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时中法在华南的军事合作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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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双文 陈舒媛

〔摘要〕 近代以来,法国在华南地区经营颇久,有着多方面的、重要的战略利益。日军发动侵华战争后,这一地区局势日渐紧张。日军对华南的威胁,实际上也威胁到法国在该地区的存在,故在日军南进之前,法军方曾有过与中国联手共同抗击日军的提议,中法就军事合作等问题进行了商谈,法国且在1938年7月以防日名义擅自侵占西沙群岛。但由于法国要全力应对德意在欧洲的威胁,无力兼顾远东,协议草案的内容又片面于法方有利,中法军事合作谈判陷于停顿。这期间法国既同情中国抗战,愿意有所协助,又极为担心日方的报复,因此对中国假道越南运输物资等问题做出种种限制,并最终完全停止,致使战时国民政府的对法外交未能有大的作为。

〔关键词〕 战时中法关系;中法华南军事合作;协防海南岛;顾维钧

〔中图分类号〕K26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21)01-0189-16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华南抗战历史文献的整理与研究”(16ZDA137)

〔作者简介〕左双文,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陈舒媛,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广东广州 510631。

近代以来,华南是法国涉入较深、冲突较多、联系也较为密切的地区。法属印度支那向北紧邻广西、云南,有桂越公路、滇越铁路连接;向东北连接粤西的钦县(今属广西)、廉江,粤西的广州湾是法属租借地;向东与广东的海南岛、南海诸岛邻海相望。法国在这一区域经营颇久,有着多方面的、重要的战略利益。②日军发动侵华战争后,这一地区局势日渐紧张。日军对华南的威胁,实际上也威胁到法国在该地区的存在。但因为法国这时在远东的实力大为下降,防御力量薄弱,加上重点要应对德意法西斯在欧洲的严重威胁,无力兼顾远东,因此既同情中国的抗战,愿意有所协助,又极为担心被日方侦悉后采取报复措施,造成法国在该地区经济、军事利益的损失,因此始终要求中方对在法越获得的帮助严守秘密,一遇日方就中国经越物资运输或其他问题施压,法方即让步,而对中国做出种种限制。但在日军南进之前,法军方也曾有过与中国联手共同抗击日军的提议,中法并就军事合作等问题进行了商谈。以下就此问题略做梳理。③

一、中法就协同防卫海南岛问题进行的接触

1938年4月22日,余汉谋向蒋介石报告,驻越法方主动派人来联络,提议中法共同防守海南岛和法属越南:“六十二军派驻广州湾办事秘书颜继金函呈,河内钟副领事函介法国中校格赖尔来晤,先后会话三次,察其意向,凡所提议,皆基于互惠互助之精神。”格赖尔表示,“中国不肯被日占领海南,法人亦是,有此共同目标,我们即应共同工作,倘日占了该岛,我们东京(指法属越南北部——引者)立受重大威胁,希望琼、越最高军事长官,发生直接关系,商定守琼合作计划。”格赖尔提出希望海南岛与广州湾能直接“通电”(话?),使敌人的消息能迅速传达至越,“目前日对海南只是骚扰性质,彼真欲攻占该岛时,我们交通方法弄好,法舰隊即可于半小时以内开往琼,妨碍其侵略行动。”格赖尔称这只是其个人私见,但至少足以代表一部分法国驻越军人的意见。蒋介石对余汉谋报告批示:“此事可继续商谈联络。”④

格赖尔在接触时还谈到法国驻越统帅马丁将军“平素不喜日本人,因日本人势力近在暹罗膨胀,威胁越边也”。马丁将军即将派往广州湾接任司令官的黎劳斯中校,“深了解马丁将军之思想”。此前有日军官二人到谅山欲行侦查,被格赖尔阻止,送其出境。⑤

5月21日,余汉谋再次报告蒋介石,谓接六十二军军长张达函称,据广州湾办事员颜⑥秘书勘(28日,应为4月28日)申电,新任驻广州湾司令官黎劳斯来访,带来格赖尔一函,内称“阁下所谈之事,我经亲报告马丁总司令,他极关心,此问题立予研究,他须一询越督之意,始能决定,……我热烈希望并祝祷其成功。我关于此事,一有所知,定告阁下,且我想广州湾行政长或司令官,将直接奉到关于此事的训令转告阁下也。”颜在电中并称,“职深知法人性质重信约,而不轻决事,故此事未可速成等语。”5月6日,颜又向张达报告,据钟镇钧副领事函,马丁已将格赖尔的提议“交其参谋部研究,并面对格氏表示赞同,有我面商越督时,当以技术专家资格,促其实现之语。”日间格氏返河内,即可知此事之决定等语。⑦法驻越军方的这种态度应该有可信之处,因为他们知道中国不会威胁他们在印度支那的利益,日本却虎视眈眈。但这种商议要最后落到实处并不容易,法驻越军方后续与中方联络的情况,目前尚未见其他史料。

在法国,中国驻法大使顾维钧也一直在极力争取法国对中国提供各种援助。还在这一年的2月,顾维钧就报告国内,说日本对法以占领海南岛、轰炸滇越铁路相威胁,是使得法国新政府改变我军火过境越南的主因。⑧当时,曾任印度支那总督的亚历山大·瓦伦纳在谈到远东局势的时候说:“目前的事件告诉我们,印度支那的威胁是极其严重的。我们在巴黎的政府接到警告,如果印度支那通过云南铁路补给中国军队,日本可能会考虑摧毁这条铁路。在印度支那也出现了相当具体的威胁;此外,还发生了一些重大事件。我们看到日本飞机飞越海防,日本船只在海南岛和西沙群岛之间巡逻,甚至开到海防;威胁是显而易见和直接的。”⑨这期间,大使馆武官唐豸也向军方发回了关于法国对中国抗战态度问题的类似报告,该报告称,法国政府方面,“前任者为人民阵线内阁,现改组者,为纯粹激进社会党内阁,其总理仍旧,其政策亦大致相同。其对我国固均表好感。而于事实上之援助,则表示为难”,其原因有二:(甲)因地中海及西班牙问题,受意大利种种威胁,必俟美国发动于前,法与英或可发动于后。近者法国对欧洲局势增加戒惧,若大战即可爆发者,盖恐外强中干之意大利,铤而走险。又恐德国乘机有事于中欧也。(乙)因运输器械假道安南问题,日曾有占领海南岛,以威胁安南之表示。故前日曾风传日法或有谅解之约,以图苟安,非无因也。据此,唐豸分析,“法国政府之畏意于西,惧日于东,故不惜抹煞正义,弃我如遗,以求苟安。而政策之决定,尤在外交当事者之一二人而已。他若驻华使节及安南当道,均须仰承意旨者也。近且闻安南当道,与此间要人通信时,曾妄议我国内部团结之不无缺憾,及抗战之不可乐观云云。足见其所持惧日政策之坚决,而甘于袖手旁观。至对我器械之援助,暂无希望。”⑩

尽管法国当局的态度一时还甚为消极,顾维钧等人并未放弃努力。他们感到,对于海南岛与法国在华南及东南亚地区的利害关系,法国还是很在意的,如果中国或者中法合作能避免这种威胁,则法国的立场有可能做出调整。4月24日,顾维钧与刚刚复任殖民部长、一直较为支持中国的孟戴尔见面。孟戴尔问顾维钧,中国的抵抗到底能坚持多久,“中国是否能增强海南岛的防务,以免该岛被日本占领。他说,如果中国能够做到这一点,那就能够大大加强法国执行它对中国新政策的立场。”顾维钧表示将非常愉快地把孟的谈话报告给政府。B11

6月3日,顾维钧又与法国总理达拉第见面,以争取法国在军火物资、军事顾问、军品运输等方面的援助。顾维钧告诉达拉第,中国通过香港运进的军需物资,每月已达六万吨左右,而开战以来从印度支那运入的军需物资,总共才三千吨。達拉第说,外交部的部长博内及秘书长莱热,“是害怕日本会占领海南岛,从而威胁到印度支那沿岸的安全。他也害怕日本轰炸滇越铁路。”B12

鉴于法军方有人提出以军事行动阻止日军侵琼,外交部致电顾维钧,询问“日近对法嫉视恫吓将占海南岛,法政府态度究如何”。6月22日,顾维钧就此报告国内,得法国外次答复,对于日本欲占海南岛,法国只能以外交方法设法劝告,“顷询法外次,据答,海南岛为中国领土,前者日本屡次对法表示,谓对该岛无领土野心,并无占领之意。最近所言则不如从前声明之切实,且谓如军事上有必要或须占据,最近日海军似有占领之意。惟知此举易滋国际纠纷,故尚在踌躇。法政府只能用外交方法设法劝阻,曾告以该岛在地理上与越南香港均有重要关系,为法所注意,不愿有所变更。现法政府正与英政府商议。”B13

6月28日,顾维钧再致电外交部,报告当日向法外次就海南岛问题探询的情况。法外次称,“报载英法大使为该岛问题警告日政府云云不确,惟自中日开衅以来,法为该岛劝告日方已达十数次,英亦劝告五六次,谓日如占领该岛,有损法之利益。但最近十五日内法使未向日政府接洽。至英外次昨在下议院答复质问各节,并无包括用兵之意。”并说法国已就此问题寻求英国的支持,但尚未得到英国方面的答复。B14从法外次的说明来看,在此问题上,法国政府的态度虽然不及其驻越部分军人之积极明确,尚未打算采取更为有效的手段制止日本在华南的进一步行动,但对海南岛前途的关心和不愿该岛被日本人占领的态度则是真实的。

而据顾维钧从别的渠道获得的消息,认为“英国的答复是有利的”。1938年6月28日《纽约时报》也报道,英国外交部副部长巴特勒在下议院发表声明:“英国政府和法国政府通过其驻东京大使向日军和政府明确表示,他们认为日军对海南的任何占领都将会增加不良的复杂情况。万一不幸出现任何复杂情况,英国政府和法国政府将毫无疑问地相互给予支持”。B15这与顾维钧所获信息甚为接近。为此,6月29日,顾维钧再密访法殖民部长孟戴尔,对他谈到,英国外交次官巴特勒在下院宣布了英国政府的政策,一旦印度支那受到日本占领海南岛的威胁时,将支持法国。顾维钧指出,日本觊觎海南岛,是因为受到德国的唆使,从而牵动英法注意远东,以便利其在欧洲的行动,如果英法能采取强硬态度,便足以制止日本。英国在下院的宣言是有积极意义的,顾维钧问孟戴尔,这是否意味着一旦日本要占领海南岛时,英国将不限于只用外交的方法来阻止它。孟戴尔答称,海南岛对于英属新加坡及香港的利害关系及重要性与对印度支那相同,目前英法两国虽然还未就海南岛被侵占时进行军事合作达成谅解,但英国发表了这个宣言后,如果需要以军事行动支援法国时,英国由于信誉攸关,当然不能拒绝法国的要求。B16

因此之故,其后当蒋介石得到日军进攻海南的消息,便称之为太平洋上的“九一八”,指出日本这是在向英美等西方国家挑战,希望能因此引起英美等国的高度重视,与对于这些情报的分析与研判应该是有关联的。

对于争取英、法在华南为防卫香港和越南之需而与中国开展军事合作之事,蒋介石甚为重视。1938年9月19日,当武汉会战正酣,日军将要进攻广州之际,蒋介石致电时在香港的宋子文,要他尽可能主动与英、法联络,争取他们与中国在华南地区共同对日的军事合作。蒋电称:“现在欧局紧张,对于欧战起后之准备工作最关重要。如欧战果起,对于英、法在远东之势力,及香港、安南与中国协防之建议,以及海南岛问题,皆应进行。盖届时倭如不即攻香港,亦必占领海南,包围香港,轰炸滇越铁路。而对于滇越铁路及广九铁路应如何协同防护,彼此关于其兵员与武器、飞机之如何调济,进一步协商对于香港、安南与我国联防办法,此时皆应与英、法有一切实进行办法。……请速飞欧洲进行一切,经安南时便与越督切商中法联防办法。……此时革命外交不能待有把握后再行,应由我先发动积极进行,方得不蹈旧式被动外交之覆辙也。”蒋介石并要宋子文让李石曾及顾维钧先抓紧与法方接触,待宋子文到欧洲后,即可节省时间。B17

但1938年10月21日,日军即攻陷广州,广东国民党军政机关撤退到粤北。1939年初,欧战的风声更紧,日军对华南沿海的封锁与威胁也日益严重,但与法方军事合作之事,因法方态度消极,双方商谈并无实质性进展,中国也无力投入重兵加强海南岛的防务。日军于1939年2月10日发动对海南岛的入侵,因中方防守薄弱,海南岛很快即被攻占。日军进攻海南,安南方面切感危机,意识到须加紧与中国方面联系,此时中法仍有合作之机。前安南总督范伦曾于2月22日致函法国驻远东特务机关负责人茂莱谈及战争局势,“我已确信日本之占据海南岛,其对法之成分多于对华,我觉日本认为欧洲战事不可避免,藉此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日本有此认定,故现变更其策略(指占海南岛),在政府方面对于此事之真相已开始了解,但此时亟须采取迅速与有力之措置,其方法不惟须与英国成立直捷爽快之协定,亦须与中国成立直捷爽快之协定”。B18此时的安南在日本占据海南岛之后,与中国同受威胁,范伦的意见得到安南总督和陆军总司令的赞同,愿意立即推动共同对抗侵略的计划。其实,从日军进攻海南起,就已经开始把印度支那问题纳入“南进政策”,对印度支那采取进一步行动只是时间问题。日本“在与中国的战争中,海军以对中国实施海上封锁为借口,以推进自己的棋子”。B19因此,日军占领海南的实际目的,并不仅仅是日方所声称的“加强对华南沿岸的封锁,其性质是军事性质”B20,而是有着更为长远的打算,“这样的行动更像是向南扩张战略的一部分,而不是试图解决与中国的冲突”。B21海南如若在日军手中转变为装备精良的海军和空军基地,这个岛屿将在香港和中南半岛南端之间的整个大陆沿海地区占主导地位,并进而影响东南亚的领域。可见,海南问题对安南形成巨大压力,同时也极大地影响着太平洋的国际局势。

然而,即使形势紧迫且安南危机增加,安南毕竟是法国的殖民地,尚无足够的资源和自主权,始终处于宗主国法国的附属地位,安南的军事最后决定权在法国巴黎。法国方面首先衡量的是欧洲的形势及法国本土的安全。法国担心因援助中国而引致日军报复,一直小心翼翼,对日军的恫吓曲意应承,实际上却并未能阻止日军对印度支那的入侵。

二、法国派兵入驻西沙群岛

此时中法之间在华南地区的另一问题是法国自行派兵入驻西沙群岛和中国对此的疑虑。西沙群岛作为海南岛之卫星岛屿,位于南中国海之西北要冲,是来往南洋航线多经之地,同时又可作为海空军补给站,足以牵制南中国海北境各地,在国防战略上具有重要意义。法国前驻安南高级军官福尔曾说过,“今日西沙群岛的地位,其重要无可否认;一旦有警,如该地竟为他国所占,则安南国防,将受极大的威胁”。B22西沙群岛是中国领土,但当时法国声称对之拥有主权,日军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1937年10月,法国政府下令占领该岛,法越当局派士兵上岛,在岛上建筑了灯塔和气象站,1938年6月,在更靠东的岛上建立了气象站来探测台风,安装永久照明灯以保障航行安全B23,还派安南宪兵入驻该岛。法国政府且对外声称:“西沙群岛自一八一六年以来,即属于安南政府之领土,此次传法方占据该岛,乃设法保护该岛附近海上交通之安全,故在安南人官厅之协力下,建设灯塔及气象台。”B24对此,国民政府外交部曾指示顾维钧向法国政府提出抗议。

1938年7月4日,法国公布占领西沙群岛。B25这是法国为维护法属越南军事利益而欲先下手为强的行为。越南是法国在太平洋上主要的领地及主要的军事根据地,为确保越南的安全,法国在1898年从中国强取广州湾作为租借地并建立相当防务,可作为越南的前卫,法国在远东的第一道防线。此外,法国还在1933年7月25日的政府公报中宣布占领南沙九小岛(即斯巴特莱群岛B26),军事形势上可作为越南的后卫。再加上此时占领了西沙群岛,“广州湾和安南加上西沙群岛乃成一三角阵线,整个控制着海南岛,同时安南及斯巴特莱添上西沙群岛,亦成一三角阵线,这个三角阵线则又加强了它们与马尼剌、婆罗洲及新加坡的联系”。B27因此,西沙群岛是这两个三角阵线的关键枢纽,通过占领西沙群岛,安南附近海域的主导权便把握在法国手中。此外,西沙群岛位于海上交通的居中枢纽,凡往来远东的船舶,“不经其东,即经其西;西则行于西沙群岛与安南海南之间,东则行于西沙群岛与马克理斯菲浅滩之间”。B28控制西沙群岛意味着对南中国海制海权的基本掌控。

1938年7月6日,顾维钧拜访法国前殖民部长莫泰时,向其询问此事。莫泰解释称,此事是他任殖民部长时下的命令,他曾敦促相关部门同意由法国政府采取措施,“以保证此岛不被日本占领”。派宪兵入驻“以增强其防卫力量”,“所有这些都是为了保护通向印度支那的航运。同时,也是有意识地向日本显示法国政府在日本侵占海南岛时所持的态度。”

关于中法双方在该群岛主权上存在的争议,莫泰称,不会由于法国政府采取的任何行动而损害对此群岛的合法权利,主权问题还有待今后两国政府之间进行协商来加以解决。他说,中日战争爆发后,显然日本有意染指这些岛屿,如果日本占领了这些岛屿,将使航运和印度支那沿海的安全受到威胁,因此法国占领这些岛屿,从另一方面看,也是对日本企图侵占海南岛的一种阻力。他并建议中国应当同意法国政府开辟一条通向海南岛的商业航空线,并在西沙群岛建立飞机场,这将进一步警告日本,不要对海南岛存有觊觎之心。顾维钧据此向外交部发回报告,指出,根据莫泰的说法,法国占领西沙群岛并非别有用心,该岛的法律地位和所有权并不受影响,整个问题将在中日战争结束后由调停或仲裁来加以解决。B29

7月8日,中国驻河内总领事馆就法越派舰占领西沙群岛事向外交部提供意见称,“敌以占海南岛恫吓法人,越南方面人心惶惶不可终日。此次占领西沙群岛无非对日人作坚决表示,又越南发行国防公债本定三千三百万,现已超过四千四百万,在在足以表示法人绝对不能放弃越南”。且法人实力有限,在占据西沙群岛后应无觊觎海南岛之野心,以我国多事之秋,对此除空口抗议,实无他法,“与其抗议无效,徒伤感情,毋宁密约共同经营,以此间便利运输交换条件为愈”。B307月15日,顾维钧收到了外交部发来的新指示:鉴于莫泰的保证以及法国政府的真实动机,中国政府决定,由中国驻法大使顾维钧向法方提交一份备忘录,保留中国在西沙群岛争议中的权利,但取消先前令其向法国政府提出抗议的指示。B317月19日,顾维钧报告外交部,昨已“遵具节略交法外部声明该岛主权属我并保留一切权利。”B32

日本对于法国占据西沙群岛是极不甘心的,因为日本视西沙群岛为其实现其所谓海洋政策的重要据点,况且日本对于西沙群岛觊觎已久,并从20世纪初就开始有所行动了。1920年,日人串通广东奸商,假称中国资本成立“西沙群岛实业公司”,骗取广东政府准许其前往开垦西沙群岛,开采磷矿运往日本,后广东政府查明情况,注销该公司成案。B331936年,日人登陆距西沙群岛之林岛约二日水程的罗俟打岛,“建有灯塔及房屋二十余间,并立有石碑一方,上书大日本昭和十一年水路部台湾高雄,不许支那渔民登陆字样”。B341937年5月,中国渔民前往西沙群岛捕鱼,发现数岛被日本人占据,并在每岛搭建一座守望楼,树一水泥碑,上书“海军停息处,昭和十一年”,“且常有战舰来往停泊其间,我渔船经过即开炮及机关枪射击”。早在十年前,日人即“勾结奸商以采办鸟粪海草为名,阴图侵略西沙群岛。现竟立牌驻军,已属藐视国权。”B351938年1月,日军“拟将西沙群岛北部之二小岛占领,辟为机场及海军根据地,企图进侵琼崖”。B36由此可见,日方对西沙群岛觊觎已久,一直想方设法欲将西沙群岛收入囊中,法方占据西沙群岛的行为自然引起日方不满。

1938年7月法国占领西沙群岛后,日本“一面遣调闽粤海一部敌舰开往琼海及西沙群岛附近,以作威胁;一方外务省向法使提示,要求撤退法兵”。B377月4日,日本外交次官堀内与法国驻日大使谈话中,针对法国占领西沙群岛的行为,提出三点看法:1.“关于西沙群岛问题,依据去年九月十八日在京法国大使之觉书,曾通告本国政府谓:法国政府虽主张该群岛之领土权,但此案正在中法两国纷争中,在该项纷争解决前,不将该群岛作有效的占有云。查该群岛问题,日本方面向来以中国方面为交涉对手之初衷,迄无足以变更之理由”;2.“在中日事变之际,法国政府突作此矛盾之措置,其真意如何,殊难谅解”;3.“帝国政府自去年八月以来,对华南沿岸,实施交通遮断,日本在将来為实施之必要上,并为保护帝国在该岛之事业利益起见,在必要之场合,当取适当之措置”。B38对日方包含威胁恫吓意味之约谈,法方毫不示弱,针锋相对地回应称法方登陆西沙群岛的行为与日无关,“该岛仅中法两国有关系,第三者无权过问”,坚决拒绝撤兵的要求。法国社会舆论方面对此大为支持,“各报无论派别,连日评论一致拥护政府,谓该岛向为安南属土,华方虽有争执,但对日毫无关系,绝不容第三者干涉”。B39

中法联军每一法国单位,均有中国之联络军官数员。

其在华南、华中与上述行动相策应之中国军队内,法国均派遣干部及专门家若干员,供中国最高统帅及安南驻军司令间联络之用。

四、中国最高统帅担任供给在华南指挥作战之法国司令官以左列之部队:

1.陆军八师(详细组织见附件第二),集中下列各地:劳开 二师 龙州 四师 芒街 二师。

2.足供两师用之运输汽车,集中龙州。

3.空军 驱逐机两队,轰炸机一队。

法国司令官担任:

1.加强师一师。

2.空军 驱逐机一队,轰炸机两队,侦察机一队。

中国空军可用东京之根据地,法国亦可用中国境内之空军根据地。

五、作战详细计划,根据本协定附件第二大纲,则法国驻安南最高司令官与中国最高统帅协议商定之。

关于实施作战计划之准备(指挥部、部队输送、补给等)应从详规定,以便一旦令下,作战计划即可在极短期内实施。

六、中国政府准备作战计划时,应计划牵制敌预备队,使其不能于其他地域内自由活动。

此项行动与华南方面并行,确握潼关郑州长沙铁路线,保持黄河西江间之交通自由。

上述作战,完全由中国军队担任,法军可供给高级军官及专家协助之。

该协定的附件二为中法联军收复华南作战方略,对在华南的军事合作做了更为详尽的规定:

(一)兵要地志:由西江迄沿海之地形可区分之为两大部:

甲、沿海区五十公里,地低多沙,河川甚多。

乙、迤北群山重叠,地形复杂,其山脉并向东北西南两方延伸,西北较平坦,东南渐高,不易通过,尤以在接近东京湾方面为甚。东部高州、梧州间亦然。全般无树木。

由东迄西有交通线二:

1.北方 龙州迄西江可通舢板,又有龙州——南宁——梧州铁路(一九三九年底通火车),龙州南宁段甚佳。

2.南方 芒街至广州湾,经阳江迄广州之路可行轻运输(浮桥浮囊等)。

各线俱通广州,并与南宁梧州间互通。

钦县廉江之山地中,有三要道可通机踏车,阳江及肇庆有一要道联接。

中心约二百公里之山地(高州梧州间),标高达一千公尺,无交通(仅有小径)。

沿海一带如企沙、北海、安铺、海安、阳江诸港,均极便上陆。

基于右述地形:

一、中法联军应由东京边境向广州分两路进击,主攻沿西江南向,助攻指沿海区之南。

二、作战区域内有三通路:

1.由东京边境迄钦县、南宁要道,沿海至西江无便利交通路。

2.南宁至梧州、茂名、梅箓通路,形成沿海至西江之交通骨干。

3.西江下游二百五十公里仅有一小路(即阳江肇庆通路)。

三、沿海有数处可以上陆,敌军可以截断,沿海路进取西江。

(二)作战

甲、中法联军应分两路进攻,一沿西江流域,一沿沿海区,并应于第一期内迅速占领梧州、广州湾及雷州半岛。

目标 梧州、容县、茂名、化州之线。

在此期内,中法联军当在北海南宁间遭遇敌军抵抗。

中法联军沿西江流域攻击敌之南侧,并扼通沿海之各要道,而驱之入海。

敌退出之同时,中法联军应占领宾州北海之要道,并对企图于北海上陆之敌严密警戒。

无论如何,第一期内对敌由惠州海南岛根据地来之空袭应严密警备。

石龙为广州香港之交通枢纽,第一期华军在广州作战时,应尽百般手段收复之。

第一期作戰开始时,应自雷州半岛及以法国与将来联军之海军由东京湾南海方向夹击海南岛,并应以空军主力协同作战。

其目的有二:一在使敌失却海空军根据地;一在使法军及将来联军获得必要之根据地,以准备第二期作战。

乙、第二期联军应由梧州、梅县联合西江中游之华军,攻击广州澳门之线之敌。

同时石龙方面之华军及将来之联军,应进出九龙,击攘沿广九铁路之敌于珠江东侧地区。

空军以盘据广州及由珠江增援之敌军为目标。

法国及将来联军海军,应掩护沿海区,并遮断日敌在珠江附近之增援。

第二期中,敌或在浮山川之线迎击我南路军,我应在高州附近猛烈攻击。

如敌在肇庆阳江之线,中法联军应以西江、佛山、江门之线为目标,以南路军攻阳江、江门,北路军攻肇庆、佛山。

西江左岸之华军应协同北路联军进攻三水。

(三) 在华中之华军应取攻势,务使敌不能转用其预备队于华南方面。

第一期,陇海线上应占领荥阳、郑州,平汉线上应占领信阳、岳州。

第二期,应占领平汉全线,会师武汉。

游击队应在敌人后方及交通线上活跃,并扩大其活动范围于华北。B50

附件二在兵力方面增加了可投入法国远东海军及将来联军海军的内容。

此协议很显然是以法方的利益和需求为中心,中方却须以大量的兵力直接投入并作战略全局上的配合,而较少顾及中方的权益。杨杰在传回此协定时以“法方注明”的名义提出勿将此事经由外交部门,并请蒋介石即授予他签约的全权。B51赞同杨杰签约的有李石曾、孙科。李石曾于5月16日密电蒋介石,“弟意最好照法方主张,即予耿光密令,授与特权,遇机即可签字,以免稍纵即逝”。6月22日,孙科亦致电蒋介石,认为中法军事协定如能成立,“实树中法远东军事合作之基础,并可促进中英法三国军事共同行动,”应趁英法在新加坡参谋会议之时机,以即行签订为宜。B527月2日、3日,孙科又两次致电蒋介石,反复强调中法军事合作之重要,说他迭与杨杰精密研究,总觉此举于我有利无害,“本协定依兵力上观察似于片面有利,有不平等之感,但海上之作战由法方担任,实际上亦属平衡,且有如下之功用:1.我艰苦奋战中得到欧洲列强为与国,共同作战,在政治上、战略上之作用甚大。2.本协定无论如何守秘密,难保不被敌发觉,此时法日间之仇嫉益深,敌或竟向安南示威,实有促成法日间冲突之可能。3.中法军事协定成功后,可以促进中、英、法三国之共同行动。4.中、英、法三国之协定如获成功,则恢复广州与海南岛,重行建立香港、广州间之交通自由更易。”“因国际时机稍纵即逝,不能让我从容讨论、当机不决,故中法草案仍以急速成立为上”。B53

但蒋介石收到协议后,仅批5字:“可电顾大使”。B54另将约文交军委会参事室研究。5月25日,参事室主任王世杰将研拟意见提交,认为法方的合作方案对于中国而言虽尚未达到期望之目标,但仍有一定积极意义:“缘日本若果进攻安南,则我方在中越边境一带,无论已否与法方订有协定,均须派驻重兵,以维护我西南后方之安全,且在抗战时期,此类军事协定之存在,或可增进中国友邦之情感与关系,并作异日进一步合作之张本”。从中方立场对文件提出了数条补充意见。B55而对于孙科的建议,蒋在6月25日电告他,协议事要等“此次英法在新加坡会议后再行决定。”B56因一直未得蒋之同意且催其回国,7月11日,杨杰以报告他与苏联元帅伏罗希洛夫谈话之方式再电蒋介石,说伏帅意见,“中法协定依兵力比较虽有不平等之感,然中国在艰苦奋斗中能得一强国为与国,功用极大,且英法有共同利害,此约成立,英自随之。”但蒋并未正面答之,而是批示要孙科早日回莫斯科主持对苏交涉,以便让杨杰尽快返渝。B57

一方面是对于方案不满意,另一方面对杨杰在法国的活动产生了疑虑,蒋介石不仅没有同意正式签约,反而在8月22日电令杨杰停止与法方的交涉,并令顾维钧转告法国国防部、殖民部及其参谋长,“凡中法合作事,不可再与杨大使商谈。”蒋且嘱顾维钧“此言并勿告第三人。”B58蒋同时致电杨杰,佯称交涉已移至重庆进行,“请兄切勿外泄且勿与法人在国外再谈,以免事出两歧也。”B59杨杰使法后,虽交涉甚为积极,亟欲对法外交获得重大突破,但以严守军事秘密为由,凡事不与驻法大使顾维钧通气,而是倚重驻巴黎总领事黄正(黄天迈)等人从事各种活动,并介入到大使馆正副武官之间的纠纷,向国内报告的情况不尽切实,为国内知悉。B60蒋介石对杨杰不放心的另一件事,为杨杰通过荷兰商人阿鲁福(Wolf)代理购买军火案。该案交涉期间据顾维钧及驻英大使郭泰祺暗中探询,阿鲁福是一个背景十分复杂的投机商人,“素喜翻云覆雨,诡诈百出”,很不可靠。杨杰却一再极力推荐,紧盯不放,几次报告国内军火很快将起运,但一直不能落实。顾维钧曾指“杨杰在巴黎的谈判中,是以他个人的好恶为转移的”,“他处理事务时一切均由个人包办,不容许别人主动给以帮助和支援。对于别人的好意,他反而认为是干涉,只愿寻找那些恭顺驯服、唯命是从的人作为臂助”。B61除与顾的矛盾之外,因为孔祥熙对购械案持保留态度,杨杰亦颇不满,在致蒋介石、宋子文函、电中均有流露。杨致蒋函说孔祥熙“一则要查来历”,“二则说不可靠”,“三则说不可受人愚弄”。B62杨致宋电抱怨孔对贷款购械一事“百般刁难”,“始则一再究诘,谓阿图我佣金手续费;继则谓欧洲之军火商将不能代中国出力,由阿一人垄断;终则密令顾少川、郭秉文从中破坏。揆厥原由,无非为面子问题及购械佣金关系。”B63国难当头,各政府要人远赴重洋争取外援,本应和衷共济、彼此推进,但这期间的对法交涉却是相互排斥、频生龃龉。又国民党驻巴黎总支部向中央报告杨杰助手黄正若干不法状况,国府派中委程天固到巴黎调查,7月黄因涉私自贩卖护照、签证为外交部撤职。杨杰的对法交涉,乃告终止。B64

至1939年9月10日,二战已爆发,鉴于局势的变化,蒋介石又致电顾维钧,重提中法军事协定事,嘱其再与法方联络:“五月间杨耿光大使与法方所商中法军事合作之经过及法方所提全文特电兄审察。但当时中对此协定视为岂有此理,故并未再托耿光续商。惟当时对此之意见拟有复文,兹亦一并电奉。但此意见虽拟就,而并未电知耿光也。请兄再加研究,斟酌當地情形,请相机进行何如?原拟协定及拟具未发之复文已另电达。”B65

从原拟定复文来看,蒋介石认为需要协商修改的主要有三点:“一、第一款中,自本协定生效之时起一语,应改为自本协定签字之时起,此点如办不到,则关于军用品通运问题,约中宁可完全不提”。“二、约文中所定中国应出之军队,其武器应由法方供给,此项武器细目,应于协定签字后一月内另以附件详定。”“又此项武器,务于附件订立后四个月内,悉数运入安南存储,其数量应足敷中国应出军队一年之用。此项武器储足逾四个月后,如安南对外尚无战事,而我国需用时,我方得给价购买其全部或一部,一面由法方续行运输,以维持应储之额。”在此点意见中,修改意见侧重于中法双方的相互协助及共同防卫,并希望法国在军备供应方面能以更为优厚的条件与中方签署合作协议。“三、原约应加一条,大意如下:中日战事结束后,中法两国武装队伍,应即开回各本国领土,并维持日本侵略前中法两国原有领土之状态”。B66但二战正式爆发后,法国更加无力东顾,甚至与日方谈判互不侵犯协定以谋求对日妥协,并再次加大了中国物资过境越南的限制,在军事上合作对日就更无可能了。

此外,在杨杰与法国方面共商军事合作的同时,1939年4月4日,两广外交特派员甘介侯上呈蒋介石,称数月来与法国驻远东特务机关负责人茂莱通信,就中法军事合作问题交换意见,已拟具一非正式计划,其原则已得安南总督及陆军总司令马丹(应即前文提到的“马丁”)之同意。“安南总督已密函巴黎殖民部长主张与中国密切合作,马丹将军亦已密函前任陆军总司令巴勒将军以便向陆军部接洽。”磋商过程为免消息泄露被日本破坏,暂未经过外交机构,拟俟中法双方同意后再通过外交方式签订协定。“计划大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中国对于安南供给人力,选送之中国人民在安南训练、组织与武装,中国同时供给劳工,分往法国、安南或其他地方工作;(二)法国供给中国关于抗战所需要之军火、机器与材料;(三)兴筑中国通安南之铁路以利运输;(四)中国参谋部(指军事计划之负责者)与安南参谋部成立协定,以便采取共同防御步骤,并取得中国与安南两方军队之合作。”B67

4月11日,甘介侯将协定上呈,具体如下:

遵命拟就中法军事协定条款原则,谨呈鉴核。

中法军事协定

(一)中国政府于此约签字批准后,○○○○内分批遣送至安南,步兵○○○○、机械化部队○○○○所有枪炮弹药器械,均由法国政府予以装备,若机械化部队训练尚属不够,则由法国军官再行加以训练。

(二)此项军队由中国官员率领,在安南境内,受法国陆军司令指挥。

(三)若安南对外发生战事,中国军队受法国陆军司令指挥,与法国军队共同作战。

(四)中国军队到达安南后,若于最近期内不致发生战事,而中国南部战事紧急,则此项军队之一半或三分之一,于得法国陆军司令之同意后,可以调回中国。中国政府当即照原数补充,补充之官兵到达安南后,仍照第一条办理。

(五)此项调回之军队,若于○○○○内不能重行开往安南,则其携回之枪械,照原价○○折由中国政府付偿,作为借款,照本约第九条办理。若此项军队重行开往安南,而枪械已有损失,则所有损失之枪械,照上开办法办理。

(六)中法军事当局应时时交换情报,以便取得两国军队之合作。

(七)一俟远东局势安定,此项军队,即行开回中国,所有枪械,是否携回中国付价若干,及付偿办法,届时由两国政府磋商决定。

(八)中国政府派遣劳工○○○○人前往安南及其他法国政府指定之地点工作。此项劳工,依其工作性质,分成○○大队、○○小队,由中国政府指派总队长、大队长、小队长率领。到达法国境内后,由法国政府负责官员指挥工作。其薪工、膳宿、输送,由法国政府负责。一俟欧洲及远东之局势安定后,法国政府即将此项劳工送回中国。

(九)法国政府以○○○○法郎借予中国政府,○○○○法郎为现款交付,○○○○法郎为枪械弹药及其他材料之供给。关于物品细目,由两国政府商定。此项借款利息○○○○,于○○年后开始偿还,于○○○○年内清偿,借款总额之几分之几以现款偿付,几分之几以货物原料代之。

安南方面从自身安全出发,对于中法军事合作甚为紧张,认为不可失去时机,加紧与巴黎方面沟通,大力推动订立协定。1939年5月,茂莱致函甘介侯,法国航空司令白甘将军已到西贡,将于日内赴渝,可与之做初步磋商,但由于合作事宜最终决定权仍在法国巴黎,所以必须由中国与安南方面共赴巴黎进行交涉。这个计划大纲比杨杰在巴黎拟订的那个自然对中国要公平和有利许多。甘介侯在4月4日的信函中曾向蒋提出,“至于详细情形,谨请指定时间晋谒面陈”。在该信函首页,蒋介石先以红笔批道“请明日上午十一时半来会,中正。”但不知何故,又用蓝笔圈掉,另以红笔注一“存”字。在侍从室11日抄送的甘介侯版“中法军事协定”下,蒋仅签批一个“存备考。”B68有学者认为,因为甘介侯的桂系背景,蒋介石对这一渠道的交涉并不重视。B69但或者也是因为此事还只是地方外交人员的初步筹议,并未到做出决策的时候,蒋要继续观察。不过,该案其后亦并无大的进展,待各事拖至欧战爆发后,法国方面对日妥协的心思更重,中法合作的各项计划均成泡影。

四、中国假道法属越南运输问题

中国假道法属越南运输问题是抗战前期中法关系中最具实际意义的问题:数位法国军事顾问到华约半年即撤走;中国请求法国转让少量重炮,法国也未同意,反而向日本出售了部分军火;到1940年6月维希政府上台,中法关系基本上就断了。抗战初期,中国的大量物资可以通过香港输入,但广州和粤汉铁路的一部分为日军占领后,“法属印度支那因其绵长的北方边界与云南和广西的南境接壤,并有铁路连接河内与昆明,就成为中国在抵抗日本侵略的殊死战斗中转运物资的重要地区。”B70因此确保其运输畅通,不受法国方面的干扰成为中国驻法大使的首要任务。这时期任中国驻河内总领事的许念曾指出,“查我抗战以还已两载有半,在此长时期中,越方对我协助之处甚多,其中虽有若干次不能尽如人意,然终以环境关系,我方不能不予容忍。盖我出海口岸尽被敌人封锁,仅缅越二处允资假道,而缅境路线既长且仍征十分之一过境税,两地相较,实唯越南最为相宜。”B71

从第四战区获取外援物资的渠道看,中法关系尤其重要。1939年初,张发奎出任负责两广地区对日抗战的第四战区代司令长官。据他指出,第四战区最主要的港口在汕头,它具备深水港,距离第四战区的后勤基地香港较近。其次是广州湾,具有优良的港口设备,有公路通往钦州、北海及南宁。“广州湾正由法国管治,法国人准许我们随意利用广州湾,与我们合作愉快。”广州湾停泊的轮船也比汕头少。第三是钦州湾的北海,但离香港较远。除海上运输外,相对次要的是陆上运输,第四战区主要的国际陆上供应线是从广西龙州经过镇南关到法属越南北部重镇谅山的公路,谅山有铁路和公路通向河内与海防。B721939年6月汕头沦陷后,第四战区的药品供应便遇到了很大的困难,10月底南宁失守,“我们来自印度支那的国际供应线被切断了。……廣州湾成了四战区主要的供应基地。”B73而这两个地方都是在法国人的控制之下,由此可见这时的中法关系对于中国第四战区的抗战,也就是华南地区抗战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达成这一任务并非易事,一是因法国政府的对华政策问题。“法国在这个问题上的政策随各个执政政府的政策和态度而摇摆不定,而且法国政府在政治漩涡中又很少能长期稳定。即使是对中国最表同情和友好的殖民与外交部长们,在我要求保证通过印度支那的运输畅通时,其反应和答复也是犹豫不决的。法国政府首脑人物,对中国持续要求通过印度支那过境运输便利一事,在权衡时,首先考虑的是欧洲局势的发展和东京的态度,尤其是日军在华的活动。”B74在全面抗战初期,法国对于中国抗战所给予的有限的同情和支持也是极为小心的,唯恐触怒日本。1938年6月28日,法国外交次长在答复顾维钧关于中国军火通过越南运输一事态度是否有变时,明确表示,“一如前此对日所声明者,法政府之正式立场始终禁止中国军火通过越南”,“实际如何另是一事,现无丝毫变更”。同时对中方一些未顾及法方处境、随意向外界透露有关合作信息的做法表达了不满:“惟中国方面时有当局宣言,谓法允如何协助中国,最近某将官公然谓法国拟派军事顾问赴华以代德籍顾问,又派航空专家并拟定中法互助协定云云,引起日方对法诘问,使其为难,甚属憾事”。B75因此可见,法国在中国假道越南运输的问题上,对日本方面顾虑重重、矛盾纠结,既愿意一定程度上给中国以帮助,以拖延日军进攻安南的步伐,同时甚为担心会刺激日本并以此为借口加速进攻安南。然而,法方的处处退让最终不能阻止日军的扩大侵略。

二是因法越地方当局的羁绊。“在欧战未发生前,越政府以运费收入,已满足其希望,同时求我之事亦较少,现则有求于我者较前增多,且常藉口免税,以期我方予以便利。况前宋部长及宋主任往晤越督,亦曾向其表示,苟越方有所需要,我当尽量援助。故华越运输关系始终须在双方互助原则上始能维持。但战事愈延,我求人之处愈多,而双方之小摩擦亦所不免。我方虽明知法方乘危相逼,但越南扼我咽喉,出入必经,自应由大处着想屈予逆来顺受。”B76

此外,由于滇越铁路自身的局限性,也为国际运输工作带来困难和挑战,这条通道的价值,并不如顾维钧等最初所期待的那样大。滇越铁路于1899年准许法人经营,1910年完成通车,“轨距一公尺,最大坡度为百分之一·五,弯道半径最小为一百公尺,列车载重每列在高坡地带,仅有一三五吨,其他地段亦只有二七〇吨,货车均系十吨及二十吨两种,客车分四等,每十吨车仅能载三十人或马三匹,每列车仅能载四百人或军用品八十吨,夜间停止行车,货运能力有限”。B77自抗战开始,部分国外物资就从海防进口,至汕头、广州沦陷后,更多的物资需更道从海防进入,虽与法方多方周旋交涉,然运输能力难以短时间内提升。据有关记载,自中日全面开战到1938年年中,中国通过香港运入的军需物资达九万余吨,从印度支那运入的才三千多吨。一位对中国友好的法国官员还告诉中国外交官,会不时查扣少量中国货物,以便向日本人显示法方严格限制中国货物过境的态度,说这是为了暗中更便于支持中国。但这种做法,无疑会使中方的运输遭遇更多的周折和麻烦。例如1938年10月,“苏联有军用品数船,运来我国,时粤汉路已断,越南各埠,又不许我军用品卸下,乃将船只,改驶仰光。”经中缅各方努力配合,到12月,终于通过滇缅公路将之运抵昆明,这也是滇缅公路通车后运入的第一批军用品。其后一段时间内,滇缅公路甚至成为战时国际交通的唯一通道。B78

五、几点看法

1.关于战时中法关系的价值。战时中法关系历经跌宕起伏,受各方因素影响较大,存在较大反复和复杂性。在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中国国民政府的抗战中心移向西南——四川、云南、两广,作为法国殖民地的安南与中国形成密切利害关系,对中国抗战局面的维持具有影响作用。总体而言,战时中法关系的重要价值首先直接体现在保障西南战略物资输入的重要通道、争取现代重军器和军资物品支援、获得资金信贷支持和军事顾问指导等方面。其次是避免日本占领安南而威胁云南广西两省,形成保卫西南地区的缓冲地带。“日本倘乘欧有事之秋,进占安南,非仅中国西南通海之门户将被关闭,即云南、广西两省亦必将受敌军极大之威脅。是安南安全问题对于中法两国均有莫大关系”。B79最后是如果能达成军事合作协定,将有利于促进法苏互助协定、英法军事同盟在远东发生效力,亦即欧洲民主阵线移至远东,纵使这一目的不能完全达到,“至少限度可以达到一消极目的,日本探知中、法已经订立军事协定之后,必对安南更施威胁,而日本向南更进一步,英、法、美即感觉多一重危险,势必为自卫起见,增强其在远东之合作之程度”。B80

2.法国政府及法属越南当局对中国抗战大致上是持同情态度的,愿意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帮助,但以不损害法方的利益为限。由于法国在远东的实力有限,极为担心日本报复,因此常常在日方的威胁和压力下改变对中国的政策,对中方借道运输施以种种限制。另外,法国也极不愿意单独承担与日本对抗的压力,关于这一点,顾维钧曾指出,几大强国都说同情中国,但都不愿意单独采取行动,而希望得到其他强国采取联合行动的保证。因此全面抗战已开始一段时间了,中国在这方面的努力却一直收效甚微:“我和各列强代表团首脑们举行的一系列会谈清楚地表明,这些国家中没有一个愿意单独采取行动。每个国家都声称它同情中国的抗战事业,并且愿意作出贡献,但谁也不能单独地采取任何行动。任何措施都必须由强国以协同行动的方式进行。”具体到法国,“例如关于印度支那过境运输问题,法国政府一直在作出最大的努力给予合作,并且表示只要它能从华盛顿和伦敦取得某种协同行动的保证,它就决心保持印度支那这条路线畅通无阻。但是英、美拒绝做出这种保证。”B81美国代表团团长戴维斯曾向美国国务卿汇报,在1937年11月3日于布鲁塞尔召开的九国公约会议期间,法国德尔博斯多次试图与他讨论积极的联合行动,但他一直避免这样的讨论。德尔博斯方面给他的印象是“虽然他们不愿向日本屈服,但他们害怕不屈服,除非他们能从英国和我们那里得到一些援助的保证”。“我告诉他,我当然不能给出这样的保证,但我认为他们过分担心日本可能会采取的行动,因为日本已经忙得不可开交,用其他力量给自己找麻烦是愚蠢的”。B82这表明美国此时并不愿意在联合对日方面采取行动,也不愿给予援助保证,法国方面希望与美英在远东安全上达成统一战线的努力尚难以取得成效。

由于上述种种因素,中法关系数年之间少有进展,看似较为友好,却难得落到实处,法方在几个主要问题上总是犹犹豫豫,反反复复。当时顾维钧已出使法国6年,投入诸多心力,对法求援却始终收效甚微,又眼见得法国对东西方法西斯的侵略节节退让,终于对法国深感失望,以其向来冷静从容的性格,竟也在1938年10月大使馆主办的“双十”纪念演讲中,面对120多位华侨听众,甚为激昂地强调,中国抗战指望西方国家是没有用的,只有依靠自力更生。顾维钧指出,“从一个例子就可以看出法国根本不想对抗任何国际侵略活动。法国国民议会的大多数议员居然对达拉第在慕尼黑的妥协退让投了信任票,……但因共产党在投票中反对慕尼黑协定,社会党表示弃权,这次投票实际标志着法国人民阵线的瓦解。”B83

3.欧亚局势的变化,是导致法国对华立场改变的关键因素。1937年7月日军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不久,中国即与法国洽商借道越南一事。经过三个多月的权衡,法国政府于10月13日做出了禁止中国军火借道的“十月禁令”:“国防委员会会议已对军用物资和飞机出口到中国和日本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会议决定,今后武器、军火、飞机可以出口到这两个国家,不管它们是国有工厂生产的还是私人企业生产的,但是禁止法国或外国军用物资经印度支那过境运输”。B84然当时法国的立场尚在摇摆中,“事实上,法国政府试图实现两个相辅相成的目标:一是避免日本干预其殖民地的风险;二是防止被视为日本和印度支那之间最后一道屏障的中国的崩溃”。B85所以,借道越南运输在实际中并没有中断,这种“禁而不止”表明法国对中国仍怀有期望,在客观上也对中国抗战给予一定援助。1939年8月23日,当《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签订,德国西顾的可能性大增,法国感到不能分散力量到远东,即马上提出对中国货物通过越南运输的限制。9月二战爆发,9月23日越南总督通知中国总领事馆,称“突接巴黎训令,不准军火、汽车、汽油经过。嘱在途之货从速阻止,在越之货限日出清”。B861940年6月法国沦陷,贝当傀儡政府上台,更是完全倒向亲日,为日军利用越南进攻中国提供便利。

这时期影响中法关系的次一因素是法国国内政局的变化。这期间,法国国内政局动荡,内阁更替频繁,左右派政党轮番更替,导致了政策的不稳定。不同的政党,不同的政治家,对中国的态度和政策会有一定程度的波动。据顾维钧称,他出使法国9年左右的时间,法国内阁变更了约20次。有的内阁只存在了不到一个月。法国在面临东西方法西斯严重威胁的时刻,政局如此不稳,对其国家安全当然会造成严重损害。当英、法出于自私的考虑,出卖盟友捷克的利益,与德国在慕尼黑妥协时,苏联外交人民委员李维诺夫就尖锐地断言,“今后法国不能再被看成一等国家了。”顾维钧则说,“我了解法国屈服的真实原因是由于它的空军缺乏准备,空军建设只完成了一半。同时在法国政治领导人之间存在着意见分歧,他们不能团结起来有效地为法国工作。”B87

4.从这时期的中法关系及国际局势来看,中国抗战确实具有非凡的意义,堪称一个了不起的奇迹。这时的主要大国对于法西斯侵略的威胁大都不愿意采取积极的行动,互相推诿,妥协退让,不惜牺牲弱小国家利益,继续向侵略国家出口战略物资。而中国希望他们对日本实行武器和石油禁运,就一直做不到,希望获得英法的财政援助,谈判也始终没有进展。中国这样十分落后的国家,在这样的国际环境中已经坚持了两年多的抗战,遭受和付出了巨大的牺牲,非常不容易。欧战爆发后,号称欧洲第一陆军强国的法国,从1940年5月10日至6月20日,短短41天,居然即告溃败,其陆军共阵亡8.2万人,被俘则达154.7万人,很明显这支军队不是被打垮的,而是不战而溃。欧洲西线战事开始时,德军共投入137个师,盟军与之相抗的为135个师(其中法国94个师、英国10个师、比利时22个师、荷兰9个师),大抵旗鼓相当。至于坦克和飞机也各占优势,盟军拥有3800架飞机和3100辆坦克,德军则拥有3824架飞机和2580辆坦克。这样的军事力量对比,法军却这样的不堪一击,在战争史上实属少见。中国人民几乎是以血肉之躯与日军作殊死之战,她了不起的战斗力和抵抗力,以及对世界反侵略、捍卫国际正义的重大贡献,过去显然是被低估了。这一点,仅从中国范围来看,不是很清楚,如果横向看,从全世界当时的局势看,就会明白得多。故法国投降之后,当时在重庆任国民政府行政院参事的陈克文就谈到,“这兩天大家都为法兰西的民族悲哀。以一个世界一等强国,不到两个月便给人家灭亡了,确是历史所没有的。不过我们一方面为法兰西民族表同情,一方面更觉得我们自己的责任重大,我们过去的抗战经验之可贵。”B88中国战场拖住了日本,使之不能在战略上与德意法西斯相互配合,联手进攻主要的对手,对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最终胜利,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① 本文曾提交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与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10月在长沙主办的“中外条约与近代中国”国际学术研讨会。

② 1932年至1941年任驻法大使的顾维钧即称,法国在远东地区,除印度支那和一些租界外,“其利益集中在广东、广西和云南。”《顾维钧回忆录》第2分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7页。

③ 关于战时中法关系的研究,与本文论述时段相近,涉及1940年6月法国沦陷之前的主要有,陈晋文:《法国军事顾问团来华与抗战前期中法关系》,《民国档案》1998年第2期;李建国:《抗战时期中法在越军事交涉之考察》,《军事历史研究》2005年第4期;刘卫东:《论抗战前期法国关于中国借道越南运输的政策》,《近代史研究》2001年2期;侯中军:《二战爆发前后国民政府的中法英军事结盟计划》,《近代史研究》2019年第3期。这些研究成果对本文探讨的部分问题有所述及,但尚非专门以华南为中心的论述,史料运用也有一定差异。侯中军一文运用新整理的顾维钧史料,以顾维钧的交涉为中心,结合对英美的外交,做了深度探讨,很有新意。不过该文发表于本文初稿公开之后,论述的侧重点也不同。涉及1940年6月法国沦陷之后的主要研究成果则有,葛夫平:《抗战时期法国对于废除中法不平等条约的态度》,《抗日战争研究》2003年第3期;黄庆华:《抗日战争时期及战后初期的中法关系》,《抗日战争研究》2008年第3期,构成了战时中法关系研究不可缺少的部分。台湾学者的相关研究有,陈三井:《抗战时期的中法关系》,《近代中国》第152期;蒋永敬:《抗战时期中法在越南的关系》,《中国现代史专题研究报告》(一),(台湾)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编印,1985年;许文堂:《第二次大战时期中、日、法在越南的冲突与交涉》,《“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44期,2004年;李君山:《抗战前期国民政府军火采购之研究(1937-1939):以杨杰在俄法之工作为主线》,《政治大学历史学报》第42期,2014年。这些均是颇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对笔者很有启发。

④ ⑤ 《余汉谋呈蒋中正有关颜继金与法国格赖尔为琼越合作事商谈情形》,蒋中正“总统”文物/革命文献/对法外交,002-020300-00045-014,台北“国史馆”藏。此函呈收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战时外交二)时标题拟作《第四战区代长官余汉谋自曲江呈蒋委员长……》,有误,当时日军尚未进攻广州,粤省军政当局并未迁往曲江。

⑥ 颜继金(1900—1966),广东钦州(今属广西)人,1918年往广州就读广东高等法政学堂(今中山大学),1926年公费派赴法国巴黎大学学习。留学期间参加建立国民党欧洲总支部,主张国共合作。与房东法籍狄思素小姐结为伴侣。后转读法国刚城大学,1934年获法学博士学位。同年携妻子回国,狄并取得中国国籍。颜在粤第一集团军总司令部任中校法文秘书,兼黄埔海军学校教授、《国民日报》编辑。1936年两广事变后,余汉谋接掌广东军权,颜在第十二集团军司令部任上校参议,继任广州湾交涉专员。抗战初期出任遂溪县长。在任期间,曾利用与法方人员的关系,订购一批军用物资内运。抗战结束后,先后在广东省立商学院、华侨大学任教,后任中山大学教授,1966年在广州逝世。

B32 《顾大使致外交部》,1938年7月19日,“外交部档案”,《西沙群岛》(四),002-049904-0004,台北“国史馆”藏,第105页。

B33 谢彬:《国防与外交》,中华书局,1926年,第304页。

B34 《广东省第九区行政督察专员黄强致外交部长王宠惠函》,1937年7月31日,“外交部档案”,《西沙群岛》(四),002-049904-0004,台北“国史馆”藏,第28页。

B35 《林蔚罗卓英电蒋中正称据报日人勾结奸商以采集鸟粪海草为名侵占西沙群岛》,1937年5月7日,蒋中正“总统”文物/卵翼傀儡(三),002-090200-00021-180,台北“国史馆”藏。

B36 《余汉谋电蒋中正日军拟占领西沙群島》,1938年1月29日,蒋中正“总统”文物/八年血债(十二),002-090200-00036-116,台北“国史馆”藏。

B37 宗企贤:《西沙群岛的新事态》,《决胜周刊》第3期(1938年8月5日),第5页。

B38 《毛庆祥呈蒋中正西沙群岛问题日法两方之来往言词》,1938年7月9日,蒋中正“总统”文物/一般资料/呈表汇集(八十一),002-080200-00508-007,台北“国史馆”藏。

B39 《顾大使致外交部》,1938年7月11日,7月19日,“外交部档案”,《西沙群岛》(四),002-049904-0004,台北“国史馆”藏,第103、105页。

B40 《毛庆祥呈蒋中正日向法抗议占据西沙群岛等敌方情报》,1938年7月15日,蒋中正“总统”文物/一般资料/呈表汇集(八十一),002-080200-00508-013,台北“国史馆”藏。

B41 《李煜瀛电宋子文如来欧美一行可进行中法中美中英等互助协定》,蒋中正“总统”文物/革命文献/对法外交,002-020300-00045-012,台北“国史馆”藏。

B42 杨斌选编:《抗战初期杨杰等赴法寻求军援与孔祥熙等来往文电选(上)》,《民国档案》1998年第4期。

B43 《孙科电蒋中正近与法国军部密洽中法合作互助结果四项》,蒋中正“总统”文物/革命文献/对法外交,002-020300-00045-023,台北“国史馆”藏。

B44 《孙科电蒋中正唔达拉第及与法国参部洽谈中法合作事经过情形》,蒋中正“总统”文物/革命文献/对法外交,002-020300-00045-025,台北“国史馆”藏。

B45 《杨杰电孔祥熙法国称允在越境代运各货到大笼一节决不变更等》,蒋中正“总统”文物/革命文献/对法外交,002-020300-00045-034,台北“国史馆”藏。

B46 《杨杰函蒋中正法国顾问派遣性质及其工作规定》,1939年3月2日,蒋中正“总统”文物/革命文献/对法外交,002-020300-00045-040,台北“国史馆”藏。

B47 《蒋中正电杨杰询法国政府欧战发生日本必进攻安南则中法应否定一共同作战计划》,蒋中正“总统”文物/革命文献/对法外交,002-020300-00045-037,台北“国史馆”藏。

B48 《杨杰电蒋中正向法国提商军事合作及军械借款情形》,蒋中正“总统”文物/革命文献/对法外交,002-020300-00045-039,台北“国史馆”藏。

B49 《杨杰电蒋中正法殖长蒙岱称愿与华成立军事协定俟实行机会到来即正式签约》,蒋中正“总统”文物/特交文电/革命外交/对英法德意关系(一),002-090103-00011-122,台北“国史馆”藏。

B50 杨斌:《抗战初期杨杰等赴法寻求军援与孔祥熙等来往文电选(下)》,《民国档案》1999年第2期。

B51 B54 《杨杰电蒋中正中法军事协定全文》,1939年5月16日,蒋中正“总统”文物/革命文献/对法外交,002-020300-00045-042,台北“国史馆”藏。

B52 B56 杨斌:《抗战初期杨杰等赴法寻求军援与孔祥熙等来往文电选(中)》,《民国档案》1999年第1期。

B53 杨斌:《抗战初期杨杰等赴法寻求军援与孔祥熙等来往文电选(中)》。孙科7月2日致蒋介石电正文,本“文电选”因“以下原文缺”未录,台北版《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外交(二)收入,台北“国史馆”蒋档也可查到原件,档案号:002-020300-00045-045。

B55 《王世杰呈蒋中正中法军事协定草约意见》,1939年5月25日,蒋中正“总统”文物/革命文献/对法外交,002-020300-00045-044,台北“国史馆”藏。

B57 《杨杰电蒋中正有关伏罗希洛夫对中法协定意见等》,1939年7月11日,蒋中正“总统”文物/革命文献/对苏外交,002-020300-00043-081,台北“国史馆”藏。

B58 《蒋中正电顾维钧密告法国国防部与殖民部等凡中法合作事不可再与杨杰谈》,1939年8月28日,蒋中正“总统”文物/革命文献/对法外交,002-020300-00045-046,台北“国史馆”藏。

B59 《蒋中正电杨杰中法合作决移此间商讨勿外泄》,1939年8月28日,蒋中正“总统”文物/革命文献/对法外交,002-020300-00045-047,台北“国史馆”藏。

B60 如3月21日杨杰致蒋介石电称:“职在法所办假道聘请顾问军械借款……各事均未告知顾大使,缘顾喜谈易于泄漏,致惹法忌。再法外交部与顾大使有极大隔阂……因此每事不能办,办亦不通。至武官唐豸,法军部视为蛇蝎,每与职交涉即称若使唐探悉,不出四十八小时东京方面即可知悉。查唐武官与日武官过从甚密,中外咸知,法方屡次叮咛者无非欲职转报政府,不便置喙我之人事耳。郭大使在英对于我政府言论多不一致(如汪逆叛国彼称系与钧座政见不同,离渝不失为政治家之态度,并将彼照片高悬办公室)。职此次到英全由职自行打开路线。”《杨杰电蒋中正在法办假道聘请顾问军械借款……各事未告知顾维钧原因等情》,1939年3月21日,蒋中正“总统”文物/特交文电/对英法德意关系(四),002-090103-00014-224,台北“国史馆”藏。

B61 《顾维钧回忆录》第4分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8页。

B62 《杨杰函蒋中正澄清此次得到英法当局密助军械借款事成功原委》,1939年2月10日,蒋中正“总统”文物/特交档案/一般外交(一),002-080106-00074-004,台北“国史馆”藏。

B63 《杨杰致宋子文电稿》,1939年4月19日,杨斌:《抗战初期杨杰等赴法寻求军援与孔祥熙等来往文电选(中)》。

B64 据程天固回忆,调查期间,该巨商在巴黎的代表得知程要调查该军购案的实情,竟带来律师威胁赔偿,并以控告中国政府相要挟,“我是不会被他吓骗的”,“经过一月左右之调查和交涉,该案之内容黑幕及种种实在情形,已得到相当充实的真相和报告,我便将详细情形,写了长约七千余字的密码电文,发给政府,……此案的结果,就是驻某国大使,不及两月,被撤职回国;他之驻法代表,和为他奔走最力之高级职员某氏,则立被革职查办。……该国际军械巨商之代表,早知道我已揭穿其内幕,亦没有再来”。程天固此行也查证了黄正确有私卖护照舞弊的行为。《程天固回忆录》下,台北:龙文出版公司,1993年,第377、380-381页。

B65 《蒋中正电顾维钧五月间杨杰与法国政府所商拟中法军事合作经过希研办》,蒋中正“总统”文物/革命文献/对法外交,002-020300-00045-049,台北“国史馆”藏。

B66 《蒋中正电顾维钧对于杨杰五月间所报与法国政府商拟中法军事协定详情希研办》,蒋中正“总统”文物/革命文献/对法外交,002-020300-00045-050,台北“国史馆”藏。

B67 B80 《甘介侯呈蔣中正遵命拟就中法军事协定条款原则及中国安南合作对抗日本计划等》,蒋中正“总统”文物/特交档案/一般外交(一),002-080106-00074-006,台北“国史馆”藏。

B68 《甘介侯呈蒋中正遵命拟就中法军事协定条款原则及中国安南合作对抗日本计划等》,蒋中正“总统”文物/特交档案/一般外交(一),002-080106-00074-006,台北“国史馆”藏。此件档案共25页,包括了甘介侯交涉此事的相关函电文件数份。

B69 参见李君山:《抗战前期国民政府军火采购之研究(1937-1939):以杨杰在俄法之工作为主线》。

B70 B74 《顾维钧回忆录》第2分册,第12、13页。

B71 《许念曾关于法越当局强征我国存越钨砂事致外交部等电呈》,1939年12月29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外交,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626页。许念曾(1893—1965),江苏无锡人,毕业于巴黎法科大学,获政治经济博士学位。北洋政府时任驻法国公使馆主事、随员,外交部佥事。1930年任国民政府外交部亚洲司科长,兼亚洲司帮办。1934年1月,任驻伯力总领事。1935年8月,调任驻河内代总领事。1937年2月,任驻河内总领事。1943年1月,任外交部参事。1949年赴台湾。

B72 B73 张发奎:《蒋介石与我——张发奎上将回忆录》,郑义译,香港:香港文化艺术出版社,2008年,第273、301页。

B75 《顾维钧电外交部晤法国外次为海南岛事及越南通过中国军火问题谈话情形》,蒋中正“总统”文物/革命文献/对法外交,002-020300-00045-022,台北“国史馆”藏。

B76 《许念曾关于法越当局强征我国存越钨砂事致外交部等电呈》,1939年12月29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外交,第626-627页。

B77 金士宣:《铁路与抗战及建设》,商务印书馆,1947年,第125页。

B78 龚学遂:《中国战时交通史》,商务印书馆,1947年,第16-17页。在这两条路线中,“越政府对我过境物资不收过境税,缅政府则规定收进口税之八分之一为过境税,再三折冲,减为进口税之十六分之一,复由外交部与英政府洽商,得减为进口税之百分之一。”(金士宣:《中国战时交通史》,第94页)。

B79 《王世杰呈蒋中正关于中法军事合作问题节略》,1939年4月4日,蒋中正“总统”文物/特交档案/一般外交(一),002-080106-00074-005,台北“国史馆”藏。

B82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Diplomatic Papers, 1937, The Far East, vol.IV,Document 190.

B84 《法国外交文件》(1932-1939)第2期第7卷,第226页。见王建朗:《中华民国时期外交文献汇编》(1911-1949)第7卷(中),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第797页。

B85 Franck Michelin, “La Rencontre de deux destins. L"expansion vers le sud du Japon et l"Indochine franaise en juin 1940,”Ebisu, no.30 (2003), pp.5-31.

B86 《河内总领馆电外交部据总督称突接巴黎训令不准军火汽车汽油经过》,蒋中正“总统”文物/革命文献/对法外交,002-020300-00045-054,台北“国史馆”藏。

B88 《陈克文日记》,1940年6月26日,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589页。

(责任编辑:许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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