部。

整改措施:配合县相关部门、单位做好纪检干部的交流,并制定有关奖励措施。

完成情况:已制定相关制度、措施,激励干部工作干劲和积极性。

八、关于对上访时间的工作要做的细致一些,不可草率行事留下不稳定隐患。

整改措施:在上访事件的调查处理中,认真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努力查明上访事由,理清矛盾根源,做好善后处理消除不稳定隐患。

完成情况:已对每一起上访事件(包括网络、媒体反映事件)认真调查,及时答复处理,争取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中。

九、关于对没有很好发挥帮扶作用的联点单位,应引起关注并予以调整。

整改措施:积极努力向县委组织部反映存在的问题,请求适时调整有社会责任心,实力强的省、市、县单位作为我镇的联点帮扶单位,使帮扶单位能认真发挥帮扶解困的作用。

完成情况:县委组织部对我镇各村帮扶单位已作相应调整,但个别联点单位尚未发挥作用。

十、关于对偏远艰苦乡镇,在危房改造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大通县老龄化达到10%,应加强老年人工作,特别关注孤寡老人。

整改措施:积极从民政局争取危房改造指标,对艰苦偏远(少数民族)村的危房加大力度改造解决。

完成情况:每年镇、村两级领导、干部都在努力做好此项涉及民生的工作,5年来已逐步解决了600多户的危房,但仍需加大工作力度。

十一、关于学校布局调整不应“一刀切”或“一哄而上”,应认真总结经验,特别要注重存在的问题。如:青林乡住校生746名,村与校最远的有14公里,每到周五或到周日,家长们接送孩子,大小摩托车上坐满学生,最多的一辆上挤坐了5个学生,安全问题凸显。教育布局调整后,原校址多数空闲年久失修。建议县委下文明确产权的归属,把现有空房改换做村社党员活动室、幼儿园或培训农牧民技术人员校舍等。

整改措施:积极配合县相关单位做好教育布局调整后的交通、安全工作;
充分利用原校址将其改造为幼儿园或村党员活动阵地。

完成情况:正在积极与县教育局、中心学校沟通做好各方面工作。

十二、农牧业的产业化、规模化还比较低,需加大力度做大做强。

整改措施:积极与与县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沟通和衔接,通过合理规范的土地流转、招商引资工作,继续做大做强我镇的蔬菜种植和冷藏保鲜配送体系;
同时重视加大对农户自己经营温室上的资金项目争取力度,以发挥种植农户的生产积极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4个园区建设,正在建设5个农业生产园区,进一步提升了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水平。

某局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

1、意识形态工作抓的不实:

(1)思想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

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市教体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在工作中,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带头,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中。对于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即:存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无论责任单位还是单位负责人,在职务晋升、职称、聘用考核、薪酬待遇、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

责任领导:周小平

责任科室:真理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2)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措施:

一是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教育系统依靠以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卢长水为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全市各乡镇办中心校和局属各学校“一把手”为成员的XX市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各单位专人具体负责组成的全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网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专门人员具体抓,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意识形态工作走向常态化、制度化,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
使影响中小学意识形态安全稳定问题发现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切实保障全市中小学的意识形态安全稳定警钟长鸣和长治久安,为全市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牢防线。

二是重点管理,注重实效。加强对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阵地(思想文化社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文化活动场所)的

管理,严格落实“一事一报”、“一会一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制度化、严格落实教育系统内校园电视台、校园广播站、校刊校报、校园网、学校官方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的“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化的审核流程,封堵漏洞,避免审核程序不够细致严密和审核标准有随意性情况出现。

责任领导:周小平

责任科室:真理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3)宗教治理工作不到位。

整改措施:

(一)针对提高认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市教体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在工作中,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带头,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中。对于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即:存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无论责任单位还是单位负责人,在职务晋升、职称、聘用考核、薪酬待遇、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

(二)加强对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阵地(思想文化社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文化活动场所)的管理,严格落实“一事一报”、“一会一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制度化、严格落实教育系统内校园电视台、校园广播站、校刊校报、校园网、学校官方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的“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化的审核流程,封堵漏洞,避免审核程序不够细致严密和审核标准有随意性情况出现。

(三)制定出对学生加强教育管理,防止未成年人进入宗教场所的相关措施,对于未成年人学生根据违反规定的情形和情节,按照下述办法予以处理:

第一次发现未成年人进入宗教活动场所

1.取消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当年评先资格,不得参加文明校园申报评选;
对于已获得文明校园称号的,给予提醒整改;
对学校

主要领导给予诫勉谈话;

2.停发当月涉及学生班级班主任工作补贴,学校要对未成年人所在班级教师诫勉谈话;

3.对进入宗教活动场所的未成年人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
通知未成年人当事人的家长,给予口头警告批评。

第二次发现未成年人进入宗教活动场所

给予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当年年度目标考核不得评为优良等次,不得参加文明校园申报评选,对于已获得文明校园称号的,暂停奖励性补助发放,并下达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
对学校主要领导给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当年绩效工资,并作出书面检查。

2.给予未成年人所在班级班主任警告处分,取消班主任本学期班主任津贴,取消本班任课教师当月绩效工资和工作评先资格,并作出书面检查;

3.对进入宗教活动场所的未成年人当事人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书面通知未成年人当事人的家长,

责令停课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
对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由学校作出相关处理决定。

责任领导:周小平

责任科室:真理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漆河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心站201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方案与措施

为全面贯彻和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指示精神,按照县安监局关于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目标,结合我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将中心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思路、方案和措施。并针对县安委今年的工作重点,制订了我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及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平安乡镇”为契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突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深入开展“三个行动”,切实加强“三个建设”,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思路

为了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除了继续加强安全监管力度,深化专项整治外,我们将着眼于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着重推进“四个创新”工作。

(一)思维模式创新。2011年,我们首先把主要精力放在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上,放在监察执法上。充分发挥辖区乡镇宣传优势,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相信群众,以实现对辖区内工作对象全方面、多层次的监控形势。其次,我们还要把精力放在加强法规、政策的调查研究。研究政策、吃透政策,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事故防范机制创新。我们把安全监管和安全监察工作的立足点放在防范各类事故上,围绕如何有效预防事故发生来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对策。

(三)安全生产监管手段创新。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对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监督治理。

(四)安全生产科技的创新。引导企业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的科技投入,引进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开展科研攻关,真正有效地预防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是现在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创新,一个方向。使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工作方案和措施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1、首先,使群众学会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充分利用宣传栏、通信、网络等多种平台,深入浅出的普及安全生产和日常生活的基础知识,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政策。

2、组织本站成员系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每年不少于两次。并要求做到在实际工作中能够灵活运用,融汇贯通。

3、认真传达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政策,组织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中心站(站长或副站长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项会议。一旦有重大的安全生产事件、方针政策,召开紧急会议或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予以及时的通报、传达。

(二)把安全生产和防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对重点生产企业和重点部位(三大高危行业)实行重点监控,督促这些企业的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能力。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法人负责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监控制度。根据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上报,并当场责令立即予以排除。

1、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牢固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摸清安全隐患底数,掌握动态,并进行登记造册,能够当场解决的就当场解决,解决不了的要立即上报,并限期整改。每月向县安监局汇报一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各项工作。

2、制定周密、详细的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对重点安全生产单位、重点设备和重点部位,保证每月检查一次。中心站每季度组织一次拉网式的安全检查行动,突出重点乡镇,重点监管行业,做到不落下任何一个乡镇,不放过任何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不留下任何一个安全隐患。

3、积极配合辖区各乡镇开展的各种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执法行动,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积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排除、整改、停业整顿,直至隐患消除。

4、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运用各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电话,请辖区的广大群众举报安全隐患、献计献策,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来。

(四)本辖区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并迅速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做好善后工作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支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六)组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七)加强中心站工作人员管理,建设高素质的安全生产监督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政策方针,贯彻执行上级决议;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保持政令畅通,维护上级组织和领导权威,互相配合,团结协作;
热爱本职,尽心尽责,任劳任怨,扎实工作,办事不推诿,不扯皮,不缺位;
勤奋好学,提高素质,改进作风,树立形象;
忠于职守,依法从政,廉洁奉公,严守纪律,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
勤俭节约,谦虚谨慎,诚实守信,作风正派。

(八)自觉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廉政制度

1、中心站收入必须合法,严禁个人或者集体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执法票据必须使用县安监局财务领取的正式票据,票据实行专人管理,严格遵守票据领用、保管和缴验手续。中心站所收款项原则上必须于当日或次日足额集中缴存到指定银行的财政专户。

2、中心站支出实行报账制,报账凭证要真实合法,使用制式发票,各类费用经中心站经办人签名、站长初审、局机关联站领导审核后,方可报局主管财务领导审批报销(交通费、培训费、资料打印费、招待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限额包干,不得超标准报销。

3、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使用其它收据和白条收费,严禁乱收、乱罚、乱摊,杜绝“索、拿、卡、要”行为。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或者举报情况属实,立即上报县局领导处理。

4、遵规守纪,坚持原则,自觉接受教育和监督,忠实履行职责。不准索贿、受贿、行贿或者介绍贿赂;
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准以任何形式在所管辖企业入股分红;
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活动;
不准隐瞒事故,伪造藏匿、销毁证据,歪曲事实,推卸和逃避责任;
不准知情不举、瞒案不报和压案不查;
对违反上述守则的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考勤制度。严格执行考勤登记及请销假制度,中心站制订考勤表,不定时地清查人员到岗情况,不定期地向乡镇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了解人员工作情况,并进行考勤登记,考勤情况作为考核和发放工作经费的依据之一。

1、按时上下班,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2天内经站长批准,3天内经局联站领导批准。中心站安排专人及时登记,每月汇总,并于每月底将考勤情况报局联站领导审阅;

2、中心站所有工作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事前请假。参与中心站统一组织的执法行动,接到通知后,应当积极参与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不能无故不参与集体行动。

3、无故缺勤一天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视为自动离职。

(十)加强日常轮班、节假日值班和应急值班制度。中心站统一安排部署,制订相应的值班表。

1、全体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以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2、值班人员在值班当日,负责处理各类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事件处理情况(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处置情况)。对无法独立处置的情况,应及时上报,请示处置方案。

3、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填写工作大事记。

4、值班人员因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上报县局领导进行处理。

(十一)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中心站施行专人归档、保存及管理,在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及时向档案管理人员移交,任何个人不得将档案资料据不己有或者拒绝归档,应该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做到齐全、完整、准确,符合有关案卷质量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XXX煤矿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记录、整改措施监督落实制度

为了使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记录、整改措施监督落实实处, 现结合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伤害程度的划分

⑴、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达一个工日以上, 构不成重伤的;

⑵、重伤事故。指符合原劳动部(60)中劳护 字第56号, 《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所列情形的事故之一;

⑶、一般事故。指一次性死亡1-2人的事故;

⑷、较大事故。指一次性死亡3-9人的事故。

二、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负责。 三、事故的报告

⑴、发生事故后, 矿值班干部应及时向公司调度室汇报事故基本情况;
同时通知救护队、医院, 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事故类别、遇险人数;

⑵、事故发生后矿值班领导应及时组织人员抢救, 并备足抢救时所需的材料,配合救护队做好抢救工作;

⑶、救护队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救护地点, 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接到通知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出事地点, 指挥事故抢救;

⑷、医院必须做好一切准备,接受伤员并进行治疗, 必要时可派出医疗小组赶至现场参与抢救;

⑸、公司按事故管理规定向当地政府部门及企业主管部门汇报,由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四、事故调查分析

⑴、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单位,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在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当班有关人员,在矿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事故进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由安监部将事故初步调查情况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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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属轻伤事故, 由各单位安监部门组织调查发生工伤的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⑶、非伤亡事故,如顶板、提升运输、通风及重大设备事故,同样分析事故原因、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⑷、事故调查由安监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行政正职主持。

五、事故处理

⑴、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事故调查、分析情况,写出经过、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交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调查组,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

⑵、企业及企业安全主管部门根据联合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写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 送当地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会和有关参加调查的成员单位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⑶、轻、重伤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公司安监部, 拖延不报者罚单位分管安全领导每次50元,轻、重伤上报时间在发生事故后 24小时之内,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破坏现场或拒绝调查、提供假资料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至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⑷、报告工伤事故时必须报清受伤者年龄、用工类别、事故地点、受伤部位及受伤经过。对正式工、合同制工人, 必须按公司要求及时填写工伤人员申报表,报安监部统一上报地方主管部门确认;

⑸、事故报告及工伤人员申报表上报期限不超过5天,否则追究单位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事故统计

⑴、职工无论发生何种工伤,各安监部门必须有其工伤档案、工伤时间、地点、受伤部位及程度、治疗时间多少等, 要长期保留,不得随意丢失。人员调动时要重点交接;

⑵、职工退场、退休、退职时,应按原始记录签发证明, 报公司安监部,按工伤记录签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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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对巡视 整改措施

巡视整改措施

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措施

推进巡视整改措施

巡视反馈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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